教师履行强制报告,携手挽救失足少年

  

  13岁女学生自愿且主动邀约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辩称并不知晓对方年龄,法律意识淡薄,且未造成实际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吗?

  近日,葛洲坝法院承办了一起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能够得到应有惩处,得益于教师及时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

  

  (图片来自网络)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5月,被告人王某通过交友软件与被害女生相识,后相互添加QQ好友,获悉被害人念初二、13岁等相关身份信息。2022年10月3日、10月4日和10月23日,两人分别于三处地点发生性关系,其中后两次为被害女生居住校外参加集训时邀约见面。庭审当天,王某却当庭翻供,坚称其在公安机关承认其知晓被害人年龄的供述受到诱供,违背了真实意愿,辩称并不知道被害人年龄。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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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葛洲坝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常通过网络软件寻找可以发生性关系的对象,其每次加陌生人为好友时都会询问对方姓名、年龄及哪里人等基本信息;被害女生陈述其系因为好奇与王某发生的性关系,三次都是自愿,对方没有胁迫和殴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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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晚,被害女生的行为被其同一房间居住的学姐发现,在学姐追问下谎称是被强奸;学姐遂使用被害女生微信与王某聊天,拟引对方过来教训一番。为避免事情闹大,被害人写了一封“遗书”半压在枕头下希望学姐发现后适可而止,但当晚学姐专注于给王某“下套”,未注意到“遗书”。第二天,遗书被保洁阿姨发现,迅速告知了管理老师,老师第一时间找到被害人及其学姐核实情况,并通知了被害人母亲到学校查看监控,进一步确认情况后,老师坚持陪同母女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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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法官综合全案证据和法庭调查情况,对王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的公安机关违法取证、不清楚被害人年龄不满14周岁等辩解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认为,被害人未满14周岁,对性行为及其后果缺乏必要的认知和判断,即使作出性权利的承诺,也属无效承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告人在明知的情况下,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应予严惩。最终,法院依法对王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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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承办法官为尽量减小本案对被害人的负面影响,促进被害女生身心健康发展,主动提出为家长及其女儿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辅导和援助,希望该女生不念过往、不畏将来,以从头再来的勇气,拥抱阳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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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教师得知学生被迫发生了性行为,联系家长后被害人一方却不愿意报案,教师有必要坚持报告吗?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规定,教师是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主体之一,教师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否则将被问责。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是指?

  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哪些情形需要报告?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向谁报告?

  根据强制报告规定,只要怀疑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安、民政、教育部门报告。公安、民政、教育这三个部门是接受强制报告的主要责任单位,教师要视学生权益受到伤害的具体情况向上述三个部门报告。如果教师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报告,可以先将情形报告给学校,再由学校向有关部门报告。

  文源 |葛洲坝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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