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专业律师:夫妻协议离婚能否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

  

  夫妻协议离婚后,为使房产归属能更明确,幸免不必要的纠纷,通常会将夫妻共有房产约定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继承人,其只能基于亲子关系对父母一方的赠与而享有继承权。

  若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另一方无权就所有权人的处分行为提出主张。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协议将共有房产过户给子女时,属于赠予行为,应当经得另一方同意。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或拒绝的话,那么就不能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是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的,需持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证明。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进行登记。房管中心工作人员到房主家里对该房进行测量后,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离婚后的父母谁抚养孩子谁就拥有房产的居住权,不是所有权。孩子是该房子的产权所有人。其他人没有处置的权利。过户可以通过父母赠予的方式实现。

  子女是未成年人,即使离婚后仍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也不能擅自处理孩子名下的财产。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还能减少孩子父母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