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宣传周】团团合作 校地共建护“未”成长
团团合作
校地共建护“未”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团区委、法院、学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有效发挥组织优势,高质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在全国第二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之际,共青团曲靖市沾益区委、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校地共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暨“珠源护未”系列团团行动签约仪式,团区委书记徐福巧、区法院少年庭庭长万静、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李章凤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后,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来到沾益法院,化身青少年志愿者,实际参与了诉前调解、心理咨询等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群体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在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增加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化了其社会责任感。



此次协议签订,是在家庭教育宣传周之际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方合作的又一创新性探索和实践,通过深化团团合作,深度挖掘各方优势,释放资源集聚效应,实现多方共建、共促、共赢,为平安沾益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下一步,团区委、区法院、能源学校将持续性深化团团合作,协同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青少年普法小剧场、家庭教育促进行动、青少年看法院行动等多种活动,以校地共建促多向提升,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撰稿 | 孔 淆
编辑 | 李 蓓
一审 | 刘世姣
二审 | 李 蓓
三审丨周 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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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家庭教育宣传周】团团合作 校地共建护“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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