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贸易政策是怎样的,对中澳贸易有何影响?
前言
澳大利亚在历史上长时期是一个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的国家。19世纪后半叶,澳洲本土制造业逐渐兴起,工商业资产阶级强烈要求设法抵制充斥澳洲市场的英国货,和当时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牧场主,发生了利害冲突。
关税政策和进口限制
澳大利亚在历史上长时期是一个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的国家。19世纪后半叶,澳洲本土制造业逐渐兴起,工商业资产阶级强烈要求设法抵制充斥澳洲市场的英国货,和当时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牧场主,发生了利害冲突。

1866年在维多利亚殖民地实行了第一个保护主义的关税政策。 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以后,陆续颁布的关税统一税率,保护色彩逐渐加强,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宽,国内为保护贸易政策辩解的理由也越来越多。
在此以前,英国已在酝酿建立帝国特惠关税制度,以加强对殖民地、附属国的经济控制和掠夺,并抵制美国商品对英联邦的渗透;而澳大利亚农牧场主和工业资产阶级,也想通过这种制度,为澳出口商品在英国和其它英联邦国家得到安全和稳定的市场,他们终于在大危机的1932年,加入了渥太华协定。
在优惠关税的推动下,英澳贸易扩大,澳肉类输英迅速增加,但英国资产阶级获得的好处更大,输往澳大利亚的工业制造品增加得更多更快。

协定之后,进口限制和进口附加税都取消了,关税税率也随之普遍降低,这些都意味着保护贸易政策的削弱。这个协定受到澳制造商商会的猛烈抨击,在国内各阶层中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
进口许可证制度是另一种保护贸易的手段。它利用贸易行政机构对某些进口货实行数量限制,使输入总额与对外支付能力相适应,保护国内有关产业,并保证国内最必需商品的进口。
战前经济萧条时期,曾实行限制进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更严格控制进口,到战后初期才陆续减少和取消。以后随着对外支付情况的变化,和关税保护政策的加强或暂时削弱,而时松时紧,但到60年代初,进口许可证制度已基本取消。

逐步缩减特惠关税制度的范围
进口的外国工业品与澳本国生产的工业品之间的竞争,随之加剧,于是澳政府有时又不得不求助于临时非常关税和临时的进口限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美争夺澳大利亚市场的斗争更趋激化。美国利用它的霸权地位,迫使英国逐步缩减特惠关税制度的范围和程度,并利用1957年后对美元区“进口自由化”的有利条件,大量增加对澳商品输出,终于超过英国而占澳进口国家第一位。美国跨国公司还利用在澳大举直接投资,开办大型企业,避开澳关税壁垒。
从1947年起,澳作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成员,同许多国家协议,实行相互税率减让。如自1954年起逐渐放宽对日本商品进口的限制,1957年日澳贸易协定签订后,两国贸易更有迅速发展。

由于日本纺织品在输澳商品中占重要地位,澳国内纺织业要求保护的呼声又最高,因之日澳间贸易上存在着一定矛盾。澳国内也预料到日本不会长期甘居贸易逆差国地位,而不致力于向澳市场大举渗透。
澳大利亚制订关税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国内合于经济原则的、有效率的产业”。所谓“合于经济原则”,是指受保护后“可以为澳创造就业机会”、或“有助于国防”、或“其发展符合于政府政策”;所谓“有效率”,系指“可以利用现有资源,维持适当成本一利润差额,生产出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产品”而言。
由于这些标准太灵活,可以做各种解释,因之在判定某一申请享受保护关税的工业是否符合保护标准时,各个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就大有施展各种活动手法的余地。

目前澳大利亚关税分为一般税率和优惠税率。税则结构是根据布鲁塞尔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分类标准确定的。基本上是从价税,从量税和混合税制比较少。对原料、半成品以及某些不与国内产品竞争的食品,通常只征收低额税,或者完全不征税。
对机器、设备一般只征求较低的税率,但如与国内产品竞争,就提高税率。优惠税率适用于英国、爱尔兰、加拿大等国生产的多数产品,和近邻新西兰则另订有“自由贸易协定”。
1966年起澳政府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手工业品实行免税,其它制成品及半制成品在进口限额以内者,实行优惠税率。作为一项“反危机措施”,1973年7月澳政府宣布削减关税25%,目的是希望通过增加进口物资,抑制物价上涨。

结语
除普通进口关税外,澳大利亚还实行“反倾销税”,以保护本国同类产业,免受所谓“各种形式的不公正的贸易竞争”。如进口货价格低于正常价格(指生产成本加运销费用加正常利润)时,即征收相当于两者差额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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