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倡议书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文身出现了“低龄化”现象,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青少年文身,不仅对其身体存在损害,对其日后的升学、入伍、职业发展都有着负面影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有效劝阻未成年人文身,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向社会发出倡议:

  未成年人自己应树立对美的健康追求。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可谓“一朝被文身,一生被‘文’困”,一次文身需经历无数次痛不欲生的清洗之痛,希望广大青少年朋友尊重自己,洁身自好,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拒绝文身。

  家庭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对于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通过言传身教让未成年人对文身的危害有正确的认识。

  市场经营主体应依法经营。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标志。对难以判断是否未成年人的,应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会东县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可以向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部门协同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的监管,形成整体合力。

  社会各界加大宣传。社会各界应将劝阻未成年人文身纳入宣传重点,多渠道、多平台宣传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青少年应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对文身有一次认识的“清洗”,不让青春带着刺痛。“新时代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施展才华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真正把人生理想融入到国家、社会的建设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这才是青少年应该有的“精神图腾”。

  会东县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编辑 王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