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14岁的小女孩当上母亲,反问:把我抓了我怎么挣钱养女儿?
01
到底是儿子难养,还是女儿难养?或者说,到底养儿子好还是养女儿好?
这个问题在网络上常有争论。
答案其实不言而喻:都不好养!
我有一个好朋友,家有独生女,从幼儿园开始到女儿高考结束,他风雨无阻接送女儿上下学20多岁,他觉得女儿不好养,特别是青春期女生。他会担心女儿早恋,担心路上安全,担心男同学骚扰,担心一旦女儿早恋身体被伤害……总之在他看来,养女儿就是比养儿子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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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天性比男孩子敏感,更容易感受到不好的事物,被不好的事情影响,如果父母亲对她不重视,或者忽略她,那么,她们早恋的几率还是蛮高的。因为,在家庭感受不到温暖的她们,只要有机会,就会向外寻找依靠和她们以为的爱情。此时,又因为她们的心理生理年龄不成熟,对什么是爱也没有正确的认识,她们的身体和心灵,更容易受到双重的伤害。
14岁的小兰已经有一个孩子了,而孩子的父亲,是21岁的任兴东,他犯了强奸和杀人罪,获刑10年。
02
小兰的老家在四川,她的父母多年前到江苏常州打工,小兰和弟弟则在老家跟爷爷生活,直到小兰读初一年时,她的父母才她和弟弟、爷爷接到身边。
可能常年不在父母身边生活吧,小兰和父母的感情比较生疏,很多话,她都不愿意和父母说,而她的父母一天到晚忙着打工挣钱,也没有心思去关注小兰。事情发生后,小兰的父母说“我们没有亏待过她啊,有吃的有穿的。不知道她脑子里成天在想什么,她还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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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来到常州后通过关系很快插班进了小学读书,而小兰没办法插班进初中,得等到9月份开学。
无事可干的小兰在家闲得无聊,便也去找了份临时工作,在那个工厂里,她认识了一个云南籍的工友,不久,工友将自己的表哥介绍给了小兰,他便是任兴东。
时年21岁的任兴东觉得小兰温柔文静,便对她展开了追求。被捕后,任兴东说:我感觉我们在一起挺幸福的。
任兴东云南人,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四处打工了。认识小兰后,他说小兰经常对他说父母对她不好,要什么东西都不肯给她买,“如果你能给我幸福就带我走,不然我总有一天会自杀”。
小兰在出事后面对记者的采访则说,她对任兴东的追求她一直在回避,没有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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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的工友们则都说,经常看到任兴东去厂里接小兰,两人坐在路边聊天很久。
03
认识任兴东两个多月后的一天,小兰突然不见了。
在父母的眼中,小兰一直听话懂事,突然失踪让他们十分着急,他们到小兰打工的工厂,老板告诉他,小兰收拾了自己的私人物品,请好假和她男朋友一起离开的。
直到这时,小兰的父母才知道小兰交了男友。
小兰父母去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了任兴东和小兰的周围朋友,多人证实小兰和任兴东是恋爱关系,因为离家出于自愿而非遭到胁迫,派出所没有立案。
小兰跟着任兴东到了浙江台州,当晚便在一家小旅馆发生了关系。
此后两人辗转多省打工,而后任兴东带着小兰回到了云南老家。
其间,小兰没有给父母打过电话,没告诉父母自己在哪里。有几次,小兰在qq上联系父亲,问爷爷和父母身体好不好,还说她现在过得很好。但父亲问她在哪里,她始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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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任兴东和小兰办了酒席,算是成婚了。不久,小兰便怀孕了。
她不想生,但任兴东说,你敢打掉小孩,我就弄死你。
04
女儿离家一年多后的某一天,任兴东给小兰的父亲打来了第一个电话,开口叫他们爸妈,并说小兰在医院里生下了女儿。小兰的妈妈认为孩子都生下来了,没必要为难任兴东,于是按任兴东的要求寄去小兰的户籍证明,为小兰女儿办出生证。
女儿满月后,任兴东带着小兰母女又开始了四处打工,但找工作并不顺利,积蓄也花光了。就这样,任兴东带着小兰和女儿来到常州找到了小兰父母。
对莫名其妙成为女婿的任兴东,小兰父母怎么说心里都有气,但看在女儿女婿是一家人的份上,小兰父母极力忍下了心头之恨,他们为任兴东介绍工作,还给他们一家三口租了一处小屋居住,吃住都在一起。但矛盾并不因此消失。
任兴东对每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很不满意,嫌这嫌那,还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对小兰大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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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相看不惯。
小兰父母让任兴东拿2万元彩礼,以便他对亲戚朋友有个交代,不然小兰这事搞得不明水白的。但任兴东没钱,他老家的父母也不肯出这笔钱,“小兰在家里什么事都没干,也不叫爸妈”。
05
小兰对任兴东也没了当初的信任,她几次向任兴东提出分手,任兴东说她敢离开就杀了她全家,要么,给他20万。因为钱的事,双方的关系更是剑拔弩张,矛盾越积越多越尖锐。
那晚,小兰父母又跟任兴东提2万彩礼的事,还说他拐走了小兰还让她生了孩子,越说越气,“带着你的孩子滚”。任兴东顶了一句,小兰父母对他动了手。
任兴东让小兰收拾东西跟他走,小兰不走。
第二天,任兴东再次让小兰收拾东西跟他离开,小兰还是不肯。小兰的弟弟听到两人的争吵声,便打电话给父母,任兴东看到后大爆发,先将小兰推入门前水塘,后是小兰弟弟。小兰的爷爷赶过来,也被任兴东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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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村民听到动静赶来过相救,杀性大起的任兴东拿起镰刀又向水中的小兰姐弟和爷爷砍去,嚎叫着“要死就一起死”!
06
铁窗内的任兴东面对镜头,哭得很伤心。他说警方把他关了,那他的孩子怎么办,谁来管她谁来养她?
他觉得小兰的父母对他不好,偏心小兰。
这是一张还未完全脱去稚气的脸,在他的逻辑里,他和小兰是自由恋爱,无关他人,直到此时,他也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14岁以下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自愿还是不自愿,都算强奸。
不仅强奸,他还涉嫌故意杀人,这一辈子算是毁了。
小兰姐弟和爷爷虽然挽回了性命,但家里不仅将之前的所有积蓄花光,还欠下好几万元的债。向任兴东索赔,可他身无分文。他的父母当初连两万元彩礼都不肯出,就更指望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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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小兰父母的恨意,13岁的女儿身体还没发育好呢,就做了母亲。
他们一直说自己没有亏待过小兰,吃的穿的没有亏待过她。可小兰显然要的不止是吃穿这种低层次的需求,父母对她的情感需求一无所知,也可能,就算知道了,也没那个能力去满足。
问他们,女儿被强奸为什么没有报案(当初他们报案是女儿失踪),小兰的母亲说,小兰和任兴东已经是一家人了,既然已经是一家人,就不能去拆散他们。
他们都老实巴交,和全国大多数人一样,懵懵懂懂地结婚生子,完成人生大事,至于孩子的教育,为人父母要负哪些责任,他们没想太多,也没办法做太多,觉得养孩子也就是给口饭吃,在义务教育阶段给读个书就行了,每天累死累活为生计奔波,没有脑容量想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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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给孩子情感慰藉,物质精神都贫乏的家庭,养出两个缺爱的无知无畏的孩子,又生下一个有父有母,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却只能做孤儿的小孩。
任兴东说小兰父母偏心,他没有想过,他想要的爱,必须向自己的父母要,小兰父母没有这个义务满足他。
07
儿子被判刑了,任兴东的父母明确表示了他们没有能力抚养小兰的女儿。
小兰的父母也表示,如果男方父母不要这个孩子,他们只能把孩子送人,他们家已经债台高筑,而小兰未成年,养活自己都难,何谈抚养孩子。何况,他们还要考虑未来女儿长大后嫁人的问题,不可能留下这个外孙。
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这个不该出生的孩子,被送入福利院成为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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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养儿子还是女儿,为人父母,都要清楚肩上责任重大。
孩子,不是想要就去生的。(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