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一桩女儿撞破父亲出轨家庭教师引发的悲剧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生若是能够像初次见面一样美好,就不会出现相思别离之苦。清朝词人纳兰性德的这首《木兰花》,引出了一种全新的意境,是许多人怀念初恋的代表作。
在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往往是没有得到的,初恋就是其中之一。很多人的初恋充满了青涩和懵懂,因此值得怀念和回忆。但初恋毕竟是过去,如果为了初恋而背叛家庭,不仅是对婚姻家庭的不负责,还涉嫌构成违法。
2020年,吉林发生了一件荒唐事,男子与初恋情人重逢,为再续前缘,将对方请回家当女儿的家庭教师。没想到却被女儿意外撞破奸情,妻子得知后,带着警察捉奸,酿成了一桩家庭伦理悲剧。
家住吉林的李女士有一个圆满的家庭,丈夫赵先生工作有成,女儿小雅聪明伶俐。可自从家庭教师王某梅来家里帮女儿辅导功课开始,李女士总感觉不对劲。直到某天,女儿小雅找到李女士,说出了她看到的秘密。
“每次妈妈外出,爸爸都会和王老师去卧室谈话,半个小时后才会出来。”当李女士从女儿口中听到这句话时,她就像遭到了当头棒喝一般。回想起丈夫和王某梅的种种行迹,两人的确很可疑。当她找到王某梅时,没想到对方丝毫不隐藏,直接坦白了和赵先生之间的关系。
原来两人不仅是情人还是初恋,2016年在一次同学聚会上,王某梅和赵先生重逢。赵先生当初和王某梅因为家庭原因分手后,找李女士组建了家庭。王某梅则全身心投入工作,成为了一名教师。
这些年来,王某梅只能用工作来排解自己的寂寞,因此毕业十多年过去了,她始终没有结婚。直到和赵先生重逢后,两人旧情复发,在同学聚会结束后便一起去了酒店。赵先生得知王某梅为了自己一直未婚,内心感动不已。
刚好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感情变淡,于是赵先生便动了和王某梅进行婚外情的想法。为了能够长期在一起,赵先生以请家庭教师的名义,让王某梅帮女儿辅导功课。就这样,王某梅和赵先生经常趁着李女士外出,在卧室里卿卿我我。
只是两人不知道的是,这一幕都被赵先生的女儿小雅看在眼里。小雅年龄虽然不大,但却也知道父亲的行为不对,在经过内心挣扎后,她把自己知道的事告诉了母亲。李女士听后找到丈夫和王某梅对质,可两人的态度却让她崩溃。
眼看两人的秘密被戳穿,赵某干脆正大光明的和王某梅在一起,两人在外租了一套房子,开始了同居生活。面对如此绝情的丈夫,李女士想要离婚,但一想到女儿不能没有父亲,于是决定再给丈夫一次机会。
李女士找到公公婆婆,希望通过两人的劝说让丈夫回心转意。可两个老人不仅对儿子的行为不管不顾,还把责任归咎到李女士身上。婆婆认为如果李女士自身没问题,儿子也不会出去找别人。
丈夫和公公婆婆的行为让李女士对这段感情彻底失望,她下定决心要离婚。但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想要在离婚后争取到足够的利益,就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在接下来的5年时间里,李女士放纵丈夫出轨,但却偷偷拍摄了丈夫和王某梅出轨的视频照片,光是两人开房的记录就高达上百条。
2020年4月,李女士决定发起反击,在发现两人一起走进某家酒店后,她拨通了报警电话,声称在酒店某房间里有人MYPC。警方接到举报后把赵先生和王某梅带回派出所调查,确定两人没有非法交易后,将二人释放。
虽然两人没有MYPC,但派出所的笔录成为了赵先生出轨的有力证据,在接受调查时,赵先生交代了自己和王某梅的关系,因此这份笔录成了李女士离婚时的重要武器。有了笔录,李女士又提供了视频,在这些证据面前,赵先生无力狡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情节的,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
很显然,赵先生不仅和王某梅进行了同居,还和李女士因感情不和分居了5年,因此李女士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依法对两人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后,支持李女士离婚。
作为离婚过错方,赵先生在财产分配上应该遵从少分或不分的原则,在争取儿女抚养权时,也没有优先权。但即使女儿跟从李女士生活,作为夫妻赵先生依旧要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用。
至于另外一个当事人王某梅,她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却破坏了她人家庭,属于违法和有悖道德的行为。在被公开后,学校对其进行了停职处罚。就算日后王某梅复职了,她作为教师的脸面也已经丢光。
正所谓“相思本是无凭语,莫向花笺费泪行”,初恋固然是美好的,但只有存在于回忆中才算得上是珍贵。一旦为了追求初恋而破坏家庭,不仅自己会受到影响,还会害了家庭成员,甚至牵连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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