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解决李雪莲问题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法律与道德矛盾点如何处理

  如题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解决李雪莲问题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法律与道德矛盾点如何处理 且让这位农村妇女理解

  给她找个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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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看了冯小刚的新片,讲的是一个叫李雪莲的女人的故事。

  李雪莲为了单位分房和生二胎,和丈夫秦玉河商定“假离婚”。

  没想到秦玉河趁机假戏真做,竟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李雪莲人房两空,连孩子都流了产。

  李雪莲蒙冤,不服,向秦玉河讨说法。

  秦玉河厌恶地说:你结婚的时候就不是处女了,你和男人乱搞,你哪是什么李雪莲,你就是潘金莲!

  李雪莲吃了大亏,又当众遭戏,想不通,不甘心。从此吃下定心丸,要告状要上访,要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的,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

  于是就这样一个李雪莲,带着这样一个荒诞的笑话,从镇里告到县里、从县里告到市里,从市里告到北京全国人代会,一告就是十年,所到之处,人仰马翻,草木皆兵。

  凡与此事沾边的都倒霉,小到法院庭长、院长、县长,大到市长纷纷被拖下马;以至每到“两会”,她所在的省市县都围着她神经紧张、围追堵截,几十号头脸男人惶惶不可终日,软硬兼施,偏方想尽,可就是搞不定一个李雪莲。

  李雪莲的状最后以秦玉河的意外身亡而告终。

  被告的人死了,李雪莲的告状失去了根据。

  李雪莲嚎头大哭:我的状还没告完,你怎么就死了呢?

  很多人说,李雪莲就是个文盲、法盲,蠢货,无理取闹还瞎搅和!拜托这是一个讲法治、讲规则的社会好不好?你没读书、你不懂法、你破罐子破摔,你善于耍泼,你就有理了?就可以绑架社会了?明明自己自愿离婚,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就这点没说头的破事还整得鸡犬不宁,知道什么叫社会成本浪费么?

  还有人说,可惜了你个李雪莲,有身材、有样貌、还有能力,明明一手人生好牌被自己打得稀烂,该放手时就放手,人要善于和自己和解。

  老炮儿当真要讲的就是这样一个弱智、耍泼、活该的蠢女人故事?

  我看不像。

  或者说,老炮儿要讲的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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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让我想起了另一桩奇事:

  1935年,纽约发生了一起偷窃案:一位老太太偷了面包。

  就是这么一点小破事,竟被告上了法庭,连市长大人都亲自参加旁听。

  法官问:人证物证俱在,是否愿意认罪?

  老太太求情:“我偷面包是来喂孙子,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东西了。”

  法官不为所动,说:“我必须秉公执法,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是10天的拘役。”

  10美元是个什么概念?当时一杯咖啡是8美分。这不是摆明想逼死人吗?就算老太太豁上性命也交不起,没办法只好选择“拘役”。

  完了市长站起来,对老太太鞠了一个躬,坚决地说:“请接受10天的判决!”

  尼玛,这还算法律吗?

  可是接下来一幕出人意料。

  市长脱下帽子,放进10美元,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

  法庭上顿时一片肃静。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起立,每个人都认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

  这是美国的法律:照章办事、不受民意绑架,但接受人性救济。

  或者这么说,法内绝情,法外有柔情。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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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人都觉得划上圆满的句号了。

  可是这事儿还没完。

  市长回家怎么想都觉得不对:老太太偷面包的事,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个案,应该引起全社会关注才对!要不然,今天有罗斯老太太,明天还会有朱莉老太太。

  也就是说老太太偷面包绝对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桩国家大事,既然是国家大事,就必须要通知罗斯福总统才行。

  于是市长连夜写信,没好气地质问总统:老太太偷面包,你身为总统,就没有半点责任吗?这说明政府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大问题!难道说,当法律条文与人情伦理之间发生相抵触时,以后都这样向老太太“赞助”10美元,并要求在场的每位法官拿出50美分“罚金”?

  很快,罗斯福回信。没生气,也没摘拉市长的官帽。

  罗斯福说:每个人都应当有免于饥饿的权利。若还有一个人处于饥饿状态,政府就应该马上对他提供救助。若有一个人处于饥饿状态而得不到救助,社会就有共同责任。拉古迪亚市长,请代我向老太太转告,说一声对不起!让老太太受委屈了。也代我向老太太保证,今后,社会上再也不会出现‘老太太偷面包’的现象了!”

  半年后,美国政府相应推出一系列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慈善救助体系。“老太太偷面包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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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李雪莲吗?怎么尽扯美国老太太?

  那咱们还是说回李雪莲。

  冯小刚借刘震云的话说:“幽默有三种,一种是语言的幽默,一种是事情的幽默,第三种是背后道理的幽默。”《我不是潘金莲》要着重展现的是背后道理的幽默。

  那么,这背后道理的幽默究竟是个啥?

  大家也都很纳闷,没看啥道理呀,只看到了一个无理取闹的蠢女人而已。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必须要回到李雪莲的案子上来。

  李雪莲的离婚案,法院到底有没有判错?

  可以肯定地说,李雪莲的离婚案判得一点都没错:白纸黑字,自愿离婚,人证物证俱在,公正合法。

  既然没判错,那还瞎折腾啥?

  可是,亲们,案件的对错有时候并不是最重要的。就像美国老太太偷面包的“偷”不是最重要的那样。

  因为还有一个问题更重要:李雪莲为什么要假离婚的?是谁让去她假离婚的?

  一个女人决定去假离婚的时候难道真的没设想过风险?

  是李雪莲的私心叵测吗?

  不是,李雪莲说她就是想要生个二胎,假离婚是为生二胎。可是为了这个肚子里的孩子,老公没了,财产没了,家没了,名声没了,这场旷世官司是为夭折的孩子打的,也是为风飘草芥的自己打的。

  换句话说,是二胎指使李雪莲去假离婚,是流产的孩子指使她去控诉良心泯灭的父亲,是低到尘埃里的女性尊严指使他去搅乱严肃森严的男权社会,是农妇的下层身份指使她去起诉法律外的人性尊严救济。

  再换句话说,她就是想要惩罚这个社会对待人权、女人和孩子的恶劣态度。

  李雪莲想告吗?

  想告,杀人的心都有。

  如果你亲历过计划生育临盆抓去引产,婴儿在手术台上还活蹦乱跳,或者是见过女人生下孩子男人悄无声息一走了之的事,你会理解李雪莲。

  李雪莲能告吗?

  不能告,也告不了,因为离婚是合法的,二胎是非法的,因为不知道到底要告谁!

  比告状无门更大的悲愤就是连告的根据都没有。

  可是李雪莲是石头缝里的草根,她还是要告,对于一个农妇来说,最没办法最奏效的方法就是一顿乱告。

  李雪莲变成了唐吉可德,用毫无理性的偏执搅动了衣冠楚楚的理性社会阶层。

  可惜人人都没看懂,人人都认为这只是一个毫无由头的笑话。

  其实这才是李雪莲死磕自己娱乐观众的真正悲凉。

  从这个意义上看,李雪莲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性别角色、一个阶层代表、一种制度结果、一种人性催张。

  李雪莲上演了一部荒诞剧,但绝不是一部闹剧。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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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结尾,李雪莲本是铁了心打算要告下去的,可是秦玉河竟意外死了。

  李雪莲真的不能再告了,庭长、院长、县长、市长都长长松了一口气,人大会正常召开,气氛安定而祥和。

  市长对县长说,李雪莲的问题居然是靠一个意外解决的,而不是我们解决的,想一想整个事件过程,总还是大和小的问题没有弄清楚。

  市长不止一次思考大和小的问题,大家都说李雪莲是小白菜;离婚是个小案件怎么会闹到中央;李雪莲的小问题没解决好是因为小地方的小人物办事不力;小问题要换个思路用小方法解决,比如让王公道逢年过节送情送礼,迂回作战让厂长做秦玉河的思想工作,让赵大头搞定李雪莲做老婆。可是,这些的方法竟然全都不奏效!

  为什么?

  因为李雪莲和美国老太一样,他们身上反应的绝不是小问题,小方法自然解决不了。

  二者相比,是相隔80年的法治思想、人道救济、社会共责和官场文化,是十年与半年的悬案惊奇,是大政治与小民生的思考差别,是方与圆的人情哲学差异。是对大小问题的不同看法和思考模式。

  这正是一大群衣帽楚楚、正义严慈的官员花上十年时间顶着丢官弃甲的压力也无法破解问题的关键所在。

  李雪莲用荒诞的告状,告诉你我生活在怎样一个荒诞的语境中。

  李雪莲遇到的问题,难道不是我们每个人遇到的人生社会问题吗?

  李雪莲就是我们当中的很多人的一个侧面。

  李雪莲不是文盲、法盲、蠢货,她是一个影像,一个荒诞的群体影像。

  创建于 19:43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所谓“李雪莲问题”本质是:个人诉求违反社会契约。

  她想投机买房,想要二胎,还想强要一个渣男的爱——诉求可以理解,却无一不违反现有秩序。

  它的基础模型很简单:就像你身在一个单位,却不喜欢它的规矩。

  这时候能怎么办?

  1. 说服群众改规矩

  2. 服从陈规

  3. 离开单位

  这样简单的模型变得复杂,是因为任何个人和集体的矛盾,在中国语境下都变得更加难以调和。李雪莲无法说服960万平方公里生活的14亿人民认同她,她不愿放弃自己的诉求,亦没能力“用脚投票”离开这个环境。

  所以,回到问题本身:

  在电影里,“李雪莲问题”事实上就以它唯一且必然的解决方法推进着。女主角正和数千年来精神或物质上社会的末路人一样,本质上,在一条破坏体制的道路上闹腾;另一头,体制面对这个矛盾解法也很标准——依法处理。

  双方就在这个大大的中国,做着小小的斗争,提醒我们阶级斗争远未结束,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其实很简单,李雪莲的“理”和官场上讲究的“理”就根本不是一个“理”,你想用官员们的那一套道理,什么离婚事实成立,去说服李雪莲,根本说服不了,她还是觉得冤,只要她心里还觉得冤,憋屈,就还得告状,因为那是她的认知里所知道的唯一出路。

  想让李雪莲不告状,就得让她不觉得冤,很简单,镇上开会的时候,就是那种大会,有很多老百姓公开的那种,只要镇长这么说:“我们要在镇上展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比如说,李雪莲这个事,秦玉河,说李雪莲是潘金莲,这个语言就不文明,是污蔑!”让李雪莲来听一听,她这个气就出了,镇长都在全镇人面前说是污蔑了,出了气,就不用告状了。

  李雪莲要的是出气,那就让她出气!

  1,事情的起因在于假离婚,李雪莲欺骗了政府

  2,事情的核心在于生二胎,而李雪莲属于孕期妇女,理论上民政部门不会同意孕期妇女离婚,但李雪莲自始至终故意隐瞒问题核心,致使问题无法解决。李雪莲欺骗了所有人。

  3,在收到辱骂后,李雪莲试图买凶杀人,甚至试图坑害他的弟弟和喜欢她的屠夫。

  4,对她的大儿子不闻不问。

  5,欺骗赵大头,致使其丢了工作。

  这样一个极度自私,而且嘴里一句真话都没有的人,为什么要同情?这个世界上哪一个普通人不比她更配得到关怀?凭什么为这样一个人动用社会资源?

  另外剧中要求政府管法院,妄图靠一级压一级的关系解决问题,以告“御状”靠“明君”为寄托,我只能说,一股浓浓的封建味,真正的骨子里的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