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我捡到一个又瞎又聋的少年」为开头写一个故事?

  我捡到一个又瞎又聋的少年。

  他是本文后期大boss。

  对了。我是穿书的,悲催的是,我是身穿。

  这个少年叫炎炽,从火光中出生。

  炎炽的样貌是本文里最好看的。

  我穿的这本小说是早期仙侠玄幻古言,叫《仙途》,女主是上修界沐天宗吾月上仙最小的弟子,男主是下修界金手指粗大的客栈小伙计,被仙人看中,从此走人生巅峰,跟女主相爱,和小伙伴们一起拯救天下苍生,将后期最大反派镇压在九幽,从此不见天日的故事……

  只有看过原著的我知道,炎炽,也就是本文最大反派,后期有多么惨。

  后来,我觉得他名字不好听,便让他随我的姓——顾,名清亭。

  “以后,你就叫顾清亭,小名叫蜻蜓,好吗?”我在他手上写。

  他回答:“好。”

  1

  将他背到城西破旧的茅草屋,用手巾将他身上的污渍擦干净,去附近人家借了点药酒,给他疗伤。

  不过,等我回去后,炎炽身上的伤口已经自动愈合了。

  他昏睡了三天,我也不知道他一身的伤是怎么来的,只能等他醒来再问。

  炎炽醒来后,我很高兴,问他想吃什么,他不说话,我有些懊恼,“我也是刚来这里,身无分文,也没什么可以给你吃的,不过隔壁阿婆借了我一袋小米,等我这两天挣了钱,先把阿婆的小米换了,再给你买好吃滴吧,现在麻烦你将就喝一些粥吧。”

  炎炽仍旧没有说话,一双灰色的眼睛无神地“睁着”。

  我忘了,他听不到。

  但是,他们这里的字儿我也不认识,没法在他手心上写。

  我只能走进他,坐在旁边,将勺子凑在他嘴边。

  炎炽没有反抗,乖乖的张嘴喝了下来。

  他皮肤很白,病态的白。

  眼睛生得很漂亮,睫毛弯弯的,眼珠子是烟灰色,鼻子细长微尖,嘴唇苍白,修长的脖颈脆弱敏感,好似一下就能掐断。

  我给他喂了一碗小米粥,他没什么胃口,我也没强迫他吃。

  借了把梯子,我抱着茅草上房顶修了修。

  其实这个茅草屋也是这个村子里的人看我可怜,让我住下的。

  我来到这个世界后,孤苦伶仃,谁也不认识,穿着现代衣服,来这里格格不入。

  还是好心的阿婆,将她远嫁的女儿做闺女时的衣服拿出来给我穿的。

  将茅草屋修缮好,我扛着梯子给阿牛叔家送过去,阿牛婶又给了我一把菜籽,我本想推拒,她道:“囡囡啊,不是阿婶说你,你自己够苦了,又捡回来个拖油瓶,你们俩以后怎么生活?这些菜籽儿你拿回去,种些菜,不至于以后没菜吃。”

  我摸了摸肚子,那里瘪瘪的,我有些想哭,忍不住哽咽道:“对村子里的人来说,其实我也是拖油瓶,大家一直都在帮助我,我真的好感激,但是那个小孩儿太可怜了,又聋又瞎,我不管就没人管了。”

  阿牛婶叹了口气,将菜籽塞进我怀里,又给我拿了几个玉米做成的饼饼。

  “囡囡才不是拖油瓶,你来这里后,也帮了我们很多的。”阿牛婶道。

  我有些不好意思,我的专业是农业,来这里后给他们挖水田,压井,引水,制造风车,但是这些也得他们支持,我才能做成啊。

  回去后,我去厨房将饼热了热,炒了个菜,端进屋里,耐心地给少年喂着饭。

  他的胳膊是能动的,但是他看不见,我也不想他那么麻烦,便喂他吃饭了。

  第一次听见炎炽说话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弄土坝,往土里撒菜籽,我掺了粪,有些难闻。

  他拿着棍子,敲敲打打,从屋里出来,走到我后面。

  我听见,一声很浅的少年声线,“谢谢。”

  2

  村里的夫子教我认字,他打趣我,“懂得那么多我们不知道的,却不识字。”

  我有些不好意思,“不是的阿伯,帮村里干得那些,是我家乡那边很常见的,我来到这里,也是缘分,能帮大家就帮了。”

  认真的学着他们的字体,其实跟我们那里的古代差不多,之前字儿是很古老的小篆,我学起来有些吃力。

  好在,我会了些。

  回去后,我牵着少年的手,在他手心上写:【你认识字吗?】

  他点了点头。

  我又在他手上写:【今天晚上想吃什么?我去镇上找了份工作,给账房算账,一个月半两银子,我预支了十文,买了胡瓜,青菜,落苏,还有番薯,猪肉,鸡蛋。】我写的慢,中间还不小心写错字了。

  怪不好意思的,我承认自己有些话唠,甚至没话找话。

  炎炽没有丝毫不耐烦,轻轻道:“都可以。”

  他顿了顿,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扯了扯嘴角,有些想笑,【我叫顾暖,但是村子里的人都喜欢叫我囡囡。你可以叫我暖暖姐。】

  炎炽烟灰色的眼珠转了转,睫羽垂下,没有说话。

  【你呢?】我写。

  他似乎有些迷惑,抬头,“我忘记了,我的名字。”

  “那我给你起一个吧。”我在他手上写,嘴里嘟囔出来,“以后,你就叫顾清亭,小名叫蜻蜓,好吗?”我在他手上写。

  他回答:“好。”

  顾清亭,真好听,也符合他的气质。

  冷冷淡淡的,好似对世间一切都不在乎的样子。

  炎炽这个名字不好,也不是不好吧,我觉得,这个名字以后会害了他。

  炎炽,从火中而来的恶魔,所到之处,无一活物。

  我问他,【你还记得你的家人吗?】

  (给男主改了名字,以下变成顾清亭的名字。)

  顾清亭回答:“不记得,我只记得,我生来便是黑暗,不知痛苦,不知饥饿,不知喜怒。”

  天啊,真是个小可怜。

  我忍不住抱紧他。

  随后,我在他手心上写写划划,【没关系,以后姐姐在,会保护你,给你一日三餐,教你七情六欲。】

  顾清亭轻笑,嘴角微勾,眼眸温和,“好。”

  我摸了摸他的脸,他的脸颊微凉,没关系,我的手一年四季都是热的。

  我想,我来这里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拯救反派,然后就可以回家了。

  3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后期会变坏,他是跟在主角团里,最不起眼的那个人,总是在危机时刻出来拯救男女主的关键人物,谁也想不到,他居然是幕后大boss。

  不过没关系,今天开始,他不是炎炽,他是顾清亭。

  王家村的小蜻蜓。

  虽然这是仙侠小说,但是我不会仙法,也不会修炼。

  而且我还是身穿,说不定到大结局的时候,我已经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了呢。

  做饭的时候,我还美滋滋地想。

  顾清亭饭量很小,跟他不知饥饿有关,于是我便让他吃一个馒头,两盘子菜我们分吃,一碗汤,正常人的食量,恰好

  顾清亭喜欢吃我腌的黄瓜,有时候可以吃一碟子。

  我怕他在家里呆着闷了,便给他穿戴好,梳了头发,牵着他的手去村里逛一逛,顺便去集市上买一些过冬的布料。

  我打算给他做一身棉服,让他冬天不至于冷。

  买了十来斤棉花,回去的时候凑了村里人的牛车,我将买来的烤红薯放在他手里,这是被我放在手里,等不是那么烫手了,才给他剥开,让他吃的。

  顾清亭尝了一口,被甜到的样子,眼睛半眯,他双手拿着红薯,举着,“阿暖,你吃。”

  我咬了一口,甜甜的,拍了拍他的手臂,示意我吃过了。

  回去后,我分了两斤棉花给阿婆,跟她一起做过冬的棉衣。

  阿婆对我说:“囡囡,你也老大不小,该嫁人了呀。”

  我有些为难,手却不停,纳着线,“也不是我不想嫁人,一来我在这里无依无靠,没个婆家,跟人家成了以后,无娘家可依。二来,哪天我家里人就来接我,发现我成婚了,可能都没法回去了。”

  阿婆叹了口气,“也是。我看你家那个清亭就不错,长得可以,来这儿也有些日子了,个儿也算高。就是眼盲耳聋,要不然,媒婆还不把你家的门槛踏破。”

  我忍不住笑,“是啊,我家清亭长得俊,去街上,好多小姑娘朝着他扔花呢。”

  “你可别以后嫁给你家清亭呀,要不然还不得伺候他一辈子。”阿婆忧心忡忡。

  我也有点忧心,“要是以后他离开我咋办?他能活下去吗?在外面?”

  阿婆被问住了,忍不住笑话她,“你呀你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在你家,也不是个事儿。孤男寡女,说出去也不好听,他与你非亲非故,以后再耽误你嫁人。”

  我想了想,这倒无所谓。

  但是,人言可畏。

  要是伤害到清亭就不好了。

  拿着做好的棉服,回去后给顾清亭换上,穿上正好,白玉色的棉袄,兔毛溜边,衬得他面如凝脂,俊美的很。

  我在他手上写:【今天我在阿婆家,她与我说了许多咱俩的事,你想不想娶我?我不是逼着你娶我,而是你我住在一起,无名无份,以后说出去对你名声不好,我怕以后不能照顾你,因此咱俩只能成婚了。】我写完,便去看他的脸色。

  顾清亭面色不变,道:“我如何配的上你?我身体残缺,眼盲耳聋,你确定要嫁给我吗?”

  我挠了挠头,“可是,在我眼里,你跟普通人一样啊。”我想起来,他听不到。

  便重新写了一遍。

  顾清亭浅浅一笑,“好,我娶你。”

  得了这话,我便开始忙活了起来,剪囍字,贴窗花,布置红绫,请村长他们前来观礼,简单的办了几桌,我俩的名字落在了村里的黄籍(户口)上。

  4

  他年少,对房事不懂,我告诉他,只要我俩亲亲就是洞房花烛了。

  顾清亭懵懵懂懂,在我嘴上轻轻闻了一下。

  从此,我俩便成了一张床的夫妻。

  我告诉他,【以后,你要唤我娘子,我喊你相公。】

  顾清亭有些羞赧,嘴角勾了勾,小声唤了声:“娘子。”

  我在他手上写下:【好相公,为妻以后要托付给你啦~】

  躺在床上睡不着,我看着红色的顶账,如果哪一天,我突然回去了怎么办?

  那也没事。

  我走了,那清亭肯定成了鳏夫,这个茅草屋我早就买了下来,还修改成了瓦房,只有三间屋子,一间厨房,一个不算小的院子。

  地契家产还有遗书我都写好了,全都给清亭。

  我还害怕我走了,清亭会受欺负,便在第二天,带着清亭去各家各户认人发喜糖。

  只希望以后我不在,大家可以对清亭好一些。

  我们住的村子,离上、下修界远的很。王家村是在俗家界最偏远的地区,这里民风淳朴,人们都是很善良的人。

  大家安生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其实如果可以这样过一辈子,也是很好的。

  但现实中,我有自己的家人,朋友,还有大好的未来,我不想一直留在这里。

  我修了个猪圈,养了一头小母猪。

  等她一岁多的时候,再带着她去配种,再等一年,就有十来头小猪养了。

  到时候,再买一块空地,建成猪场。

  过年的时候,大家都不缺猪肉吃了。

  时光匆匆,我和顾清亭度过了三年光阴。

  我以为,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一觉醒来,顾清亭不见了。

  我以为他出去了,便做好饭等他,结果等到中午,我才知道,顾清亭可能真的不见了。

  于是我赶紧通知邻里帮忙去找,山上,地里,还有湖边,甚至会水的汉子下水捞了好几遍,都没有……

  他会去哪儿呢?

  我有些着急。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主角团什么时候开始组合起来的?

  男主到了沐天宗,与女主一见钟情,两人天雷勾地火,成了欢喜冤家。过了不久,下修界锦州魔族暴乱,杀人放火,鸡犬不宁,在那里,他们遇见了被魔族打伤的炎炽,炎炽是主角团里最先跟着主角们的。

  我灵机一动,决定前往锦州。

  临走前,阿婆给我烙了几张饼,嘱咐我一路平安,找到清亭就赶紧回来。

  我抱着她,哭了一会儿,我看着村里来送行的人们,禁不住又掉了泪,“谢谢你们这几年对我和清亭的照顾,我一定会尽快找到清亭,赶紧回来。”

  阿牛婶抹抹泪,“囡囡呀,清亭那孩子也可怜,看不见听不见,你找到他后,也别凶他,赶紧回来,啊。”

  我点头,擦擦泪,坐在牛车上,对他们挥挥手。

  从此,踏上去锦州的路程。

  书里,炎炽是天生的魔尊,拥有与生俱来毁天灭地的能力,偏偏要屠尽苍生,一统三界。

  其实我不懂,杀来杀去那么危险,为什么不躺平当一个魔尊呢?

  偏偏跟拥有主角光环的主角过不去,虽然最后主角还是打不过他,只能用智取,将他镇压在九幽那个鬼地方。

  说到底,还是贪心惹的祸。

  5

  到锦州,要坐一个月水路,这是最快的路程。我有点晕船,一直待在自己船舱里,别人来送饭的时候,看见我的脸,都吓了一跳,说我:“小夫人,您这脸白的,我都以为见到鬼了。”

  我胃里恶心,头晕脑胀,说不出话,摇了摇头,冲人家尴尬地笑。

  就是一日三餐,我也是吃多少吐多少,盼着赶紧到锦州。

  到了锦州,我可以先定下来。

  我算了算日子,离魔族入侵还有三个月,我得想个办法,减少死亡率。

  既然来了这里,那我要用现代学到的知识,帮助这些人。

  万事开头难。

  来了锦州,一片安宁,百姓安居乐业。

  我若说,过几个月魔族来犯,你们都会死,谁会信我?

  我想了个办法,便是去锦州最大的修仙门派,求见掌门,结果被人轰了出去。

  求救无门。

  那我只能靠自己了。

  我从城外破庙里往下挖地道,每隔三十米,用一根空心竹,从地面茂盛不容易发现的地方往下插,用来换气。

  锦州几千户人家,几乎每家每户我都想法子挖了连接的地道,以便他们魔物来犯的时候,可以躲进去。

  我害怕有那刚出生哭泣的小娃娃,于是装作产婆,到有生产的人家,给他们送特制奶嘴。

  说可以方便让她们晚上安心睡觉。

  做完一些绸缪,日子飞逝,我心里害怕,毕竟我也只是个普通人。

  魔族来犯的时候,是在一个深夜,大家都睡得安稳。

  我事先在每家每户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如果有魔族来犯应该怎么做,家中有小孩儿或者老人,也不要慌张,悄悄的钻到床下,打开地道进去,记得将地道门关上,没有关上不要紧,是一次性的,一直往前走。如果有小孩儿,就用奶嘴让他们吃,不要害怕,淡定,不要管财产家畜,命要紧。

  地道很深,你们往前走大概每三十里,有粮食放在拐角,不要说话小心被发现……

  看完记得把信带走,不要让魔族看到。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按照我说的做,能救一个是一个。

  魔族速度太快,有来不及逃走的人被残忍杀死,街上好多尸体,血流成河。

  我有些害怕,躲在角落里,忍耐着恐惧,看着那些魔族中,有没有顾清亭。

  我的手,不止我的手,浑身冰凉,一直哆嗦。

  那些魔族身形跟人差不多,穿着黑色斗篷,有的还有尾巴。

  我吓得泪水都掉出来了。

  俗家界的修仙门派,当然打不过这些残暴的魔族,好多都死掉了。

  我偷偷捡了一把死去修士的剑,握在手上,沿着黑暗,往魔族堆里走。

  这样的举动,无疑是送死行为。

  但,清亭很有可能在他们中间,我要把他带回去。

  那些魔物簇拥着一个人,就在最大的广场中央,那个人,长相妖媚,长发,一身红衣。

  不是清亭。

  我手不自觉的哆嗦,屏住呼吸,躲在角落里。

  没想到,我高估自己隐藏能力,被那个人发现,他动了动手指,将我一下子吸到他身边。

  这人摸了摸我的脸,“你身上有我魔族的气息,却是人类,真是有趣。”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身后的魔族们虎视眈眈地盯着我。

  “我来找一个人。”

  他有趣地挑了挑眉,“是谁?”

  “炎炽。”

  他脸色一凝,对身旁的魔族说了句魔族语言,我听不懂。

  “你找他做什么?”他问。

  我道:“炎炽是我夫君,我找他是理所当然的。”

  男人抿唇,“撒谎。图里,把她带下去,杀了。”

  他身旁的男子有些犹豫,但还是点头。

  拎小鸡一样揪着我的脖子,飞走。

  我脚都是软的,想哭,真的要死了?

  身后的男人突然松手了,我看着下面深不见底的高空,差点没吓晕过去,身体失重一样,往下摔。

  我心想,死了。

  也挺好的。

  这该死的人生啊。

  就是可怜了清亭,他看不见听不着,比我可怜,以后怎么办呀?

  但是不对呀,清亭他是大boss,可比我厉害多了。

  那我就放心了。

  还有我爸妈,也没啥事反正他们重男轻女。

  我的朋友们,她们也都成家立业了吧,知道我死翘翘了,应该也只是伤心一阵子。

  我能做到无愧于心,死了也值得。

  就在我快要以为自己被摔死的时候,一个身穿白色弟子服的男人,一把捞住了我。

  我们稳稳的降在地面,他告诉我,他是上修界剑宗的二弟子,叫云景。

  云景,就是第一个跟着主角的。

  也就是,炎炽假扮的。

  顾清亭啊顾清亭,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叹了口气。

  “谢谢你,救了我。”

  云景,也就是顾清亭,对我笑着道:“无妨,倒是夫人受惊了。”

  我装作晕了过去。

  他将我搂在怀里,送到了一个地方。

  等他回来的时候,一身的伤,还带回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女主,另一个是男主。

  女主长得娇小可爱,笑起来两朵小酒窝,扎着漂亮的发髻,穿着黄色流苏裙。

  男主长得很有侠气,束着利落的高马尾,墨眉长目,高鼻薄唇。

  女主声音清脆,“你好呀夫人,我叫梨花,这是我的未婚夫,叫陈天。”

  我有些局促不安地点了点头,“你们好,我叫顾暖,我是出来找我夫君的,结果被魔族的人抓走,险些死掉,还是这位公子救了我。”

  陈天皱了皱眉,“夫人受惊了,只是夫人的丈夫是被魔族的人抓去了吗?”

  我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他好像是失踪了。”

  梨花是个善良的好姑娘,问我:“我们要到四方游历,夫人要不要跟我们一起?正好我们一起帮你寻找你的丈夫。”

  我有些惊喜,“真的吗,可以吗?”

  梨花牵着我的手,用力的点了点头。

  7

  清亭,我一定要搞清楚,你要做什么。

  “对了,姐,城里有不少人活下来,说是有人在他们家下面挖了地道,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你来这里后,知道是哪位大神挖的不?”女主兴冲冲地问我。

  我有些不好意思,当初我开始挖了一个月,发现自己一个人力量根本就不够,就去找了城隍庙里的乞丐大哥大姐们,我告诉他们,魔族没过两个月就要来了,但是没人相信我,到时候会死很多人,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在锦州城下面挖地道,方便到时候大家逃跑。

  当时我可是发了毒誓,如果我撒谎,便被人挫骨扬灰,不得好死,不得转生。

  我其实是没有抱希望的,但是他们商量了一番,对我道:“我们虽然是乞丐,但也是有良心的人,而且我们有的也是逃难来的,锦州城的人并没有排挤我们,我们也并非不讲理德。你放心,我们会帮你。”

  于是,我,加上乞丐帮上百个兄弟,几乎在每家每户都挖了地道。

  他们跟我商量,“夫人,我们虽说多受锦州城照付,但为了不让城里的人对我们心生芥蒂,也请你不要说是我们帮了你,免得最后锦州容不下我们。”

  我知道,谁家下面有个地道连着外面都心里害怕,而且若是知道是城里的乞丐帮的忙,刚开始或许还会感激,可若是魔族的事情平息了过去,家里的东西少了,粮食被偷吃了,那这些好心的乞丐,只有被怀疑的份儿,到时候说不定在城中也无法立足,严重些可能活下去都是问题。

  于是在信的最下面,写了:未免多生事故,怕魔族的人发现外面的洞口,所以请在魔族走后,将你们家下面的地道给填上。

  于是,我道:“或许是愿意做好事不留名的好心人吧。”

  8

  说要帮我找夫君,其实他就在我身边,我看着现在样貌身份成云景的顾清亭,叹了口气。

  河边,火柴烧的劈啪作响,我将鱼鳞用刀刮干净,这刀是女主从自己储物袋里拿出来,借给我的。

  还有一些煮东西的锅,我将鱼剁好,准备熬鱼汤喝。

  顾清亭吃什么都没有胃口,不过倒是挺爱喝汤的,尤其是鱼汤,煮的越浓郁越好。

  “云景”走到我身旁,“夫人,有什么要帮忙的吗?”他表现的温文尔雅,有礼有度。

  我想了想,“你跟小天去摘些果子吧,解解腻。梨花,你来尝尝,这是我方才烤好的河虾,来尝尝,”

  梨花蹦蹦跳跳过来,“云景”温雅一笑,叫正在耍刀的男主去摘果。

  陈天收了刀,“梨花,保护好顾夫人,还有你自己,我们很快回来。”

  梨花忙着剥虾,“去吧去吧,多摘点,路上解馋。”

  陈天憨憨一笑,“好。”

  我们下一站,要到柳城。

  看着现在男女主恩爱的样子,我忍不住有点为女主着急,要知道,柳城的城主,有一个宠爱的小女儿,长得人比花娇,叫柳娇娇。

  特别老套且狗血的故事情节,大部分仙侠剑剧情都会发生的套路,柳娇娇被狼妖抓走,男主英雄救美,柳娇娇对男主一见钟情。

  因此缠着男主,非男主不嫁,且明知道女主是男主的未婚夫,也坚决不放弃,

  我特别不理解柳娇娇这种行为,尤其是在她加入主角团后,各种针对女主。

  女主也是从小被宠到大的孩子,不过她并不娇气,也不小气,对柳娇娇的针对行为,并不在意。

  她觉得,只要陈天是真心爱他,其他一切都不是问题。

  直到,一次云城之旅,陈天与柳娇娇被魔族的人抓走,在魔族,他俩成婚了。

  女主,反而成为了多余的那个。

  看到那里的剧情时,我气的恨不得吐血,作者什么玩意儿,寄刀片寄刀片!!!

  我可爱的女主啊!

  因此,我对女主的怜爱更是多了几十万分。

  梨花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可以不叫你夫人吗?”她问。

  我道:“可以呀,你叫我暖暖姐就行啦。”

  她看着天上的夕阳,有些失落:“暖暖姐好像我阿娘,我阿娘是全天下对我最好的人了。”

  我摸了摸她的头,女主从小失去母亲,因此她的父亲对她最是宠爱,又将她送到自己的师弟吾月上仙做徒弟,是沐天宗全宗上下最宠爱的小公主。

  “梨花,你知道吗,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是有使命的。当人们的使命完成后,便会解脱,回到自己应该回去的地方。”我道。

  “应该回去的地方?是哪里呀?”梨花被我勾起了好奇心。

  “或许是变成天上的星星,或是到另外一个世界,完成另外的使命,命运二字,谁又说得准呢?”我道。

  “暖暖姐,你很爱你的丈夫吗?”梨花问我。

  很爱?我也说不上来。

  “或许吧。他消失不见,也有我的责任。我的丈夫,看不见,也听不见。我不知道,他离开我后,还能不能活下来。”当然能活下来,还活蹦乱跳的。我在心里说,但是我不能崩人设。

  “天啊,这可怎么办?我们要尽快找到他!”梨花坚定地说道。

  “其实,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他死了,我会找到他的尸体,回到我们的家乡,然后将他安葬。”我这个话是铺垫。

  “那你以后怎么办?如果你相公真的……”果不其然,她顺着我的话头,接了下来。

  “还能怎么办?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也要好好的生活,带着死人的那份。”我看着火架上煮着的鱼汤,继续道:“还有一个结果,就是他完好无伤,变成了正常人,还娶了别人。”

  梨花瞪大了眼睛,“那怎么行!他娶了你,怎么可以娶别人!”

  这个单纯的傻丫头,我在心里叹了口气。

  继续云:“娶了别人就娶呗,天下男人多得是。又不是只剩他一个男人了。”

  梨花听了我大胆的发言,眼珠子睁的圆圆的,好像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为她开启。

  或许她现在心里想着:还能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