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女生曝光,四川大学回应正调查,如何看待此事?该女子是否
据报道,6月7日,广州地铁8号线上,女子看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大叔让她检查自证清白。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女子的做法引发众多网友质疑,目前其所发博文已删除。该女子被曝出系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对此,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女生曝光?四川大学回应:正调查
7日,一段网传拍摄自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的视频火了。视频中,一名女子看见一名中年男子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中年男子同意让女子检查相册自证清白。发现相册中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之后,该女子仍旧警告大叔说:“小心点啊,别乱拍。”

《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2)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4)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依法惩治网暴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准确适用法律。
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