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与公公有染,欲将其占为己有,竟先后毒杀丈夫和婆婆

  十五年前,广西桂平一件骇人听闻的谋杀案件震惊一时。

  恶毒儿媳因长期遭到婆婆及丈夫的“不公平对待”,竟对年近六旬的公公暗生情愫,双方在度过长达四年之久的地下情之后,恶毒儿媳最终用毒鼠强夺走婆婆、丈夫两条人命。

  

  更加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名女子为了自己的邪恶念头,足足策划了4年之久。

  时间回到十五年前,在08年7月的一天,封开长岗镇一条公路上,发生一起“致命车祸”,一成年男子横尸在一辆红色摩托车旁。

  本以为是一件普通的车祸致死案,却不想在民警移尸的过程中,尸体暴露了真正的致死原因。

  据现场照片可见:该名男子浑身并无明显创伤,反而口吐白沫,尸体明显的呈现中毒身亡状。

  

  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了周边公路的实时监控。

  监控内容显示,该名男子途经此路段时并非独自一人,车座后方载着一妙龄女子,令人奇怪的是,在男子倒地之后,所载女子并未进行呼救反而拎包扬长而去。

  妙龄女子与死者究竟什么关系?死者危难之时,该名女子又为何如此决绝?让我们跟随民警的调查继续了解真相。

  该奇特案件一经立案,便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门也成立了专门的刑事组——“7.12专案组”。

  

  根据调查得知:死者为民工郑某超,监控视频中后座所载女子为其妻吴某芬。

  丈夫中毒身亡,数十载结发妻为何见死不救?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对吴某芬展开了调查。

  无独有偶,距事发两日之后,当办案民警联系死者家属之时竟意外发现,死者母亲也相继失踪。瞬间办案民警当即陷入了迷雾之中。

  

  儿子中毒身亡,结发妻子不知所踪,死者亲母也随之消失。

  拨开迷雾见真章。根据民警对于周边邻居的探访得知,死者家庭状况较为简单:郑某超与吴某芬婚后育有两子,父母健在。

  除此之外,家里还有大姑姐和小舅子两位成员。

  平日里因工作原因,家庭成员各自奔波在外,郑某与吴某也是聚少离多。

  

  除此之外,从街坊四邻口中办案民警还得知了一条至关重要的线索:

  郑某超与吴某芬夫妻关系并不融洽,郑某超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对吴某芬言语侮辱甚至拳脚相向。

  

  由此可见,吴某芬对于郑某超的积怨已深,有极大地可能性实施有预谋的报复性毒杀。

  可是,郑母又是为何无故失踪的呢?

  随着案件的不断深入,办案民警终于在事发后的第14天(7月26号)见到了死者的父亲郑某石。当办案民警将儿子死讯告知郑父时,郑父竟毫无半点丧子之痛。这让民警陷入了沉思。

  

  正当民警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死者的舅舅给出了转正性的证词:

  自己曾多次在外甥家中撞见郑父与吴某芬行为过于亲密,暧昧不清,或许他们两人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希望警方可以仔细盘问一番。

  是六旬老人伙同儿媳杀妻毒子?还是儿媳毒夫杀婆要挟公公?

  由于吴某芳遍寻无果,郑父又刻意回避。警方决定前往郑父工作的地方顺德继续筛查。

  

  在对郑父工友证词比对之时,民警发现,多名工友提到了,在郑父工作的四年里,从未见郑母进行探视。

  反倒是儿媳吴某芳往来不断,并且每次吴某芳探视之时,郑父都以主动加班为由,让众人先行离开。

  更为奇葩的是,在四年前吴某芳怀二胎接近临盆之时,她并未前往丈夫打工所在的广东,反而来到了公公工作地顺德,在这度过了生产期和月子期。

  九月下旬,民警手持搜集到的证据依法对郑父进行了刑拘审问,同时在郑父的手机中查到了郑父与儿媳吴某芳四年来多次的电话往来和暧昧私信。

  

  面对铁证,还想咬紧牙关死不认承郑父,低下了羞愧的头。

  郑父在接受审讯时这样坦白道:

  “我的爱人性格特别强势,结婚这么多年,我在家里一点话语权都没有,儿媳自从嫁进我们家,也是时常受到欺负,我气不过,又不敢光明正大的为她说话,只能私底下偷偷给儿媳一点经济上的补偿。后来儿子常年外出打工,我和儿媳终究是没有守住伦理的底线走在了一起。这段关系已经·维持了四年之久”

  

  “同是弱者紧相依,少妻投案换老夫。”

  2008年10月10日,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月,一通无法定位追踪的公用电话打进了专案组,电话那头是警方苦苦寻找的吴某芳。

  

  吴某芳在电话中主动投案自首,电话中,吴某芳“据理力争”为公公郑父辩护,言说毒杀案中,公公郑父知之甚少。

  从头到尾自己都是策划者和实施者,恳求警方能“高抬贵手“,放了郑父,自己愿返乡自首。

  同时毫无法律意识的吴某芳一遍遍向警方询问:如果自己主动投案自首,会不会被判处死刑。

  

  同月29日,受不住内心煎熬的吴某芳再一次打来了自首电话,这一次,她主动交代了所在位置。

  警方日夜兼程,最终将吴某芳捉拿归案。

  

  审讯过程中,吴某芳声泪俱下,向民警哭诉道:

  “他们母子俩根本没把我当人看,她们死有余辜。

  那天郑某超刚好感冒。我以买药为由把毒鼠强放到了感冒胶囊里,亲眼看着他吃下,那一刻我紧张极了,我害怕这一下毒不死他,害怕被他发现打死我,还好老天爷站在我这边。

  

  第二天上午我又回到番禺市,把毒鼠强全都倒进了我婆婆的凉茶里。

  她才是最该死的一个人,同样都是女人,她毁了我的一生,一辈子没有多大能耐,生个混蛋儿子,可怜了我公公,那么好,那么老实的一个人,每天在家里一点尊严都没有。

  民警同志,我公公是无辜的,求求你们放了他。“

  至此,震惊全网的7.12投毒谋杀案落下帷幕。

  

  主犯吴某芳依法处以死刑,从犯郑父被收押入狱,郑母石首也竟犯罪嫌疑人指认在当地殡仪馆无人认领处找到。

  纵观整个案件,四名人物皆为主角。

  主犯吴某芳,因落入一段不幸婚姻,从此彻底黑化,本以为,年近六旬的公公会是自己后半生的依靠,却因其懦弱了一辈子而磨灭了吴某芳心中最后一丝烛火。

  

  从犯郑父,身为男人,在成家立业之后并未成功坐上“一家之主“的位置。

  被强势女人压制了一辈子,终在半百之年遇到了”温文尔雅“的儿媳吴某芳,或许是前世情未了,今生须用四年光阴弥补。可最终因为身份、伦理、道德和自己的懦弱,导致自己妻死子亡。

  

  死者郑某超,不学无术,不懂法律,不仅未能在结发妻子受到母亲辱骂时及时给予呵护,反而还助纣为虐,对发妻言语侮辱,拳脚相向,最终落得个身首异处,死于非命的下场。

  

  郑母,过了大半辈子了,好不容易媳妇熬成婆,在儿子结婚后丝毫不给儿媳应有的呵护与疼爱。更是在自己年过半百之际直接造成了自己婚姻的失败。

  得饶人出且饶人,学法守法好公民。

  在我国还有一部分偏远山区是法律没有普及到的地方。

  

  柔弱女子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莽撞人不懂得法律的底线是什么,一场场的命案惨剧侧面反应了我们法律工作者对于公民基本法的普及道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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