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效率!13岁女孩被强奸后怀孕引产,报案3年肇事人尚未审理
公信力的建立在点点滴滴,公信力的崩塌只在一瞬间!
罚款、处罚马上执行,报案、投诉一拖再拖。不是证据不全就是案件整理不清,总之理由一大堆。不是不办,只是你的事情不“曝光”有点难办!

近日,小花收到了武安市检察院送来的审查起诉书,被告知自己3年的报案之路终于有了着落。曾经侵犯自己的郭某某已被羁押!
3年前,小花在网上认识了郭某某,在谈了不久之后两人相约线下见面。郭某某承诺帮助他找工作,在见面的当天郭某某看到真实的小花样貌出众,把她约到了一个电竞酒店。在进入房间后,郭某某就对其进行了强奸。而当时小花才13岁,并且郭某某知道她的真实年龄。
就这样,自己被郭某某欺凌了半个月之久。从那家电竞酒店出来以后,郭某某又带她去了另外几个宾馆。还利用花言巧语把小花领回了家中,再回到郭某家中时小花发现郭某有一个孩子。但是他是已经离异了!
后来小花被家人找到,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没有几个月之后,小花的母亲发现小花已经怀孕7个月了,小花才把之前的经历告诉了家人。他父母随即向当地公安局报了案!
在经过警方多方侦查也掌握了基本证据,但是对方申请了取保候审!这案件一度陷入焦灼。后来不了了之……
作为受害者,我还要对方知道我是不是未成年人吗?难道需要在他侵犯之前,跟他说一下自己是未成年人。然后再给他普个法?
这取保候审的理由多么荒唐!
既然你做了就要负责任,为何在报道之后警方快速做出了反应。我们感叹中间环节的拖沓,这中间可能有各种理由……
当我仔细研究事发经过之后,我发现这小姑娘有点自作自受呢?
怎么这么轻易与陌生人见面,还不告知见长!
在第一次被侵犯了,还与男子换了几个地方。你是不能逃跑还是不想跑?
与男子回家,这是达成了某些承诺还是自愿的?
我们在反问一句,如果男子没有家室。答应以后娶你,这事是不是就成了?
这世界所有的后续事件,都是因为我们的纵容的开端。如果没有开头就不会有这样的后续!
最终也希望小花得到应有的赔偿,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看好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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