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纠纷|刘德华和阿生导演间的故事

  这两天给跳出来的新闻吸引了眼球,是我喜欢的、前不久社评的“一年一偶像,百年刘德华”的巨星和一位不知名的阿生导演之间的一场版权纠纷;不是狗血噱头的,也就看了进去;其中令我感兴趣的是导演阿生呈现的“证据目录” (见下引用截图);如果所有证据都是真实且被法院受理认可的,那么大家心目中的伟大巨星会受到怎样的法判呢?

  从个人情感上来讲,我是不希望刘德华被判实质侵权的;他的影视形象和台词留给了我太多美好回忆和正能量传播,从那句“有性格,我喜欢!”,“有信心不一定会赢、但没信心一定会输!”到今天几十年以后仍然得到央报级别的极高社评,他成了常青的真正偶像。我略过香港演员汤镇业和导演王晶对刘德华的评论,不看;因为每个人都有精神追求和理想寄托,那种支撑会给人无形的力量和激励。相信大家都不希望刘德华摊上事。

  只是,导演阿生呈现的证据,已得到法院的受理,这就变成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法理之事了。阿生不接受私下和解,也就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问题”了。阿生索赔的数额也很有意思,比一个亿少一元。从这个数字可看出,阿生是”有意搞事情的“,在有证据的底气下,他做了一件既可以引起大家巨大关注,又有可能赢得官司获得极好收益的两赢(注意,不是双赢)。

  在这个两年前就受理案件已发生的事情,在刘德华获得华鼎奖最佳男主角和最佳专业精神奖后,阿生导演“适时”加热状告刘德华,确实让人非常期待法院的判决。

  读到此文在线的友们,你们会关注此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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