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持刀砍伤 9 岁女童致其缝 200 针,未满 14 岁「无法追究刑责」,未成年人犯罪该如

  近日,辽宁丹东。贾女士@繁华落尽显尘埃 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9岁女儿被一名未满14岁的男孩砍伤。12月27日,记者就此事询问当地警方,民警表示此事当时已立案侦查,已经移交宽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因涉及未成年人具体情况不便透露。贾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间为今年7月,女儿身中数刀达到轻伤一级,目前已出院但仍无法上学。据悉,今年7月8日,贾女士及家属收警方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本案件以故意杀人案被立案侦查。8月底,贾女士被警方电话告知由于男孩在案发时未满14周岁,不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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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对未年人犯罪的规定

  依照我国刑事法律规定,凡达到一定年龄、精神正常者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法已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岁: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砍人男孩为何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须符合下列条件:

  1、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结果;

  2、情节恶劣;

  3、在程序方面须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本案中,该名男孩虽然涉嫌故意杀人罪,但由于其犯罪时还未满14周岁,且伤情鉴定结果没有达到上述刑事立案标准,因此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男孩的监护人需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被男孩砍伤后,女孩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男孩未满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男孩的父母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有人认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不成熟,对事情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尚未健全,而且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激情犯罪,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批评教育感化为主,适当惩罚为辅。

  也有人认为:犯罪不应分大人和孩子,故意杀人则偿命,故意伤人则判刑,而不是因为他还是个孩子,就只是“带回家教育”。

  未成年人具有犯罪能力的,通常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七岁以下小孩貌似真不太可能犯罪)。

  未成年学生们每天绝大多数时间、接触的绝大部分人都是他的未成年同龄人,能够产生摩擦、冲突的情况多数也是发生在同龄人之间。

  我朋友的孩子被别人家孩子打伤过,当时我朋友恨不得他孩子是那个伤人的未成年“罪犯”,而非这个在年少时无辜留下半生阴影却无法报仇的窝囊废。

  严格按照刑法规定办,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个新闻报道还是有偏差的。2021年3月1日起实行的刑事责任年龄下降,已经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14岁降为12岁。其中的12岁到14岁之间对大部分刑事行为不负入刑的责任。但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个案件中,造成受害人20多处刀伤,导致其缝200多针,属不属于重伤呢?

  重伤里面有一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譬如,头部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以上,就达到致人重伤的标准。

  其实这里面存在很大的个人为认定的问题。

  所以这个13岁的魔鬼,不是不能坐牢

  而是有些手握司法鉴定权的机关,不想让它坐牢。

  因为核准12岁-14岁未成年人入刑,需要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追诉。

  这就会在大多数12岁-14岁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的时候,偏向于轻伤而不是重伤。

  说白了,是司法部门怠政。

  当然,其中还有别的猫腻,不说大家也懂。

  未成年犯罪,可以由家长代替坐牢。

  这样一来就有家长自己管家熊孩子了。

  其他的,翻法律条文,拿道德说事,在目前社会下真的是一点用都没有。

  熊孩子砍伤9岁女童,因不满14岁,无法追究刑责。

  七老八十的老人,砍伤熊孩子,也不会追究刑责吧?即使有,也不会太严重吧?

  像2022年这个古稀老人伤人事件,也不过就是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而已!

  问题来了,现在的家庭有几个没有老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