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治疗伦理问题
用使得大医药公司开始密切关注着基因治疗的临床应用,基因治疗被重重地烙上了商业印记。目前,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国内媒体已经有了“乙肝基因治疗”这样的医疗广告,诱骗患者上当。招募基因治疗临床试验对象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违反基本伦理原则的做法。借鉴美国和欧盟针对基因治疗中的利益冲突提出的相应预防措施(如严厉的处罚和公开的利益安排),中国开展基因治疗临床试验,应以“公开经济利益安排”为主,同时辅之以调停、节制、没收所得、禁止等措施。
4.伦理审查的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在审查基因治疗临床方案的伦理态度方面有两种不好的倾向:一是只要不违反科学原理和相关法规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进行伦理审查;二是既然西方已经充分讨论了相关的伦理问题,也有较成熟的伦理审查制度,直接“拿来”,或略加修改即可,没有必要再小题大做。应当承认:当前我国进入临床的基因治疗方案很少,在伦理审查方面不必过于死板,以免束缚自己的手脚,丧失赶超的机会。但国际同行对“重组Ad-p53腺病毒注射液”的伦理质疑凸显了严格监管的必要性。发表在2003年英国《自然》的一篇述评认为:一是中国没有经历美国和法国那样的失败案例,因而审查程序会松些;二是这项被中国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仅仅建立在120名病人参与的临床试验之上。相关方面尽管辩称中国药监局的审批程序是严格的,但并没有提及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情况。我们认为,我国科学家在开展基因治疗临床试验时,应遵循基本的伦理规则,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基本权益;而国家应建立健全伦理审查的体制和机制。
(二)关于我国体细胞基因治疗伦理监管的建议
我国卫生部颁布的《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1993年),以及药监局颁布的《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3年),突出了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而在伦理要求方面过于简单。为更好地保护病人/受试者的权益,保证研发的可持续性,建立有效的审查机制,我们建议在上述管理法规中强化或新增如下内容:
1.临床方案的“准入”标准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审核基因治疗临床方案时,不仅要确立具体的技术的或医学的准入标准(如:资助者和研究者须遵
守普遍接受的科学原理,研究单位必须在人员、设备和管理等方面具备临床实施条件,临床前安全有效性、毒性检测和免疫学评估结果良好,等等),而且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即考察一项临床试验是否真正出于改进治疗疾病之目的,其研究过程是否做到公开透明,以及能否做到接受外部实时有效的监督,等等。当然,对于国外已初步证明安全的同类方案,我国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可省略某些审批内容,缩短审查过程。
2.慎重选择受试者并确立合理而严格的知情同意机制。对受试者的准入和排除要有严格的标准,筛选程序要公平,并接受审查和监督。要预先进行方案的“风险—受益”分析。坚持“慎重”原则,当无任何其他替代的常规疗法,或常规疗法无效或低效时,才可考虑基因治疗临床方案。不得在人体上试验那些风险太高的方案。受试者有知情权,与基因治疗相关的信息要以一定方式及时向受试者公开。病人/受试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进行自主选择,研究者不得进行引诱或强迫。对于无行为能力的晚期癌症患者、儿童或婴儿,可由监护人依法代理同意,尊重家庭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又要考虑到家庭同意模式的弊端,伦理审查委员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和保守商业机密。在临床试验的全过程,要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尤其那些可识别的个人信息。保守研究者和资助单位的商业机密,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但不可假借“商业机密”的幌子隐瞒严重不良事件信息。
4.妥善协调相关主体的利益。为妥善地解决利益冲突带来的不良后果,研究者须向受试者和伦理审查委员会说明资金来源,保证客观地贯彻临床方案,如果因利益冲突引发严重后果,研究者和有连带责任的研究机构将被罚款和终止资助。
5.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严重不良事件。要及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建立一套分析和预防不良事件的制度。课题负责人要提交年度报告,如实汇报研究进度、内容修改和其他重要信息。不良事件的调查鉴定应独立、客观,不应受行政干涉。
鉴定专家由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以确保透明和公正。
(三)关于我国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伦理监管的建议
在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方面,我国的管理规定过于简单。我国卫生部1993年颁布《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其立场是反对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但对此没有给予任何论证。规定不得在人体上开展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临床研究,但没有说明是否可以进行临床前基因治疗动物实验。我们认为,“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进入临床研究的条件是:1)当体细胞基因治疗安全有效性在临床上被大规模的验证后;2)当这些基因干预方式建立了安全可靠的动物模型;3)公众意识提高和参与意识增强;4)受试者意识到对后代的风险并同意参与试验。
第三部分
基因治疗(gene therapy)
基因治疗是指将人的正常基因或有治疗作用的基因通过一定方式导入人体靶细胞以纠正基因的缺陷或者发挥治疗作用,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目的的生物医学新技术。基因是携带生物遗传信息的基本功能单位,是位于染色体上的一段特定序列。将外源的基因导入生物细胞内必须借助一定的技术方法或载体,目前基因转移的方法分为生物学方法、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腺病毒载体是目前基因治疗最为常用的病毒载体之一。基因治疗的靶细胞主要分为两大类:体细胞和生殖细胞,目前开展的基因治疗只限于体细胞。基因治疗目前主要是治疗那些对人类健康威胁严重的疾病,包括:遗传病(如血友病、囊性纤维病、家庭性高胆固醇血症等)、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如艾滋病、类风湿等)。 基因治疗是将人的正常基因或有治疗作用的基因通过一定方式导入人体靶细胞以纠正基因的缺陷或者发挥治疗作用,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目的的生物医学高技术。基因治疗与常规治疗方法不同:一般意义上疾病的治疗针对的是因基因异常而导致的各种症状,而基因治疗针对的是疾病的根源--异常的基因本身。基因
治疗有二种形式:一是体细胞基因治疗,正在广泛使用;二是生殖细胞基因治疗,因能引起遗传改变而受到限制。 一、基因治疗的概念 狭义的概念
指用具有正常功能的基因置换或增补患者体内有缺陷的基因,因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广义的概念
指把某些遗传物质转移到患者体内,使其在体内表达,最终达到治疗某种疾病的方法。
二、基因治疗的总体策略 基因治疗策略
1.基因治疗按基因操作方式分为两类,一类为基因修正(gene correction)和基因置换(gene replacement),即将缺陷基因的异常序列进行矫正,对缺陷基因精确地原位修复,不涉及基因组的其他任何改变。通过同源重组(homologous recombination)即基因打靶(gene targetting)技术将外源正常的基因在特定的部位进行重组,从而使缺陷基因在原位特异性修复。另一类为基因增强(gene augmentation)和基因失活(gene inactivation),是不去除异常基因,而通过导入外源基因使其表达正常产物,从而补偿缺陷基因等的功能;或特异封闭某些基因的翻译或转录,以达到抑制某些异常基因表达。
按靶细胞类型又可分为生殖细胞(germ-line cell)基因治疗和体细胞(somatic cell)基因治疗。广义的生殖细胞基因治疗以精子,卵子和早期胚胎细胞作为治疗对象。由于当前基因治疗技术还不成熟,以及涉及一系列伦理学问题,生殖细胞基因治疗仍属禁区。在现有的条件下,基因治疗仅限于体细胞。
2.基因治疗药物的给药途径 基因治疗有两种途径:即ex vivo及 in vivo方式。①ex vivo 途径:这是指将含外源基因的载体在体外导入人体自身或异体细胞(或异种细胞),经体外细胞扩增后,输回人体。ex vivo基因转移途径比较经典、安全,而且效果较易控制,但是步骤多、技术复杂、难度大,不容易推广;②in vivo 途径:这是将外源基因装配于特定的真核细胞表达载体,直接导入体内。这种载体可以是病毒型或非病毒性,甚至是裸DNA。in vivo基因转移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