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疗十篇

  乡村医疗篇1

  第一条为建立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制度。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我市乡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乡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大病统筹、小病补偿,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

  第五条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实行市办。以市为单位管理大病住院统筹,以乡镇(办)为单位管理门诊医疗和健康体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成立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管委”市政府市长任合管委主任;镇、村成立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挂靠市卫生局,市合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管办”为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卫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办)设立合管站,为市合管办派出机构。市合管办、各乡镇(办)合管站负责辖区内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市直定点医疗机构按市合管办要求设立合管科,负责本辖区参合农民就诊与结算工作。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工作。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药监局、市广电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乡村信用合作社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第七条市合管办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

  (二)制定合作医疗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

  (三)协助有关部门筹集、管理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基金;

  (四)制定年度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五)监督市内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六)制作新型乡村合作医疗有关卡、证、表、册;

  (七)为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参与者提供咨询服务;

  (八)负责对乡镇(办)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九)建立健全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做好新型乡村合作医疗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确认。

  (十一)定期向市合管委报告工作。

  乡镇(办)合管站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办)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筹集、管理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基金;

  (三)建立健全新型乡村合作医疗档案。

  (四)负责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工作。按规定核销;

  (五)与农户签订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协议。为农民提供新型乡村合作医疗政策咨询服务;

  (六)报告、公布本辖区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

  (七)对村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八)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村级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收取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基金;

  (二)监督村卫生室落实卫生服务。

  (三)对本村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情况进行公示;

  (四)建立农民合作医疗的基础资料;

  (五)及时发现乡村合作医疗存在问题并迅速报告乡镇(办)合管站;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参合农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本市辖区内的乡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乡村合作医疗。

  第九条农民参加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并与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签订协议书。履行缴费和其它义务后,经办机构为每个农户建立门诊家庭账户。

  第十条参加合作医疗的乡村居民。享有按规定要求的服务和医疗费补偿以及对新型乡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一条参加合作医疗的乡村居民。有按期缴纳合作医疗基金和遵守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就诊时有及时出示合作医疗相关证件并申报的义务。参加合作医疗的乡村居民。

  第十二条参加合作医疗的乡村居民因户口迁移离开本市或死亡的其所在村民委员会应在30日内报告所在乡镇(办)合管站。

  第四章基金的筹集

  第十三条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主要由农民个人自愿缴纳、地方财政补助、中央财政补助三部分构成:

  (一)参加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

  (二)地方财政按参加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补助40元。市级财政补助10元;

  (三)中央财政按参加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40元。

  第十四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合作医疗基金。捐赠的基金由市合管办接收。

  第十五条乡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和特困农民参加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分别从五保转移支付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

  乡村医疗篇2

  为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更大程度地解决农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按照区年新农合工作总体部署和省市关于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的要求,经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研究决定,于启动我区新农合年筹资、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原则;坚持多方筹资,以收定支;坚持公开服务,民主监督;坚持长期宣传,加大农民组织引导的原则,鼓励农民自愿、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参合农民享受到更多实惠,推动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宣传发动,大力弘扬互助共济的精神,提高农民抗大病的风险能力,全面推进我区新农合工作,扩大农民的受益面。确保年新农合参合率再创新高。

  三、筹资时间

  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将于开始,于前完成,年内不再筹集当年个人缴费。

  四、筹资标准

  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从年50元/人提高至6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也将提高,预计年人均筹资总额将达340元/人,用于对参合农民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五、工作安排和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至,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筹资工作。一是各乡镇(街道)在区财政局领取《省新农合医疗基金专用票据》,打印参合登记表;二是组织召开宣传筹资启动大会,安排部署宣传筹资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将宣传挂历、专用票据和参合登记表下发给村、组干部,并对具体征收人员进行关于基金征收、参合登记的业务培训,详细讲解具体的操作办法,防止漏缴、重复缴费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层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职工上门宣传动员,逐户发放新农合宣传挂历。

  区文广新局要通过广播电视广泛宣传;区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各乡镇(街道)协调当地开展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筹集资金上划资金

  凡自愿参加年度新农合的农户,以户为单位集中收缴个人缴纳资金,填写《区年度参合登记表》,并开具由区财政局统一提供的新农合专用票据,做到户、人、款、票、表对应,确保准确无误。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为政府代缴人员,参合不缴费,其人员名单及人数由各乡镇(街道)与区民政局、区残联核实,重复身份的政府代缴人员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身份,不得重复计算人数。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划入区新农合基金专户。

  各乡镇(街道)在收款前,务必做好对参加医保、社保及死亡人员的清查工作,凡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并在《参合登记表》“备注”栏注明。对重复参保人员缴纳的参合费,在未纳入新农合基金专户前,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负责清退。前,各乡镇(街道)务必完成所有村组《参合登记表》、《参合信息汇总表1》和《参合信息汇总表2》的整理装订,核对参合总人数减去政府代缴人数是否与已缴款人数一致,核对无误后签章并移交乡镇(街道)合管站,并将《参合信息汇总表2》分别上报区财政局和区新农合管委会办公室。

  每天的筹资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筹资款上交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务必于前将筹集到的资金上缴区财政局新农合基金专户。

  第三阶段:数据录入和农合证修改核发阶段

  各乡镇合管站要负责本乡镇各行政村参合登记表的核对,参合农民信息的微机录入(续合、新参合和死亡退合等)及参合情况公示工作,并补制新参合农户的合作医疗证。

  第四阶段:跨年度处理

  区新农合服务中心统一作全区新农合参合数据跨年度处理,启动新的运行年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新农合筹资工作是一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是确保顺利开展新农合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年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60元,增加了筹资工作的难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新农合筹资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保证经费投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要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各行政村卫生室要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政策咨询及就医指导工作。

  (三)强化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区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对全区新农合筹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督查情况,并对收缴进度及时通报,确保年合作医疗个缴基金按时如数入库。

  (四)加强协作,提高效率

  各乡镇(街道)、各村组、各乡镇合管站要加强相互协作,各村组筹资工作人员每完成一村参合登记和筹资工作,要及时整理装订《参合登记表》,准确填报《参合信息汇总表1》和《参合信息汇总表2》,由各乡镇(街道)审核合格签章后,报各乡镇合管站核实参合人员信息和参合人数,核实准确后方可签收,并办理参合登记表和参合信息汇总表移交手续。要做到完成一村、移交一村、录入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错一条信息。如因乡镇政府或合管站任何一方失职,漏签或漏录入参合农民信息,造成参合农民不能报账,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失职方负责按新农合报销比例予以补偿。

  (五)加强信息报送

  1.各乡镇(街道)在前将本乡镇(街道)筹资经办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区财政局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2.从年起,各乡镇(街道)要在每周星期四下午4点前将《区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进度表》上报区财政局和区新农合服务中心,区新农合服务中心要及时将汇总后的工作进度表上报区农合办、区委办、政府办和相关领导。

  3.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筹资工作的开展情况、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区新农合管委会办公室。

  乡村医疗篇3

  我们的医疗改革事业是从城市着手进入的,十多年以前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冒着风险开始了各种医疗卫生改革措施,使原本并不十分发达的中国医疗事业一下子走向了市场。商品经济的手段与陈旧的卫生行政体制相结合,生出了一个不伦不类的怪胎。没有人怀疑医疗事业的本质是救死扶伤,也没有人怀疑商人的真理是追求利润,如果把他们进行单独的衡量,救死扶伤也好、追求利润也好,原本并无过错,但是如果把这二者嫁接在一起,则必然产生一种冲突,正是这种冲突困惑着我们的医疗改革事业,并且渐渐地走入了无法自我解脱的怪圈。设计者最先想到的是“双轨制”,人为地划分价格界线,规定超过界线的不得报销。所谓报销是一种福利手段,因为个体的情况不同报销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医院是要划分成等级的,不同等级的医院费用有所不同,制药商和药品供应商也是要分出高下的,同一药品由于厂家不同,包装有异,价格自然也就贵贱参差。加上市场经济中混杂的不良现象,红包的大小,良心的好坏,如此这般,竟如千头万绪,终于使最初的设计者不得不暗自叹息,半遮半掩地承认医疗改革事业面临困境。

  然而几乎所有的人冷落了另外一个事实,把土地分产到户不难做到,农民伯伯们可以按照自己的经验在分配给自己的土地上收获他们的辛勤。但是有些需要社会承担的义务,却无法划分到每个农民伯伯的户下。学校不好分,于是教育部门将大量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把教学设施和力量集中起来,有的千方百计向学生家长乱收费,有的挖空心思拖欠教师的工资。我的同胞们一贯信奉的真理中有一句:“再苦不能苦了孩子,再穷不能穷了教育”,于是在忠于教育事业和善良传统的信条下,农村的教育工作尽管面临无数困境,仍然艰难的维持着,抱着希望等待着“希望”的到来。显然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就更加困难,药品无法分下去,医生难以整上来。几十年以前,农村曾经有过一大批“赤脚医生”,所谓“赤脚”是标明了农民的身份,所谓“医生”是想说这些人具备一些简单的医疗常识。如此半农半医,素质难以把握,尽管也为当时的村民提供了很多医疗的方便,但用科学的眼光审视,自然无法适应今天的新时代。于是原来活跃在村村寨寨的“赤脚医生”们,只留下个“赤脚”的身份,“医生”二字被扫荡殆尽。可惜“赤脚”的下田了,穿鞋的又不肯来,使农村的医疗事业同样陷入困境。

  如果说在城市中有人生了病,将面临很多困难,排队挂号,交押金,求大夫,没有钱的可能看不起病或者看不好病。假如生活在农村的人生了病又会怎么样呢?他们将面临一场灾难,甚至一场灭顶之灾。即便是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也要跑到几十里甚至几百里以外的城市中求医问药,有些急症病人最终未能活着赶到医院。遇到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千方百计赶到医院又会如何。因此有不少农村重症病人甚至放弃了救治。有诗为证:“生命诚可贵,药品价更高,若为生活故,有病不敢瞧”。在农村如果家里有了病人,又是久治不愈的,那就只好全家一起脱富致贫。于是那句口号在这儿就变成了:“再苦只能苦了病人,再穷只好穷了医院。”

  数以千万计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他们看病的问题显然是最初医疗改革的设计者所始料未及的。尽管城市里近年开设了一些私人医院,但多以高档著称,显然是为了那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提供服务的。只有在城乡结合部偷偷摸摸设立的一些小诊所,才是农民工们求医问药的去处。这些所谓的小诊所又绝大部分属于没有医疗资质,没有医生证明,甚至连卫生许可证都没有的三无诊所。但是这里有价格便宜能够临时治疗一下的药品,而这些又是农民工所期待的。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年龄多在18岁至40岁之间,但是再强壮的身体也会生病,这一部分人的医疗卫生问题,似乎同样被我们冷落了。

  乡村医疗篇4

  (一)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2009年底,全国2003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9238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43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821所。全国3.42万个乡镇共设3.8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93.3万张。全国59.9万个行政村共设63.3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覆盖率达90.4%。总的看来,实现了一村一卫生所、一乡镇一个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不断完善的情况,但是由于条件的差异,西部贫困地区可能还没有实现一村一卫生所、一乡镇一卫生室,有些地方虽然设置了卫生机构,但是硬件设备跟不上,连最基本的医疗护理都做不了。故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村、乡级医疗机构的设施条件,重点用于卫生院业务用房的改建、扩建、医疗设备的更新,同时财政性资金重点应该放在县级医疗体系的构建,这样有利于县级医院整合资源,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应鼓励所属辖区的农民到县里就医,享受较好的医疗服务。

  (二)乡村医生队伍

  目前农村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为1.28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为1.26人,农村乡镇卫生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1.4%,中专生53%,34.6%为高中以下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水平低、业务素质低是制约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农村环境恶劣,往往留不住那些优秀的医护人才,而部分留下的执业水平又不高。因此如何让优秀的医护人员“留在”农村,提高当前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很关键。对于前者,短期而言,可试行乡村医生的雇员制,让医生同县级有关部门签订用工合同,规定服务年限,乡村医生待遇比照县级公务员标准,并为其购买养老保险,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待服务期限届满,乡村医生可选择留在农村或到县城发展,当然需要定期对其实行业绩考核,以保障其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长期而言,需要一批愿意长期留在农村的优秀医护人员,可由各县牵头推行医护人员定点培养机制,从农村中选择一些家庭,与其签订协议,对其孩子进行从初中到大学的资助,培养其成为专业的医护人员,前提是这些人毕业后必须回到农村,这样不但能够解决部分家庭供孩子上大学的问题,也能够为农村在未来注入一批有学历懂技术的医疗工作者。当然无论是短期和长期,都需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对于后者,新毕业的人员担任乡村卫生员需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并懂得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与急救,鼓励其掌握一定的中医技术,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对于那些老资格的乡村医生仍需要让其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高技能。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正式实行以来,目前已实现了90%的参合率,人均筹资由2004年的42.10元到2009年的113.36元,补偿收益人数由1.22亿人次上升到7.59亿人次。新农合为农民带来了好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资金的筹集方面,以云南省为例,一个县所辖的乡镇众多,分布分散、交通不便,每年筹资成本较高,有些特别贫困的家庭甚至连参保费都拿不出来。新农合实行以县统筹,家庭为单位参与、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1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120元,农民交纳30元,人均筹资150元。政府出资部分中央拿出60元要求县级政府拿出60元的配套资金,使得一些本就财政困难的县份,财政更加捉襟见肘,这也使得地方响应、执行新农合的积极性不高;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新农合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自收自支,故县在测算风险资金时相对保守,使得资金的使用率不高,加上二次补偿机制及医疗救助制度未建立起来,目前的报销比例整体偏低,农民的收益面及水平低于预期;在资金的监管方面,由于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虽进入财政专户但并未纳入财政预算内进行管理,基金运行的透明度不高。

  乡村医疗篇5

  1抓基础,提高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相当于网络的基础环节,其医疗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最广大农村人口的健康问题。而我国目前农村卫生室的发展情况已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一是村卫生室经营管理缺乏规范,服务水平低。二是功能定位不准确,作用难以发挥。三是基础设施简陋。多数村卫生室房屋破旧,面积狭窄,基本医疗设备陈旧,甚至缺乏。四是缺少优秀、专业的医疗队伍。服务能力低,患者流失严重。五是政府投入不足,难以改善村卫生室的硬件设施及医务人员待遇,同时也造成了医疗公益性的降低。村卫生室建设存在的问题使其发展遇到了瓶颈,对其发展策略的积极探索势在必行。

  1.1精确定位,规范管理首先对村卫生室进行功能定位,明确其基本任务。常见病的诊治,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传染病筛查,村民健康卫生教育宣传等诸多方面的任务均应包含在村卫生室的基本工作范畴内。在明确其功能定位后,应实施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对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医疗项目、工作规则、医生职能等制定相应规范,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监督机制及行政管理。同时,将村卫生室的经营与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进行统一规划,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有秩序、有条理地开展和运行。

  1.2政府部门需加强重视,增加卫生投入村卫生室的发展建设需要政府部门的重视及财力支持。在政府的主导下,资金投入上可采取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兼有各级财政补助的方式。对部分欠发达地区的村卫生室建设应提高重视,并加大财政补助,从而促进整个农村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

  1.3加快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第一,医学院校应定向培养面向农村的实用型人才,并采取教育经费优惠等政策,加快乡村医疗人才的发展;第二,继续实施城镇卫生支农工作机制,并建立对口的帮扶关系,让村医享有免费的学习进修机会;第三,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适当增加补助,有助于发展稳定医疗队伍,吸引外来人才;第四,招聘“边缘性”医务人才,即招聘城镇退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专科学历医学毕业生。

  1.4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服务成本低、疗效好的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培养中医药人才,普及中医药知识,提高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村民提供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

  2重关键,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枢纽,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起到关键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地提升其服务能力,发挥其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骨干作用。当今,乡镇卫生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技术落后,人才稀缺,欠乏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有些地区的卫生院甚至难以进行基本的疾病诊疗及手术,导致村民信任度下降,其枢纽作用难见成效。面临此种境况,应加强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解决的基本对策如下。

  2.1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并由县级医院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应用技术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限制了其防病治病的能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是解决乡村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应鼓励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革新,并由县级医院定期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其医疗水平。

  2.2完善招聘机制,加强人才培养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完善竞聘、应聘制度,建立合理、严格的选拔招聘机制。并对上岗人员进行再培养、再塑造,定期与县级医院合作交流,提升医务人员专业水平,整体提升医院的卫生服务能力,缓解县级医院拥堵,乡镇卫生院患者难留的现象,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良性的运行机制。

  2.3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分配制度乡镇卫生院要想发展,必须正规化其管理手段,加强信息化管理。在经营管理方面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并向正规医院学习借鉴。分配制度应与服务质量挂钩。在院内实行创优争先等奖励政策,鼓舞员工工作热情,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升医院形象。

  3强核心,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

  县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龙头”。因此,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需认清县医院的职责,加强管理,并充分体现其公益性质。

  3.1认真履行县级医院的龙头职责县级医院主要负责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培训等工作。作为农村卫生事业的核心单位,县级医院应与下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下层医院难诊难治疾病应迅速转往县级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中简单康复等患者也应及时转往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县、乡、村良好的网络联系,有效疏通农村医疗卫生网。

  3.2充分体现县级医院的公益性质目前来讲,县级医院的公益性质还难以体现。对此,应在政府加强投入为主导下,积极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医院应加强公益理念的渗透,避免过分强调创收。对于公立医院的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应由政府负责,并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建立完善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充分体现其公益性质。

  乡村医疗篇6

  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合管办正确领导、指导下,全乡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和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及全乡民生工程的大好事、大实事来抓好抓实。就2009年我乡现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望各位领导给予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建议。 二、农民获益情况。自2009年1月至10月,全乡共有11107人次享受农村合作医疗补助632319.6元,其中有10716人次获得农村医疗门诊报销补助186897元,有391人次获得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445422.6元。其中住院补助中获万元以上的1人,5000元至10000元的有9人,1000元至5000元的112人,1000元以下的269人。

  三、2007年和2008年新农合二次补偿兑现到户情况 四、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发放,照片粘贴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乡新农合工作,自2009年收缴新农合基金工作开始,我乡便高度重视新农合证发放,照片粘贴工作,各村、街道由乡派出专门人员负责,社组由村委派出工作人员负责。层层抓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乡派出所等单位配合下,现我乡已对自愿投保的共3293户农户发放了新农合医疗证,并且完成了对每位投保人的照片粘贴。

  五、合管办事后报销、补偿开展情况

  在事后报销、补偿工作中,我乡首先是把好政策关,积极与乡卫生院及各级医疗机构配合,由乡卫生院负责此项工作人员按规定签核后,再到合管办报销,合管办、乡卫生院工作人员均能实事求是、不虚报、不超出政策范围,积极为参合人员服务,维护好农民利益,特别是赶街天,乡合管办人员亲临乡卫生院,实行在一线办公,为老百姓报销工作带来叫大方便,实现了现看病、现减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百姓看病的经济负担。 七、乡住院减免开展情况 八、统计及财务记帐、对帐、报表上报情况

  对新农合财务记帐等问题,我乡历来高度重视,设1名专门的出纳,1名会计,每个月月底,对所报出金额等进行细致、严格地对帐、确实无误时,再做报表,并按时向县合管办上报。截至目前,我乡在记帐、对帐方面,均未出现任何问题,每月月底均按时上报报表,不出现拖沓或不报的情况。

  九、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知晓率情况

  根据《墨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墨发200825号文件)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年初制定了《××乡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并将办法发放到各单位、站所、院校、各村委会,还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挂帅的宣传小组,负责将办法宣传到村、宣传到组、宣传到户。通过大量的宣传,参合农户对自身权利、义务、补助办法、程序等知晓率较高,也为我乡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保障。

  十、认真做好2012年新型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乡村医疗篇7

  关键词: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R19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2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长时期居于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后,为改变贫穷落后的状况,适应国际形势及国防安全的需要,倾全国之力发展城市重工业。长期的二元社会结构下,城市在政策的扶植下发展了起来,农村却长时期的停滞。城乡差距逐步拉大,城乡居民生活出现巨大反差,收入差距、生活环境差距、社会保障差距、受教育和民利差距等,这些差距的拉大不利于全面小康建设目标的实现,不利于社会的繁荣稳定。为了化解日益紧张的城乡关系,破解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的难题,城乡统筹作为一种解法被提出来[1]。

  一、城乡统筹的概念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但学术界至今未能统一其定义。关于城乡统筹的渊源,我们可以追溯到早期的社会主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学者“和谐社会中是没有城乡差别和城乡对立的,城市不是农村的主宰,乡村也不是农村的附庸,二者是平等的”观点上设想未来的社会不是固化城乡的分裂,而是城乡在新的基础上的平衡、协调,即实现城乡融合。所谓的“城乡融合”,就是指“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有点而避免两者的偏颇和缺点”。恩格斯首次提出了城乡融合的概念,他指出:“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融合,使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城乡统筹与恩格斯“城乡融合”的目标是一致的[2]。

  国内学者多从城乡之间资源配置、利益关系、城乡互动、城乡关联等方面来对城乡统筹进行定义。强调城乡问题和统筹关系考虑,有学者认为:“把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整体统一筹划,通盘考虑,把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综合起来研究,统筹解决。”[3]侧重于提倡城乡互动的学者则认为:“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良性互动一体化发展。”[4]也有学者强调城乡的整体性,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出发,提出,“城乡统筹是改变和摒弃过去的重城市轻农村、城乡分治的传统观念和做法,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清除城乡之间的樊篱。”[5]

  我认为,城市和农村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两类空间载体各具特色,分工不同,功能上也有差别。人口密度、自然景观、居住环境的差异,这些反映了城乡特色,也是区域多样性的体现。城乡统筹应当是在允许区域多样性的前提下,城乡之间的和谐发展,良性互动,城乡公平的分享公共资源,分享社会公共服务,是一种追求城乡之间,人际之间公平和谐的一种发展理念和政策导向。

  二、城乡统筹的内涵及实现方式

  城乡统筹的内涵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同时能够保持各自的特色。城乡统筹发展作为城乡统筹的重中之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即经济统筹,政治统筹,社会统筹和环境统筹。

  上世纪 60 年代以来,拉美和亚洲新兴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了城乡统筹的探索,尝试协调城乡的发展,逐渐改变以往那种“先工业,后农业”,“先城市,后农村”的传统发展模式。纵观各国城乡统筹探索,统筹的实现方式包括以下方式:

  1.改革农村财政支持体系。韩国在 1991 年制定了农业与渔业结构调整计划,政府财政拨款 550 亿美元来支持农业部门的发展,重点放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及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包括建立农业开发区,实现农业生产作业的现代化,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等。1985 年,非洲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通过的《1986-1990 非洲经济复兴优先纲领》指出:“对农业的投资占总投资的 20%-25%,这是比较理想的”。

  2.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各国国情不一,因而各国所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比较典型的是巴西与菲律宾,巴西由政府向农民提供贷款购买地产,菲律宾则是政府统一征收土地,农民购买土地后向土地银行分期交付购买款。

  3.统筹城乡社会发展。韩国从上世纪 70年代开始的“新村运动”彻底改变了韩国农村落后的面貌,道路设施、公共浴池、饮水设施在新村运动中大批兴建,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得以提升。巴西、新加坡等国家开始注重提高国民的共同意识,加强国民的伦理道德建设,强化农村的民主法制教育等等[6]。

  4.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工业社会以来,农业的低效导致农业的发展进入困境,以致城乡发展走向两极。

  5.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在各国的城乡统筹探索中,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都是作为一个重点来进行,在社会保障统筹中,较为成功的是拉美的智利和阿根廷等国家。它们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农村社保体系,智利的农民享受社会保险、公公救济和社会福利等三个部分的社会保障,阿根廷则建立了面向全体农民的医疗保险制度。

  三、城乡统筹的重点及要点

  1.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

  我国传统体制下,实行的是城乡完全不同的保障模式,最为突出的特征是城乡分割和身份差别,城乡居民各自群体内部的平均主义和城乡群体之间的极不公平同时存在。这种隔离式的社会保障模式极不合理,却又是与当时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符合二元社会结构的要求。改革开放之后,经济转型,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市场化的运作力度加强,我国的经济体制乃至社会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种大的经济社会背景之下,重新审视城乡社会保障结构成为一种必然。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含义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层次,即由哪一级来承担资金的筹集、管理并分配使用,如常见的省级统筹、国家统筹;二是指通盘考虑全国的社会保障问题,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个整体筹划,不再割裂单独进行。构建和谐社会,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必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终极目标。从现有条件来看,一步到位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很不现实,必须整体规划,分阶段进行。现阶段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的目标应是:基本上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规划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让城乡居民平等的享受社会保障[7]。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城乡居民平等的享受社会保障,我们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个关系。首先,远期目标与近期规划。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最终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人人有保障。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必须分阶段实现,近期规划应是优先解决民生最为紧迫的问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特别是农民看病就医,困难救助等。其次,公平与效率。社会保障的筹划必须与国情相适应,保证人们的生活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居民获得保障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强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让国民分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

  2.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社会保障的最初设计者是将社会保障作为一种风险防范的措施,在一国内,是没有地域、性别和身份区分的。在我国,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作用下,社会保障也二元性明显,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专注于城镇,而在占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缺失,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主要依靠土地和家庭。我国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相对完善,因此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统筹的重点在农村。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是城乡政治统筹的要求。医疗保障是基本人权保障的重要方面,其人权地位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也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现有医保制度将城乡居民分为三类人,即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规定城镇居民享受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只能享受低水平合作医疗,忽视农民平等享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国民地位,违背宪法精神。从维护宪法尊严的角度讲,需要构建更为公平、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城乡经济统筹的保证。要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的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的经济互动,实现人才、技术、资金的充分流通,资源的互补利用,必须有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后盾。构建更为公平、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保障具有纠正市场失灵、减少收入差距和促进社会正义的功能。可以说,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没有农村社会保障这一风险防范的后盾,所谓的经济统筹很难实质的进行下去。

  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综合发展、彼此协调的社会样态,基本现代化是比全面小康社会更为进步的社会样态,发展水平应该更高、关系应该更协调。全面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在于减少城乡差异、在于社会建设。城乡统筹从几个方面减少城乡差异、促进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祝小宁.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统筹发展理论体系的当代解读[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 2008(05).

  [3]姜作培.统筹城乡发展:主要矛盾和出路分析[J].理论前沿,2003(22).

  [4]党双忍.城乡统筹推动九大制度创新[J].经济学家,2004(13).

  [5]陈希玉.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方针[J].山东农业,2005(05).

  乡村医疗篇8

  【关键词】乡村医生 政治思想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特别是乡村的卫生事业,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直接为广大农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建设医疗队伍可以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乡村医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为了发展壮大乡村医疗队伍,就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巩固和发展乡村医疗卫生是事业。

  1.乡村医生的发展情况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我国乡村医生的总体评价呈现上升的趋势,近几年,乡村医生的发展状况也是比较良好。随着我国一些医疗相关政策的实施,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乡村医生的的队伍也在日益壮大,包括他们的政治思想意识、乡村医生的服务态度和质量、乡村医生的技术水平等,这些都在随着医德的不断提高而提升,总体来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发展趋势。例如我国上海郊区,据数据统计,市郊达到身体健康水平的农民一查过了500 万,这与发达国家的行列相比,与其不相上下。随着一些组织机构部门的共同配合协作,很多县城的医疗卫生状况已达到了城乡的要求,并且在我国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一些县城已经拥有了完善的医疗队伍,其中包括的人乡村医师、乡村医士、乡村医生、卫生保健员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是由政府将组织农民到一起,引导并支持他们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与传统的制度相比,新农合通过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形式来满足农村医疗事业发展所需要资金。新农合属于一种合作医疗保险,它已成为我国农民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

  2.乡村医生现状

  (1)部分乡村医生的年龄处于老年化,且知识技能比较落后,跟不上新时期的发展步伐。据相关的数据统计,大部分的乡村医生年龄结构都偏大,加之其精力、体力有限,导致服务质量普遍偏低;另一方面乡村医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偏低,并受到工作条件和环境的限制,以致专业技术欠佳。

  (2)乡村医生的收入普遍偏低,导致乡村医生队伍的心态不稳定。据统计,与村干部的平均收人水平相比,约有50 %以上的乡村医生报酬都低于此标准。而且我国的一些乡镇经济发展较落后,乡村医生的劳动保险问题很难落实,这些原因都会使乡村医生缺乏安全感,以致不能安心做好本职工作。

  (3)乡村医生的工作重心尚未明确,部分医生重视利益,职责划分不明。乡村医生的职能应以预防保健为主,并对一些常见病提供医疗服务。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一些合作医疗制度未落实,很多乡村医生都是变相的只身单干。这主要是受到了利益的驱使,导致工作职责不明。

  (4)由于乡村卫生室人员的配备没有定编,加之乡村医生思想不稳固,使得工作岗位调动频繁。这种频繁的调动,造成乡村队伍的技术水平普遍偏低。

  3.乡村医生卫生政治思想教育的措施

  政治思想工作能够推动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政治思想工作为广大的乡村医生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使他们以积极、热情的态度主动投身于乡村的医疗工作,以便更好的为乡村居民服务。

  (1)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农村的公共卫生要实现均等化的服务,就要加强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人员要到各个乡村大力宣传工作,让每一位乡村医生对此工作都有所了解,例如可以组织乡村医生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开会研讨工作、将学习资料发放到他们手中等方式,这样乡村医生对这项工作有了充分的认识,了解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也了解了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感。

  (2)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我国很多乡村也开通了网络。因此,我们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宣传农村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以便乡村医生和广大农民都能及时的了解国家的政策变化,帮助他们了解并适应新形势。

  (3)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我国一些地区的卫生学校有义务为国家、人民培养高素质的医生。因此,卫生学校应该组织乡村医生开展培训、进修的工作,同时对是乡村医生的政治思想进行教育,提高乡村医生思想素质。

  (4)采取多种激励方式,让广大的乡村医生提高积极性,提升业务水平。我国的医疗事业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乡村医生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就要进行自我学习,同时也要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增强乡村医生的基本技能。

  4.乡村医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

  (1)乡村医生能够为乡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不断的更新业务知识,补充医学新技术、新方法,才能更好的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乡村医生要认真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法规,乡村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对于参合农民,要为他们办理合作医疗的各项手续,在开处药方时,要严格按照新农合的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开方,从而保证参合的农民都有权利并享受合作医疗的医药费报销。

  (2)乡村医生最贴近农民的生活,也了解了广大农群众的心思,只有了解了广大农民在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才会针对农民实质关心的问题而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更有利于有针对性的进行具体的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当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才会积极参与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3)乡村医生对对乡村居民进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同时也对自我进行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乡村医生要严格监督参合农民在诊治的过程中,合作医疗证的使用情况,加强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效率。同时,当乡村医生发现新农合作在使用的过程中的问题,应该及时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并解决问题。这也是乡村医生对自我工作的监督,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可靠的资料,以便更好的完善各项制度。

  5.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乡村医生在政治思想上的认识性会越来越高,但乡村医生的岗位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性,因此,在提升乡村医生政治思想的同时也要强化他们的技术水平。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出现,乡村医生政治思想工作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配合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要明确乡村医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不并且通过有效的方法和途径,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特有作用。

  参考文献:

  [1]周乔亮.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J].农家之友(理论版).2011.(04)

  [2]徐加明.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健康发展[J].科技致富向导.2007.(05)

  乡村医疗篇9

  一、现有的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模式

  1.农村定向普通高等教育。采取定向培养办法为农村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临床专科生。

  2.成人高等教育。现有中专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考试,按照全脱产或在职教育方式培养。

  3.继续医学教育。在进行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同时,通过系统的继续医学教育解决现有在职人员素质水平的提升及诊疗水平的提高。目前普通高等医学教育、成人高等医学教育主要还是以学历提高教育为主,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课程设置、考核方式、临床实习等都按照普通高等医学教育模式进行。而来自农村乡镇医疗单位的在职人员已具有一定的医学基础和较强临床经验,除了学历提高的需要外,更重要的是专业技能的提高,是对医学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能的学习与掌握和推广运用。传统的学历提高教育模式没有考虑农村卫生人员实际,影响了农村在岗成人卫生技术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效果。

  二、构建“政府主导校院合作送教下乡”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根据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思路,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并开展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从招生方案、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革,全方位构建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1.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2008年安徽省卫生厅组织50人分25组,分赴全省91个县进行调查,每个县抽查3至4个乡镇卫生院,共调查卫生院293个。调查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全省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的设置、医疗设备条件、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结构、知识需求状况等进行了深入调查,为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计划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调研中,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是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大多土生土长、扎根农村、深入农户、一人多岗,与当地的农民有血缘、有感情,且大多安家在此,与周围环境已相融,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是一支不愿离岗、无法离岗的医疗队伍,是目前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的重要力量。我们认为,培养这些已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提高他们的学历和服务能力是最有效的途径。为此,我们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改革。

  2.探索改革招生模式。2006年11月17日,安徽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2]组织开展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工作,招生考试采取省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毕业后发给注有“农村”字样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在我省农村(不包括县城)认可,享受成人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3.确定新的培养目标,制订适宜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卫生院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组织专家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教学指导思想为:(1)以乡镇卫生院和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助理)执业医师考试大纲为标准的全新课程体系;(2)“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培养学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目标为:通过医学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培养,使学员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处理农村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对重大传染病、危重急症能及时诊断、早期处理;能胜任农村卫生宣教、健康指导、预防保健工作等基本技能。[3][4]教学计划既要符合医学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基本要求,也充分体现了特殊教育针对性强的特点。优化课程设置,适当减少公共课,加大实践课教学环节比重,强化实践技能的培养与训练。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引入现代医学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能技术和医学发展前沿,课程内容尽量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科目相街接,使学员掌握必需、够用的基本理论和较强的实践技能,更好地适应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

  4.推行人性化管理,实施弹性学制。针对工学矛盾非常突出的特点,我们采取集中授课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使学员基本不脱离岗位,兼顾工作与学习。同时采取弹性学制,经与我省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充分协商,确定基本学制为3年,允许培养对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在2至4年内完成学业。这项措施充分调动了学员的主观能动性,有效缓解了工学矛盾和解决学员个体学习差异,保证了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临床教学基地,进行“送教上门”试点

  1.深入全省乡镇开展招生宣传和调研。“工学矛盾”不易解决是在岗人员报名积极性不高、报到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既落实好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的政策,又有效缓解“工学矛盾”,采取校内集中学习和开设校外教学基地两种教学形式,在条件成熟、报考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立临床教学基地,实行“送教上门”。2008年,我校与芜湖市卫生局、枞阳县卫生局达成对其本地区学员联合培养的协议,并与芜湖市二院、枞阳县人民医院建立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学历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实行送教上门。我们慎重选择芜湖市二院、枞阳县人民医院为临床教学基地,采取与当地政府签订共建协议的形式进行,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地方政府给予经费投入,医院提供硬件条件,学校按照高等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进行包括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建设等在内的教学基本建设。在完成公共课、医学基础课的教学后,学员进入临床教学基地(医院),开展系统的临床教学过程。

  2.规范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为保证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质量,我校组织制订了《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临床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实施方案》,坚持“六个做到”、“三个统一”。严格教学基地的建立与条件评估;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全部由我校教师承担,并组织专家教授支教团支教;严格实践课的操作与考核;严格按照我校制订的教学计划统一安排教学,统一考核标准,并统一学籍管理。为动态掌握学员集中面授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并适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学校为每一个临床教学基地配备了一名专职管理人员,驻点对学员进行考勤与管理。

  乡村医疗篇10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与重建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虽然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都比较落后,但通过各级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同时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兴起,从1955年起,合作医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迅速建立,“到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 截止1980年,全国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但是,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取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减少,合作医疗出现了严重滑坡;到1985年,实行合作医疗农村基层单位从90%(生产大队)锐减到5%(行政村)。

  1997年1月,国务院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3月,卫生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在1998年出现了小小的高潮,“全国农村居民12.56%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医疗保障,6.5%的居民得到了合作医疗的保障”。但是,“城市居民自费医疗比重仍占44.13%,农村居民自费比重高达87.44%。”1998年之后,合作医疗又一次步入低迷状态。

  2003年以来,随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提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着成效,2006年国务院在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到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2007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

      二、 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重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疗资源的缺乏是制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也是目前城乡差别扩大的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中国农村人口一直占全国总数的75%以上,但在拥有的医疗资源方面与城市却相差很大,且有不断再扩大的趋势。将政府预算卫生拨款、医疗保障和个人医疗保健支出三方面的差距加在一起,便是城乡之间卫生费用的差距。根据社会保障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我们测算,200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为4763.97亿元,其中农村卫生费用1073.6亿元,占总费用22.5%;城镇卫生费用3690.2亿元,占总费用77.5%。换言之,占全国三分之二人口的农村居民只拥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卫生总费用,而占人口三分之一的城镇居民享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卫生总费用。这种不公平不要说与社会主义的理念发生背离,就是与最起码的平等观念也相互矛盾。更让人不安的是发展趋势。据测算,1993年农村卫生费用占全国卫生总费用34.9%,1998年为24.9%,而2000年仅为22.5%,七年里下降了十多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以近两个百分点递减。

  卫生费用方面的不平等必然表现为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平等。在城市里,卫生资源相对集中在大城市,在大城市里,卫生资源相对集中在大中型的医院。这些大医院贵族化现象日益明显。相形之下,农村医院的卫生资源匮乏,医疗设施落后,医护人员素质不高。近20年来,农村医疗条件的改善主要集中在县级卫生机构。到了县以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面临着重重危机。综合来看,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重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卫生资源相对过剩与需求不足的矛盾

  我国农村的卫生资源不足是不争的事实。所谓的资源的过剩是指相对于需求不足而言,存在着看病难、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甚至由于看病贵而导致资源闲置的矛盾,农村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有些农村地区资源缺乏、水平低劣,对农民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差;虽然有的地方资源配置丰富,存在着一村多个卫生室的现状,依然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造成卫生资源的利用不足。

      (二)农村医疗服务手段落后

      我国农村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普遍比较落后,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得不到有效保证,突出表现为房舍和设备的短缺以及抢救必备设备或紧缺或老化。许多中西部地区农村乡镇卫生院缺乏其本设施,部分贫困地区卫生院还停留在血压计、听诊器和温度计“老三样”的水平。村医疗点中还有13. 2%没有血压计,40. 5%没有消毒锅。从农村卫生人力资源来看,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仅占职工总数的0. 9%,大专生占12.9%,中专生占61. 4

  %,无学历者占24. 8%。由于卫生服务人员素质较低和设备差等原因,导致卫生服务质量也难以保证。

      (三)农村医疗保障资金不足

      导致农村医疗保障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1)政府财政的投资额较少。多年来,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政府的卫生经费投人严重偏向城市,最终造成了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的现状。(2)向农民筹资困难。不少农民思想观念比较保守,仅凭开几次会、喊几天喇叭,就想把农民的资金筹集上来是不现实的。而且有些地方由于资金到位不及时,农民的医药费常常不能正常报销,使得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信任度大大降低,直接加大了下一年度向农民筹集资金的难度。

      (四)地区间经济水平的差异性给农村医疗保障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我国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给统一模式化的医疗保障的实施带来了困难。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如陕西、吉林等,由于目前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额偏低,缺乏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使得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比较低,意愿不强。而在一些发达地区,如江苏、浙江等,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地农民对健康的要求和对医疗保险水平的要求较高,使得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对其缺乏吸引力。

     三、城乡医疗资源配置的优化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造成中国医疗设施空间布局不合理的因素很多,其中有医疗服务价格扭曲的问题;有医院补偿机制缺陷和三级医院的分工不明的问题;也有一些医疗设施投资和管理条块分割、空间布局缺乏规划的问题。当务之急是改进医疗服务机构的组织体制,改变各医院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局面,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投资和建设的区域规划。

      (一)在城镇主要是大城市要建立三级医院的合理分工体系

  长期以来,中国在城市中按医院规模大小设立三个级别的医院,由于三级的医院拥有人力、技术及设备资源的优势,且城市医疗标准一致,因而必然形成大、小病均向少数高级医院集中和某些医院、某些专科住院难、看病难的现象。

      (二)在基本理顺大城市医疗资源的布局的同时,过剩的资源就可通过医疗集团向小城镇和乡一级行政区域转移和扩散

      (三)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机制,优化卫生资源配制

      (四)认真筹划,加强对城乡医疗组织的宏观管理

  这主要体现为政府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对现有医疗资源的整合,对良性经营的医疗机构及新型的医疗集团进行的扶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事关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成败,对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我们希望城市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从而有助于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事业、乃至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邓大松,等.中国社会保障若干重大问题研究[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0.

      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社会保障资金统计资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