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男子花2万和一女子发生关系,事后又想把钱要回来,结局?

  某地派出所接到这样一个离奇的报警电话。一女子报警说有人花大额金钱要和她发生关系,可是事后要把钱要回来,声称该男子强暴了她。

  该女子让民警来给她做主,难道是该女子和嫖客发生了矛盾,那这通报警电话不是自投罗网吗?事实真的是这样么?后面还会有反转吗?

  

  美女老板娘

  报警的这位女子-王某十分美丽,是当地有名的大美女。她开了一家采耳店,先不说她的技术如何,这家店铺在当地非常火爆,有的时候提前几天预约才有位置。

  

  王某的顾客大部分都是男性,可想而知大家也是被老板娘的美貌吸引。而王某也深知自己有着长相和身材上的优势,并不吝啬以此作为店铺卖点。面对顾客的一些略带调笑的语言也都笑笑,从来不生气。

  王某非常懂得她的脸蛋和身材是她赚钱的利器,一定要抓住这个优势,趁自己的青春年华还在,好好的赚上一笔。也有不少顾客尝试追求这个美丽又单身的老板娘。因此王某没少收到爱慕者的礼物。

  

  不少顾客在结账的时候会多付一些钱,希望自己这种大方的形象能够在美丽的老板娘心中留下一些好印象,说不定哪天就能从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

  也就是在这种不是非常纯粹的顾客关系中,王某放低了警惕,最终遇到了文章开头的那件事。

  这天,店中来了个生面孔,也就是事件的另一个主人公男子马某。马某本想着随便找一家采耳店放松一下,没想到刚进门就看到了容貌姣好的老板娘王某。

  

  马某心中想着:今天真是幸运呀,一下子就选到了大美女开的店,看来今天有福气了。老板娘王某也是热情好客,店面虽然不大但能看出有在细心经营。

  采耳过程中,马某忍不住不断和老板娘攀谈,聊着聊着马某就开始有意无意的试探王某。

  先是询问:“这个店铺只有你一个人吗?那还真是辛苦啊。”

  

  老板娘回答道:“对呀,只有我一个人,不过店铺不大一个人也忙得来,再雇一个成本就太高了。”

  听到店铺内确实只有王某一个人,马某又继续追问道:“男朋友没来帮忙吗?让你这么个美女自己忙前忙后,那他可太失职了。”

  像这种话老板娘可是听多了。一般来说顾客问出这种话,都不是在真正的关心她男朋友有没有很好的照顾自己,而是在谈话间试探王某是否单身。

  

  王某心中了然,看来这位马某也没有抵挡得了自己的魅力。老板娘温柔的笑了笑,回答道:“没有呀,我还是单身呢,哪有什么男朋友呀?”

  马某一听,顿时心中有些欣喜。看来自己和老板娘有戏,很快他就在脑中构思了一套追王某的手法。

  出手大方的追求者

  接下来的几天,马某时不时的就来光临一下王某的采耳小店。不是做做头部按摩,就是做做手部护理。

  

  借着提前预约的理由,两人也加了联系方式。马某也凭借着个人魅力和王某两人聊得火热,更是在有一天马某突然给王某转账了2万人民币。

  看到这么大的金额王某也有些惊讶,一般来说这些顾客就算想要吸引她的注意,也是发些小红包,或者送个小礼物。从来没有人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王某立刻回消息问马某这是什么意思?

  马某回答道:没什么,还不是因为我喜欢你呀。王某一听只当马某是个慷慨的追求者,也就收下了2万块钱,回复了谢谢。

  

  从这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马某对王某的语言也更加肆无忌惮,时不时的就讲一些暧昧的话语,而王某也面对这个富有的追求者更加温柔和在意。

  一来二去马某就不像是单纯的顾客了。他经常不做任何店内的项目,也赖在王某的店里不走,甚至偶尔还会帮她打打下手,完全是一副男主人的姿态。

  不少王某的老顾客,看到美女老板娘身边有这么一个男人,都在好奇是不是王某谈恋爱了?

  

  虽然没人挑明,但马某和王某都很享受这种暧昧的氛围。王某本身这个采耳店做的也是正经生意,她也不曾一次幻想自己会不会就这样和马某结婚,自己再也不需要用美貌和身材留住顾客了。

  一天,马某又一次帮着王某打下手忙到了采耳店关门。可是和平时不同,马某关上店门后并没有离开,而是转身抱住了王某。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王某也明白马某想要做什么。半推半就之间也就没有继续抗拒,两人在认识不久后,就这样在采耳店内发生了关系。

  

  在这之后,马某也很少来店铺帮忙了,经常是快下班的时间来找王某,然后和王某在附近酒店约会接着就离开。

  马某也从来没有明说两个人的关系是否在谈恋爱,王某也非常矜持的没有直接追问。

  就这样,两人不明不白的关系持续了一小段时间,直到有一天马某不再出现。王某一开始也很奇怪马某这个人发生了什么,可是后来也就想开了,只当是一段露水情缘。

  

  闹到法院的感情纠纷

  本来王某和马某也没什么感情基础,而且也一直没有明说在谈恋爱,两人的分别连分手都算不上。

  很快,王某又恢复了以前的生活,继续经营着自己的采耳小店,之前的顾客发现老板娘又恢复单身了,都积极来店内捧场。

  王某也放下了和马某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没想到几天后马某再一次登门这家采耳店。

  

  看着失联好几天又一次踏入店铺的马某,王某心想,难道是马某终于下定决心要和自己确定关系了吗?王某的心中不自觉的燃起了一丝希望。

  毕竟对于王某来说,马某的谈吐风趣幽默,而且出手极其大方。对于她来说这是目前为止遇到最优质的男性了。

  如果能和这样的人结婚的话,想必自己以后也不需要辛苦开店,一个人忙前忙后了。

  

  只是没有等到想象中的深情告白,马某见到王某的第一句话是:“好了,还钱吧。”

  听到这样的话王某有些摸不清头脑,脱口而出回答道:“还钱?我好像没找你借过钱吧?”

  只见马某微微一笑,说道:“我之前不是给你转过2万块钱吗?那是我预付的采耳钱。现在我要离开这里了,这笔钱也用不上了,你快还我吧。”

  

  王某顿时有些着急,说道:“什么预付的采耳钱,你不是说喜欢我才转给我吗?我这可都有聊天记录,你可从来没说过什么采耳钱!”

  像是料到了王某会有这样的反应,马某不慌不忙回答道:“你现在是不认账了?不还钱的话,我就举报给市场监督局说你占着定金不退,属于非法经营。”

  王某一看马某完全不留情面,也反击到:“那我就报警告你强奸,大不了我们谁都别好过!”

  

  就这样出现了故事开头的那通奇怪的报警电话,对于强奸这种恶劣案件,警方当然不能怠慢立刻对两人展开调查。

  强暴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可是在警方的调查中发现,两人采耳店内发生关系之前在聊天软件上语言暧昧。言语间之间不乏男女关系才会有的情话。

  所以可以判定二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而且之后的几次约会王某都没有报警,所以并不能构成强奸。

  而对于马某转给王某的2万块钱,法院是这样认为的:谈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如果是特殊数字比如说1314、520等被认为是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像这样的钱没法追回。当然如果当事人本人自愿退回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另外如果是一些昂贵的礼物,比如说奢侈品,甚至房子、车子和珠宝,还有高额转账都属于大额赠予,像这样的物品或者金钱都是有权利追回的。

  法院认为,2万人民币属于大额赠与,所以马某有权利要求王某退回。这不免让王某怀疑,马某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

  先用金钱让人放松警惕,等发生关系后再以大额转账的理由追回。王某这时才感觉到有一种被欺骗的愤怒,觉得自己这几天是被“白玩”了。

  可是马某的操作是合法的,王某自己也是被2万元蒙蔽了双眼,起了贪念才落入了马某的陷阱。

  王某只能怪自己遇人不淑才让马某钻了空子,从今以后要更加认真对待感情关系,这世界上可没有那么多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王某继续经营着她的采耳店。不过从此以后,她对于用美貌吸引顾客多了一分谨慎。

  

  一开始王某对于感情的态度就错了,想要用美色来当做自己最大的优点,那就只会吸引来一些觊觎她美貌的人。一开始就没想要用真心来打动人,又怎么会遇到对她付出真心的人呢?

  我们毕竟不是当事人,没有人知道,马某当时是真的想要用2万块钱追求王某,但在事后却后悔了。

  还是一开始就打着先用2万块钱吸引王某,之后再利用法律将钱追回这样的如意算盘,我们都不得而知。

  以二人的经济条件来看,2万块钱并不是一个小数目,面对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人王某也没有一点警惕心,相信对方是看上自己了所以才出手如此大方。

  

  也许是在这个小县城中,王某一直不缺乏追求者,所以才没觉得这么大一个礼物有什么不妥。

  结语

  自从民法典出台后,情侣之间的金钱交易也有了更明确的规定。都说亲兄弟明算账,从此以后情侣之间也要开始“明算账”了。

  一方面,这条法规保护了人们不会因为感情或者婚姻等原因遭受诈骗。因为谈恋爱这事儿谁能说得清呢?

  可是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出现马某这种先用大额金额做诱饵,事后再将钱追回的事件。

  不过法律都是不断完善的,目前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面对巨额金钱交易要谨慎。

  哪怕是打着谈恋爱的旗号,也要对金钱多留一个心眼。想一想这份礼物和自己的经济状况是否匹配?只要心中没有贪念就不会落入陷阱。

  而当我们面对感情的时候还是要用真心换真心,不管是美貌还是金钱,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有你自己付出了真心,才能赢得真心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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