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县司法局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始终注重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心理和生理发育特点,多举措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工作。
一是分类管理,特殊保护。在日常监管中,坚持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对其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等矫正措施,入矫宣告、解除宣告、奖惩训诫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同时矫正期满后对其矫正档案予以封存,保护其隐私。
二是教育为主,注重疏导。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以教育感化为主,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消除其心理障碍,提高其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更好的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监管缺失的现状,多次与监护人进行沟通,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三是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首先根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体特征和家庭生活环境,因人而异的制定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其次在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时,保证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相关人员参加,有利于帮助他们改过自新,更好的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工作。最后通过定位手环、手机定位等技术手段,有效进行预警,同时通过电话汇报、当面汇报及不定期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确保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目前,全县共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11名,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细心、精心监管下,无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