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一般来说,监护人的义务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抚养并且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总而言之,监护人的确定应当按照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开展,不得做有损于被监护人的事情。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