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答卷|全国最大规模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矩阵 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1月12日下午,在四川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葛晓燕向大会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2548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立从省检察院到阿坝“格桑梅朵”、泸州“纳爱”等98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形成全国最大规模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矩阵,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80余字,高度概况和总结了近年省检察院推进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形成合力的积极努力和成效。
建设情况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四川检察开放矩阵核心品牌之一,也是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已建成98个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各地检察机关着力打造相应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基本形成了各地市、州“一地一品牌”的格局。
四川未检品牌地图
功能特色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模拟监狱、模拟法庭、法治课堂、体验中心、互动装置、心理咨询等板块设计,将禁毒防艾、宪法宣传、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自我保护与犯罪预防等内容,融入影视播映、图片展示、视听宣读、活动参与,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
品牌介绍
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2021年5月27日,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四川省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该教育基地以沉浸式、体验式为特色,由四川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共建,是全国首个由省检察院推动从省级层面建设并向全社会开放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宣传片
教育基地设立室内展示区、户外拓展区、直播课堂、法治大讲堂等多种功能区域,采用室内参观与户外实践、线上体验与线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搭建全省法治教育基地“云展厅”,为广大青少年提供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的法治学习教育渠道。揭牌以来,先后150余批次5000余人参观了基地。2022年12月,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团队获评2022年度“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
教育基地设立室内展示区、户外拓展区、直播课堂、法治大讲堂等多种功能区域,采用室内参观与户外实践、线上体验与线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搭建全省法治教育基地“云展厅”,为广大青少年提供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的法治学习教育渠道。揭牌以来,先后150余批次5000余人参观了基地。2022年12月,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团队获评2022年度“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
阿坝:“格桑梅朵”
“格桑梅朵”,是阿坝州检察机关着力创建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格桑”在藏语中有“幸福”的意思;“梅朵”在藏语中有“花朵”的意思。阿坝检察机关用“格桑”寓意勇敢的男孩,“梅朵”寓意善良的女孩,希望“格桑梅朵”能伴随藏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近年来,为加强藏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阿坝州检察机关以“同向、笃法、聚力、帮护”为“格桑梅朵”未检品牌的理念,致力于“格桑梅朵”未检团队、“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格桑梅朵”观护帮教基地、“格桑梅朵”未检工作区“五个一”建设,不断完善“格桑梅朵”的品牌内涵。同时,将爱国教育作为“格桑梅朵”的核心任务、司法保护作为“格桑梅朵”的中心任务、犯罪预防作为“格桑梅朵”的重要任务、心理援助作为“格桑梅朵”的特色所在、帮教挽救作为“格桑梅朵”的工作目标,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建设。
微电影:《格桑梅朵》
“格桑梅朵”创建以来,被阿坝州委、州政府命名为“阿坝州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格桑梅朵”未检品牌被写入2020年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
泸州:“纳爱”
泸州“纳爱”,是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探索构建的以开放式“纳爱”基地为中心的社会化支持体系,是泸州市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的一个品牌。
依托纳溪区检察院“纳爱”的成功探索,泸州检察机关在市县两级检察院历时10年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在泸州全市建立7个“五位一体一站式”未检专业化办案区,8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6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个未成年人社会服务工作中心,1个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0年,“纳爱”被泸州市委确立为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纳爱”整合了泸州市25家成员单位,构建了泸州“纳爱”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创新开展了未成年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微电影:《纳爱无言》
“纳爱”先后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表彰50余项,是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五大优秀品牌之一。
成都:“亮晶晶”
成都“亮晶晶”团队成立于2015年,该团队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每年开展“元宵节法治爱心趴”“小小检察官法治夏令营”“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法治服务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活动,深受群众和小朋友的喜爱。“亮晶晶”发展至今已成为拥有执行成员40人、覆盖成都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未成年人检察法治品牌。
“云游”成都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亮晶晶”两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会工作报告,被评为全国“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入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紫光阁》年度十佳党建优秀案例。
南充:“知心姐姐+”
“知心姐姐+”,是南充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品牌,最初由营山县检察院成立于2014年,2018年统一为南充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品牌。多年来,“知心姐姐+”团队致力挽救、教育、感化未成年人工作,集办案、救助、帮教和普法于一体,明确对未成年人要更加注重“明理守法,正心束行”,要正其心,必先知其心。创造性地建立“涉案未成年人5+1观护办法”“心理行为预警、帮扶、矫正云平台”等,构建起系统化、信息化、社会化的工作体系。
2020年,南充建立覆盖市辖三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南充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参观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开展模拟庭审活动等多项互动体验的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
微电影:《检爱护航 守护成长》
南充“知心姐姐+”团队先后荣获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五四青年奖章、“六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等全国、省、市荣誉和表彰,其团队成员多人次荣获双百政法英雄模、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党员先锋岗等。
为统筹整合全省资源,发挥集群示范效应,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检察院、教育厅、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以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龙头,每个市(州)、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建设1个综合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形成“1+N”的整体布局,使基地成为四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前沿阵地。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对符合建设管理要求的基地,统一采取“地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的形式授牌命名,实行亮牌动态管理。
目前,第一批包括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自贡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在内的13个基地,经过省委依法治省办评定,已经挂牌,纳入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管理。省教育厅将其作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平台,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学生参观基地纳入各地中小学教学计划,使基地成为校外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
来源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