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摩托车发生事故 巴南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其父母履职
《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父母不仅要履行抚养义务,更要注重家庭建设,扛起教育和陪伴的责任。为督促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父母积极履职,、在一起未成年侵权责任纠纷中,巴南区法院向涉事未成年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基本案情
周某、陈某、江某均系未成年人,三人是同一所初中的同学。2021年3月12日放学后,陈某和江某邀约周某出去玩耍,当天晚上11时左右,三人一同外出。次日凌晨3点左右,周某一行三人在九龙坡区杨家坪附近的路边将一辆未上锁的摩托车启动,江某驾驶该车辆搭载陈某、周某二人在杨家坪路段行驶。在驾驶过程中,摩托车撞到了路中间隔离带,引发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周某受伤后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江某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评析
周某、陈某、江某的父母未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对孩子晚上外出偷骑摩托车的行为未进行有效预防和制止,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因此,法官向周某、陈某、江某的父母发出全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法官提示
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为了使家长能够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家长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原标题:《未成年人骑摩托车发生事故 巴南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其父母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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