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被责令停业整顿
一、案件名称:富宁县网群星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富)文综罚字〔2022〕第01号)
二、案件情况:2022年1月22日20时17分,我局接到富宁县110指挥中心转群众报警称:富宁县网群星网吧有未成年人上网,巡特警大队已出警处置,要求我局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办。经依法调查查实,富宁县网群星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四、处罚结果:给予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自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4月1日止)。
五、处罚单位: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处罚时间:2022年3月1日
来源: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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