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真题|客观题~题源Day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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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统计,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7个月来,公安机关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同期下降43.7%。这一数据变化反映了刑法的( )。(2012单)
A.保障机能
B.规制机能
C.保护机能
D.预防机能
1.【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其方式是将一定的行为当作犯罪,对其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分析原文)醉酒驾驶率下降主要体现了刑(八)的规制或约束的机能,向国民显示醉驾为法律所不容许,要求国民不要实施醉驾的行为。
【答案】B
2.我国公民甲在德国旅游时,盗窃了我国公民乙一部价值1万元的相机。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2012单)
A.属地原则
B.保护原则
C.属人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2.【解析】属地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属人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保护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普遍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都要行使管辖权。(分析原文)判断用何种原则,应牢记先后顺序。
【答案】C
3.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单)
A.一个犯罪只侵犯一个直接客体
B.直接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
C.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不存在直接客体
D.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特定社会关系
3.【解析】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根据犯罪行为侵
害的直接客体的数量,可以把直接客体分为两种:(1)简单客体,即某一犯罪只侵害一个利
益的;(2)复杂客体,即某一犯罪侵害两个以上利益的。(A错)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
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B错D对)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
社会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体。(C错)(分析原文)
【答案】D
4.下列犯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2012单)
A.重婚罪
B.遗弃罪
C.绑架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4.【解析】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行为构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
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分析原文)
【答案】B
5.甲(15 周岁)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后,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
死。甲的行为构成( )。(2012单)
A.抢劫罪
B.盗窃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5.【解析】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
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几种情形之一的,以转化型抢劫罪定罪处罚:(1)
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人户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
骗、抢夺后在户外或者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
的。(4)使用凶器或者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分析原文)本题中甲当时未满16周岁,故不
构成盗窃罪,也就不会构成其转化犯。但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按故意伤害罪
论处。
【答案】C
6.下列关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单)
A.对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不得适用没收财产刑
B.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未成年人罪犯,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D.对未成年人因犯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均可假释
6.【解析】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
处相应的财产刑。(A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错)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C对)对累犯以及因故意
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未规定未成年人的例外,故D错)
(分析原文)
【答案】C
21.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2012单)
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
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
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
21.【解析】根据两物之间的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在为同一所有人所有,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两物中,起主要作用的即为主物,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即为从物。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分析原文)注意主从物必须在物理上是可分的。从物依附于主物。A中房屋房门不可分,B中手表和表带不属于同一人所有,D中车轮可以单独存在。
【答案】C
22.某童星15 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 )。(2012单)
A.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
B.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
C.购买价格为2万元的摄像机
D.接受10万元现金的赠与
22.【解析】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大类:一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分析原文)童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除了纯获益的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其他民事活动需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答案】D
23.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法定情形是( )。(2012单)
A.发生紧急情况
B.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C.经被监护人同意
D.经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同意
23.【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35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分析原文)
【答案】B
24. 2008年5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 年 12月,酒吧欠某酒厂5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2009年2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 )。(2012单)
A.由乙独立承担责任
B.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24.【解析】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分析原文)
【答案】D
25.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2012单)
A.不得代理
B.可以代理
C.在取得甲 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
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
25.【解析】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这些行为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2)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如演出、讲课等。(分析原文)
【答案】A
26.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2012单)
A.权利人申请仲裁
B.权利人主张权利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起诉
26.【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提起诉讼本身说明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被打破,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申请仲裁与此相似。(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分析原文)
【答案】D
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单)
A.荷兰思想家格劳秀斯认为法是神意的体现
B.罗马思想家奥古斯丁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
C.德国法学家萨维尼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D.中世纪思想家阿奎那认为法是理性的体现
1.【解析】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也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其中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道夫,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等。(A错)神意论。这是历史上较早出现的解释法的本质问题的观点,直接或间接地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神的意志。在西方法学史上,这种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西罗马帝国后期的圣?奥古斯丁和11世纪经院主义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BD错)民族精神论。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卡尔?冯?萨维尼在《论当代在立法和法理学方面的使命》中指出,自古以来,法就像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C对)(分析原文)
【答案】C
2.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2012单)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人民性
B.法是由社会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
C.法是由原始社会习惯演变而来的,具有习惯性
D.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2.【解析】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分析原文)
【答案】D
3.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单)
A.法的作用只能通过守法的方式来体现
B.法的规范作用是法的社会作用的目的
C.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对人们的意志与行为发生的间接影响
D.法的作用根本上取决于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自身的生命力
3.【解析】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用。(C错)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B错)法的作用取决于经济基础,在一定的社会中,法能否承担起立法者所赋予它的功能,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自身的生命力,而不是取决于立法者的主观愿望。(D对)(分析原文)
【答案】D
4.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是( )。(2012单)
A.属地主义
B.属人主义
C.保护主义
D.折中主义
4.【解析】属地主义,即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管辖领域内的人一律适用本国法律。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的问题。一般说来,在一个主权国家,法适用于主权管辖范围内的全部领域,它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和底土,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分析原文)
【答案】A
5.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抽刀将乙刺死。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检察机关遂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此案撤销的根据是( )。(2012单)
A.违法行为
B.事件
C.免责事由
D.事实构成
5.【解析】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这是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根据事件是否由人们的行为而引起可以划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绝对事件不是由人们的行为而是由某种自然原因引起的,例如人的出生和自然死亡、时间的流逝等自发性质的现象。(故选B)相对事件是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分析原文)
【答案】B
53.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 )。(2011多)
A.国家利益
B.社会利益
C.集体利益
D.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53.【解析】基本权利的限制,或者源于不同权利之间的冲突,或者因为公共利益的保护。宪法作为一国法律秩序的基石,必然要对权利冲突或者公共利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安排,对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相应的规制。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和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宪法的基本权利条款中,有时不仅具有权利保障的内容,也有权利行使的限定规定。这被称之为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分析原文)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答案】ABCD
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的当选条件包括( )。(2011多)
A.年满40周岁
B.在外国无居留权
C.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l5年
D.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4.【解析】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规定,主要官员由在香港或者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澳门基本法》没有此项规定)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分析原文)
【答案】CD
5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 )。(2011多)
A.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B.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D.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55.【解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并经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分析原文)
【答案】ABC
5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经济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1多)
A.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B.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C.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D.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
56.【解析】《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AB对) 《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C对)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的格局中,非公有制经济也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三资经济”。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D错)(分析原文)
【答案】ABC
57.下列选项中,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有( )。(2011多)
A.行政公署
B.村民委员会
C.街道办事处
D.居民委员会
57.【解析】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简称“行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区公所;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办事处。(分析原文)
【答案】AC
5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取得中国国籍的情形包括( )。(2011多)
A.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
B.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
C.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
D.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58.【解析】根据1980年《国籍法》,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对出生国籍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分析原文)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ABD
5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2011多)
A.申诉权
B.控告权
C.检举权
D.罢免权
59.【解析】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分析原文)
【答案】ABC
43.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单)
A.规定司法的党化
B.采用责任内阁制的政体
C.规定不得对《临时约法》进行修改
D.规定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行使
43.【解析】《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正式宪法实施前,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作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具有革命性和民主性。其主要内容包括:其一,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其二,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与制度。其三,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之义务。《临时约法》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迁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项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其四,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破除清王朝束缚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桎桔。(分析原文)
【答案】B
44.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单)
A.清末修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法系
B.通过修律,清政府收回了“治外法权”
C.清末修律的成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
D.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44.【解析】在法典编纂形式上,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有关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D对)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A错)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对后世特别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近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C错)(分析原文)1946年二战结束后,当法国宣布放弃在华特权时,治外法权才在中国结束。
【答案】D
45.革命根据地时期,工农民主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是( )。(2012单)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B.《兴国土地法》
C.《井冈山土地法》
D.《中国土地法大纲》
45.【解析】1928年12月湘赣边界工农民主政府颁行的《井冈山土地法》,是工农民主政权的第一部土地立法。(分析原文)
【答案】C
60.在“明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下,西周实行的刑法原则有( )。(2012多)
A.宽严适中
B.诬告反坐
C.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D.区分故意与过失、偶犯与惯犯
60.【解析】西周主要刑法原则:第一,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第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第三,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第四,宽严适中原则。第五,因地、因时制宜。第六,上下比罪。第七,同罪异罚。(分析原文)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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