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阻止编辑人类胚胎是出于怎样的伦理考量?

  相关新闻:美国国会出手阻止编辑人类胚胎除了阻止编辑人类胚胎之外,还有哪些研究可能会有伦理顾虑?通过fMRI技术对人脑中浮现的画面进行重建这种类型的研究是否也有其危险之处?

  生物学、医学在基因层面的研究使得人类更加本质性的了解我们自身,人类基因工程的进展也让我们得以攻克诸多原来难以治愈的疾病,并且,遗传学的研究似乎拥有无限的潜力,可以承诺从根本上消除那些“不治之症”。

  一般来说,针对生殖细胞的基因编辑并没有面临严重的社会问题和伦理困境。相反,针对胚胎,更严格的说,是针对“胚胎干细胞”的基因编辑,则在很多国家被禁止。

  胚胎干细胞,具有分化成不同种类细胞的能力,科学家希望通过干细胞来修复人体的受损组织,如利用神经细胞修复受损脊柱,或者“治愈”阿兹海默症。

  但是,干细胞是极难提取的,并且成人体内的干细胞也不能变成所有种类的细胞,但极早期的胚胎中干细胞却有变成任何种类人体细胞的能力。所以,科学家希望能获得系列胚胎细胞,即大量的发育自共同源头的胚胎细胞。

  赞成这种遗传实验的理由是,人类当然应该追求科学技术和知识的进步,任何人也不应该阻止人类治愈疾病和完善人类自身的努力。遗传学实验,包括干细胞研究,可以改善人类自身状况(不论是个体还是人类总体),并且蕴含着无穷的发展潜力。我们不应该担心我们的知识、技术进步会导致堕胎,或者在实验室创造生命,法律也不应该作茧自缚的阻挡科学进步,阻挡人类改善自身状况的努力。

  但即使是遗传学家本身,也不会认为他们进行的研究没有伦理的风险,或者导致严重的技术后果和——尤其是——社会后果。

  遗传学实验的反对者的理由通常与宗教有关,在西方社会中,创造生命、规划生命被认为是上帝的事情,上帝有目的地允许某些缺陷存在于人类之中,对这一目的地干预,到最后将导致人类道德和精神的灾难性后果。残疾和疾病让我们认识到生命的意义,教导我们关爱病人,同情残疾人,如果我们创造出完美的人,消除一切有缺陷的人,我们就不可避免的失去人性。

  针对胚胎基因的编辑面临的困境更加严重。这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胚胎”,意味着生命的进程已经开始了,从中提取干细胞杀死了胎儿,这种做法与谋杀无异。实验意味着大量的失败和重复,而这简直就是“屠杀”。当然,坚定的反对者假定,人的生命始于卵子受精之时。社会学认为,“人”是基于社会界定的,胚胎显然不具有这个特征。但是人类社会对这个议题的焦虑、公共关注和可能引起的社会秩序混乱、伦理困境,就已经构成了反对针对胚胎基因实验的反对理由。

  除此之外,反对胚胎基因编辑者所持的另一种重要论据是“多米诺理由”,多米诺理由是一种针对行为后果的判定,而不聚焦于胚胎基因实验本身。允许遗传学实验、胚胎干细胞研究等等,有可能导致不可预料的灾难性后果。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对一种行为的纵容,将导致变本加厉的行为。允许拿人类胚胎当做实验材料,以后则有可能导致人类全面彻底地忽视人的生命。现在允许修改胚胎基因,明天就可能允许克隆人实验,如果有些疯狂的科学家制造出克隆人,那么该如何界定这些克隆人的身份?我们的亲属关系、家庭伦理都有可能受到颠覆性的影响。以后还可能会出现非医疗目的的基因修饰,比如,笔者就很愿意给以后的女儿订制一双翅膀。

  或者,像《人兽杂交》那部电影中描述的一样,人类和其他物种的生殖隔离被突破,从而生产出杂交体,“他们”算不算人类?“他们”是否具有人权?杀死“他们”算谋杀吗?

  在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之前,最好还是审慎地对待胚胎基因实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