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在科幻电影中看到数字生命、意识上传,它所呈现的更多是一种伦理道德问题,
心灵上传,或全脑模拟,是一种转移整个心灵的过程,我们的心理属性,例如记忆、行为、个性和属性,从其生物大脑到人工计算基质,然后可以上传或插入任何计算设备,例如人造身体或虚拟现实。这个概念来自于这样的假设人脑像计算机一样运作,因为它处理正在接收的信息通过神经连接交换,发送和接收化学和电信号,并将它们解码为各种心理活动,然后以与计算机相同的方式做出相应的反应系统功能。
在脑机接口(BCI)领域,心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传和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将获得的大脑信息处理成所需的行动,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就,例如人工耳蜗,以恢复对为有听力障碍的人发出声音,用于控制计算机光标或假肢的电机 BCI,或记忆假体,以取代大脑海马体的一部分,该部分可将短期记忆记忆变成长期记忆,部分未来学家认为,在“心灵上传”和数字不朽可能成为现实中提到到 2045 年。
根据全脑模拟路线图,该路线图作为牛津人类未来研究所举办的一个研讨会的结果发布,目的是成功模拟整个人脑作为一个延续作为一个人,据推测我们需要在以下六个层次和成功标准中取得进步。不出所料,如果可能的话,要获得这样的结果是很长的路要走。级别是:零件清单,通过获取所有对象及其属性和相互作用的清单,掌握低层次的神经结构 及其动态。完整扫描,对整个大脑进行高分辨率的三维扫描,以捕捉其功能图谱。大脑数据库,是指通过结合前几个步骤的输出,创建一个大脑数据库的步骤。 大脑功能模拟,基本上是模拟大脑基本形式的一个步骤,以产生正确的因果关系动力学。 物种通用的大脑仿真,它具有全面的行为,同时具有学习能力。个人大脑仿真,是对某一特定大脑的仿真,具有完整的活动特征,大部分记忆和技能人的模仿,一种可以被接受为社会互动的一部分的模仿,像这样为人的工作执行任务。心灵仿真,一个真正有意识的仿真,与正常人一样有精神状态。个人身份的仿效,这种仿效被正确地描述为原始思想的延续。
全脑仿真需要三种主要能力:扫描,物理扫描大脑的能力,以足够的分辨率获得必要的细节和组织的功能相关属 性,以创建一个成功的大脑重建。翻译,处理和解释扫描数据、细胞类型、突触及其连接的能力,以建立一个神经系 统的软件模型。模拟能够使软件模型在虚拟现实中具有身体和环境模拟的能力。
根据David Chalmers(Chalmers, 2014)的说法,大脑上传方式可以分成:有破坏性、非破坏性和重建性的上传方式。
破坏性的上传方式可能是技术上最简单的方法,即破坏性地分解大脑,将其切成数百万片,以扫描和分析其结构,并记录神经元的分布及其每层相互连接的独特特征,然后将所有信息上传至计算机系统,其结果可能带来对原始大脑的完全模仿。
这里的假设是,由于该程序是在人死后立即进行的,因此将有机会捕捉到原始大脑的实际功能、启动、能量流和神经连接。
这种上传可能有潜在的优势,因为它有更大的自由度, 可以利用能量层面的物理效应获得最佳结果,或者通过冷冻或化学方式固定大脑。或者大脑甚至可以被储存起来,以便日后分析或重新扫描。
相比之下,非破坏性是一种上传的形式,大概是使用一种非侵入性的大脑成像方法 ,类似于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不破坏大脑。为了进行这种上传,我们需要在以下 领域实现技术进步,根据路线图,这些领域可能是非侵入性扫描的候选者:光学成像、X 射线断层扫描、内窥镜方法或使用纳米探针的相关绘图,这种技术可能使所有的神经元和 它们的实时监测成为可能。
非破坏性的上传可以通过大脑成像从大脑的外部或内部进行。例如,纳米机器可以不破坏神经元,而是保持其完整,并可逆地接管其功能。然后,一旦纳米机械到位, 它们可以被关闭,让原来的神经元接管,然后在我们选择的任何时候重新打开。因此,我们可以拥有整个大脑的数字副本,同时保持原有物理大脑的完整。然而,这些技术应该有一些严重的限制,因为程序的目标是一个生物体。例如,扫描和成像不应允许伤害有机体或改变被扫描者的精神或神经状态。因此,考虑到在活体上进行的强度和随之而来的复杂性,这种类型的上传似乎需要在这些技术方面取得比破坏性上传更严重的进展。因此,非破坏性上传的前景看起来并不比破坏性上传的前景更光明。
最后,重建性上传是通过一个人留下的记录来重建认知结构。根据查尔默斯的假设 ,在人工超级智能的帮助下,有可能利用一个人留下的记录、所有可能获得的记录(从大脑扫描到其他医疗数据)、任何可用的遗传材料、原始人的音频和视频记录、他们的著作 以及其他人关于他们的证词来重建一个原始大脑的功能同构体。正如查尔默斯所指出的, 重建性上传更像是一种延迟的上传形式,它既可以破坏性地进行,也可以非破坏性地进行,检索已经死亡的人或活着的人的记录。因此,如果一个人把破坏性或非破坏性的 上传视为一种生存形式,那么他们也会把重建性上传视为同样的形式。反之,如果一个人 既不认为是一种生存形式,也不认为是一种重建性上传。
抛开实现的问题不谈,关于数字生命或心灵上载最突出的伦理学讨论是,这种方式能否保留我们的个人身份?它是否会参照这个人上传数据前的一切行为准则和情感逻辑一样进行互动?以及,这个数字生命,是否还是原来那个人?
哲学家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在《人与理由》中称,"如果某些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事实可能不是我变成了一个非常不同的人。真相可能是我不存在了,由此产生的人是另一个人"
Vardhan(2022)认为,数字生命可能产生的伦理学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入侵个人大脑的刑事责任问题,因为数字生命的存储方式需要依赖计算机或人工智能,黑进一个人的大脑(在上传时)或者黑掉一个人的数字生命成为可能,这不仅是对他/她的隐私的侵犯,也是对他/她的尊严的侵犯。这可能导致技术奴役,自由的权利也受到侵犯,因为一个人自己的意愿的权利会受到威胁。这意味着,一个数字生命可能/可以被指示做任何控制者想做的事情。比如《黑镜》中提到的数字生命奴役。针对数字生命与VR/AR设备相连后的性犯罪。数字生命是否可以拥有后代的问题。数字生命的完全人权问题。
所以,数字生命在当前技术发展水平上已经存在不少有效探索,但“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人会针对数字生命做出什么样的问题才是那个真正的潘多拉魔盒。
参考文献:
Chalmers, D. (2010). Uploading and Personal Identity. The Singularity: A Philosophical Analysis, 8.
Chalmers, D. J. (2014). Uploading: A philosophical analysis. Intelligence Unbound, 102-118. https://doi.org/10.1002/9781118736302.ch6
DeGrazia, D. (2005). Identity, what we are, and the definition of death. Human Identity and Bioethics, 115-158. https://doi.org/10.1017/cbo9780511614484.004
Langford, S. (2014). On what we are and how we persist. Pacific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95(3), 356-371. https://doi.org/10.1111/papq.12035
Vardhan, Vardaan. "The Singularity and the Law: Expounding Transhumanism, Exponential Technology and the Incipient Legal, Ethical and Political Challeng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egal Developments And Allied Issues8.2 (2022): 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