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到泰国:田野研究伦理那件小事
或许看到这里你会问,这跟研究伦理有什么关系?至少我听过有研究科的研究者这么解释,许多西方的研究者可能在研究期间和田野地的人交往或有亲密关系,但研究结束后也就拍拍屁股走了,我们研究科的可都是十分负责任地结婚,而长期维持与研究地之间的关系。所以说,这也是我在日本期间遇到的另类「研究伦理」酒后谈。
另外值得一提的,虽然前面提到原本在研究科上并没有「研究伦理」相关制度或课程的设计,但这在2015年起略有了改变。因为在前一年,日本发生了著名的「STAP细胞事件」(日本理化学研究所研究人员小保方晴子等人于Nature所发表的论文,被指控作假而引起轩然大波的事件)。
受到这个事件的影响,日本许多大学及研究机关开始设置了许多对应措施。其中一个就是我们研究科的博士生,必需在学位论文提交审查前,需要通过「研究公正tutorial授课」,由指导老师根据日本学术振兴会(相当于台湾的科技部吧!)所订的「为了科学健全的发展:诚实科学者的心得」(「科学の健全な発展のために-诚実な科学者の心得」 For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The Attitude of a Conscientious Scientist),面对面地指导学生关于「研究伦理」所应为与不当作,最后由学生缴交报告后,获得「修了证书」,才能进一步提出学位论文审查申请。
该教材主要分为八个部份,前四章讨论研究活动的意义及研究活动中的计划、进行与发表;后四章则讨论共同研究、研究费、研究活动外的科学发展贡献、以及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但因为这是对所有「科学」的概要性纲领,加上实际执行上也仅象是手续与形式,跟我前面所提到的田野研究的伦理,似乎并不直接相关。
在泰国
「在保护林以外研究者」、「在国家公园内研究者」、「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内研究者」, 三者所提出的是不同的。这三个分类其实有点难以理解,但感觉这个制度设定背后的想象,是对诸种「国家资源」的保护;因为即使是非后两者于国家公园或野生动物保护区内研究者,在其文件中,亦被问到是否研究与下列三者有关: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民俗(folklore),若有所关连,尚需填相关及可能会带离开泰国的标本或样本的内容。但除此之外,泰国官方似乎并未对多数的田野工作有太多伦理上的要求与宣称。(但我想或许有许多国家在考量上的潜规则,我有一位研究科的同侪,申请想要看关于泰国王室的相关文献资料,后来申请书就石沉大海了…)

国家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文件部份
与日本一样,相对于制度上的规定,泰国的许多与研究伦理相关议题,其实是出现在实际的经验上。我的博士论文是在泰国进行一贯道的研究,当初其实碰到不少研究「伦理」上的问题,这边就举几个例子跟大家分享。一贯道因为长期在中国及台湾碰到较不友善的政治环境,因此有些信者对于研究这件事并不十分支持;不过也因为这种历史创造出来的组织分散,所以不同单位领导者各有自身的想法。
我曾碰过有些领导者(点传师)十分欢迎且提供许多信息与经验,但也在自己较长期所待的地方,遇过有些人对研究不置可否,且强调不希望名字等出现在公开的文章之中(原因是:因为这些人有时会前往中国,但中国仍对于一贯道在中国的活动有所限制)。
理解一贯道的历史和在中国的情形,可能会对部份被研究者所造成负面影响,因此自己自然也会在研究与文章发表中有所斟酌(例如,除了已有公开文献所提及的人名外,多数以匿名表现等)。面对虽然同为泰国一贯道的被研究者们,各自相异的想法与背景及关心,也很难说有同一套「伦理」来应对。
除了被研究者们对于研究者的「伦理」有不同的要求或想象外,很多时候在田野现场,研究者所设想的「伦理」,可能也不一定对被研究者来说如此重要。这要谈回前面也有提到的照相摄影的例子。
虽然前面长辈老师耳提面命要勇于拍照,但其实自己在田野之中,也不时对于拍照会感到不安,觉得拿起相机猛拍的那种权力关系与扰乱行为,似乎有点那么不符伦理。这尤其是表现在参加泰国一贯道信者的丧礼之中。
一贯道信者相信求道茹素之后,死后身体会柔软不僵硬,如同睡着一般安详。因此在许多参加的一贯道信者丧礼之中,几乎都会有大家去触碰确认亡者身体柔软与否这个动作,尤其是在佛寺进行送入火化前的阶段,是丧礼仪式的高峰。
我参加过好几次一贯道信者的丧礼,但多数场合我不会去拍照,觉得为了研究而拍摄、触碰亡体,感觉是对亡者不尊重,是「违反伦理」的行为。也因此,即使是后来在许多研讨会等公开发表的场合,讲到泰国一贯道丧礼时,我也会选择网络上找到的公开的照片或影片,并且在许可及能力所及范围内,在人脸的地方作雾化或黑目线(日本媒体常见以黑色线条遮住眼部以保护当事人隐私权的作法)处理呈现。自己觉得这样较有对亡者不失敬的伦理。

泰国一贯道信者与亡后身体柔软信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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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湾
「伦理」这个字,其实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思考。如果从英文的ethics来思考,它可以是一种系统化的行为准则体系;但如果从中文的伦理来思考,它也可以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研究伦理,作为一种制度或规范,试图藉此在研究过程中,保护被研究者的权利与免受不利益的行为,其比较象是前者英文语境的思考,这在我的日本学习和泰国研究经历而言,较少碰触、影响也不大。
不过,当研究伦理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思考的话,这似乎就少不了了。但是,这样人与人间相处的伦理,绝对不会像作为准则体系的规范或制度一样,仅有一种解答,尤其是涉及跨地域文化交流的情形。当我以权力之眼、对死者及被研究对象的尊重,在思考照相中与被拍摄者间关系的伦理之际,一贯道信者们思考的,或许是透过亡者身后柔软的照片或影片所传达的信仰实践的明证。
相同的,无论是日本研究者们口中所说的西方研究者与被研究对象或社群的短暂交往关系,或象是他们与当地人或田野对象结为连理,进而成为一份子而长时间维持关系的不同「伦理」,其实也难说有标准答案,仅是人与人交往关系的不同判断。就像我在面对不同的一贯道单位相异的态度和对研究的看法,那也就如同与不同的人们交流,并非一套固定的研究准则能够判定。
常会回想到很久以前尚在台湾求学时,其中一位老师说的一句话:「田野就象是在学做人。」是的,研究伦理作为一个学科或学门制度化的准则当然不否认其意义,但田野之中面对不同的情境,甚或是相异人群对于「伦理」为何的不同考量,或许很难说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这也或许是为何,关于这些「研究伦理」的讨论,总是能不停地在新的课堂上,又有新的案例和应对,让我们继续讨论下去…
纳豆青木瓜色拉:《田野研究伦理那件小事》(引自芭乐人类学http://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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