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磺酸艾力替尼片的Ib期临床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试验
2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诊断明确的ⅢC/IV期乳腺癌患者;3既往接受过至少1次系统的化疗(包括紫杉醇类或蒽环类抗癌药物),患者病情发生进展,或肿瘤复发转移;4任何既往治疗(化疗、放疗或手术)应在入选前至少4周完成,任何与既往治疗相关的急性毒性应恢复至1级(根据NCI CTCAE v4)或基线水平;5根据RECIST1.1评价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脑转移病灶不能作为唯一可测量病灶);6ECOG 评分0~1;7HER2阳性:免疫组化(IHC)法检测为(+++)或荧光原位杂交(FISH)法检测(比值>2.0);8预计生存期≥3个月;9所有育龄期女性患者在开始治疗前血妊娠试验结果应为阴性;10患者依从性良好,能够按照研究计划接受访视,遵守医生的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步骤;11血常规和心、肝、肾功能检查基本正常: ? 血红蛋白≥100g/L; ?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血小板计数≥100×109/L; ? 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 ? 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1.5倍正常值上限; ? 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1.5,且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在正常范围内(1.2倍正常值下限至1.2倍正常值上限); ? 肌酐≤2.0倍正常值上限,或用公式计算得到的血清肌酐清除率≥60ml/min; ?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12患者愿意按照研究方案接受治疗和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