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中世纪至近代早期的游戏伦理
·欧洲史·
法国中世纪至近代早期的游戏伦理
内容提要 在中世纪,法国的游戏伦理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基督教会手中。基督教游戏伦理原则上反对游戏,其中最严厉的观点主张禁绝一切游戏,因为它们是“魔鬼的礼物”;而较为宽容的观点则认为可以适度地玩“无邪”或“诚实”的游戏。但在近代早期,在文艺复兴和基督教信仰“纯化”的背景下,人文主义学者接过了游戏伦理话语权。人文主义的游戏伦理着重强调游戏在儿童教育方面的作用:伊拉斯谟等人主张在学习之余通过适度的游戏来恢复精力,拉伯雷及以后的学者则发现了游戏本身的教育功能。人文主义对游戏的世俗化有重要的影响,并使游戏开始与儿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随着绝对主义国家的崛起,游戏伦理的话语权逐渐转移到了宫廷社会手中。宫廷贵族更看重游戏在表达其特殊的身份和权力地位方面的功能,力图通过优雅的游戏方式与低等人区别开来。法国王室则利用游戏宣扬绝对主义的意识形态,彰显权力的威仪,并加强对臣民的精神控制。
关键词 法国史 游戏伦理 中世纪 基督教 人文主义
游戏历来是人类一种重要的存在方式。但在传统史学中,游戏基本上是一个被忽略的研究领域。不过,随着新文化史的崛起,游戏研究逐渐受到学界的重视。特别是在国外,游戏史研究早已蔚然成风,许多史学巨擘都在这个领域做出过重要的贡献,比如苏联学者米克哈伊·巴赫金、英国历史学家彼得·伯克、美国学者纳塔莉·泽蒙·戴维斯、法国历史学家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雅克·勒高夫、菲利浦·阿利埃斯,等等。国内近几十年也出现了不少游戏史研究专著和论文,它们主要都是关于史料的挖掘、考辨和整理,但也有一些学者从社会文化史的角度对中西方的游戏进行了研究。在这当中,成就最为显著的是赵世瑜的《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它借鉴巴赫金和彼得·伯克等西方学者的方法,重点探讨中国古代狂欢游戏的宗教和社会特征。上述研究尽管价值重大,但它们都没有系统地探讨过游戏伦理的问题。
在早期社会,游戏在日常生活当中所占的地位远比在现代社会重要得多。借用法国著名历史学家菲利浦·阿利埃斯的话说,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游戏经历了一个由“庄重”到“浅薄”的演变过程。游戏伦理反映了特定时代的人们对于游戏的特殊看法,甚至透露出关于世界观和生命伦理价值的重要信息。因此,研究游戏伦理的演变不仅有助于理解游戏的发展史,它还有助于揭示社会观念发生和变化的过程,包括儿童游戏等现代观念的诞生。此外,从中世纪到近代早期,无论是基督教、人文主义还是法国宫廷的游戏伦理,都与中国古代的游戏伦理截然不同。探讨西方的游戏伦理,也可以为中西文化比较提供一个特殊而有趣的视角。
壹
游戏之罪:基督教的游戏伦理
在中世纪的法国,游戏伦理的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基督教会手中。基督教神学家对游戏的看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其中较严苛的观点认为游戏是“魔鬼的礼物”,是魔鬼用来引诱世人的工具,因为游戏会让人放松警惕,这时魔鬼就会乘虚而入,把人诱入罪恶的深渊。因此,虔诚的基督徒应当禁绝一切游戏行为。早在公元4世纪的时候,圣安布罗斯和圣克里索托姆就持这种观点。他们甚至从《圣经》里面找到依据,因为耶稣说:“你们嬉笑的是有祸的,因为你们必将哀哭。”尽管这种观点并非主流,但在整个中世纪,它一直为严厉的基督教神学家所继承。14世纪初有一本使用古普罗旺斯语制作的《爱之祈祷书》手抄本,它专门教导人们如何抵御魔鬼的各种诱惑,其中有两页共8幅连环插画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上述伦理观念。第1页的第一幅插画是一个人对镜梳妆(象征虚荣),打镜子的是魔鬼;第2幅是一位贵族在狩猎,魔鬼化装成侍从跟在他身后;第3幅是欢宴的场面,一群魔鬼在旁边吹号奏乐;第4幅是骑士比武,一队骑士从城墙下面经过,许多贵妇坐在城墙上观看,贵妇头上有两个魔鬼在吹号,骑士上方还有若干个魔鬼探出脑袋,随时准备攫走骑士的灵魂。第2页的插画延续了之前的场景:第1幅是一群骑士在用剑和狼牙棒比拼,两个魔鬼从天上俯冲下来,准备抓走一名骑士的灵魂,而右侧一名骑士身后的马背上也坐着一个魔鬼;第2幅是5个男女在跳舞,后面两个魔鬼吹着长号,前面是另一个魔鬼在领舞,它腰间垂下一根巨大的阳具,暗示游戏与性的放纵之间的关联;第3幅是一名骑士半跪在地上向一位贵妇求爱,他们身后各站着一个魔鬼;而在最后一幅画中,这名骑士躺在床上即将死去,一个魔鬼正在把他的灵魂拖走——魔鬼用铁链拴住灵魂的脖子,把它从死者嘴里拽出来,修女和情妇站旁边爱莫能助。在这里,除了第1幅和最后两幅之外,其余插画均与游戏有关,最后一幅则可看作前面所有活动的最终结局。这些插画的寓意十分明显:游戏的放纵是魔鬼对人类的诱惑,不能抵御诱惑的人必将坠入地狱。我们由此联想到了中世纪“教会”对于骑士比武的态度。早在12世纪,教皇就曾严厉谴责骑士们冒着死亡和被罚入地狱的危险玩这种可恶的游戏。1240年诺伊斯的比武导致60名骑士死亡,有人看到魔鬼“化身为乌鸦和秃鹫”在成堆的尸体上面盘旋,发出可怕的叫声。14世纪中期,黑死病横扫欧洲的时候,有人将它归结为上帝对骑士比武引起的紊乱的惩罚。此外,还有人把老式网球和苏勒球看作魔鬼玩弄人类灵魂的游戏。13世纪早期的一位修士讲述了这样一则故事:在巴黎,有一个年轻的神学学生记忆力极差,被同学讥作“白痴”。一天,魔鬼给了他一块魔法石,说:“只要你握着这块石头,你就能知道一切。”学生接受了礼物,马上变成一名出色的学者。但他不久就得病死去。一群魔鬼抓住他的灵魂,在一个充满硫雾的山谷里用它来打网球,它们尖利的爪子令这个灵魂遭到无以复加的可怕折磨。15世纪中叶则有一首诗描写犹大死后下地狱,许多魔鬼把他的灵魂当成苏勒球踢来踢去。中世纪还有许多表现异教徒在基督受难的十字架底下玩游戏的插画,以表明游戏与基督教的伦理格格不入。
不过,绝大多数基督教神学家的态度都要宽容得多。他们承认,游戏尽管并非人类最佳的存在状态,但游戏却是必需的。他们把游戏的起源跟原罪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于创世之初,生活在伊甸园里的人类始祖并不需要游戏,因为他们处在一种完全自足的状态之中——他们当然也要劳动,但这些劳动本身就是愉悦的,而丝毫不会使人劳累。正因为如此,有些神学家宁愿使用“活动”(activité)而不是“劳动”(travail)一词,因为后者在当时的文化语境里已包含了会使人劳累的含义。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起初人类的灵魂和身体是完全和谐的,因而即使在劳动之中消耗了能量,这种和谐也能够提供源源不断的能源补充,永远不会使人匮乏。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的原罪而改变了。被逐出伊甸园之后,人类不仅必须辛苦劳作,而且人的灵魂和身体也发生了分裂,两者永无休止的缠斗很快就消耗掉人的精神和体力。这就使得游戏成了必需。游戏的功能是让人把精力从工作上面转移开去,在愉悦中恢复精神和体力,以便回到工作当中,所以游戏也经常被称作récréation(“再创造”,引申为“娱乐”)和divertissement(“转移”,引申为“消遣”)。这些神学家还喜欢用弓箭来做比喻:弓必须张弛有度,方能适得其用。1444年,巴黎神学院在一次有关愚人节(la fête des fous)狂欢的讨论中也指出,人们进行游戏,就好像酒桶每隔一段时间就放松一次,否则就会爆炸。因此,中世纪的神学家普遍有条件地承认了游戏存在的必要性,但同时也规定了进行游戏的诸多条件,即要“适当”地游戏。总结起来,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游戏的时间,首先是不能在宗教活动的时间内游戏,其次是游戏时长要以恢复精力为限度;第二,关于游戏的地点,即不能在教堂等神圣的空间内游戏;第三,要选择最纯洁的游戏。这最后一点需要特别说明。
除了认为游戏起源于原罪之外,基督教神学家还从道德的角度把游戏分为两种:“无邪”(innocent)或“诚实”(honnête)的游戏,以及“邪恶”(mauvais)或“罪恶”(criminel)的游戏。“邪恶”的游戏主要是指掷骰子或纸牌之类的“运气”游戏(jeu de hazard)——在中世纪经常称作“命运”游戏(jeu de sort),这个名称具有明显的宗教意味。不过,这些游戏之所以“邪恶”,主要并不是因为它们被用来赌钱——相反,在“诚实”的游戏当中,赌钱通常是允许的。基督教神学家认为,运气或命运的唯一和最终决定者是上帝,因而它们也是神意的体现。神意是极其严肃的,必须给以最虔敬的对待。然而在运气游戏中,每一次掷骰子、每一次分牌都是一次判定,这是对神意的严重滥用,违反了摩西十诫之第三诫“不可妄称神的名”,因而是极其恶劣的亵渎行为。基于这样的理解,他们把动作游戏(相对于言语游戏而言)分为技巧游戏、运气游戏和混合型游戏三种。技巧游戏比如网球、赛跑、角斗、骑士比武、狩猎,它们不包含运气或命运的成分,因而属于被“允许”的“诚实”的游戏。运气游戏自然应当被“禁止”。混合型游戏(如纸牌智力游戏)则介于二者之间,属于可以“容忍”的范围。
不过,尽管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家费尽周章,对游戏伦理做了诸多规定,但现实生活中的游戏伦理却大相径庭。掷骰子等运气游戏大行其道,骑士比武风靡整个上层社会,一年当中众多的狂欢节庆更是吸引了包括教士在内的所有阶层的人。此外,教会的空间也是人们钟爱的游戏场所:教堂里每年都会举行“愚人节”狂欢;在专业网球场诞生之前,教堂后面的墓地和修道院的回廊则是最理想的玩网球的场地。在教会于16世纪全面取缔“愚人节”并禁止教士公开游戏之前,道德家的神学争论对普通游戏者的伦理观念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13世纪在骑士阶层中间广为流传的一则故事就典型地反映了这种状况。这则故事称,一名既虔诚又勇敢的骑士去参加比武时,路经一座教堂,里面正好在举行圣母弥撒,他就进去参加了。漫长的弥撒结束后,他继续赶路,迎面遇到比武归来的同伴,才知道比武已经结束。他尽管坚称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但仍旧为错过空前的比武盛会万分懊恼。就在这时候,奇迹出现了:圣母当众显灵,她身穿盔甲、手持长枪亲自与他比武,弥补了他的遗憾。最后这名骑士变成了圣人。正如让·朱尔·朱瑟朗所指出的,在骑士们的伦理观念当中,比武与宗教虔诚毫不冲突——它不仅不会使他们坠入地狱,反而有可能成为通往神圣的捷径。
贰
儿童教育:人文主义的游戏伦理
十五六世纪,法国的游戏伦理发生了两个重要的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在信仰“纯化”的背景下,游戏被逐出教会的空间,其后教会尽管也曾试图控制普通民众的游戏生活,但并未取得成功,这在17世纪最终导致了游戏伦理的世俗化,基督教的游戏伦理与世俗社会的游戏生活彻底分离。第二个变化是人文主义游戏伦理的兴起,这种世俗化的伦理主张不仅取代宗教伦理掌握了游戏伦理的话语权,它还对游戏者以及游戏本身的发展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事实上,这些变化在整个西欧基本上都是同步发生的。从15世纪开始,作为宗教与人文主义交叉点的宗教肖像画所发生的变化,为两种游戏伦理之间的过渡提供了最直观的注脚。根据米歇尔·芒松的研究,在这个世纪,儿童玩具或游戏的场面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西欧的宗教肖像画当中。在表现天使向牧羊人报喜的日课经插画里,报喜的小天使显现为普通儿童的模样,手里还拉着一辆小玩具车。更多的绘画则是直接表现童年耶稣游戏的场面,他的玩具有陀螺、风车、木马等。包括达·芬奇、拉斐尔在内的许多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还创作了一系列以童年耶稣和施洗者约翰在圣母膝下游戏为主题的画作,他们的玩具有时是小十字架,有时是小鸟或小羊。在这些人文主义画家的视野中,游戏不再有罪,甚至也不是中性的。相反,游戏变成了纯真乃至圣洁的象征,而且这些游戏的儿童经常都是裸体的。这是游戏伦理由宗教转向人文主义的一条关键线索。出自较不知名的画家之手的无数儿童游戏版画,则见证了宗教肖像画向更加世俗化的人文主义画风过渡的过程。这些画作包括1570年佛莱芒画家扬·斯特拉达努斯的《诞生》、1587年法国画家纪尧姆·勒贝的《儿童游戏三十六图》组画、1657年法国画家雅克·斯特拉的《儿童游戏与娱乐》组画等。这些版画同样呈现了大量的儿童裸体游戏的画面,但宗教肖像画中那种浓烈的基督教色彩却消失了。与中世纪表现儿童游戏的画作相比较,游戏伦理的变化十分明显:在中世纪,即使是面向贵族阶层读者的图书插画,儿童游戏的画面也经常污秽不堪,而且儿童与成年人的界限极为模糊。我们还注意到从近代早期开始出现的寓意游戏纯真无邪的画面只适用于儿童,成年人的游戏画面则没有这种道德劝诫的色彩。这反映了菲利浦·阿利埃斯着重强调,并已被西方历史学界普遍接受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历史进程:儿童开始明显地从成年人的世界中分离出来,变成一个需要特殊隔离和照顾的年龄段。
纪尧姆·勒贝、雅克·斯特拉等人有关儿童游戏的画作还体现了人文主义游戏伦理的另一个重要取向,即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儿童教育上面。米歇尔·芒松的研究表明,在15世纪初,曾经有人严厉反对让孩子玩游戏,因为这对孩子的教育毫无益处,而只会助长他们的虚荣心。这种观点一直到16世纪末的蒙田和他的朋友那里都还有反响。蒙田尽管同意游戏可以让儿童在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却宣称“儿童游戏其实不是游戏,应该看作他们的最严肃的举动”。随着更多儿童教育专著的出版,宽容的观点明显成为主流。在这方面,首先要提及的是16世纪“欧洲的导师”伊拉斯谟。伊拉斯谟主张学习应该是“开心的,而不是受罪”,因而鼓励通过游戏来促进孩子的学习兴趣。但他同时又对儿童的游戏作了诸多规定。他在对话录里写道,一群学生从严厉的老师那里求得一点游戏时间,因为“适度的游戏有助于提振精神”,并承诺不去喝酒或做坏事,而且天黑前一定回来。在这些学生游戏的过程中,他还小心翼翼地强调要注意游戏中的行为举止,包括不能作弊、不能说脏话等。在1530年出版的礼貌手册中,伊拉斯谟更明确地指出,“儿童在游戏中应当像在饭桌上一样懂得克制”。法国人科尔迪耶也承认游戏有助于恢复精力和锻炼身体,但在允许一些孩子游戏的同时,他总是不忘树立另一些爱学习的好孩子作为榜样,比如这样一段对话——甲:“看,有几个孩子在庭院里玩游戏!”乙:“别人想玩,就让他们玩好了,我更愿意学习。”甲:“我并非不爱学习,但得看时间和地点。谚云:一切皆有其时。加图教导得好:玩一玩游戏/干活更有力。”乙:“我承认你说得对,但还是饶了我,让我好好读书吧!”类似的对话在他的书中反复出现。西班牙人比韦斯的对话录最具有可读性,他惟妙惟肖地模仿了许多儿童之间趣味十足的对话,并把他的教育理念和价值主张巧妙地融入其中,比如发生在三个孩子之间的如下对话:甲在上学路上迷路了,问乙怎么走,乙指责他总是边走边玩,因而记不得路。甲又问家离学校很近的丙。丙本应在家里看家,却逃出来跟鞋匠的儿子玩骰子,并邀请甲乙同去。甲马上表示同意。这时乙提醒他这样会挨鞭子的。丙说不会挨打,因为老师的教鞭丢了。于是甲动心了,他央求乙帮忙向老师撒谎说是父亲让他待在家里。乙拒绝帮他撒谎,因为神父说了,撒谎的人是魔鬼的儿子,说实话的才是神的儿子。心猿意马的甲总算被劝了回来。乙最后总结说,丙“是个浪荡子,以后会变成坏人”。
有意思的是,这些人文主义学者普遍鼓励儿童在游戏时“赌点什么”。比韦斯说,一两个小钱的赌注是可以接受的,“就当是购买消解疲劳的药方”,否则孩子们很快就会厌倦游戏。但赌注不能太大,否则无论输赢,情绪都会受到影响。伊拉斯谟也写道,两个玩网球的孩子商量着赌多少钱。甲说不要赌钱,输了弹一次鼻子。乙说他更爱自己的鼻子而不是钱包。甲表示同意,但认为总得赌点什么,不然提不起精神。最后他们决定赌钱,但赢的人要买点心与同伴分享。另一次则是一个法国小孩和一个德国小孩玩滚球,法国小孩说赌钱“不优雅”,不如赌各自祖国的荣誉:如果他赢,德国小孩就喊三次“法国万岁”;如果他输,他就喊三声“德国万岁”。这或许是近代最早把儿童游戏与国民教育结合在一起的例子。但这些人文主义学者也特别强调,游戏是为了娱乐,而不是为了赚钱,所以无论输赢都要保持快乐平和的心态。伊拉斯谟进一步指出,在跟不如自己的人玩游戏时,偶尔要让他们赢一下,这样游戏才更有乐趣;在跟低等人玩游戏时,要忘掉自己的身份比他们高贵。
在人文主义学者那里,游戏也有等级之分,他们也喜欢强调要玩“诚实”的游戏,不过划分不同的游戏等级时采用的是世俗而非宗教的标准。比如,西班牙人比韦斯就称,巴黎学校的老师只允许玩网球,但有时学生会偷偷地玩纸牌和骰子——小男孩玩羊拐,更坏的孩子则玩骰子。因此,游戏的等级从高到低是网球、羊拐和骰子,这与基督教的游戏伦理基本一致,不过他并没有进行任何基督教伦理的说教。他还罗列了学童游戏的六条准则,其中有一条是关于游戏的类型:游戏必须既能放松精神又能锻炼身体,并符合季节和健康状况;若做不到,它至少不能是纯粹靠运气来决定结果的游戏,而必须是技巧和运气的结合。其他规则还包括游戏要适度,即以恢复精力为限;要有适当的玩伴,即他们同样要以放松身心为目的;可以有适当的赌注;游戏中切忌作弊、贪婪、赌咒,等等。
总体上说,这些人文主义学者都只强调游戏在放松身心和恢复精力方面的功能,并时刻记得游戏的最终目的是要回到“严肃”的事情上去。他们还没有发现游戏本身的教育功能。这种状况在拉伯雷身上有了明显变化。在《巨人传》中,拉伯雷非常明确地表达了他的人文主义立场。《庞大固埃的父亲巨人高康大骇人听闻的传记》第22章有一个著名的游戏列表,总共罗列了217种游戏。出现这个游戏列表的背景是,高康大师从一位叫作“呆头鹅大师”的“旧时代的学究”受业多年,却变得呆头呆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反观另一个名叫“快乐幸福”的少年,他因为师从一个名为“雄壮有力”的人文主义导师,因而表现得彬彬有礼、聪慧异常。于是高康大按照父亲的要求改拜这位“雄壮有力”为师。“雄壮有力”并不急于改变高康大的学习和生活方式,而是叫他仍照过去的习惯去做,以便“弄明白高康大过去的教师,费了这样长的时间,却把他教得这样晕、傻、糊涂,用的是什么方法”。上述游戏列表正是作为高康大随性、散漫、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出现的,拉伯雷显然把它当作中世纪教育体系下的一个反面典型。“雄壮有力”让高康大服了一剂药,把“把他脑筋里的全部疾病和恶习,统统泻掉”,然后才展开拉伯雷理想中的人文主义新式教育。在这种新的教育体系下,高康大“不浪费一刻光阴”,生活变得井井有条,一切行为都有明确的目的。高康大仍然“不受拘束”地游戏(这点与伊拉斯谟等人有所不同),但游戏本身已经成为教育的手段:老式网球等球类运动可以锻炼身体,打牌可以练习算术,唱歌弹琴可以练习声乐,马术、骑马冲靶、耍刀枪、狩猎、跑步、跳远、游泳等则都是实用的军事训练手段。
到了17世纪,随着儿童教育日益系统化,游戏的教育功能也被更多地发掘出来,并且与刚刚兴起的分门别类的学科知识出现了有机的结合。在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的幼年时期,法国宫廷就花费巨资给他们定做了大量玩具,让他们学习和认识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包括文学、音乐、舞蹈、军事等等。游戏的这种功能在17世纪的神学家兼教师夸美纽斯那里得到了确认。夸美纽斯甚至还提出:“所有的父母都应该特别注意孩子们的娱乐。例如,孩子一岁的时候,要把孩子放在摇篮里摇晃,动动孩子们的手,唱唱歌,给孩子们摇铃玩,以开发孩子们的思想。”玩游戏还能“使他们成为身体健康、意志坚强、四肢灵巧的人”,“要为他们提供一切可以玩的东西”。索雷尔1642年出版的《游戏之屋》称儿童游戏“让儿童在天然的欢乐中成长”,比如具有教益意义的谚语歌唱或押韵对话游戏,此外还有许多“智力游戏”。1664年在法国出版了一本题为《法国国王、著名王后、地理和传说的纸牌游戏》的书,作者称它表面上讲的是游戏,实际上是一本帮助年轻的王子们通过娱乐获取严肃知识的书。他自称发明了各式各样的纸牌,把各门学科都隐藏在游戏里面,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到逻辑、道德、物理、历史、地理、政治等所有的知识。
人文主义学者的许多上述观点在中世纪甚至更早就已经存在,但直到文艺复兴以后,在众多人文主义学者的推动下,这些观点才真正逐渐地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但同样也是从这些人文主义学者开始,游戏越来越密切地跟儿童联系在一起,日益退出成年人的世界,而变成儿童的专属领域。
叁
塑造“诚实的人:宫廷社会的游戏伦理
十六七世纪,随着绝对主义国家的崛起,法国游戏伦理的话语权逐渐转移到了宫廷社会手中。这并非表示人文主义的游戏伦理就此消失,而是说它被宫廷的伦理所压制或同化,并转而为绝对主义国家服务。比如,人文主义将游戏变成儿童的专属领域,导致成年人的游戏从上层社会开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就像索雷尔等人那样,上层社会开始把一些游戏专门列入“儿童游戏”的范畴,它们不再适合成年人玩。同样是在人文主义的影响下,上层社会日益把自身看作一个拥有不同于普通民众的特殊文化趣味的阶层,并通过讲究优雅、克制的游戏方式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因此,索雷尔认为,最适合上层人士玩的是主要通过游戏者之间的对话来进行的智力游戏,比如诗词歌赋游戏、接话游戏、格言游戏、押韵问答游戏、猜谜游戏、名著游戏、藏头诗游戏、限韵诗游戏等。另外,包括网球在内的体能游戏在其游戏分类中的排名倒数第二,仅高于运气游戏,因为这两类游戏“适于所有的人玩,无论他是仆人还是主人……文盲和粗人还是学者和雅士”。相比之下,书中讨论的大多数游戏(即智力游戏)却是“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从中获得乐趣”。更有甚者,他还把儿童游戏与平民的游戏相提并论,这些小孩的和平民的玩意儿不配有身份的人去玩,而且儿童游戏“也可以为乡间村夫们所用,他们的智力在这方面没有比儿童高出多少”。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出宫廷游戏伦理的第一个重要特征,即它特别强调作为贵族的宫廷成员与普通民众的身份差别。
索雷尔最看重的智力游戏得到17世纪中叶以后才在宫廷社会盛行开来,在这之前,贵族阶层仍然十分钟爱各种体能游戏,但这些游戏的变化也十分明显。意大利人卡斯蒂利奥内写的一本关于贵族生活方式的著作,在1585年以《完美的廷臣》为书名翻译成法语出版。书中讨论了贵族与农民一起游戏的问题:一位来自伦巴底的贵族声称,在节日里,他们那里的年轻贵族经常跟农民一起在太阳底下跳舞、扔短棒、摔跤、赛跑、跳跃,并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好”。而另外一位贵族则认为,贵族与农民一起玩应该有严格的条件,最好是他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胜,因为“看到一位贵族被一位农民赢了,特别是在摔跤时,这是非常难堪和丑陋的事情。”这个讨论反映了贵族游戏伦理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的地域差别。在这个时期,要求在游戏和游戏方式上与下等人区别开来已经成为贵族阶层普遍的诉求。发生在1580年的一起诉讼案件就把这种演变异常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曼恩的一位领主强迫他新的贵族附庸在贵妇人面前玩冲靶游戏和唱一首放荡的歌,这位贵族附庸极其不满,他把领主告上法庭,理由是“这种卑贱低下的义务不符合他的骑士身份”。原告律师的辩护意见给我们提供了非常有用的信息,他说:“我在高等法院为高贵的采邑所有者纪尧姆·德·梅高戴辩护,支持他不必服从根深蒂固的封建负担和义务,像个醉汉一样唱下里巴人的歌曲,像平民一样玩冲靶游戏,一边跑一边扔他的帽子或一根长竿……法庭应命令从此解除身为采邑所有者的贵族的这一役务,改由他人承担。”在这里,原告律师用了“根深蒂固的封建负担和义务”这样的字句,说明低等贵族的这种义务由来已久。不过在这个时候,这种传统的游戏义务已被认为是粗俗的平民的行为,不再符合贵族的高贵身份。最后法院判定附庸胜诉。如果说附庸起诉领主仅是个案,那么法院的判决则使它具有了普遍的意义。
16世纪末,来自纳瓦尔的国王亨利四世的游戏方式就遭到了巴黎人的嘲弄。1594年,一位巴黎资产者在日记中以极度鄙夷的口吻描述了这位国王在一个网球场里打网球的情形。作者写道,国王竟然只穿着一件衬衫,背部还开了裂,下面是一条被“狗爪子”抓破了的齐膝短裤。国王玩累了,追不上球,步伐笨拙得像“母鸭子”。一同看球的另一个资产者同伴唆使王后让司线员学猫叫,以便到游廊下面把国王的大衣拿来,因为他们怀疑国王偷了一大把球藏在大衣里面。这段话里包含的信息十分值得玩味。它表明,此时的巴黎上层社会已经形成一种独特且自视清高的游戏文化,并以此养成了他们相对于外省游戏文化的优越感。游戏文化差异的结果是“外省人”的粗俗举止受到巴黎人的鄙视,即便这个巴黎人只是个资产者,而这个“外省人”却是法国国王。
17世纪上半叶,法国同样出现了许多讨论宫廷贵族教养的著作,其中有不少论及游戏的内容。路易十三的马术教师普吕维内尔对于优雅举止的要求贯穿了马上单挑的每一个细节。此外,在讲解马上剑术时,普吕维内尔还说:“要掌握好这种运动,就得让马听骑手的话,而骑手也要懂得怎样让马匹保持优雅的姿态。好些进行这种运动的人只会让人笑破肚皮,因为他们体态笨拙,动作滑稽——这些人还不如好好在家里待着。他们出来献丑,只会博得蠢笨冒失的坏名声。”帕基耶和法雷的著作则开列了一个贵族必须掌握的游戏技能的单子,包括各种骑士比武以及奔跑、跳舞、跳跃、掷石、打网球、游泳等。同普吕维内尔一样,在他们眼中,骑士比武比拼的内容已经不再是中世纪的胆气和力量,而是“优美的身材”和“灵活的肢体”,以及“以理性驯服自然本性的深层冲动和粗野”。同时,“骑术不佳、不会操弄兵器,这不仅是严重的缺点,还是难为情的无知的表现,因为这是界定其身份的基本要素。”游戏和游戏姿态所表达的身份意味已经超越了游戏本身。
这些宫廷游戏伦理不仅涵盖技巧和体能游戏,它同样适用于赌博。梅雷骑士被阿利埃斯称作“正直”的“上流社会成员的典型”。根据他的说法,法国宫廷的最上层也都热衷于赌博,包括“先王”路易十三、“红衣主教黎世留”“红衣主教马扎然”“我们伟大的王子”(即未来的路易十四)。他还说,路易十三的王后“只做两件事:赌博和向上帝祈祷”。赌博和祈祷之所以能在如此身份的一个人身上和谐共存,是因为赌博与上流社会的伦理并不冲突,关键在于游戏的姿态。梅雷写道,“我还注意到,如果用灵巧优雅的姿态去赌博,那就可以产生好的效果”,因为它非常容易打开通向上流社会的大门,“尤其当你玩起来就像一个雅士的时候”。他还说,“要尽可能像‘诚实的人’那样玩,无论输赢均可做到面不改色”,而不要像普通的赌徒那样暴跳如雷或得意扬扬。
与基督教的游戏伦理一样,“诚实”也是宫廷游戏伦理一个突出的关键词,但它所表达的含义却非常不同。卡耶尔在《论富贵族与穷绅士的财富》中提到,狩猎是贵族“极诚实”的一种运动。他还称,在外省贵族眼中,要判定一个人是否“诚实”,只需看他有没有猎犬和猎鹰,能不能每天去狩猎。这跟基督教伦理或现代的“诚实”观念完全不同。在卡耶尔或他所说的“外省贵族”看来,“诚实”首要的衡量标准是社会身份,即它只适用于贵族阶层,下等人根本就不具备“诚实”的资格。在游戏中,不作弊当然是“诚实”的题中之义,但“诚实”伦理的最终目的却是要塑造一种从容不迫的优雅的精神气度,这需要通过得体的谈吐和举止来实现。这种只与身份地位有关的“诚实的人”,是十六七世纪宫廷贵族眼中的理想人格。
面对日益发展壮大的资产阶级的威胁,由特殊的行为模式构筑而成的等级防线成为路易十四时代的佩剑贵族赖以保持心理优势的重要基础。宫廷剧作家莫里哀的许多喜剧都反映了这种历史心理现象——想要正确地理解莫里哀的喜剧,我们必须牢记一点:这些喜剧是在宫廷剧场里表演给贵族看的。《悭吝人》代表了宫廷贵族眼中典型的资产阶级的形象,他们的吝啬、视钱如命,与贵族的从容慷慨形成鲜明对照;《乔治·唐丹》表明,即使资产阶级掌握着大量的财富,联姻仍远不足以打破他们与贵族之间根深蒂固的等级界限;《贵人迷》(Le Bourgeois gentilhomme,直译为《资产阶级绅士》)则试图证明,贵族的品位和精神气度源自他们的高贵血统,绝非资产阶级可以后天习得。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在这些喜剧中观察到了一股异常强大的文化向心力,这种文化的中心正是以国王为首的宫廷——它不仅吸引了大小贵族,也令其他阶层(特别是新兴资产阶级)趋之若鹜。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以塑造“诚实的人”为旨归的宫廷游戏文化也是法国绝对主义国家构建的一个重要环节。
事实上,路易十四对这个问题有着十分清晰的认识,他说:“将贵族留在宫中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它变成一个有吸引力的地方。”在十六七世纪,宫廷游戏变成了王室控制贵族阶层的手段之一。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法国宫廷的游戏伦理越来越强调对绝对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和实际的政治功效。比如骑士比武,从16世纪开始,这种在中世纪曾经风靡整个贵族阶层的游戏的对抗性明显弱化,而变成了以各国宫廷为核心、以宣扬统治权力的合法性为宗旨的盛装表演。除此之外,法国宫廷还通过举行众多其他大型游戏活动来宣扬王权的荣耀,并吸引贵族和民众的效忠。来自费拉拉的准红衣主教艾波尼多证实,法国在弗朗索瓦一世时期就已经采用这种手段,特别是当宫廷在巴黎过冬的时候。亨利二世在法国巡游时,也在当地举行盛大的比武、宴会、舞会等活动,让大小贵族感受浩荡王恩。1555年,诺曼底乡村贵族古贝维尔就曾在布洛瓦参加了一次这样的活动。16世纪下半叶宫廷结束流动状态并固定在巴黎之后,其游戏活动变得更加频繁,日益流行的宫廷芭蕾、盛装舞会、焰火表演等,不仅让人们获得非同寻常的感官享受,同时还通过游戏的设计直白地传达了王权神圣的政治内涵。在路易十四时代,这些宫廷游戏达到了最鼎盛的时期。洪庆明还指出,宫廷游戏所树立的奢华标准轻易地使贵族们变得囊中空空,使他们必须仰仗王室的慷慨馈赠才能维持巨额开销,从而消除了他们密谋造反的物质和精神资源。这种观点在路易十四时期就已经存在,有人甚至认为,国王之所以允许贵族赌博,是想让他们把财产输掉,从而削弱他们的势力。17世纪一个叫博韦-纳吉的年轻廷臣为了参加宫廷的游戏活动,不惜勒紧裤腰带四处借贷,证明法国宫廷的这些努力是卓有成效的。
不仅如此,在众多的宫廷游戏活动中,路易十四总是亲身参与,并要求其他王室成员也这样做。在亲政后不久写给年幼王子的《致王储训言》中,路易十四系统地阐述了他这样做的理由。他说,有些国家的国王喜欢深藏不露,依靠“灵魂习惯于被奴役”的人民的恐惧进行统治,但这不是我们法国人的做法。不过,法国国王参加这些游戏是有条件的:当这些游戏只是“轻松的娱乐”时,他会敬而远之;但当它们变成盛大的表演时,君王就有了参加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什么?路易十四循循善诱地告诫他的王子,对于普通人来说,大型公共游戏只不过是消遣娱乐,但“法兰西的王子和国王还应考虑到更多的东西”。“这种游戏交际让宫廷臣僚跟我们形成一种诚实的亲密关系,令他们获得无法言说的感动和陶醉。另外,人们尽情享受盛大游戏演出带来的愉悦,而这也正是这些演出的根本目的。一般来说,看到我们也喜爱他们所喜爱的东西或是他们最擅长的东西,我们所有的臣民就会欣喜若狂。我们借此控制他们的思想,俘获他们的忠心,这有时比奖赏或恩惠更有效。而对外国人来说,在一个繁荣昌盛、秩序井然的国家,这些看似多余的消耗会令他们产生极其良好的印象,那便是辉煌、强盛、富足和伟大。”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路易十四事实上把参加宫廷游戏看成了亲近臣民、控制他们的思想并吸引他们的效忠,同时向外国人宣扬法兰西国威的有效手段。
对于国王参加游戏时的输赢问题,路易十四的看法也十分独特,其旨趣也与东方君主国的王权观念大相径庭。尽管当时的法国贵族会认为在游戏中输给平民是件难堪的事情,但路易十四并不认为输给臣下会有损君王的权威。同样是在《致王储训言》中,他先是引用前代君王对王子说的一句话作为导引:“作诗作得这么好,你一点儿都不觉得羞耻吗?”他随即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你要容许在所有这些事情中,你的臣民里总会有人比你强;但在统治艺术上,你不能让任何人跟你匹敌。”因此,路易十四认为国王在游戏上胜过所有臣民是可耻的,因为它可能意味着他在最为关键的统治艺术方面存在缺陷。他正是通过众多的游戏盛会,把天赐君恩的观念深深植入到宫廷贵族和臣民的意识当中。众所周知,他曾经在1653年的《夜之芭蕾》以及若干其他场合扮演太阳神。这种扮演并非他的首创,但从此以后,“太阳王”就成了他的专属称号,同时也只有他对这种扮演作了最精到、最权威的解释:“我们选择扮演太阳,因为在这种艺术的规则里,太阳是最高贵的。太阳独一无二。它光芒四射。它为其他星辰送去光明,众星环绕使它仿若宫廷。它分配公平正义,就像它的光芒普照万民。它赐福万方,令万物生生不息。它运行无止,却似岿然不动。它仪轨如一,永不偏离正道。凡此种种,使太阳无可争辩地成为伟大君王最生动、最高贵的象征。”
结语
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上述游戏伦理尽管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它们仍然奠定了现代游戏伦理的基本结构。随着信仰与世俗生活的分离,基督教逐渐退出了有关游戏伦理的争论,而专注于精神生活领域。不过,在现代性的影响下,中世纪教会关于适度游戏的主张却变成了现代游戏伦理的一条基本准则,并被普遍接受。不同的是,现代的游戏伦理换上了一副世俗化的面孔,它强调游戏是浅薄、无聊的行为,与严肃、有意义的社会生活形成鲜明对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游戏都必须依附于严肃的工作生活才具有存在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儿童——确切地说是学龄前儿童——的世界里,游戏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但即使是在学龄前儿童那里,成年人也总是想控制他们的游戏,千方百计地往成年人认为有益的方向加以引导。
现代性还导致游戏的内涵发生了根本变化。彼得·伯克曾指出,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欧洲,现代的“休闲”(leisure)观念并不存在,而现代“体育”(sport,即专业化、竞技化的游戏)也要等到19世纪初才在英国出现。这些研究揭示了一个关键的事实,即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许多古代的游戏被剔除出游戏的范畴:在现代的非专业运动语境中,打球之类的“体育”首先指的是身体锻炼而非游戏。即便如此,这些“体育”自身也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它们的意义来自隐藏在后面的严肃的工作或学习。另外,职业体育则变成了公共表演。同样变成公共表演的还有戏剧和舞蹈——这种变化在路易十四的宫廷已经初露端倪:宫廷歌剧作曲家吕里抱怨说,大老爷们舞步拖沓,跳不出轻快的感觉。它表明,讲究身体控制的宫廷游戏伦理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舞蹈表演正在变成专业人员的活动。这种职业化的游戏将在未来的两个世纪发展成型,并导致游戏的范畴大大缩小。在现代社会,特别是从20世纪开始,职业体育(特别是不同国家之间的对抗)和戏剧表演还被赋予了明显的政治内涵,而这些做法都能在路易十四时代找到根源。
因此,关于游戏伦理演变的研究应当成为现代性反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本文既未追踪到它的远古根源,亦未对它在17世纪以后的演变进行系统的梳理,而只是截取从中世纪向近代过渡的一小段时间进行探究。
本文作者唐运冠,温州大学人文学院讲师。
原文载《世界历史》2019年第1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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