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司会签文件 开启洮南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

  

  关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确保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洮南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经过充分商讨和研究,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

  

  5月25日上午,洮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并在会上会签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会议由洮南市院专职委员李世臣主持,未检办案组干警参加,市司法局代表李亚娇主任应邀出席。

  

  座谈会上,李世臣专委指出,会签《工作意见》,既是提升洮南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与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又是推动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协作配合的具体举措和重要制度成果。要以“求同”促协作,突出“彼此尊重、相互支持、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协作意识,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推进工作开展;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在完善制度机制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要以“共守”聚合力,共担“推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建设”职责使命,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的发生。

  李亚娇主任表示,市司法局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建设。

  

  该《工作意见》的成功签署有助于检察机关和司法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合力,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起到积极作用,检察机关和司法局相互协作配合,强化工作联系,积极探索,善做善成,力争形成具有洮南特色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亮点品牌。

  文字:徐艳明  摄影:周   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