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今年以来,青岛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扎实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一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
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总结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并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三优”制度:一是接待优先。未成年人及亲属来援助中心咨询,律师优先接待解答咨询;二是受理优待。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情况紧急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三是服务优质。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尤其是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安排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办理,并对案件办理实施全程跟踪监控,妥善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二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构筑起纵横交错的社会化网络体系。市中心着力抓好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84人,全市11家援助中心业务经费均已列入同级财政拨款,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为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社区,市中心将工作中心下移,在全市着力推进法律援助“三个一”(一镇一站、一村一员、一户一卡)基础工程,畅通服务网络。
三 畅通绿色维权渠道,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力度
打造“12348”热线+人民调解纠纷化解新模式。依托“12348”热线自主研发设计调解工作管理系统,从立案、审查、指派、调解到协议管理、结案、司法确认、办案质量监督、回访,步骤明确、岗位明确、职责明确,规范了服务程序和服务质量标准,摸索出一套适合“12348”热线调解工作特点的调解模式和工作流程。为更好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提升窗口便民服务水平,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引入青岛市黄海公证处、山东海川司法鉴定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成立宣讲团,进行巡回演讲;在社区举办宣传展,在街头组织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积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地铁站台、车厢所有显示屏以电视展播的方式播放宣传片;通过万象城户外LED广告屏展播宣传片;通过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五区约120条公交线路、1600余辆公交车、2000余块车载电视屏,每天分10个时段同步滚动播放。以有声有形、群众乐见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影响力、扩大知晓面,促进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深入人心。
五 积极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市中心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把办理每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奉献社会的具体行动。2021年,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59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8件,解答法律咨询2700余人次。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市法援中心不断探索形成以“专业律师承办、一案专人监督、全程跟踪评查、案件集中评议、质量效果挂钩”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允许受援人自主选择承办律师,实施将案件按专业直接指派到律师个人的“点援制”,推动了案件办理的专业化。同时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律师还积极担负起法律服务和心理帮助双重职责,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办案方式,注重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交心谈心和疏导教育,建立信任感,并注重与家庭、学校等的沟通,并通过谈话、劝告和配合心理治疗,减少在押未成年嫌疑人的恐惧感、孤独感,从而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