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质证注意事项
一、程序性的准备;
1、管辖、回避
2、时间的准备:提前3日送达
二、法庭质证的技巧
(一)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有民事诉讼,还有宣读
1.1 是否有变化
1.2 仔细听,随时随地的调整辩护思路,为后期发问作准备;
一切法庭活动的目的说服法官,听取我方的意见
2、证据质证
一证一质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2.1 证人证言:
很多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罪:很多情况,从证人人眼突破
2.1.1 证人的主体资格
是否能够辨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证人与本案是否有利害关系,实际的内在的利害关系;
证言: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2,2 物证
2.2.1 原件审查原件
辨认审查:
尤其是作无罪辩护,尤其重要。
2.2.2 物证的来源
1)审查:是否作为认定事实使用,证明案情使用
2)鉴定的权威性:商业公司???
唯一的代理商?自己出的证明?物证是不客观的,要求重新鉴定,重新核查
3)来源与去向的审查
提取作案的凶器,提起笔录;扣押笔录;扣押清单;
物证的记录上
确定同一性,
看卷宗,看出细节
2.3 书证
大量的材料为书证
2.3.1 质证原件
1)核对的时候,一定要核对原件,
1995年的一个保密文件,从原来这家单位负责人自己家里提取的,作为一个报案材料,是一个会议纪要,如何确认是真实的??
没有原件,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左,真实性有异议
2)是否有有修改的迹象
笔迹鉴定:
3}书证与其他是否可以相互印证
实体上:书证与本案的关联性,找到辩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0多本卷宗,,
质证意见:纲要先说,看情况设计全部说的策略;
书证:易变性、危险性
2.4 勘验现场
只要是要现场的案件,一定到现场看一下,感受一下现场
2.4.1 勘验现场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故发生经过
补充勘验:补充勘验的理由(一定载明),不符合常理
认为案件存疑,可要求补充勘验现场笔录
(二)辨认:
见证是辨认的必备条件
二、鉴定意见
来源合法
特殊性:完整性
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另外完整性
三、电子证据的质证
(一)来源
是否存疑
收取证据的合法
提取方法是否有证据:恢复数据,是否是涉案人使用的数据,数据的信息时间是错乱的,数据显示不符合真实情况。
金融案件:
四、证据的提交
参照民商事提交
有证据目录、证据来源、证明内容、证明目的要清楚
客观的证据:放心大胆的提交;
言辞的证据:慎重、提交申请,申请出庭作证
四、法庭辩论的技巧
总的原则:边听边想,适时调整,
辩护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通过辩护达到什么效果,说服法庭接收你的观点
辩护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慎重做无罪辩护
(一)做罪轻辩护
犯罪故意:套路辩,
法庭效果
罪名
1、法定的罪轻情节
2、酌情的罪轻情节
(二)无罪辩护
1、基本的犯罪事实
2、人所共知,边界问题,争议问题,论证出来的结果达到无罪的状态
合同的诈骗和民商事上的欺诈
3、构成要件
4、证据不足
5、法律适用
6、情理
7、配合(尤其共同犯罪案件)
8、分层辩护
焦点问题清楚:
焦点一:
涉案主体:
法庭辩护的即时性、现场性、注重现场效果。
总的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