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质证注意事项

  一、程序性的准备;

  1、管辖、回避

  2、时间的准备:提前3日送达

  二、法庭质证的技巧

  (一)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有民事诉讼,还有宣读

  1.1  是否有变化

  1.2 仔细听,随时随地的调整辩护思路,为后期发问作准备;

  一切法庭活动的目的说服法官,听取我方的意见

  2、证据质证

  一证一质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2.1 证人证言:

  很多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罪:很多情况,从证人人眼突破

  2.1.1  证人的主体资格

  是否能够辨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证人与本案是否有利害关系,实际的内在的利害关系;

  证言: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2,2 物证

  2.2.1 原件审查原件

  辨认审查:

  尤其是作无罪辩护,尤其重要。

  2.2.2 物证的来源

  1)审查:是否作为认定事实使用,证明案情使用

  2)鉴定的权威性:商业公司???

  唯一的代理商?自己出的证明?物证是不客观的,要求重新鉴定,重新核查

  3)来源与去向的审查

  提取作案的凶器,提起笔录;扣押笔录;扣押清单;

  物证的记录上

  确定同一性,

  看卷宗,看出细节

  2.3 书证

  大量的材料为书证

  2.3.1 质证原件

  1)核对的时候,一定要核对原件,

  1995年的一个保密文件,从原来这家单位负责人自己家里提取的,作为一个报案材料,是一个会议纪要,如何确认是真实的??

  没有原件,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左,真实性有异议

  2)是否有有修改的迹象

  笔迹鉴定:

  3}书证与其他是否可以相互印证

  实体上:书证与本案的关联性,找到辩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0多本卷宗,,

  质证意见:纲要先说,看情况设计全部说的策略;

  书证:易变性、危险性

  2.4   勘验现场

  只要是要现场的案件,一定到现场看一下,感受一下现场

  2.4.1 勘验现场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故发生经过

  补充勘验:补充勘验的理由(一定载明),不符合常理

  认为案件存疑,可要求补充勘验现场笔录

  (二)辨认:

  见证是辨认的必备条件

  二、鉴定意见

  来源合法

  特殊性:完整性

  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另外完整性

  三、电子证据的质证

  (一)来源

  是否存疑

  收取证据的合法

  提取方法是否有证据:恢复数据,是否是涉案人使用的数据,数据的信息时间是错乱的,数据显示不符合真实情况。

  金融案件:

  四、证据的提交

  参照民商事提交

  有证据目录、证据来源、证明内容、证明目的要清楚

  客观的证据:放心大胆的提交;

  言辞的证据:慎重、提交申请,申请出庭作证

  四、法庭辩论的技巧

  总的原则:边听边想,适时调整,

  辩护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通过辩护达到什么效果,说服法庭接收你的观点

  辩护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慎重做无罪辩护

  (一)做罪轻辩护

  犯罪故意:套路辩,

  法庭效果

  罪名

  1、法定的罪轻情节

  2、酌情的罪轻情节

  (二)无罪辩护

  1、基本的犯罪事实

  2、人所共知,边界问题,争议问题,论证出来的结果达到无罪的状态

  合同的诈骗和民商事上的欺诈

  3、构成要件

  4、证据不足

  5、法律适用

  6、情理

  7、配合(尤其共同犯罪案件)

  8、分层辩护

  焦点问题清楚:

  焦点一:

  涉案主体:

  法庭辩护的即时性、现场性、注重现场效果。

  总的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