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童成长|关注未成年人家庭的监护权

  

  2023年6月26日,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开展了“益童成长 护航同行”2023年张家港市未成年人保护专业能力提升项目第四堂课《关注未成年人家庭的监护权》,各区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未保站社工、个案社工、个案服务督导53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邀请了张家港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家港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专家团队成员高芳授课,高主任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多年的未成年人监护权法律援助的工作经验,重点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分享了未成年人因家庭监护缺失、缺位出现的家庭暴力和不良行为知识,引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关注度,做到及时发现和跟进,提前预防和介入,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者处理,通过法律维权使未成年人得到公正公平的保护,从而避免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道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监护权  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家庭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 哪些人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为第一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由未成年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分同意。

  协议监护人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临时监护人:按规定指定监护人前,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 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中的以下问题 ·未成年人有无被家庭暴力的情况: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履行监护权的过程中,可能会受错误的养育观念、文化接受程度等影响,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当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时,他们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时常处于无助的状态,部分未成年人会选择默默忍受,也有部分为成年人会选择反抗,肢体暴力、语言暴力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儿童工作者需要关注未成年人家庭中出现暴力的情况,可以协助未成年人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申请人身保护令,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让家长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侵害到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家庭监护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与家庭监护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些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不管不问,当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时不加以引导管教,放任其辍学走进社会;当未成年人结交不良朋辈,实施打架斗殴、盗窃、强奸、教唆更小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等行为时,不加以重视,放任其继续滑向深渊。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自身的健康成长,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幸福和谐,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的文明稳定。因此需要儿童工作者关注并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管理职责,提升家庭监护能力。

  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庭大多教育缺位、监护管理缺失,这是导致涉案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法律援助是以结果为导向,事情已经发生,结果可能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但是希望通过多方合力达到满意的结果。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时未满18岁,需要指定法律援助为其提供辩护,家长必须重视并予以配合,社会工作者可以参与矫正帮教,帮助其重新回归正途,走好今后人生之路!张家港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专家团队 高芳

  儿童社工工作者需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当未成年人面临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情境,需要唤醒“缺位”的家长,协助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当未成年人出现犯罪行为,可以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帮助重新回归社会。讲师介绍:高  芳  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5年,长期坚守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第一线,为未成年人依法筑牢维权根基,构筑有力法治屏障。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宣传活动,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和分析研判。督办的未成年人请求支付抚养费案曾获评“江苏省法援十大好案件”、未成年人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获评江苏省法援中心发布“一老一幼”权益保障指导性案例。2022年度,本人被评为“张家港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法律援助

  线上可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提供7*24小时法律咨询),其中张家港本地律师负责接听解答的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线下可至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咨询

  张家港市人民东路840号综治大厦附楼(人民检察院西侧) “益童成长 护航同行”张家港市民政局张家港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张家港市益童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文字编辑:云霞美术编辑:紫颖校对审核:梦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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