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中学发生命案,一初三女生持刀杀死隔壁班男生

  目前网传有两个版本:

  一是两人谈恋爱被班主任发现,于是叫双方家长到学校谈话,经过一番思想教育,男生决定分手,但女生并不愿意,愤怒之下动刀杀人。

  第二个版本是,女孩家庭条件不错,平日性格就比较暴躁,受害男生是女孩的第二任男友,因男生劈腿其他女生,于是女孩杀人泄愤。

  不管真相如何,大概率和感情有关。

  网上不少男性阴阳嫌疑人性别问题,其实真没必要,这种用魔法攻击魔法的行为,和那些极端女权又有什么区别呢?

  况且这种做法伤害的大概率是无辜者,不少人只因性别就无辜中枪,而那些打拳分子,照样在屏幕背后敲击脑残言论。

  真正值得关注的应该是“未成年犯罪”问题。

  近年来,很多国家未成年犯罪率不断上升,包括我国,这和《未成年保护法》起的作用密切相关。

  江苏这名女生读初三,大概率是十四五岁年纪,按现有法律,结果大概率是接受轻微处罚,然后接受特殊教育,对其加强心理疏导,最后回归正常生活。

  按常识来讲,未成年人往往胆子更小,对犯罪的理解应该是更加恐惧害怕。

  而那些未成年犯罪分子,对法律或他人生命健康但凡有一丝丝敬畏,也不敢做出重大犯罪行为,这样的未成年人,真的值得拯救吗?能拯救回来吗?又需要多少成本?

  无论如何,社会真的不能再包容这些未成年犯罪分子了,不管是为了降低未成年犯罪率,还是为了保护大多数无辜者。

  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管什么性别、是否有精神疾病、是否未成年,只要违法,一视同仁。

  这样一来监护人就会更重视对孩子的思想教育,毕竟孩子性格如何,监护人是最熟悉的,一旦监护人发现孩子喜欢做出格的事,就会提前重视起来,想办法带孩子接受检查和治疗。

  而那些懂法,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制裁的未成年,从此也会死心,毕竟以后要是再随意伤害他人,可是要付出严重代价!

  包括类似的“精神疾病”这一漏洞,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有犯罪分子利用这一规则逃避法律制裁。

  抛开“装病”这类行为不说,即使真有精神疾病,为什么不能接受惩罚呢?这种思维不正是“牺牲正常人利益纵容有病之人吗”?

  如果精神疾病患者与正常人在法律面前平等,那么其家属必定会更留意患者精神状态,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其家属根本不敢让其出门。

  也许很多人会辩护说,未成年、精神疾病患者对很多事物的理解跟常人不同,我们不能按常规思维理解他们的行为,应给予他们更多包容心和改正机会。

  但事实上,一般成年犯罪分子对事物的理解跟常人也不同,科学家发现他们脑子部分结构天生存在异常,造成这类人天生缺乏共情能力,进而更容易犯罪。

  当然,基因问题肯定不是他们的错,但基因有问题的代价,只能是其本人和家属承担,在基因定制技术成熟前,大概没有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