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报名了一个学历提升的机构12315申诉可以解决吗?

  我在上海3月27号在微信上报名了学历提升的,现在想取消报名不给退钱,我合同都没签署就单方面说我个人原因不给退,合同他发给我,也没让我签也没让我给他,就说口头协议就行,还是我想取消的时候跟我口头协议,申诉12315可以解决吗?我处理单位我看别人知乎说要填他那边的,是吗?好慌现在很难受

  

  

  

  

  这种情况,的确不容易退回报名费,毕竟不是公司问题,签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没有签合同更不利于学员!

  合同上是否注明,因学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退报名费?大多数合同都会注明这一条的!

  如果因为公司不能提供承诺的服务,是可以申请退回报名费的!

  人在上海,报福建大专,厉害了。

  以特殊情况,比如疫情等等原因,交流沟通,说法交谈能决定很多事情;即使不能全退也是可以争取最大权益;

  第二就是申诉部分,说明事情来龙去脉,想要达成什么样的结果,条例和原则展现,只是把吵架截图发了有啥用,知乎还能组织网友去堵门呢。

  第三真的无法解决,咋沟通都没用,找他公司老板领导啥的,这点小钱不至于连个负责人都躲着。

  最后才会想到找政府部门去协商解决。

  这种情况的话,你退款是你理亏 。很难判定成功的,因为是单方面违约属于。 其实可以多等一段时间,我粗略的看了一下,你所报的是福建二元制大专(全日制的)。要求很高,外省处理不好基本上都是被pass的。所以合同有没有提到录取不了或者报名不成功全额退款,亦或者退大部分费用。 如果有全额退款的话,可以多等等就可以了。

  好家伙,都是教育培训机构的小伙子在回答,而且完美避开关键问题不谈,也是看醉了。

  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先初步定个调:学员与机构没有签订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权利义务,那么双方的关系就简化为——学员付费提升学历,机构收取费用并履行学历提升义务,系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此处请留意,口头约定未违反法律法规,可视为双方确认之约定。

  对应具体的服务履行情况,即甲方已付费报名但未开始学习/未报名成功/未学习完成,乙方(将教育培训公司拟定位乙方)尚未开始履行合同,或仅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在没有书面合同,也没有具体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则需要根据交易习惯,或参照该类型合同约定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仍无法确定的,就按照双方交易目的、诚实信用等原则来确定。

  现在来看题主的第一个疑问:已报名机构未组织学习/未报名成功,能不能取消报名、退报名费?取消报名要求退费是否能支持?答案:可以!

  第二个疑问:要找福建的12315?根据受案规定,投诉人应当向拟投诉商事主体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投诉,所以需要找福建的12315,这点问题不大。继续发问:会因为你是上海的,投诉福建的公司,福建的12315就不理你吗?放心不会,因为政府依规处理事务,没必要。

  再简单介绍原因和法律依据:双方没有约定学员取消合同的条件、限制条款,学员依据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取消报名,机构应当退款;机构不能退款的,应当说明无法退款的原因。

  一点想法:

  这个问题,大家类比同类型的事项就可以明白:在一学期结束时,私立小学会组织家长预报名,让大家为孩子在下学期的学习交个报名费(不是学杂费、书本费等费用,缴费项目就是报名费),如果在报名后提出取消报名,学校能说:可以取消报名,但不能退费吗?不能,因为这只是报名,并未开始学习,合同目的没有实现。

  为了防止有人说,A两者供需关系平衡不同,义务教育学习供小于求,学位紧张,学历提升是供大于需(且不论是否正确),没有学位限制;B小学学习服务对象是小学生中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历提升服务对象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小初阶段学习是义务教育,学历提升不属于义务教育;以及DEF...等原因,因此两者不能类比。

  这里我们预先回答这种种疑问:

  1、虽然有私立学校学习需求的是未成年的学生们,但实际缴费的是家长,缴费的内容是教育培训这个服务,学校的所有教学服务内容也都是学校对家长与孩子这个整体的承诺。

  举个例子,学校没教好,没有提供该有的教学服务,未成年学生们怎么反映诉求?(别说什么学生写投诉信然后去放进意见箱,这种方式甚至连诉求人都无法锁定——学生们担心被老师教育,可能都不敢实名投诉,更别说投诉后让学校整改)当然还是通过自家家长向学校提出要求,甚至投诉。

  换言之,在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中,合同的当事人就是教育培训服务提供方,与服务接收方,服务提供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当然应当退回接收方已支付的款项。

  2、供需平衡问题。供需关系的平衡由市场调节,供需关系的平衡变动并不影响教育培训服务合同中的基本权利义务条款。具体来说,提供义务教育服务的学校,并不能以供小于求为由要求已报名的家长取消报名,也不能在供大于求的时候限制家长取消报名并拿回报名费的权利;那么学历提升机构,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对于上面说的情况能适用吗?——当然。

  3、至于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的区别啦、服务对象的差别啦,这些都是其他因素,整个事件的属性,依然还是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及相关约定,所以,就不赘述了。

  最后,凭着良心,我们再来问那个问题:机构不退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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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这没啥啊,学生不想报了,给人家退了钱就行了,又没报了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