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小孩改名字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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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给小孩改名字有什么规定

  1、改变未成年子女名字的,须由爸爸妈妈双方一起提出书面请求。

  2、对于爸爸妈妈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改变未成年子女名字的,公安机关应差异以下不同景象,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处理名字改变手续;

  (1)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自己名字的改变;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改变其名字的,有必要征得其自己赞同;

  (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许母亲和继父经洽谈赞同要求改变该未成年人名字的,应当征得该未成年人亲生母亲或亲生父亲以及自己的赞同;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名字的改变,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洽谈一致后,应该征得该未成年人亲生母亲或亲生父亲的赞同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想要给小孩改名字,那么需要父母双方一起进行办理,如果小孩长大了在18岁及其以上就可以自己进行进行申请办理,一般是在公安局进行办理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