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新科技革命如雨后春笋不断推陈出新,尤以网络技术的运用为典型代表。然而,网络却是一把双刃剑。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不足,极易受到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一是在中小学旁边不得设置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二是国家鼓励开发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产品。三是推广组织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技术。让我们一起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

  一、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国家在防止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方面的责任作出了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在具体措施上,

  一是,中小学校周边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二是,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鼓励互联网企业承担保障未成年人成长权益方面的社会责任。

  三是,国家推广用于组织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从技术上使未成年人不可能长时间沉迷于网络。

  此外,还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进行有益的课外活动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

  沉溺网络,又称网络成瘾症,是一种过度使用、依赖互联网的心理疾病。未成年人自制力较差,好奇心强,患有网络成瘾症的比例远远高于成年人。一些未成年人长时间沉迷于网络,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起到哪些好处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等,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受抚养权都是比较有利的。

  (1)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拥有数量庞大的未成年人群体。

  (2)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3)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享有的权利,人权的核心是使每个人的个性、人格、精神、道德和能力获得充分的发展。

  (4)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成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5)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设定对于未成年人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对他们的身体健康以及隐私名誉都是起到积极作用的。而对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比如说不能够在中小学附近设立上网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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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康保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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