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知识课堂(第四十七讲)——账户知识九问九答

  小编为大家带来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小知识

  接下来,请各位搬好小板凳

  认真听噢^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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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什么是买卖银行账户行为?

  答:是指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的银行账户。

  二问:什么是冒名开户行为?

  答:是指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的银行账户。

  三问: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有惩戒机制吗?

  答: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上述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银行在办理开户业务时,发现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被冒用的身份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四问:当客户在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件过期和电话号码变更时,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人民银行要求,银行应对证件到期的账户停止服务。如客户身份证件过期或者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至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麻烦,确保账户能安全正常使用。

  五问:父母给未成年子女开户预留其父母电话,或者老年人开户预留其子女的手机号码,是否符合要求?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有关要求,要求建立身份证号码与联系电话号码一一对应机制。对于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银行联系当事人进行确认。对于未成年人或老年人使用成年人预留手机号的情况,由当事人出具说明后可保持不变。

  六问:网上有消息称2017年5月1日起,芯片磁条复合卡暂停使用磁条交易,是真的吗?

  答:与磁条卡相比,芯片卡的优势在于芯片可以加密信息,还可以动态验证,杜绝被人伪造、复制、盗刷的现象,安全系数大大增强。因此,人民银行规定从2017年5月1日起,关闭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功能。目前各银行金融机构正在逐步进行个人客户磁条卡向芯片卡的升级、更换工作。个人客户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换卡、升级手续。

  七问: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拒绝为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答: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

  八问:哪些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必须进行“双录”?

  答:对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的单位,银行需加强对单位开户意愿的核查,应当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面签并留存视频、音频资料等。

  九问:何种情况银行可以暂停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答: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账户查询、银行计息、扣除账户年费和小额管理费不作为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向单位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供稿: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潮州市区农村信用社

  采编:《南方金融》编辑部

  

  注:内容来自广东金融学会,版权归原创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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