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4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 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落实”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成为我国社会工作服务业第二项,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第一项国家标准。发布会还通报了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情况,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

  据悉,《标准》以服务通用基础体系、服务提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为基础框架,共分为15个章节,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原则与伦理,规定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中7项主要服务的流程、内容和方法,并对服务管理、服务评估和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第1-3章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第4章介绍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原则和伦理,指明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思路和行动准则。第5-11章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教育、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被害人保护救助、家事案件观护等7项服务的流程与内容作出了细致规定。第12章介绍了服务中使用的工作方法,包括一般方法和9种特定方法。第13-15章对服务管理、服务评估、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对提升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和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有着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在介绍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情况时谈到,各地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扎实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涉案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保护救助等工作,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从谈心谈话、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社会观护,到人格甄别、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监护意愿和监护条件调查评估、落实就学就业安置等支持,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助力未成年被害人回归快乐生活,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介绍,下一步将以《标准》的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司法社会工作的指导,希望在和检察机关协作过程中,为基层青少年社工进一步赋能,形成共青团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