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农夫,谁是蛇?别让好人寒了心!

  日期:2023.04.13 来源:网络舆情观察

  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时间:2019年3月

  故事梗概:农民工苏天忠为治疗旧疾,在同村包工头王国华协助下工地干活故意受伤住院恶意敲诈老板,老板垫付医疗费后发现实际情况不再继续支付其医疗费用。农民工说老板没良心,状告老板。老板说农民工太缺德,好心帮人反被讹诈。一场农夫和蛇的故事这里上演。

  谁是,谁是蛇?

  一、起因:2018年,兰州市安宁区人防基本指挥所进行改扩建,兰州银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强公司)中标,并签定施工合同。银强公司经理王传银。

  2018年10月11日,银强公司与刘永吉签订合同,将工程承包给刘永吉。之后,刘永吉又将工程分包给徐志。徐志工程队有个组长叫,王国华手下有个农民工叫苏天忠。

  2018年年底,苏天忠曾在该工地干活2个月左右,王传银发现苏天忠身体较弱,不能顶壮劳力使用,让人劝退。苏天忠便回到了老家武威市凉州区古城镇上古村。2019年过完年工地开工后,苏天忠一直也没有来工地上班。但2019年3月8日上午苏天忠突然出现在工地,9点左右,苏天忠突然说肚子疼,疼痛难忍。王国华问他是不是被石头砸了,苏天忠摇头说没有。王国华立即同一起干活的杜小虎将苏天忠送到安宁区人民医院做B超检查,随后又被送到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检查。医学影像(CT)检查报告单结果及意见显示:胸膜局限性肥厚并钙化;胸6-10椎体及腰3/4椎体改变,考虑椎体结核(陈旧性),请结合临床病史。银强公司经理王传银认为,给自己干活的员工病了,应该先治病,具体原因和钱谁出等员工出院后再定,不能看着员工有病没有管。为此,公司先后给苏天忠支付了125000元的医疗费。之后,王传银了解到案发那天,工地停电停工,员工没有干活,再想到苏天忠原来就病殃殃的,他是想让公司掏钱给他治疗过去的病,所以不再继续支付苏天忠的医疗费。苏天忠一纸诉状,将州市安宁区人防办、银强公司、承包人刘永吉,再包人徐志、干活领班王国华一起告上法庭,并出具了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的伤情认定报告,要求被告共同为其支付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985375.19元。银强公司经理王传银大呼上当,苏天忠说不支付医疗费天理难容。一个说对方是黑心老板,一个说对方良心被狗吃了。

  二、初级法院审判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于2019年4月23日立案,2020年9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2019]甘0105民初960号),法院认为,苏天忠在防空洞工程施工过程中,被掉下来的石块砸伤,医疗费由理应由被告承担。项目主要有: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医疗费650462.19元,后续治疗费用的问题,按照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出具的结论执行。误工费31143.36元。护理费暂定5年,288255元,5年后,若苏天忠还需护理,其可继续主张该费用。交通费2202元,为苏天忠妻儿从老有武威市到兰州市的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5840元。营养费21700元。残疾赔偿金59914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7900元。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费6700元,共计1363342.55元。

  众被告不服

  安宁区人防办称,我们将工程发包给华银公司后鉴署了安全施工协议,协议中约定若是安全出现问题与我方无关。此理由被法院采纳。

  银强公司称,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刘永吉,工程安全理应由刘永吉负责,公司只负责支付工程款,并且强调苏天忠的伤不是在该工地砸伤所致。因刘永吉无资质,且不能提供苏天忠是旧伤的证据,此理由未被法院采纳。

  刘永吉和王国华称,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中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不是人身损害赔偿或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要求法院驳回起诉。此理由未被法院采纳。

  徐志称,我是施工带班组长,发生事故时我不在现场。苏天忠住院是我联系的医院,安排床位。其他的事情不知道。未被法院采纳。

  法院最后判决

  一是王国华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苏天忠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共计1363342.55元;二是兰州银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刘永吉、徐志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法院的判决,王国华不服。王国华讲,2019年3月8日9点左右,苏天忠说自己肚子疼,是我和杜小虎拿一块门板抬出去的,当时我还主动问苏天忠是不是被石头砸了,苏天忠说不是,怎么住了院说他是石块砸伤的呢?再说,自己只是个带班的,苏天忠住院自己还主动垫钱。一百多万,杀了我也拿不出来。

  银强公司也不服判决,称苏天忠的伤是旧伤,在老家看不起病,讹诈银强公司。王国华可以证明不是新伤。上王国华则拒绝出庭作证。

  银强公司主为,王国华是苏天忠老乡,不敢出庭作证。同时,银强公司、刘永吉、徐志均对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提出异议,申请法院另行选定鉴定机构对苏天忠的伤残的成因以及参与度进行鉴定,苏天忠拒绝了。法院仍按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结果认定,他们认为不公平,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被告不能按期支付苏天忠的医疗费,银强公司的账户被法院查封。

  三、上诉中级法院

  银强公司不服安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兰州市中级法院。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1民终1744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安宁区人民法院(2019)甘0103民初96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及案件受理费部分;变更第一项为王国华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苏天忠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共计1365771.0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676元,由兰州银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法院认为,银强公司作为涉案承建方,私自将工程转包给刘永吉后,未尽到应尽的安全注意义务和监管义务,导致刘永吉、徐志、王国华之间层层转包涉案工程,进而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苏天忠高位截瘫的严重后果。银强公司作为涉案工程的承包方,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报案,并保留第一手现场证据资料,这两点银强公司都没有做到。银强公司认为苏天忠旧病新治没有证据。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王传银讲,苏天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威胁法官,如果他的官司输了,就让家人把他拉到法院门口,死在那里。

  四、上诉高院银强公司因不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1民终1744号民事判决书、安宁区人民法院(2019)甘0105民初960号民事判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5日受理案号为(2021)甘民申3006号,于2021年12月15日作出(2021)甘民申3006号民事裁定书,对驳回银强公司的再审申请。

  五、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银强公司的再审请求后,银强公司向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作出(兰检民监[2022]31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原告、被告和法院的观点原告苏天忠认为,我在银强公司干活被砸伤了,公司给我治病并负责今后日常的生活费用,天经地义,至于公司有没有钱那是公司的事,不是我考虑的事,我只要应该给我的。再说了,我如果不是在工地上砸伤的,公司会给我出医疗费?现在的老板还有这么好心肠?

  被告银强公司经理王传银认为,苏天忠本身就有病,离开后又私自来到工地。那天停电,空气压缩机都没开,怎么就被掉下石头砸伤了呢?好心好意为他支付住院的医疗费,反而成了被告,事情办了窝囊透顶。常听说,大街上主动扶摔倒的老人被讹诈,没想到现在轮到自己头上了。明明有理,最后反成了没有理。公司账户被冻结,工人工资发不了,税金也交不了,公司无法生存。我不是老赖。该给苏天忠的钱,一分钱不能少,不该给的,一分钱也不能给。但我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知道还有一口气,我就要审诉到底。我自杀也要证明自已的清白。同时,王传银也承认,自己在承包工程中存在的失误,一是没有及时给员工买人身安全保险。二是苏天忠事发时没有及时报案留存证据,致使在法院败诉,公安不予立案。三是不该把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刘永吉。

  法院认为,本案依法办案,程序不会有任何问题,从法律层面讲,判决是公平的。办案需要的是证据作为支撑。初、中、高三级法院开庭时,银强公司都没有提供苏天忠“旧病新治”的证据,没有提供苏天忠住院的病例,无现场证人证词,也不能提供伤情鉴定所报告作假的证据。法院判决只看证据,不作假设。

  七、一点感慨

  通过兰州这个案例,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公民道德信仰的失守暴露无遗?

  有一段时间,各大媒体上“恩将仇报”、“好人没好报”、“农夫与蛇”等词汇出现的频率超高,各种违反道德伦理事件肯定会刺痛了公众的那个敏感神经。就本案而言,谁是谁非可能一时半时分不出来,但总有一个是说的真话。如果银强公司被苏天忠讹诈,是“做好人寒了心”,即便若干年后法院还了银强公司的清白,但是在打官司的曲折过程中,王传银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搞得身心疲惫,甚至公司倒闭关门。如果苏天忠确实在施工中被砸伤,银强公司理应为伤者的医疗和今后生活负责,这是雇佣公司的责任,也是当代企业家的良心。

  遏制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关键是做到道德支撑与法律给力的协调一致,仅仅单凭任何一方的努力,都会事倍功半,甚至无济于事。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靠舆论挞伐是不够的,而是要实行惩罚讹人者机制,把讹人者比照敲诈勒索罪提请法院判决,而决不是判决讹人者败诉就草草了事。要让讹人者受到严厉处罚,就是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的最高褒奖。总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得好报,讹人要惩罚,是最起码的公平正义,切莫让好心人蒙了冤、吃了亏、寒了心。

  当善良被冤枉时,各方力量都愿意为其主持公道,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