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在行动】平阳:“三治融合”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财会监督在行动

  编者按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温州市财政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年”活动。来自各县(市、区)的财政部门围绕重点领域精心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本期,“温州财政”继续推出《财会监督在行动》专栏,展示温州各地在财会监督方面的典型做法和亮点工作,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平阳县财政局以“财会监督年”活动为契机,发挥监督主责,着力构建“系统施治、多元共治、标本兼治”的财会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01

  整体谋划、同向发力

  打造“系统施治”的财会监督工作体系

  坚持系统理念,积极调动内外部管理力量,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全面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监督检查制度。一是实施重大检查专班制。抽调业务骨干、科学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今年已相继开展了财经纪律、涉企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22个,收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9万元。二是实施定期联络会商制。针对综合性财会监督工作,建立内部科室会商机制,定期联络、强化沟通,构建了科室间联动、项目间贯通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了财会监督的系统性和专业性。三是实施检查结果通报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情节严重程度实施分类预警,将结果通报至有关部门,并在县人大常委会上对三个重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现场评分,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深入人心。

  02

  高效衔接、贯通协同

  打造“多元共治”的财会监督工作体系

  按照“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原则,与人大、纪委、审计、国资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格局。一是以“财审联动”放大监督成效。发挥财审联动的业务互补作用,以审计关注内容为突破口,开展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通过与其他各类监督主体的有机贯通,有效扫除日常管理盲区,财会监督质效更加凸显。二是以“交叉互查”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企间交叉互检,检查人员由国资办国企财务服务中心与各县属国企财务人员组成。财务人员由“当事者”转换到“旁观者”的角度,更容易从“观人之过”中“查己之失”,从而改进自身工作方式,强化业务能力,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以“成果共享”拓宽监督范围。借鉴各监督部门监督成果,对检查对象进行比对查重,结合自身职能和检查任务合理选择检查对象和检查重点,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与审计部门充分协商,选择近两年未被审计检查过的乡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参考历年审计报告,梳理检查思路,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能最大程度拓展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率。

  03

  问题导向、以查促管

  打造“标本兼治”的财会监督工作体系

  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形成“有督查、有反馈、有整改”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行动,以“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自查”为基础,全面梳理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线索,对全县30个预算单位开展复查工作,出具整改通知书14份;对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现场提出管理建议。二是注重对症下药。发挥业务和管理专长,理思路、查线索,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供单位参考,达到以查促管、以改促进的效果。如针对某部门上报的公务车账实不符问题,针对性提出资产管理、财务处理等方面意见方法,一举破解该部门自2007年以来“账实不符”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强化总结应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并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成果运用,起到“系统纠偏”的作用。在今年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及培训会上,以典型案例讲解的方式,对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的共生关系进行分析,督促单位加强内控管理,避免财务风险,有效扩大财会监督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资料:财政监督局、平阳县财政局

  编辑/版式:小牧、小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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