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老头怀疑儿媳出轨,趁儿子外出强占儿媳,最终酿悲剧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

  人和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有关系的束缚。禽兽之流,在生活上没有禁忌,也没有伦理道德和社会原则的束缚,因此背弃人伦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如果同样的事发生在人类社会中,不仅会遭受社会的唾骂,还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2013年,北京就发生了一桩公公侵犯儿媳而引发的伦理悲剧。北京一老头怀疑儿媳出轨,趁儿子外出强占儿媳,本是为了报复儿媳,结果却酿成伦理纠纷,将自己送进监狱。

  北京市大兴区某派出所于2013年10月11日凌晨接到报案,一名29岁的女子和姑姑打电话报警。女子称自己在睡觉时遭到了侵犯,侵犯她的不是别人,竟然正是女子的公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报案女子叫薛红慧,和丈夫熊志仁在大兴区某村租房生活。夫妻俩的日子过得平淡又幸福,可这一切都在薛红慧的公公熊刚到来后发生了改变。

  2013年初,熊志仁的母亲因病去世,父亲熊刚一个人待在老家。熊志仁担心父亲无法照顾好自己,便将父亲接到北京一起居住。从此后,薛红慧便和丈夫、公公同住一间房。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个异性,多少让她有些不适应。

  但薛红慧能够体谅丈夫,因此她并没有提出反对,反而尽心尽力地照顾公公。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公公竟然对她产生了邪念,并趁着丈夫外出强行霸占薛红慧,最终酿成这桩闹剧。

  2013年10月11日晚,薛红慧的丈夫在外出差,她和公公熊刚两人住在出租屋里。夜晚11点多,薛红慧打开自己的电脑,一边听歌一边休息,很快就睡了过去。在薛红慧睡着后,一个人影打开了她的房门。

  薛红慧被声音吵醒,定睛一看发现是自己的公公,可此时的熊刚竟然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内裤。薛红慧大惊失色,连忙质问公公进自己的房间干嘛?熊刚却看了眼打开的电脑,别有深意地问到:“这么晚还不休息啊?”

  说完熊刚一屁股坐在床上,双手朝着薛红慧摸索而去。薛红慧一巴掌拍掉公公的双手,让熊刚赶紧离开。没想到这句话却彻底激怒了熊刚,他直接扑向薛红慧,抓着儿媳的头发朝墙壁狠狠撞去,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你可以和别人睡?为什么不能和我睡?”

  随后在薛红慧的拼命反抗下,熊刚对其实施了侵犯。事后熊刚坐在床头继续辱骂了儿媳一番,这才嚣张地离开。薛红慧欲哭无泪,痛苦万分,当即给在北京打工的姑姑打电话。姑姑连夜赶到,并带着薛红慧报警。

  警方对薛红慧进行化验检查,果然从其体内发现了熊刚的DNA,眼看证据确凿,民警当即对熊刚实施抓捕。可熊刚落网后却言之凿凿,说儿媳的这番遭遇是活该,谁让儿媳背着儿子,就应该给她一点教训。

  原来在此之前,熊刚的女儿熊志媛曾看到薛红慧化妆后和一个陌生男子出门。熊志媛不能分辨嫂子是否真的出轨,于是没有将这件事告诉哥哥熊志仁,反而告诉了父亲熊刚。

  熊刚在未弄清楚事情真相的情况下,直接怀疑儿媳出轨,认定薛红慧有。案发当天熊志仁刚好出差在外,熊刚吃完饭后喝了点酒,对儿媳产生了非分之想也存在报复心理,这才鬼使神差的半夜来到儿媳房间,对其实施了侵犯。

  至此终于真相大白,熊刚虽然言之凿凿地说儿媳出了轨,可他没有证据证明。更何况,就算薛红慧真的出轨,熊刚也不该对其实施侵犯。熊刚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法律,涉嫌构成QJ罪。当地检察院审查后对其提起公诉,并交由法院审理判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对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侵犯妇女多人、在公共场合实施侵犯、或造成严重危害例如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熊刚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因此他构成QJ罪已成定局。在司法实践中,侵犯一名妇女,一般判刑三到六年,考虑到熊刚和受害人之间是公公和儿媳的关系,情节较为恶劣,因此法院极有可能判处其6年左右有期徒刑。

  回顾这桩案例,不难发现熊刚之所以要对儿媳下手,明面上是为了报复儿媳出轨,实际上却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欲望。或许熊刚早就对薛红慧产生了恶毒的想法,所谓的出轨报复不过是一个借口。对于这种不顾伦理道德的禽兽,或许只有法律的惩罚才能让他彻底醒悟。

  (《2015年,北京老头怀疑儿媳出轨,趁儿子外出强占儿媳,最终酿悲剧》一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本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