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序良俗,维护人文伦理来得太迟:亲老表结婚十年被宣布无效

  亲上加亲在很多人心中是一桩美事,有的还付出了行动,如果这亲戚属于三代旁系血统以外的,倒也符合规定要求,如果能成其美事,倒也是不错。如果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还要亲上加亲,那就要得不了,其主要的风险还是对孩子的影响,遗传病的发病率较高,容易出现畸形。

  近日,江西就出现一对亲表兄妹被宣布婚姻无效的事,哥哥的儿子和妹妹的女儿,在2012年开始恋爱,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还生了一孩子,婚姻关系维持了足足十年,结果丈夫以夫妻二人系近亲关系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定婚姻无效。

  作为一种常识,这种表亲结婚肯定是无效的,但问题是此二人结婚近十年,还扯了证,现在宣布婚姻无效,还被认为是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行为坚决说不,切实维护了人文伦理。

  受历史和传统的影响,这类结合在古代及近代并不被视为一种有违伦理道德的事,甚至皇帝国戚还把这种结合视为一种荣耀,一种巩固权力的手段。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和陈阿娇的故事就是亲表姐弟的关系,金屋藏娇指的就是二人,但结局并不美满,长门锁阿娇说的也是二人,汉惠帝更是皇后张嫣的舅舅,这种事在国外贵族之间更是数不胜数。只是近代医学发达,研究证实近亲结婚确实对后代会产生严重的影响,不利于物种的繁衍,所以才在法律上严格禁止。

  法律禁止并不代表民间就不存在,事实上实际存在的近亲结婚的事例并不少,很多是事实婚姻,并不一定有证。但江西这个被宣布为无效婚姻的事是跑去登记机关拿了证的,此二人是2013年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正常登记结婚的。但可惜的是在当时申请登记的时候没有被查出是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然就可以避免现在的麻烦,说不定二人各自重组家庭,对后代,对亲戚关系都没有影响。

  实际上在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也只能通过双方的户口本进行判断,还有就是二人结婚时的自我声明,如果在程序上严格一些,能够通过大数据进行验证比对,也许当场就可以查出是否属于近亲。

  这么多年的宣传教育,三代以内近亲不能结婚已是一种共识,也没有人会拿自己的后代开玩笑。明知是三代以内的血亲,还要冒着风险欺骗登记机关取得结婚证,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的做法,是一种自私的表现。

  结婚十多年,还育有孩子,丈夫才跑去起诉,说是近亲结婚。大概率是当丈夫的变了心,不愿和自己的妻子兼表妹过下去了,女方不干,不然也不至于跑到法院起诉要求宣布是无效婚姻。这种事,当然是得偿所愿,也自然是对违反公序良俗行为说不,也肯定是维护了人文伦理,只是这时间稍微来得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