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合集5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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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多月的闲暇时间里看完了厚厚的《飘》。前段时间本来想追追久闻大名的美剧sex and the city,偶然一念让位给了这本书,没想到竟然能让我不舍昼夜的一口气阅读完毕。最早看这本书是在高中,看的是中译本,目的是周围的好学生都在看世界名著所以觉得自己也不能落后。当时看完之后的印象已然非常模糊了,只记得scarlett在结尾时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于是得出结论本书女主角是一个励志的女性形象,和印象中的刘胡兰、薛宝钗、居里夫人等等混杂在一起,成为作文例子库中的一员。

  很少有作者能够容忍自己书中的女主角经常以反面角色示人。很多女主角会做不光彩的事,但是作者一般都会为这些不光彩的事铺垫上足够的原因,并且女主角的性格和思维细节会足够吸引人,不会让读者真正反感。但是《飘》不一样。Scarlett的贪财、肤浅和没有气节的行为真的让人感觉鄙视反感,但是读到下一章,读到scarlett性格的另一面,直面现实、一诺千金、死守心中爱人、又觉得可信且感慨万分,想知道前路等待她的是什么。

  人物性格的合理、情节的合理是本书作者高度关注的一点,在制造抓马桥段的同时,每一步都走的有理有据,读者十分不容易出戏。我每天只有一点时间用来阅读,但一拿起来就能马上进入上次的场景和情绪,可见作者的自控力很好,没有用夸张的情节和渲染,来暂时性强迫读者的情绪进入伪高潮而之后迅速无以为继。节制的描述最终能制造真正的浓烈,感觉不管sex and the city镜头里面的男男女女怎么脱,都抵不过margaret笔下scarlett一吻ashley的激情。

  本书的语言也是简繁长短拿捏有度,描写场景、思想、情绪,感觉刚好到位。我想每一个人开始写的时候都会问“how much is enough”的问题,通常因为把握不好到底应该花多大力气和篇幅来分配给一个作品中的无数处细节,可能,作家都是写着写着就懂了。

  这本书正如不少的评论谈到的,用现在的政治正确的眼光来看,充满了种族主义的观点。书成于1936年,离黑人拥有即使只是表面上的真正的平等还有好些年,所以估计推出时没有太大压力。话题能拿出来讨论就前进了一步,谁说历史不是观点,更何况文学。感谢某国的言论自由,作家可以写出自己的观点而无需春秋笔法,后世的读者阅读时不用猜谜。因为了解,所以慈悲,进而能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

  一本好书,对于我们这样本身不是作家的普通人,其实是不知道该怎么评论的。我们说来说去,最后只能不断感叹真好,触动心灵,永世经典。不过幸好这些词对这本书而言是当之无愧的。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一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除了对场景和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受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只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世界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勇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分趣、专情与不同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开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故事。

  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思嘉是如此的独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多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部小说告诉了我们很多,我领悟到的只有:我们可以短暂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因为我们还有明天,生活一天不结束,我们的脚步,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追求就不会不离,也不应该停止。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x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x、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x,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x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x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x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x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已经反反复复看过好几遍《飘》了,而今天想将我从跳动而有血裹着的心底下累积起的各种情感,奔迸到笔尖上,变成驰骋的文字。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太喜欢甚至有点反感女主人公思嘉,“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作为武器就够了”,虽然思嘉的外表十分美丽动人,但她的思想与见识却很肤浅。然而后来,我对她的认识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坚忍,她的勇敢,在乱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原来那个十六岁的姑娘只会担心穿哪条裙子显得更妩媚,现在却带着一群毫无力量的人穿过几英里的战地;开枪杀死一个北佬士兵并且心安理得地搜他的口袋、背包找钱财与食物;披着母亲的丝绒窗帘,配着公鸡的尾羽,试图去征服白瑞德以挽救塔拉;为了锯木厂夺走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以二十块钱安慰自己的良心雇用犯事黑奴;表面上与北佬交往甚欢……

  是的,他和白瑞德一样“贪得无厌”、“无所顾忌”、不在乎所谓的名誉与信仰。但更让人惋惜且敬佩的是,没有谁真正理解思嘉,并且能够驾驭思嘉,包括白瑞德。“思嘉是我曾经唯一的梦想,然而在现实面前谁都不能享有”。不敢用“苍凉的手势”定义思嘉的年华,她是不屑于别人对她的同情的。相较于“青春”、“成长”这样单薄明媚的字眼,我觉得用“史诗”来形容她的经历更为贴切。

  最近由琼瑶丈夫的前妻林婉珍执笔的《往事浮光》横空出世,书中强烈控诉了琼瑶介入自己家庭,一下子将琼瑶与平鑫涛的爱情推上了风口浪尖。我以前从未读过琼瑶的书,倒不是对琼瑶有什么偏见,虽然在《往事浮光》中琼瑶就是一个小三上位的存在,但我始终坚信在她们的故事中,大众只是局外人,这一段往事,只能成为在网络发酵下的饭后谈资。我不看琼瑶的书,只是单纯的没兴趣,琼瑶有太多的风花雪月,爱恨情仇,她的书对我来说飘在空中,离地面太远了。所以当室友把《雪花飘落之前》推荐给我看的时候,我是拒绝的,我实在是不想在二十多岁的年纪还去看言情小说,但她真的是强烈推荐,说这本书跟琼瑶以前的书都不一样,让我去看看就知道了。

  于是在一个闲来无事的午后我找出这本书来看,本来是抱着大致涉猎的心态去看的,可还没翻几页,我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雪花飘落之前:我生命中最后的一课》不是一本言情小说,而是一本以生老病死为中心的泣血之作,这本书一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从容的死与毫无尊严的生,第二部分则是琼瑶与丈夫相处的点点滴滴。今天我不想谈琼瑶与丈夫之间的爱情,只想说一说书中的生死观。

  “谨将此书献给家里有至爱的失智老人,心力交瘁的朋友们,家里有生死关头,面对插管问题的病人的朋友们,家里有倚赖医疗器材加工延命无法为自己的“善终权”的朋友们,家里有毫无尊严,也毫无生活质量等待死亡的卧床老人及卧床病人的朋友们,还有为病人“善终权”呼吁的伟大医生们为病人“自主权”奔走的伟大朋友们。”这是《雪花飘落之前》写在开头的话,就是这一段话,让我对琼瑶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也对这本书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不知道你们曾经有没有想过自己要活到多少岁,可能大部分人都会想要长命百岁吧。可我自初中开始就一直坚定地只想活到59岁,一直以来都只想到59岁,可能这是一个很荒谬的想法,所以每次我跟身边的人说到这个,她们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只到59岁呢?

  因为我看到过太多身边的人受尽病痛的折磨最后在医院里痛苦的死去;因为我害怕老了之后自己一身的病痛;因为我怕疼、怕痛、怕打针,怕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余生。在我看来,人一旦老了,各种各样的小病大病就会蜂拥而来,真的会生不如死,与其生不如死,为何不从容的离开这个呢?在阅读《雪花飘之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生死观与书中的观点无比契合。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尽了各种各样的磨难,可即使你这一生经受住了各种困难挫折的折磨,到最后还是会败给一场病痛。在年龄与病痛面前,无论多么坚毅倔强的人都不得不低下自己骄傲的头,任凭各种各样的医疗器械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是一件多么没有尊严的事啊。

  依稀记得爸爸得病的那几个月,妈妈辞掉了工作在医院里陪护,每天繁琐的治疗让爸爸早已孱弱的身体更加千疮百孔,长达几个月的点滴让爸爸的身体浮肿的不成人样,全身上下几乎都是针眼,可即使是这样,爸爸依然没有回来,爸爸去世那天我在学校,没有见到爸爸最后一面,这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妈妈告诉我,那天爸爸突然病情恶化,身体不断的颤抖着,睁着已经被病痛折磨地发黄的眼睛,死死地盯住妈妈,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爸爸去世之后我赶到学校,在给他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以前的衣服根本已经装不下爸爸浮肿“庞大”的身体,以前穿着病号服只觉得是有点浮肿,等真正换上日常的衣服才知道爸爸被每天的治疗折磨的早已不再像以前了。

  我一直非常后悔在知道是癌症晚期根本治不好的情况下还让他在医院里受那么多苦,爸爸以前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从不被生活的苦难打倒,却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受制于病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该有多好,人的一生,应该是哭着来,笑着离去,而不是在折磨中离开。

  同学前阵子做了一个创业项目,是去关注那些在医院病床上的老人,我看了她拍下的视频,整个视频的背景非常阴暗,让人看了觉得无比压抑。生与死之间,看似对立,实则紧密相连,生时是母亲难以承受的疼痛,死时是自己无法接受的痛苦,或者生与死本生就是无解的,你无法选择如何生,也无法自己选择如何死,生时由父母决定,死时由子女选择,这时怎样的一种悲哀呢?

  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我不怕死,只是怕不死不活。

  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这本书,我和书中的孤独小王子一起来到这座装满故事的宫殿,在童话般的意境中,聆听着故宫的前世今生与中国的历史文化。我和孤独小王子一样,都被明太祖朱元璋、建文帝朱允文以及明成祖朱棣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那就让我把这些有趣的历史故事分享给大家吧!

  明太祖朱元璋,叫朱重八,父亲叫朱五四,幼年时颠沛流离,年幼时父母兄弟都病死了,自己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父母兄弟埋葬。后来,他去了寺庙做了和尚,再后来,他参加了起义军,追随了郭子兴,郭子兴死后,他接过军权,得到了刘伯温、常遇春和徐达等人的辅佐,打败陈友谅,实力大增。这个刘伯温可以说是天下第一谋士,为朱元璋出谋划策,一起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而这个陈友亮也颇为厉害,因为,他有着无比强大的战舰,和朱元璋在“番洋湖”上浴血奋战。陈友谅就学当年的曹操,用铁链把所有的船只都锁了起来,而朱元璋却当不了当年的周公瑾,因为没有适合火攻的风向。可是,老天爷就是向着朱元璋,刘伯温会看天象,告诉朱元璋,下午便会刮起对我军有利的风向。果不其然,朱元璋趁势火攻,陈友谅的船全被锁链锁着,所以,不得逃脱,被烧的个大败而归。在陈友亮逃离的过程中,朱元璋的手下用冷箭把陈友亮的头颅射穿,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水上战役“鄱阳湖之战”。在我看来,朱元璋真可谓是老天眷顾的人啊!果不其然,最后,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一统天下建立了大明王朝,成为了明太祖。

  当皇帝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朱元璋登上皇位之后,有很多的烦心事,比如,立谁做太子来接替自己。因为古代封建社会都是家天下的习俗,所以,必须要找自己的儿子来接班。历代君王都是选嫡长子作为自己的接班人,因为朱棣英年早逝,朱元璋跳不过这个坎儿,最终,还是选大儿子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作为太子。可见,朱元璋对朱标的感情。他又制定了大明律,还有一些刑法,锅皮旋草、凌迟处死,简直残忍至极,可见,朱元璋的狠毒蛇蝎心肠啊!

  整本书过半,我想,孤独小王子应该也和我的想法一样吧!我和小王子又畅游到下一个故事宫殿。

  明太祖朱元璋驾崩后,他的孙子朱允?杉坛写笸常?史称建文帝,是明朝的第二个皇帝。当上皇帝还没有多少年,因为实施消藩政策,把当时最牛的藩王燕王朱棣惹恼,,以致燕王朱棣起兵对抗,于是,新的故事又开始了。

  朱棣也是那个时代最厉害的将领,英勇善战,战无不胜,可以说,刀兵相见是他的乐趣,众多士兵的呐喊声是他优雅的歌曲,横尸遍野的现象是他美丽的图画。再说建文帝,可谓是军事上的白痴,李锦龙率领大军围剿朱棣,可以说,朱棣的成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盛世造反,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了,再加上李景荣的40万大军,朱棣简直没有胜算。可话又说回来,朱棣是最有名的将领,而李景龙又是军事白痴,被朱棣打的大败而归,后来李景龙变成了内奸,投降了朱棣。朱棣大军进攻南京,也就是当时的明朝都城。建文帝也就是朱允?桑?只能派出防守大将耿炳文,但耿炳文只能防守,不会进攻。朱元璋已经把所有武将常遇春、李文忠、徐达、蓝玉统统杀光,朱允?墒频チΡ。?简直可悲至极!后来,朱棣顺理成章的当上了皇帝。

  朱棣上位之后,改善政治制度,发展经济,派郑和下西洋,编修《永乐大典》。后迁都到北京,开始修建紫禁城,也就是现在的北京故宫。北京就是现在的中国首都,北京现在经济繁荣的景象,都是朱棣一手成就的,看到了繁荣的北京,我们不要忘记几百年前有一个叫做朱棣的人,缔造了北京,还开发了大运河,运输粮食方便快捷。明成祖朱棣也称得上是一代明君了!

  我在想,如果朱标没有死,他当上了皇帝,那朱棣也不会造反,如果朱棣不会造反,朱标死后,朱允文能继承大统,也可能就是一代明君了,可这些都是事后诸葛亮,历史上没有如果这个词。

  我和小王子一起吸收了这么多的故事素,小王子变得逐渐强大起来,同时他开始向往故事宫殿的生活,而我呢,哈哈,我想穿越回古代,体验下做皇帝的滋味,估计我应该能成为一个明君。

  中国历史――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了解的往事,同学们就从《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开始读起吧,相信大家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满满的!

  也许我在25岁的高龄才头一次读这本书有点为时过晚,不知道若是我在10年前读过这本书会是什么感想,当然你不能指望一本书能给一个人带来多么大的改变,即便是它告诉你一些事情,可能在那股心灵的震撼悄然而逝以后,你仍旧还是原来的自己,但是能够有这种震撼已经难能可贵。

  我也庆幸自己在无意中选择了这样一本书来重拾阅读的乐趣,关于书中所写的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少女时代那种盲目的迷恋我也经历过,它所描绘的那种感觉跟我在15岁的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的感觉并无两样,在20岁的时候我也开始清楚那并不是爱情,我花掉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来让自己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最好,关于这些问题,已经有太多的专栏女作家苦口婆心的讲过,也有若干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我形成的潜移默化。

  所以关于爱情,我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知道自己现在选择的是正确的人,和我相像的人,不对那些我曾经垂涎但是又让我无法理解和企及的人再抱有任何幻想。我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人和现在的生活。

  但是趁着震撼的感觉还没有被几个大头觉完全冲淡掉,我还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感触。

  如果让我来形容一下对郝思嘉的印象,那么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那种雷厉风行的应变能力和精明的做事能力吧。在现代社会女人能够有这样的品质,是非常实用的,她可能是那种被印在人物杂志、财富杂志封面的女富豪,次点也能是个某县市的知名女企业家,再次也可能是某个公司的女高管,而对于拥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一向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我倒是比较像书里描写的那些优柔寡断的人们,逃避现实,容易纠结在各种没用的,自己没法儿改变的事情上,甚至像那些黑奴的感觉一样,总是希望别人来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总是在被动的等待着什么,但是往往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对生活总是有那种激情,被逼到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能够挺过去,即使有很多的不情愿,很多的委屈,她也总是能迅速的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理那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即使这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她也展现出了那种天生就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强者风范吧,强者总是要去承担更多。

  她有那种非常直截了当的实用主义,从来都不会去过多考虑那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共鸣,可能在十年前的某些时候,我还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时候,曾把那些高尚的品德之类的东西(原谅我根本想不起来了)想的非常重要,它们激情慷慨义正言辞的出现在我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考试卷的作文题上。但是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究竟都读过些什么想过些什么。10年后的现在,我的全部生活目标都是如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活的轻松愉快以及用各种方式炫耀给别人看。因为我也知道了贫穷的意义,我也经历了一段小小的贫穷,我知道居无定所墙徒四壁的时候即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很强大也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她对他们那种所谓神圣的战争所持的嗤之以鼻的态度,以及她拼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能够吃饱穿暖的心情我都有共鸣。

  但是在读后半部的过程中,我渐渐的感到一些不安,如果说前半部是在慢慢的形成一种她的价值观,那么我感觉后半部就是在逐步的又把这种价值观给否定了,至少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的感觉。

  我是真真切切的被书中所写的南部联邦那种的精神所感动震撼,即便失去了所有的财富,即便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他们也还是绅士,是贵妇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东西是钱所不能买到的,在少女时代过后的这漫长的10年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价值观,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功利主义的,但是我一直相信,别做那些没用的事情,而什么是没用的事情?凡是那些不能挣钱,不能让我变得更漂亮,不能让我拥有炫耀资本的都是没用的事情。

  这个社会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告诫我,不要去施舍东西给乞讨的人,可能他们每个月挣得比我还多,不要捐钱给慈善机构,不要对那些倒霉的人多管闲事,他们可能会反咬你一口。总而言之我不偷不抢不诈骗别人已经足以算是个正直的好人。

  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至少书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那种精神,他们热爱自己的故乡,慷慨的帮助自己的亲人,他们总是有一种信仰。

  而我想要抓住些什么,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抓住的感觉,因为我好像什么都不信,也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生在这个国度,生在我的故乡而感到有什么自豪感过。我宁愿投胎到帝都,那样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纠结什么,我更宁愿投胎到某个发达国家,因为我知道即便我生在帝都也会瞅着某个国家想要移民过去。

  我曾经试图加入的行列,但是参加了一两次教会活动就觉得很不耐烦,觉得他们实在是很闲,我不太可能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这些事上。

  归根结底我还是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本书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很重要的,不要什么时候都物质至上,但是我抓不住那些东西。

  所以这本书实际告诉我的是,要尽量雷厉风行的做事,即便不是女强人,至少要做个经济独立、自信的女人。

  再就是,不要花时间去抱怨什么既成的事实,那些想了也是白想,自己无法做出任何努力的事情。仅仅是在脑子里想也不行。

  最后,要多培养些兴趣爱好,做个有趣而优雅的女人,至少我发现读书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希望再过10年我如果能有幸再读这本书,会有些新的感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做《飘》的书,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她是唯一的一部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着之一,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任性的庄园主思嘉·奥哈拉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和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飘》又名《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绝唱,又是一个反映社会,政治,战乱,道德多方面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的世界。

  《飘》主要讲述的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事故,主人公思嘉以为会和她心仪的对象结婚,可是卫希里却和一个叫媚兰的女人结了婚,然后思嘉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她打了卫希理一耳光,还在她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一位叫瑞德巴特勒却都听见了,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他讥讽思嘉不是个淑女,然后是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结婚的查理,带着儿子去了亚特兰大,之后战争又蔓延到了亚特兰大,又逼迫她回到了家,然而母亲病重,母亲病故,父亲先疯后死亡,重担落在了她身上。并且她得照顾媚兰,只因为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灾难让她差点失去了农庄,她拼命保护农庄,还用废的木材厂做一些生意,而后生活窘迫,和瑞德借钱,再婚,丈夫又身亡,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有所好转,然而做为女人却在外做生意被人们唾弃,最终媚兰因身体不好去世,她明白她不爱卫希里,她爱的是瑞德,但因为她原来对卫希里旧情不忘,被瑞德看见了,一切都晚了,瑞德已经对思嘉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自言自语的说:还是给明天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也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而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令人倍感回味。《飘》的篇章是华丽的,文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灵魂,让我在女主角思嘉身上认识了她 坚强,努力,执着,不怕困难保护庄园,勇敢与宽容,也展现了在南北战争的岁月中人们的不幸,因此全文的人物也为文章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书中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觉得无聊,当时的社会改变了一个个年轻人。也许没有了一切背景,一切都会变得简单。我从《飘》中学到了明天代表着希望,又代表着执着,面对过去已抛在脑后,明天即将会升起一轮崭新的太阳再去面对,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名著积聚了作家深刻的思想内容,并给我们生动地展现出丰富的精神世界。亲近名着,多读经典名着作品能陶冶我们的情操,而一些哲理、启示就蕴含在其中。所以,我经常会阅读名着,最近,我也品读了一番由米切尔所着的《飘》。的确,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本书的女主人公是非常美丽的姑娘——斯嘉丽,着重描写了她留在后方家里所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一开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但是,我们这位女主人公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在重重困难面前,她表现出了极其惊人的坚强和>勇气。思嘉在自己最困难的时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塔拉是我的命运,是我的战场,我一定要鼓起勇气来战胜它!”

  是啊,她有着常人无法具备的坚强意志与乐观向上的精神,她有勇气,有毅力,永不言败,即使遭遇人生的低谷,她还是会顽强的与困难做斗争,我们难道不该学习她那乐观和坚强吗?

  海伦·凯勒靠着坚持不懈、乐观向上的精神克服了自己的缺陷,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所以她成功了,夏洛蒂靠着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的精神战胜了传统的观念,写下了《简·爱》,所以她成功了,霍金靠着勇敢顽强、永不言败的精神坚持学习科学,

  写下了《时间简史》,所以他也成功了人生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挫折面前,有太多太多的人靠着自己勇敢顽强、坚持不懈的意志最终克服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成功。

  记得在圣诞节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我一个游龙板,我喜出望外,嚷嚷着要学。我迫不及待的踏上了滑板,可还没等我开始滑,就已经失去平衡摔了一跤,爸爸妈妈赶紧跑过来扶起我,并鼓励道:“没有失败,那会有成功?毕竟失败乃成功之母,我相信,只要你不懈的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我又再一次踏上了滑板,这一次站稳了,我便尝试着向前“扭”去,可没滑多远,又摔了个“狗啃泥”,这回我可再也没心情、没信心滑了!因为失去了坚强意志,因为失去了面对困难的勇气,而半途而废了。

  我今后一定要像思嘉和其他有着坚持意志的人学习,面对困难和挫折,永远都乐观,永远都坚强,做一个不畏困难的强者!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丽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丽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丽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昨天微信群里,再次看到「旸瑫」老师的这篇《又到腊肉飘香时》,细细品味,如同腊肉那般浓浓的香味飘了出来,强烈的感染着读者,画面上那悬挂的腊肉,烤肉的神态,凝注在特定的画面,腊肉呼之欲出了!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往往稍纵即逝。在美的流动中,多少人熟视无睹。本文的作者通过书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场景,抓取了一个个寻常生活的瞬间,留住了美!

  文章以腊肉为线索,贯穿全文。具体的写作方法是,让腊肉在事件的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并通过各种用途强化它的形象。

  文章一开头,简洁明快:“又听冬风吟,又见雪飘眼,再闻腊肉香”通过作者的听觉,视觉,引出了嗅觉。作者触景生情,短短15个字,牢牢抓住了读者的眼球,留下了非常广阔的想象空间:腊肉是怎样制作出来的?为什么如此诱人?它寄托了作者的什么情感?

  带着这些问题,跟随作者细腻的文字,如同小溪流水,缓缓流淌。

  “熟悉又陌生的味道”,熟悉是因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被唤醒了,陌生是由于物是人非,青春不再。

  记忆的闸门随着腊肉的牵引打开,往事如同江河般奔涌而出。

  山村,冬季,年,腊肉 !

  制作,来历,用途,诚信。

  偷肉,童年的美好记忆。现在的好多孩子们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没有经过饥饿,也体会不懂食品的香甜。

  大学收到寄来的肉,吸引了看门的大爷,因为腊肉的香味里也有他的记忆!

  骄傲无知的现代人不知道珍惜,我亲眼见到一个朋友把重庆回来的亲戚带回的腊肉,亲戚走后就放进了垃圾箱,“这黑不溜秋的,也不啊!”

  因为他不懂得:腊肉是情的寄托,爱的味道!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勾起了作者对家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无尽思念!

  他深深的闻着腊肉的香味,钻到鼻孔的味道,更加催生了作者的思绪又回到那遥远的山村。那里有他的父老乡亲,有他熟悉的一切,有父母的牵挂和爱!

  全篇以腊肉为线索,开头设疑—点出腊肉,中间叙事—引出腊肉,儿童偷肉—-刻画腊肉;大学寄肉—-惜别腊肉,结尾思念—-照应腊肉!腊肉有力的为主题服务。

  作者对于儿童狡黠的细节描写如同鲁迅先生的《社戏》,以小见大,烘云托月。

  作者通过对腊肉的描写,中间数次写出了腊肉的香,通过腊肉的香味,读到了情的寄托,品到了爱的味道!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这个寒假我开始阅读一些和成长有关的书,比如《小妇人》、《约翰·克里斯朵夫》和《飘》。就人物形象而言,《飘》中的斯嘉丽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这一人物形象是我以往所读过的书籍中所没见过的。

  这本小说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写的。斯嘉丽的一生可以说是一部女性的成长史。她从一个天真的富家小姐,历经了战争和生活变故等磨砺,最后蜕变为一个精明自立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她炼就了一颗强大的内心,从来不畏流言蜚语,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并不完美,而且恰恰相反,她身上积聚了很多的缺点,是我以往看的那些书中所经常批判的缺点:自私、精明、强势。但是她仍然让我喜欢,因为,她总是能在绝境中点燃“希望”的火焰,从不花时间去后悔和哀伤,永远向前看,所以,小说的结尾有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就是斯嘉丽这种性格的真实表现。

  我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还因为她活得很真实。这种真实表现在她很离经叛道,我行我素。她对南方上流社会的那些条条框框极其反感。有一次在舞会上,她刚刚死去了丈夫,是不能跳舞的,但她很想跳,于是她就很尽情地跳了。而且还一针见血地讽刺上流社会淑女们的虚伪:“我最讨厌那些明明跳上两天两夜的舞蹈都不会感觉到疲惫,却偏偏跳一支华尔兹就要晕倒的小姐。”她的真实还表现在她面对急剧变化的生活和命运,从来不幻想和叹息,她紧握土地发誓绝不让自己再挨饿,她真的做到了。在那一刻,我真得被打动了!她改变了原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方式,依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来化解重重困难和危机。这些带来的感动又化解了我对她自私等所带来的恶感,这个人物形象真是太有张力了!

  有时侯你喜欢的那个书中的人物,可能正好就是你想成为又很难的那种吧。斯嘉丽的适应能力很强,当她被迫承担起生活的压力时,她毫无怨言,毅然做起了自己的生意,甚至做得比男人经营得还出色。她的深情并是柔情,而是责任和担当,比如,她始终没有离开她并不喜欢的媚兰,因为她答应卫希理要照顾她。她虽然抢了妹妹的未婚夫,让人觉得她好像很自私,但当她把对爸爸的承诺变成现实——保住家园时,你又会觉得她那么深情,对这片生她养她的南方土地,对她的爸爸!

  总之,斯嘉丽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形象,但我在她的生命历程中领会了一种很可贵的东西——我也要像斯嘉丽那样顽强,也要拥有她那草一般的品质,总能顺应自然,并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

  寒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红飘带狮王》,特别好看,看后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在帕蒂鲁狮群的改革换命中,蜂腰雌狮亲眼目睹了帕蒂鲁狮群的旧首领老杂毛和骷髅雄被鬣和辫子雄狮打败,也亲眼看见鬣和辫子雄狮为了逼迫母狮尽早发情而残忍地咬死了所有的幼狮,蜂腰雌狮经过失子的伤痛后,毅然决定自己离开狮群,成为一只罕见的流浪雌狮,并自己创造一个狮群,就在这时,她遇见了红飘带大雄狮,她和红飘带组成了理想的两狮世界,并生下了两只小雄狮和一只小雌狮,可鬣和辫子雄狮在巡逻时发现了他们,并咬伤了红飘带、咬死了三只小狮子,蜂腰雌狮悲痛欲绝,她经历了两次失子之痛,而且都是被鬣和辫子雄狮咬死的,蜂腰雌狮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要咬死鬣和辫子雄狮。后来红飘带收留了无鬣公狮,还帮助帕蒂鲁狮群逃脱了象群的追赶,帕蒂鲁狮群的母狮几乎都跟红飘带他们有了感激之情,后来红飘带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当上了狮王,可红飘带却也跟鬣一样,咬死了幼狮,蜂腰雌狮根本没有想到红飘带会和鬣一样咬死幼狮,蜂腰雌狮决定永远的离开红飘带,去寻找一只对妻子和幼狮很好、不会咬死幼狮的大雄狮,并和他一起结下一段姻缘,生出一些新品种幼狮。

  我觉得蜂腰雌狮爱子的心理没错,她的爱已经升华,升华成了一种博爱。那些小狮子虽然不是新狮王的亲生孩子,虽然新狮王没有义务养着小狮子们,但不一定要咬死它们,咬死自己的同类在蜂腰雌狮来说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是她所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种爱在动物界中是很难被同类所理解的。但是在红飘带的眼中,他的这种屠杀幼狮的行为又是很正常的。因为博爱和自私的爱的分歧,最终导致了蜂腰雌狮的离去……

  不管怎么说,红飘带都是一只坚强无比、无可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的四个哥哥但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蜂腰雌狮那种升华的爱,也喜爱红飘带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要向红飘带狮王那样学会坚强、勇敢,要懂得为自己树立的理想而奋斗,成为一名快乐的小学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飘》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会改变一切,不是吗?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这美好的一切,在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患病而死,父亲从此沉默,农场近乎荒芜,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了十九岁的思嘉肩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要养活一家九口人。这对于一个原先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来说,是多么大的落差啊!

  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法接受;比如说思嘉的妹妹苏伦,比如说思嘉暗恋的对象阿希礼。当困境来临时,他们都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怨天尤人。相反的,对于思嘉,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舍弃以前的思想,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典型贵夫人,却又是非常能干的女人,母亲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地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想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于1936年问世,该书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及战后南方重建时期,全文故事以亚特兰大为核心展开,书中十二橡树的烤肉宴会、亚特兰大的义卖会、杰拉尔德的葬礼等等描述展现出当时南方社会风貌,书中还大量地描绘战争期间病员缺医少药、伤亡惨重的悲惨景象。主人公思嘉在此时代背景下,从生活优越的富家小姐变成了寡妇,战争使她面对饥饿、贫困。她捧着脚下肥沃的土壤决心要重新开辟自己的新家园,面对北佬强盗的大肆掠抢她毫不退缩,显露出父系爱尔兰人的强悍。

  前两次的婚姻并非思嘉真正想要的,而白瑞德对她的爱意始终未变。终于在不顾亲友的`反对与劝阻下,她和白瑞德结了婚。白瑞德对他们的孩子邦尼倾注了全部心血与关怀,但思嘉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直至媚兰去世后,艾希礼像小孩子一样比以往时候更加害怕。思嘉终于明白她对艾希礼的感情只是因为他没有像其他男人一样迷上自己。这时她才知道一直以来她爱的是白瑞德,白瑞德的存在仿佛让她重新看到了生存的希望。但一切都已经晚了,白瑞德对思嘉很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全文结束语是思嘉自言自语的一段话:明天,我会想出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

  全文一方面展现出主人公思嘉坚强勇敢的顽强精神,她们家族的人从来不知道失败的精神。即使在失败面前她仍然昂起头来藐视一切困难,另一方面也正是这种争强好胜、缺乏对事物的冷静分析、盲目追求不适合自己的东西的缺点,致使她到最后一刻才明白爱她的人是谁。但白瑞德终于结束这场感情独角戏中走了,全文结局可谓是一个悲剧。从书中看人生,我们也能汲取到一些人生经验。回首过往,每个人不免都有一些未被自己珍视的亲人、朋友、或是一段经历。当我们身处当下时应该理性对待周围值得珍惜的一切,时光一去不返,只有真正意识到错失了对自己好的人时,只能怅然一叹。留给自己遗憾,也带给他人伤害,除了后悔别无所剩

  作者通过“梅兰妮因小产而离世”这一情节给其他三个人敲响了警钟。或许真的要经历一些重大打击和灾难才能让人彻底清醒。梅兰妮,一个集众多没得品质于一身的妇女形象。她是天使的化身,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任何的溢美之词都不足以完全地描绘她。她是瑞特心中伟大的象征,她是阿希礼战后活下去的动力,她是斯嘉丽不断奋斗的另一精神支柱,她是亚特兰大众多亲朋好友大力举荐的领头人,她是众人心中的女神。她的离世让斯嘉丽、阿希礼、瑞特三人从迷雾中找到了方向,重又清醒过来。斯嘉丽终于发现她一直以来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只是自己的一个幻想的白马王子,只是小时候因虚荣心作祟求而不得的一件玩具。在不知不觉中,她早已爱上了瑞特和梅兰妮,虽然口中还是经常喷出对这两人的诋毁之词,可是瑞特和梅兰妮才是她一直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后知后觉中,梅兰妮已经去世,瑞特也不再爱她,要离她远去。

  而瑞特在接连的打击下,重新唤起了心中那份对故土的思念,对从前嗤之以鼻的,现在却能够重新思考,认真审视自己喜恶。而对于斯嘉丽,她是他一见钟情的女子,爱了很多年,苦苦等了很多年,梦寐以求的女子。她以为凭着自己的努力能够得到完整的她,可是美兰死了,梅兰妮也走了,她似乎再也无法拥有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向睿智多谋的他也终于被打垮了。这时候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家,他需要这样的地方静下心来,好好思量。阿希礼,一个不适合在乱世中存活的才子佳人,一个只会吟诗作对而不懂人间烟火的浪漫主义者。正是这种不存于人世的气质,让斯嘉丽辗转反侧。妻子的离世让他幡然醒悟,原来梅兰妮才是自己的最爱。斯嘉丽因他错过了瑞特,而他也因斯嘉丽错过了梅兰妮。其实他和梅兰妮才是一对。他们俩都不属于这个真实残酷的世界,人世间的一切邪恶只会玷污他俩纯白美好的品质。而斯嘉丽和瑞特,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俩是恶魔与天使的结合,在乱世中,必能脱颖而出,独树一帜。

  “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等过了明天,斯嘉丽会重新振作起来,昂扬斗志,再次追回自己的真爱。这不是一个悲伤的结局,虽然瑞特暂时离开了她,但那主要是因为接连的打击对瑞特伤害太大了,他一下子失去了生命中两个重要的女人,而他也年近半百。到了这样的人生旅途,他已经疲倦了,没有精神再继续下去。但他对斯嘉丽的爱不可能那么快就耗的一点也不剩。斯嘉丽已经完全成长了,她不再爱阿希礼,也不再以得到瑞特的爱而反过来报复他,羞辱他。只要让瑞特明白这两点,那么他们俩终能再次走到一起。

  整部小说中,有一个到结束都没有明确给出答案的问题,那就是梅兰妮是否知道斯嘉丽与阿希礼之间的感情。纵观全文,答案不言而喻。虽然梅兰妮有时候胆小怯懦,很多时候连大声都不敢出,但她并不愚蠢。在北方佬闯进庄园时,她会拿起沉重的刀奋力拼搏,看到斯嘉丽开枪打死北方佬后,她并没有惊慌失措,大声尖叫,而是露出了赞赏冷静的微笑。反观斯嘉丽,虽然她开了枪,但事后她是紧张的,哆嗦的,难以置信的。在阿希礼他们刺杀黑人却失手的那一晚,面对敌人,她沉着冷静的面对,掩饰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和瑞特两人完美地演了一出双簧,不可谓不心有灵犀,默契十足。反观当时斯嘉丽的表现,完全不知就里,呆呆地坐在房间,一副懵然不知的表情。所以,这样一个高智商、高情商、高谋略的女子怎能不会发现他丈夫和斯嘉丽偶尔从对方眼里流露出的暧昧呢。连自己的小姑都能发现,她怎么能不会知道呢。

  可就是因为知道,了然于心,所以她才始终坚信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坚信他们俩虽然互相倾慕对方,但绝对不会做出越轨之事,即使要表达爱意,也完全可以坦坦荡荡,她完全能够接受。阿希礼是她的钟爱的丈夫,尽管他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可她爱他。为了民族的事业,哪怕心中再不情愿,他丈夫也能挺身而出。而斯嘉丽呢,每一次她身陷困境,他丈夫不在身边,都是斯嘉丽扮演着这一角色。几次死里逃生,都是斯嘉丽陪伴在身边。其实她也知道斯嘉丽并不喜欢自己,甚至是讨厌自己,但比起斯嘉丽为自己做的,这些小情绪完全可以抛诸脑后。

  作者用斯嘉丽展现了人性的黑暗与光辉的两面,而用梅兰妮弥补了所有这些不足。她们俩是这部巨著的主角,互相辉映。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飘》的读后感。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理智的父亲,过惯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解的。如果她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她爱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碎就是碎,再也回不去,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解他。最后,他绝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一部《飘》史诗般波澜壮阔地展现了美国佐治亚洲内战时期、重建时期的生活。伴随着包括十二棵橡树与塔拉在内的庄园昔日一派富丽堂皇风姿的消逝,南方人悠哉游哉的生活方式在战火中也已然天翻地覆。传统的南方社会与道德规范及其守护者一同在乱世中飘摇,即便重建最终结束,一切随风飘逝,似乎战火的硝烟也在民主党执政的那一刻平息,可是属于战前那个时代的人们与另一种生活的斗争又何曾停止?在历史长河中时代的更迭、不同文明的冲突等各种不可触的硝烟亦永久延续。

  战前悠闲安宁的气息散布在南方人呼吸的空气中,那些相沿成习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渗透在每个南方人的修养中,还有庄园里的每一?g泥土,每一片喻示丰收的棉花地,每一对主仆与邻里的微妙关系,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而在众多南方人中,阿什礼较他人而言与他所热爱怀念的那种文明更深刻地融为一体,并成为它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旧生活的这一件“富于魅力,匀称完美”的艺术品的眷恋之深远胜于他人,在新生活之中表现出的格格不入也袒露无遗。他有着与瑞特一样的远见,能看透战争的本质,也当然明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却缺乏勇气抛弃他所归属的时代去拥抱新社会,害怕一切真实鲜活的人和事,甚至连斯佳丽也想尽力回避。因此,阿什礼只是旧文明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其最佳代表,一个文明即使不可避免地终结,却从来不应只存在于幻影与梦境中,不应只是牢牢镶嵌在为其量身定做的社会中,真实鲜活才是一个文明存在的保证。

  与阿什礼同属一个时代的梅拉妮则活出了一个时代的傲骨。战争使“生活正伴着铿锵的马刺远去”,她不是不知道,也并非无动于衷,只是更愿坚强勇敢地面对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她才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如果说埃伦与梅拉妮同属一个时代衍生出的伟大女性,我想梅拉妮更具代表性,虽然同样的温惠端敬、柔中带刚,但毕竟埃伦不幸地在战争前期与世长辞,却有幸地避免了在乱世中挣扎;而梅拉妮经历了这一切,在苦难面前即保持了上流社会的修养,成为一个阶层的主心骨,又坚定地开始新生活,从未放弃人生的希望。所以当她高洁纯良的生命最终飘零时,阿什礼的精神几近崩溃,斯佳丽才明白自己对她的依赖之深,仿佛一代人的梦想,一个传奇故事就此结束。

  战后的生活徒剩一片废墟,生存的渴望与生命的力量则悄然滋长。斯佳丽顾盼生辉的绿眸子见证了生活的苦难,却永远充满希望。她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毁灭性的打击,却用自己的双手从厄运中夺取最好的结局,与其说她的坚强源于家族一脉相承的血统,不如说这是顽强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的共性。所以每当斯佳丽因背离埃伦的教导而心痛,她都会告诉自己“明

  天又是新的一天”,来日方长,痛定思痛的日子多得是,解决当下困境才是最紧要的。而塔拉,作为一片孕育生命的大地,一个对生存的最直接定义,被斯佳丽视为自己的命运与战场。直到后来生命中的至爱一一离去,塔拉依然是她最终选择的灵魂归宿。

  飘于乱世,无论像阿什礼般苟延残喘,像梅拉妮般守住信仰,还是像瑞特和斯佳丽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过往的一切,包括故人、故事与故园,都与远去的文明一同无法可止地随风飘逝。纵然前往查尔斯顿的瑞特最终真的与现实社会和解,斯佳丽能从塔拉的怀抱中再度汲取力量,阿什礼能重新面对生活,谁都能与风逝的过往冰释前嫌,但真实存在而不可触碰的硝烟却不曾停止。正如阿什礼所言“不论何时文明毁灭,结果总是重演历史。有头脑有胆识的人活下来,没头脑没胆识的被淘汰”,斗争总在继续,不过是后人演绎前人的故事,后代再以别样方式上演不同于前朝的荣辱兴衰。

  人人都像斯佳丽般有一个逃不掉的梦魇,有自己在特定处境下的一番挣扎,所谓挣扎,也不过是新陈代谢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经过程。但凡能像沉舟侧畔那行进的帆船般从容的人,无非是深刻得认识到:过往随风逝,硝烟未曾止……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志愿加入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