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国运1909(3)

  作为大清国第一任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在东北文治武功均有相当建树。即使年轻一代的领导核心也能认识到徐的价值。大清国年仅22岁的总参谋长(军咨大臣)载涛从欧洲考察陆军建设回国时,经过奉天(沈阳),“见马路、电灯、军警无不备具,街市焕然一新,乃宿公署,俨然欧式,益服世昌新政经画,非它省疆吏所及,还朝即力荐其值枢府焉”。

  当然,也有愤青们对此不以为然。王照在《方家园杂咏纪事》中说,徐世昌到东北后,干的无非都是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先以数十万金建新公署,其奏章曰:以耸外人观听。而此折且发刊宫门抄,外人腾笑。此一小事,足见中国大臣全班之愚陋矣”。

  王照的评价相当偏颇,却也描摹出大清国改革的另一幅画卷。时人记载道:“易私塾门榜即为学堂,改亲兵衣饰即为巡警,建一二洋式衙署,用一二留学生,即为崇奉西法。”轰轰烈烈的改革被各级领导干部有效地当做了道具和工具,而政绩斐然如徐世昌者,在官场的同僚看来,最为艳羡的还是那些外在的市政建设。各地官员也莫不倾力在马路、电灯、军警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表面文章上大下工夫,锣鼓喧天,色彩烂漫。改革如戏,梨园一梦,只具有短期的观赏价值。

  粉墨登场是大清国官员们最为拿手的绝活,往往将自己作为舞台的主角,全力打造“高、大、全”的光辉形象,养成了浮夸、疲怠的工作作风。在政治体制改革刚刚启动时,中央就曾经想将改革的刀子对准干部队伍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监察官员(御史)甚至具体选定了繁琐的官场礼仪作为下刀的对象,认为领导干部们的官威森严已经成为一大问题。御史吴钫在1907年的一份报告(《御史吴钫奏更定官制宜厘订选用升转俸给仪节四端折》)中描绘道,大清国官员的“过自尊贵”已经“相沿成习”:平日深居简出,脱离群众,而一旦离开那奢华的办公场所则又“盛陈仪卫,道路避人”。改革的成果似乎还是显著的:以往扛着“肃静”和“回避”导牌、挎着腰刀的衙役们,换成了装束精神、扛着洋枪的警察,军乐则取代了敲锣。领导干部们在日理万机中也还是能抽空心系群众,设立了“接待日”(告期)。当然,“接待日”之外恕不接待,违反此规定、非要领导接待的百姓就是恶性上访,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不仅接见群众要定日子,连接见下属也同样要有“衙期”。至于“告期”、“衙期”之外,领导干部们都在忙些什么,那是大清国的国家机密,与平头百姓没啥关系。

  在珍稀的“告期”、“衙期”到来之时,繁琐的礼仪却忙于包装和凸显领导干部的威严,“于是百姓视州县为神圣,属官视长官如帝大”,升堂问案的实际时间就很少了。据记载,在国家机关持久的“自我雄起”包装下,贵州苗人甚至将所有的官员一律尊称为“皇帝”,而把北京城的皇帝称为“京中老皇帝”。没有史料表明,被称为“皇帝”的大小领导干部们是泰然受之还是惴惴不安,但遍布史料的是,地方官的确如同小皇帝,恨不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也建个天安门、金銮殿。追求“更大、更牛、更雷”排场的官场礼仪,造成的危害是“疾苦无所周知,利弊无以上达”,时人将此归咎于“专制政体养成骄泰之习,数千年于兹矣”。吴钫认为,那些“告期衙期、跪拜请安、称卑道小”的陋习,会造成“上骄”、“下谄”两方面问题。“上骄”就是领导干部自我陶醉,表扬与自我表扬相结合,并且以自我表扬为主,忘乎所以;“下谄”就是人们在权力面前无法“养成高尚之人格”,官大一级压死人,爹亲娘亲不如长官亲。吴钫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无非就是让国民担当起国家的重任,而这就必须“先使国民有爱国亲上之热诚”,而“官场之仪节不除,则上下之意情终阂”,只有将那些陋习革除尽净,才能“通难言之民隐、合已涣之群情”。

  

  ◎尽管早已睁眼看世界,大清国对于西方官员的亲民态度还是只能艳羡。图为1902年清廷高官宴请来访的德国皇太子。

  当时,早已经走向世界的大清国,对西方的情势并不隔阂。几乎每一个出访西方的大清代表团都会注意到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法国等共和国家,“其总统与民相见,称谓同,报礼同,节目疏阔,而情意周浃,皞暤乎其盛也”。大清国那些饱读诗书的使者都会因此联想到书本中所描绘的上古淳朴社会,联想到以天子之尊而“下车泣罪”、“止辇受言”的古老故事。

  官气袭人

  戒除官气,不仅是监察官员们的呼声,也是那些掌握实权的改革派官员的呼声,包括张之洞、刘坤一等。“古之言治者,曰亲民,曰忘势”,“忘”却自己的威“势”,正是亲民的基础。但要“忘势”,仅仅依靠官员们的自觉是完全不可能的。

  大清官场的习气早已扩散在全社会,即使企业也要学官场,将架势撑起来。据史料记载,轮船招商局、机器织布局等国有企业的衙门作风比机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盛宣怀每次到机器织布局的各工厂检查工作,厂里都要组织员工夹道欢迎和欢送,各级经理人员也如同官场一样,捧着手本,依序站班,等候接见。即使民营企业家们,也无不以捐个官阶为荣,便于在名片上印上“相当于处级(或局级)”之类的官衔,乐于被称为“×长”而非“×总”。

  在各级官员们扯着改革的大旗可劲为自己包装造势的同时,大清国的官场主流并没有任何改变。光荣的送礼传统被保持下来,并且得到了发扬光大。夏天的“冰敬”、冬天的“炭敬”、送给领导夫人的“妆敬”、送给领导孩子的“文敬”,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不断与时俱进,从土货升级到西洋的奢侈品,从银子升级到美元英镑。

  这其中最有创造性的,当属盛宣怀。1908年,这位在官商两道都极有能量的大腕,积极谋划在辖下的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留出一定的股份作为“内府公股”送给皇室。给皇家送干股,这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旧观念下十之八九要被斥为居心叵测,而如今是“改(革)开(放)搞(活)”的新时代,就看谁的思想更为解放、步子更为大胆,更要看谁最能体谅当权者的苦衷,主动投怀送抱。大清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远远比政治体制改革历史悠久、成效显著,其中相当闪光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国有与私有的政策不断左右摇摆,而每一次摇摆都是股份的整合与重组,权力资本在其中“挟官以凌商,挟商以蒙官”,充分利用官商两道的信息不对称,两头忽悠,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占据不少股份。1886年盛宣怀刚刚接管招商局时,户部在拒绝通过李鸿章提出的为招商局的漕粮运费加价的请求时,一针见血地指出:“稽之案牍,证之人言,知所谓利权,上不在国,下不在商,尽归于中饱之员绅。”

  在庞大的官僚体制过滤下,大清国的改革被不断地异化变形,“清理财政而漏危愈大,编练新军而哗兵愈众,改轻刑律而断狱愈多,事事有尽更其故之思,人人有不如其初之慨”,人们甚至开始怀念起改革之前的旧社会来。至于那演艺已经炉火纯青的干部队伍,虽然被称为“皇帝”,其实苗人私下里却将其称为“蒙”。无独有偶,粤西的瑶人则称官府为“瞎”。一“蒙”一“瞎”,似乎倒也形容得一针见血……

  12 腐败的跳蚤

  “贪官污吏足跻满朝”,的确生动反映了1909年大清国的国情。敲警钟都被当作了敲木鱼,甚至越能贪腐者也越能高唱反腐。

  1909年1月14日,已是农历腊月廿三。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逝世还不到3个月,全国人民显然(或者显得)还必须沉浸在悲痛之中,北京城自然还是八音遏密,过年的气氛淡了不少。就在这时候,一场反腐风暴突然刮起。

  反腐风暴

  这一天,纪检官员(监察御史)谢远涵上了两道奏折。第一道奏折弹劾邮传部尚书陈璧“虚糜国帑、徇私纳贿”,具体罪状有“订借洋款、秘密分润,开设粮行、公行贿赂”等等。第二道奏折则是综述,认为现在“吏治窳败,请严饬实行整顿”,并列举了组织人事方面的四大问题:一是“荐擢太滥”,二是“升迁太速”,三是“更调太繁”,四是“兼差太多”,建议中央“循名核实,严定考成”。

  谢远涵是京城“名记”、“清流”中坚,其奏折一上,最高领导的批示当天就下达:对于弹劾陈璧之事,由大学士孙家鼐、那桐“秉公查办、毋稍徇隐”。而对第二份奏折,则转给专门负责新政改革的“大清体改办”(会议政务处,原称“督办政务处”),要求他们会同组织部(吏部)研究商议。

  大过年的,平地里响起这样一声惊雷,令中央国家机关的干部们忐忑不安。此时正值宣统新朝开张,人事上照例要有一番除旧布新。两周前(1月2日),炙手可热的袁世凯已经因“足疾”开缺回籍,袁的死党、民政部侍郎赵秉钧也已被免职。

  媒体披露的、未经证实的消息表明,陈璧的腐败,一是经手国际贷款时收受巨额回扣,二是利用职权卖官。英国《泰晤士报》估计陈璧的涉案金额在585万英镑之巨。邮传部是大清国官场肥缺最多的机关,掌管着邮政、电信、铁路等新兴事业,其影响力甚至延续到民国,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帮派“交通系”。

  惴惴然地过完了年,元宵节后,组织上的调查结论就出来了。关于陈璧贪污受贿,查无实据,或许舆论真是冤枉了陈璧,或许不同的派系之间经过了政治协商。陈璧被认定要对两个罪名承担领导责任:一是“开支用款,颇多糜费”,二是“前后所调各员,不免冒滥”。“交部严加议处”的结果相当严厉,陈璧被“双开”。这就是清末著名的“陈璧案”。

  至此,陈璧已经任职一年零八个月,成为邮传部在位之间最长的部长(尚书),而6年间(1906~1911年)13次更换部长的邮传部也被当时的媒体戏称为“运动部”。

  陈璧被革职,敲山震虎的效果显露出来。邮传部开始清理整顿,裁撤冗员,削减经费,据当时的《盛京日报》报道,每年可以节省经费六七万两。《申报》也报道说,陈璧一案令其他中央机关大为震动,法部、民政部、农工商部、大理院等纷纷主动开始裁员节费。

  反腐vs政改

  其实陈璧工作能力还是很强的,他上任后,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收回京汉铁路、收回商办电报、创办交通银行等,政绩斐然。但他的大刀阔斧也被人理解为“气度偏浅,遇事不知从大处着手,且好挑剔细故,自诩精能”,因此“舆论多薄之”。自然也有人为他抱不平,如《大公报》就认为,“今日贪官污吏足跻满朝,而陈独负其重咎”,认为这还是一种政治路线清洗,陈的错误在于站错了队、跟错了人。

  “贪官污吏足跻满朝”,的确生动反映了1909年大清国的国情。从辛丑变法(1901年)开始,大清国的新一轮改革已经历时8年,依然没有能在治理腐败痼疾上取得任何成效,反而越演越烈。当时的北大校长(京师大学总监督)刘廷琛总结道:“私亲遍植于要津,人才半成于贿赂,故日言整纪纲而小人愈肆,日言饬官而幸门益开,日言养民而祗增苛扰之烦,日言察吏而转启贪横之习,日言治军而克扣之弊转甚绿营,日言理财而挥霍之风公侵国帑。”新政改革已经成为各级官员大肆寻租肥己的好机会。

  早在新政伊始,大清中央就不断地高唱反腐倡廉的主旋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慑之以威,但在“贪官污吏足跻满朝”的大背景下,敲警钟都被当做了敲木鱼,甚至越能贪腐者也越能高唱反腐。

  1906年,在宣布立宪改革之前,大清中央召集了核心的王公大臣们会议,针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节奏、步骤、路径等进行辩论。在会议上,教育部部长(学部尚书)荣庆认为,政改应该缓行,因为当前“政体宽大,渐流驰紊”,官员队伍过于腐败无能,不仅不能依靠他们实行改革,而且改革会给这些“神奸巨蠹”们提供更多的机会。他认为,当务之急应该是“整饬纪纲,综核名实,立居中驭外之规,定上下相维之制,行之数年,使官吏尽知奉法,然后徐议立宪”,必须充分考虑到大清的国情,不可“不察中外国势之异”,更要实事求是,不可“徒徇立宪之美名”。

  历史记录没有显示荣庆的观点是否受到其他与会者的反驳,但显然,中央集体考虑到了改革的条件并不完全成熟。会议的结论是:一、必须实行立宪政治改革;二、鉴于“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政改不能一步到位,必须先行预备。

  全民腐败

  反腐败与政治改革,的确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一方面,腐败不除,依靠这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干部队伍,任何改革都会变形走样,成为新的寻租工具;另一方面,普遍的腐败已经表明了旧的体制和机制不具备自我代谢的能力,不改革就无法消除腐败。对于任何一个执政者而言,如何下手都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在野者“看人挑担”,自然无法感受其不可承受之重,只是一味地高喊口号,开出空头支票。保皇党、革命党抓住政府的腐败大做文章,章太炎就认为“现在官场情景是微虫霉菌,到处流毒,不是平民革命,怎么辟得这些瘴气”,却从来没有论证过为什么以及凭什么平民革命就能“辟得这些瘴气”。这些反对势力开出来的唯一药方,核心就是两个字:我能!

  果真能吗?

  保皇党与革命党在反腐败问题上有一个共同特征:矛头永远只指向政府和政敌,在不择手段地妖魔化当权者的同时,不遗余力地将自己打扮成了永远正确、不需监督的天使。这成为今后中国一切反对势力的固定操盘模式。

  保皇党从流亡的那一刻起,就将“保皇”、“勤王”的口号转化为了在海外锦衣玉食的“生产力”。而革命党在高喊着民主共和的同时,将自己的团体从形式到实质都日益演化为并不民主也不共和的地下帮会。清廷灭亡之后,动听的政治口号不断填充着中国的近代史册,而腐败症状却没有丝毫减退。相比而言,“腐朽没落”的大清国至少显露了一丝坦率:它从来就没有否认过自身腐败的严峻与危急,更没有掩耳盗铃地高唱形势一片大好及越来越好。

  早在甲午战争时期,深刻研究了中国国情的日本间谍宗方小太郎就认为,中国的腐败并非只是官场独有,而是全民丧失信仰,“人心腐败已达极点”。他指出,国家是人民的集合体,人民是国家组织的一“分子”,“分子”一旦腐败,国家岂能独强?中国“分子”们集体腐败,国家的元气就丧失消亡,这比政策的失误还要可怕,政策的失误尚且可以扭转过来,而国家元气的腐败就“不易返回中道”了。宗方小太郎因此估计,以当时(1895年)的形势来看,早则十年,迟则三十年,中国“必将支离破碎呈现一大变化”。

  

  ◎电报等新兴产业,令邮传部成为最肥的部门。图为晚清的电报房。

  日本间谍的分析,的确是对全体大清国民的诛心之论。腐败在大清国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有着广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几乎人人都在筛选寻租的机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几乎是全民的信仰,区别只在于机会的有无、大小。同样,所谓的“反腐败”并非都是为了建立制衡权力的清明政治,更多的是未得利益者向既得利益者、少得利益者向多得利益者的斗争手腕,骨子里崇尚的还是“彼可取而代之”。

  自大清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的主义与思潮就不断流行,但作为西方政治理念中最本质的对于权力的质疑与约束,从来没有被中国人,尤其是那些焦急等待着“上垒”的政治反对者们所真正接受。对于旨在改朝换代的改革(或革命)而言,反腐败无非是手段、手腕和策略。贯穿在这些改革(或革命)中的,是对人对己的双重标准,一方面“己所不欲,必施于人”,另一方面“施于人者,己必不欲”。当自己总是凌驾于改革(或革命)之上,即使播种下去的果真是龙种,收获的绝对依然是跳蚤……

  13 司法独立vs私法独利

  大清国怕就怕“认真”二字,贻谷就是太认真了,破坏了官场潜规则,最后被人家给“潜规则”下去。贻谷一案成了当时愤青们攻击司法独立的口实。

  1909年,大清国已经进入了宣统新朝,中央纪检部门却还在为上一任领导光绪皇帝亲自交办的一桩腐败渎职要案而忙碌:案件的主角是正一品大员绥远城将军贻谷。

  就大清国的潜规则而言,查办一品大员的腐败问题往往只是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方面的清洗。但这次似乎并没有高层政治斗争的因素,中央实在是想树立一个真正的反腐败典型。

  “私法独利”

  作为大清国掌握枪杆子的大腕,驻防将军是“八旗指挥枪”这一基本原则的最主要体现。驻防将军的人选,必须是“又红又专”的绝对能让中央放心的“自己人”。

  贻谷是满洲镶黄旗人,先天可靠,“革命化”没有问题。他还是科举正道出身,点过翰林,“知识化”也符合条件。在“专业化”方面,他是能文能武的全才:从1875年参加工作后,先在国防部(兵部)任职,参与海军建设;后改任翰林院庶吉士,升任翰林院编修,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又任镶蓝旗蒙古副都统;八国联军入侵后,他又在危难之中出任国防部第一副部长(兵部左侍郎),随后再转回文职,担任国史馆副总裁。这样几番磨砺后,被委以重任,出任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赴绥远督办西蒙垦务,享受部长级别(加理藩院尚书衔),直到出任绥远城将军,正式掌握枪杆子,文治武功,政绩斐然。

  

  ◎晚清司法改革的最大亮点,除了司法独立之外,就是废除酷刑。图为西方人拍摄的晚清酷刑之一“站笼”。

  大清国怕就怕“认真”二字,贻谷就是太认真了,破坏了官场潜规则,最后被人家给“潜规则”下去。事缘他核查边防用款,发现了一笔7年前(1900年)的军械修理费用,实际开支仅774两,而报账报了8475两。几千两银子的事情,在大清官场实在是小数目,就算当学费交了,也是“洒洒水”的小case。可贻谷一顶真,当时经办此事的部队领导人、原绥远城协领荣昌和原绥远城防御文哲珲就坐不住了。这两人现在也都是官居一二品的高级领导干部,消息灵通,能量也大,自然是多方传话,希望贻谷顾及领导干部之间来之不易的和谐团结局面。野史甚至还流传八卦段子,说文哲珲试图用自己的小妾对贻谷进行性贿赂,但都不管用。于是,文哲珲抢先动手,在1908年年初举报贻谷破坏蒙满民族关系,引起民族矛盾,“后患堪忧”,上纲上线,恶人先告状。贻谷举报文哲珲贪污的奏折不久也到达北京,本来一滩清澈的水开始越搅越浑。

  两位大员互相指责,中央当然很重视,由新成立的法部为主,组织专案组进行现场调查。结果,专案组中实际办事的樊增祥是贻谷的老对头,趁机报复,给贻谷定了个“二误四罪”。光绪皇帝闻讯大怒,不顾御史的反对和绥远民间的鸣冤请愿,将贻谷“革职拿问、押解来京、监追治罪”,下场与文哲珲没有什么区别。

  不久,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辞世,政局动荡,贻谷便在法部的大牢里开始了漫长的等待。1909年,摄政王载沣基本搭好了管理架构后,法部才开始审理这一大案。这一案件牵连到民族关系和边疆开垦,情节复杂,涉案的人、财、物、事庞杂,内查外调需要大动干戈,直到1911年才定案,将贻谷发派新疆。但人还没出直隶,辛亥革命就爆发了。1921年,北洋政府下令为贻谷平反,并予以褒奖,徐世昌总统向贻谷颁发了一块“耆英望重”金字匾额。此是后话。

  值得注意的是,贻谷一案成了当时愤青们攻击“司法独立”的口实,他们坚信这一冤案的背后就是法部受贿,故意把水搅浑,以便“吃了原告吃被告”。大清愤青们编了个段子,将当时正在积极提倡的“司法独立”四字改为“私法独利”:“私者,私弊也;法者,枉法也;利者,利益也……(法院)只知道枉法营私,独得利益,不管两造谁是谁非,就如此具结了案。”

  “二奶”扶正

  中国的司法,从来都是行政的“二奶”,司法与行政的混一、司法屈从于行政,是数千年的中国特色。大清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却选择了这个最艰难的硬骨头进行攻坚,将司法独立作为政改的重中之重。尽管司法独立在很多地方演变成了“私法独利”,但其改革的深度、广度与力度,前无古人,后少来者——至少从民国实践来看,除了调子唱得比大清国更好听外,实质上并没能超越多少。

  大清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其核心就是司法独立。当时主持修订大清国法律的著名法学家沈家本认为,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就不会有真正的宪政,“东西各国宪政之萌芽,俱本于司法之独立”,“宪法精理以裁判独立为要义”,“西国司法独立,无论何人皆不能干涉裁判之事。虽以君主之命,总统之权,但有赦免而无改正”。

  当时的舆论也认为:“夫所谓宪者何?法也。所谓立宪者何?立法也。立宪国者何?法治国也。法治国者何?以所立之法,为一国最高之主权之机关。一国之事皆归法以范围之,一国之人皆归法以统治之,无所谓贵,无所谓贱,无所谓尊,无所谓卑,无所谓君,无所谓臣,皆栖息于法之下,非法之所定者,不能有命令;非法之所定者,不得有服从。凡处一国主权之管辖者,皆同一阶级,而无不平等者。此立宪之定义也。”

  在中央机构的调整中,司法机关是变动最大的。原来的刑部改成法部,专管全国的司法行政,原则上不再兼理审判;原来冷衙门的大理寺改名为大理院,作为大清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沈家本出任最高法院院长(大理院正卿)。《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明确规定:“在大理院以下及本院直辖各审判厅局关于司法裁判权不受行政衙门干涉,以重国家司法独立大权,而保人民身体财产。”这是中国司法史上最重大的变革,司法终于破天荒地结束了数千年来的“二奶”命运,第一次与行政平起平坐,至少在理论上如此。

  1910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院编制法》公布,大清的中央文件(上谕)继续强调:“立宪政体必使司法、行政各官权限分明,责任乃无诿卸,亦不得互越范围……嗣后各审判衙门,朝廷既予以独立执法之权,行政各官即不准违法干涉。”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各级法院的法官独立行使审判职能,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审判,或破坏法官终身制,即使最高法院院长,虽然“有统一解释法令、必须处置之权,但不得指挥审判官所掌理之审判”,“法部对于推事(法官)及检察员,不得有勒令调任、借补、停职、免职、减俸等事”。这些规定,至少在制度设计层面上试图确保法官的完全独立审判权。

  摄政王绕道走

  当然,渐进的改革本身就是利益不断调整重组的过程。司法独立的原则虽然被写入了法律,宣示于朝野,但执行起来还有相当艰难的过程。在中央机构设置上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后,地方机构改革中司法独立未能得到保障:司法行政与审判的干部任免权限依然在地方总督、巡抚手上——政治前途捏在人家手中,法官的独立审判当然大受影响。

  尽管困难重重,但司法独立在大清国迅速成为代表着政治正确的主旋律,无人敢公然挑战。即使位高权重如摄政王载沣,即使他为了政治大局的考量,也只能“遇见红灯绕着走”,而不敢强司法之所难。

  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对1910年汪精卫刺杀摄政王的处理。此案如果依法办理,需由掌管公安职责的民政部移交给大理院,则汪精卫必死无疑。但载沣考虑到“党祸日夕相寻,恐益重其怒,乃作释怨之举,博宽大之名”。肃王善耆“又从事赞成,遂饬法部以扰害治安定拟,判决二人皆处以无期徒刑,加重,永远禁锢”。显然,为了展现执政者的宽容,政治再度对司法进行了干预。虽然这一宽容与和解的姿态赢得了海内外的一片喝彩,但最高法院却依然敢于对如此公然践踏法律的行为表示不满。据《申报》报道:“大理院中人因此颇以民政部逾越权限为辞。盖大理院虽只有按律定拟之办法,然具奏后仍可由特旨减免死罪。况监禁罪名,属于刑法,他部未便干预。大理院之政论,如是按照法理,此论固属正当。惟此案一经法庭正式审问,所有株连之人,势必尽数逮问,不但迁延时日,且恐诸多窒碍。民政部此举,盖为消弭党祸其见。其中亦有不得已之苦心,并非有意侵越司法权限云。”

  尽管存在着“私法独利”,尽管更多的依然只是遥远的目标,但当最高领导人都将司法独立看作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这无疑是被后世贬为“腐朽没落”的大清国的一个巨大进步,而历史在一个急转弯后,一切似乎都又从头再来了……

  14 善耆不善骑

  时人对善耆的评价很高:“得材干之人易,得廉洁之人难;得廉洁之人易,得廉洁而能体下情之人难。使天下办事人尽如肃王,何患不百废俱兴焉!”

  快到年终了,北京照例是格外地冷。

  严寒并没有能阻止各省谘议局请愿代表的上访,他们在中央各个部门不停转悠,递交请愿信,要求提前立宪、早开国会。主流史家一般认为,作为中央领导核心的载沣对此相当恼怒,因为他并不想真正地实行宪政。此时,立宪万能论已成为大清国的主旋律,人们或过于天真地相信,或过于世故地假装相信,只要一立宪,大清国任何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尽管对比当时的立宪第一榜样日本,大清国的立宪预备期显得过于短暂,但各省谘议局还是希望这一政改能超常规地跳跃式发展。深知柴米贵的当家人,难以认同这种毫无根据的乐观,尽管他们也实在希望尽快建立这个能令“皇上世袭罔替”的宪政体制。

  运筹有方

  请愿团成了1909年寒冬里最烫手的政治烤红薯,各部门领导难以表态,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避开雷区,明智地保持了沉默。

  

  ◎在驾驭复杂局势时,其表现究竟是“善骑”还是“不善骑”,这是善耆留给历史的思考题……

  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这位铁帽子王在民政部大堂接见了请愿代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介绍了民政部在预备立宪方面的各项工作,但没有直接表态。根据并不十分可靠的史料记载,在谈话过程中,这位京剧超级发烧友突然把头上的帽子扔到地上,唱了一句《空城计》中的戏词“先帝爷白帝城龙归天境”,举座愕然。善耆哈哈一笑:“诸君莫慌,咱们都是好朋友,你们也不说是代表,我也不说是王爷,横竖咱们乐一晌就得了。”一台气氛僵硬的政治谈判,增添了一抹娱乐的轻松色彩。后世史家普遍认为,这一戏剧性场景是善耆在表白:如果先帝(光绪)在世,立宪早已实现,其矛头直指载沣。这种一厢情愿的揣测,其实是后世史家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使然。善耆虽然是铁帽子王,但爵位与实职是两码事,依然可能随时被清理出权力中心,去过那“享受王爷级别待遇”的政治平民生活。他没有任何必要与载沣结怨,更没有任何史料证明他与载沣有过节,非要在各省代表面前抖搂。与其说那是善耆对立宪请愿的含蓄支持,毋宁说是他在一个难以表态的问题上的特殊搪塞。

  善耆基本上是一位善于驾驭复杂局势的好“骑手”。

  在出任民政部尚书的数年间,他成为最为活跃的改革弄潮儿之一,丝毫不亚于当时的地方督抚们。民政部权限很大,既要负责地方自治那样的深层次体制改革,也要承担公安部及新闻审察署的职能,负责全国警政及报刊监察,并且还是首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负责机关。善耆在推行新政方面政绩斐然,成为中央部委领导中的坚定改革派。

  在政治方面,善耆的宽容甚至表现出了相当程度的自由化倾向。对于立宪请愿运动,激进的地方督抚们大多并不能与谨慎的中央保持一致,而善耆就是中央政府中少见的“速进派”。北京的“国会请愿同志会”向民政部申请备案,主管官员吃不准如何处理这家天子脚下的抗议团体,怕担责任,不敢表态,也建议善耆审慎对待,最好把球踢给军机大臣们。但善耆却直接批准了。他表示:“凡人民结社立会能不违背法律者,本部即有保护之专责。查国会请愿一事,多系志士热心爱国,以和平主义力求进行,该会既无强挟之要求,即为不背法律,应即允准立案,毋庸请商政府,以致多所转折。”善耆甚至“指使”民政部侍郎黎宗岳,出面组织“国会期成会”,创办《国报》,直接鼓吹立宪。

  如此旗帜鲜明,当然是与善耆铁帽子王的身份直接有关。此类“太子党”因为掌握着更为丰厚的政治资源,抗风险能力更强,往往能成为改革的有力先锋。

  善耆在推行警政时就以铁腕著称。为了贯彻治安管理条例,他经常微服私访。有贝勒乘马车超速行驶且逃避巡警执法,善耆闻讯后,亲自出面查扣违规车辆,震动京师。在他的保驾护航下,北京巡警执法力度很大。甚至连他的夫人违反交通规则也照样被处罚,他不仅不指责巡警,反而给予表彰。1908年年底国家连遭大丧,人心不稳,西方外交官们普遍认为,北京能在这一特殊时期维持稳定,光绪与慈禧的两大国葬皆能顺利进行,颇得益于善耆的运筹有方。

  善耆第一次引起西方的特别关注,是在1900年春夏之交的义和团动乱期间。他的肃王府在东交民巷内,位于冲突的核心地带,在那非常时刻,他同意接纳了数千名躲避义和团追杀的中国教徒。他携家眷撤离后,王府就被使馆卫队接管,成为主要的防御阵地之一,在战斗中大部被毁。肃王府因此成为西方各国报道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地名之一。

  光绪与慈禧逃离北京时,善耆一直护送在侧,但随后被派回北京,会同庆亲王和李鸿章办理日常政务。在这期间,他与主持日本占领区治安工作的川岛浪速成为朋友,随后聘用川岛建立北京的巡警制度,并将自己的女儿过给川岛为养女(这就是日后赫赫有名的川岛芳子)。

  局势略微稳定后,中央任命善耆为崇文门税务监督。这是大清国最著名的肥缺之一,其关税收入曾一度在全国各关卡中高居第四,当年和珅就是靠着这个职位成为大清国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但善耆却很“傻”,一上手就推行廉政风暴,对贪污挪用公款的官员严厉查办,在国家税收直线上升的同时断了不少人的财路,“肃王轻佻而好喜功”的评价便在北京城满天飞,如果不是他过硬的“太子党”血统,早就被这些急红眼了的既得利益者们整趴下了。时人对善耆的评价很高:“得材干之人易,得廉洁之人难;得廉洁之人易,得廉洁而能体下情之人难。使天下办事人尽如肃王,何患不百废俱兴焉!”

  开明宽容

  勇于任事、善于任事之外,善耆的最大特点就是能与三教九流都友好相处。

  新政开始后,善耆便派贵胄学堂监督李步青主动联络海外的康梁等人,1909~1910年间,他还特别批准了康有为的“帝国统一党”在北京登记注册,这样的举动令向来尖酸刻薄的康有为也大为叹服,称为“中国官认立党之雷震第一声”。

  对于提倡暴力排满的革命党,善耆也多方笼络。他不仅在幕府中聘有革命党人,还曾经为同盟会总部捐了3万元,表示自己“一心推行宪政,故望党人支持”,因此赢得了不少革命党人的好感,客观上削弱了他们的“革命意志”。但他还是严守着自己的基本原则,当章太炎希望这位“贤王”能加入同盟会,“要使千载而下,睹其史书,瞻其铜像”时,被他谢绝;而当日本人出面为革命党要求将西藏分割出来作为“民主政治实验国”,更是遭到善耆严拒。

  最令时人及后人感慨的,是在善耆的斡旋下,刺杀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恐怖分子”汪精卫居然得以免除一死。善耆在此案中“亲临审讯,兆铭从容陈词,无几微乞恩意。王且愤且怜之曰:‘此书生不晓事,何庸杀也。’”,“一切皆照国事犯文明之法相待”,让汪精卫等人站着说话、不下跪、不刑讯逼供,甚至还给他们送书送报,开创了中国历史上优待政治犯的先例。汪精卫的罪行本应依法处死,在他的斡旋后,摄政王不惜“践踏法律”,改判为“永远监禁”,为此还引发了大理院的严重抗议。

  其实,早在处理光复会徐锡麟刺杀恩铭一案时,因恩铭于徐锡麟个人有恩,且为长辈,徐为政治信念而不惜“恩将仇报”,挑战了伦理底线,激起中央大员的众怒,多数人主张应加重处罚,要求对其实行挖心酷刑,甚至恢复灭九族“以戒后之为逆者”。善耆坚决反对,他认为对付革命者,一要“刷新政治,以去党人口实”,二要“宽容党人,开其自新之路”,“夷灭九族,非文明之法制,而酷刑尤伤宽仁之德。彼革命排满之徒,已心甘鼎镬,不畏一死,酷刑重罚,已难禁其逆谋。何若将该逆正法外,其亲眷戚族,均勿连累,以示朝廷德泽之厚”。他的意见没被采纳。他就联合醇亲王载沣等斡旋,将徐锡麟的家属保全了下来。

  后世史家多将善耆的宽容解读为对革命的畏惧与忽悠,只是表面“迎合”。一个实力完全占据上风的执政者,不惜低声下气地“迎合”羽翼未丰的反叛者,而不是将威风进行到底,痛打落水狗,这样的自律与宽容在中国历史上前乏古人、后缺来者。或许,也是在日后的疾风暴雨中爱新觉罗家族得以软着陆的原因之一。

  善耆曾经为那个时代作了精辟的总结:“革命思想之兴起,是由于政治不良基因所致,此类事为远在法国、近在葡萄牙等国的革命经历所证实。如果一国的政治得到民众的信任,则欲革命也无人呼应。由此如欲根绝革命运动唯有实行良政,别无他法。然而我大清上自亲贵下至小吏,并不解政治为何物,只知肥私。如此失去天下之人心,其趋势已接近亡国。”

  在位时似乎总与革命党勾勾搭搭的善耆,在辛亥革命后却展露了其对于故主的无比忠诚,成为宗社党的坚定成员。相反,当年那些对革命党喊打喊杀的“爱国者”们,在新形势下一反常态,为了争取优待与保全,对新政权曲意逢迎。在那个痞子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善耆不合时宜地成为一个另类,在关系到个人前途的问题上,他似乎总是不合时宜地要逆流而行,成为一个并不“善骑”的孤臣……

  15 “唐僧”不是吃素的

  唐绍仪没有成为内白外黄、不适应中国国情的香蕉式人物,他融汇中西,以其深厚的跨文化修养为基础,以美式作秀为独门武器,迅速在中国特色的厚黑官场中脱颖而出。

  “唐僧”当然不吃素,这是全大清国的领导干部们都知道的。

  “唐僧”大名唐绍仪,大清国正部级领导干部、后来的中华民国第一任总理,时人多在日记、书信中用隐语“三藏”称谓之,与称呼李鸿章为“合肥”、翁同龢为“常熟”相仿佛。

  唐绍仪和唐僧一般生得十分端正,而且据说身高在1.80米,以此伟仪出任中国外交部长乃至总理,当然很能为国争光。

  “三藏”不吃素,而是杂食、通吃。作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生,他熟悉美国式的政治“西餐”,民主、文明不离口,令美国人爱煞乐煞,《纽约时报》(NewYorkTimes)等大报不时刊发有关他的报道。“西餐”之外,唐绍仪对中国特色的权力烹饪亦颇为拿手,烹煮煎炒,左右逢源。在大清国他能一人兼任外务部右侍郎、全国铁路总公司督办、税务处会办大臣、邮传部左侍郎等,跨越外交、交通、财税各领域,到了民国则能迅速与革命党混成同志加兄弟(他是最早加入同盟会的前清干部),乃至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任总理。

  中国历史,尤其是近现代史,从来就不缺风派人物,但风派人物做到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则唐绍仪绝对是凤毛麟角。

  “唐僧”下课

  1909年对于“唐僧”来说有点流年不利,风向不好判断。

  开年的时候,他正好在美国忙着外交大事,一是为东北的开发开放争取美国援助,二是响应德国皇帝的号召,争取建立中、美、德三国同盟。这两件都是全球瞩目的大事,因此,当唐绍仪在1908年的秋天率团到达美国后,美国报纸就一直在紧密追踪,《纽约时报》专门刊发了两个整版的长篇报道,配发了唐绍仪的大幅照片。

  “唐僧”到了西天,虽然宾至如归,却只拿到了无字的经书。现实的美国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最终选择了与日本妥协,以承认日本在东北的特权换取日本对这一地区门户开放、利益均沾的承诺。

  当唐绍仪在华盛顿的新年钟声中郁闷彷徨时,国内传来惊人消息:大清国改革开放的旗手袁世凯,离奇而突然地由于健康原因退居二线。一直密切关注着中国动态的罗斯福总统于1月2日致信德国皇帝,认为袁的下台表明“中国人不管在内政还是外交上,都难以执行任何既定政策,我们除了和他们更为慎重地打交道外,没有别的选择”。总统同时提到,“此间的中国特使”被这一消息震惊了,将立即回国。

  一周之后(1月8日),北京下令召回唐绍仪。次日,《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等美国各大报同时刊登了这一消息,明确指出,唐被召回是受到了袁世凯事件的牵连。同一天的《基督教箴言报》(ChristianScienceMonitor)则用将近整版的篇幅刊登文章《当代中国为年轻美国提供巨大机遇》(ModernChinaOffersGreatOpportunitiestotheYoungAmerican),将唐绍仪的照片与摄政王载沣的照片并列,并在导读中用显著的字体写道:“袁世凯的命运关系到中国的外交政策以及中美关系的发展。”

  在袁派人物中,唐绍仪第一个随袁下课。随后,民政部侍郎赵秉钧、邮传部尚书陈璧、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等纷纷跟进,或因健康问题退居二线,或因腐败而被“双开”,或因“工作需要”被明升暗降。大洗牌开始了!

  铁哥们袁世凯

  唐绍仪和袁世凯能成为铁哥们是一段洋溢着古典英雄主义的佳话。

  唐是广东人,其父唐巨川是茶叶商,专做外贸,十分平凡,但他却有一个相当不凡的族叔——唐廷枢。唐廷枢是大清国首批外资企业“首代”,是著名的怡和洋行(JardineMatheson&Co.,)的买办,后来成为李鸿章大搞经济改革的得力干将,主持或参与创办了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等,在官场与商场、内企与外企、民企与国企之间游刃有余,大小通吃。

  托福于“改革开放”,大清国在内忧外患中放下身段,与时俱进,扩大执政基础,唐家这样的新兴阶层被迅速地纳入大清国组织人事部门的培养考察对象。唐绍仪12岁那年(1874年)被选为公费留学生前往美国,在那里生活了足足7年。从日后唐绍仪的表现来看,这不仅令他掌握了流利的英文,而且还让他熟练掌握了将政治作为走秀的美式风格。难能可贵的是,“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唐绍仪没有成为内白外黄、不适应中国国情的香蕉式人物,他融汇中西,以其深厚的跨文化修养为基础,以美式作秀为独门武器,迅速在中国特色的厚黑官场中脱颖而出。

  1881年,年仅19岁的唐绍仪回到了伟大祖国,作为组织上重点培养的又红又专的接班人,被派到朝鲜任朝鲜海关帮办、德国人穆麟德(P.G.vonMollendorff)的秘书——作为宗主国,当时中国直接掌管朝鲜的外交、海关等事务。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中日角逐朝鲜为唐绍仪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舞台。1884年朝鲜甲申政变,22岁的唐绍仪因此与26岁的袁世凯相识。当时,朝鲜亲华高官被亲日派打伤,避居海关公署,袁世凯前去探望,正好唐绍仪亲自扛枪守卫在门口,其勃勃英姿给袁世凯留下了深刻印象。从那时起,两人结为知交,小袁由此十分关注小唐在政治上的进步,积极提携,一帮一,一对红。更具古典传奇色彩的是,十年后在甲午战争打响之前,有情报显示日本人决心刺杀抗日最力的袁世凯,为协助袁撤离,唐绍仪亲自带着两支枪、两把刀、两匹马,连夜护送袁世凯转移到英国军舰上。

  托庇于袁世凯的大力提携,加上本身与李鸿章的特殊关系,唐绍仪在甲午战争后成为中国首任驻朝鲜总领事,时年33岁;随后又随改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回到家乡广东任职。当袁世凯出任山东巡抚时,他协助袁处理最为棘手和微妙的外交事务,为袁平安度过1900年春夏之交的义和团及八国联军动乱立下汗马功劳。1901年,袁世凯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成为国家领导人之一,唐绍仪被任命为天津海关道,执掌了大清国最著名的肥缺之一。

  大肚能容

  1904年英国入侵西藏,中央决定派唐绍仪率团前往印度,主持对英谈判。自此,42岁的唐绍仪开始单飞,当然按照官场潜规则,他依然是袁派人马。谈判十分成功,唐绍仪的外交才干受到朝野更大关注,得到了迅速提拔,继而在外交、国税、交通等方面同时执掌重任。

  唐绍仪的工作作风是相当美国式的,雷厉风行,不大给人留余地留情面,由此也树敌不少。他在个人操守上并不十分严谨。《申报》就曾报道说,唐绍仪在担任副部长时,嫌工资待遇低,“用款浩繁,入不敷出”,请求老哥们袁世凯帮忙,把他调回广东去督办粤汉铁路,但被中央拒绝。《申报》评价其“实不外拜金主义也”。

  根据翰林院侍读马吉樟的弹劾,唐在担任邮传部副部长时,“所用垂参,皆其同乡亲戚,以贿而行,咨调司员,亦多以贿成者”。虽然史料中并没有证据对此证实或证伪,但从唐在1910年出任邮传部第一把手时的表现来看,弹劾内容当不是道听途说。根据《民立报》报道,唐绍仪出任部长后,“日食非百金不乐,一切举动,皆摹仿西洋豪华,非中国诸王大臣所可及。惟对于部中司员异常刻薄,闻近日又有裁员减薪之举,邮部之司员无不怨形于色。夫减之诚是,然唐自待亦太过也”。时人也记载说唐绍仪“广交游,善挥霍,每日四餐,每餐十金,犹云无可下箸”。日本人佐藤铁治郎的记载干脆说“唐本骄奢淫逸,无利不为”。可以确认的是,有点狂傲而又不很自律的唐绍仪,其同僚关系及群众关系并不很好,因此《民立报》说“唐之为人,京官排挤者甚多”;但因为唐个人的工作能力及袁世凯的照应,其官位一直坐得稳如磐石。

  

  ◎1908年10月25日的《纽约时报》,整版报道唐绍仪访问美国。

  擅长公款吃喝的唐绍仪,在政治上的胃口也不错,来者不拒。到了民国,袁世凯当大总统,唐绍仪当国务院总理,几十年的老哥们却自此闹别扭。后世的主流史家多将两人的矛盾解读为人治与法制、独裁与民主的政见之争,其实唐在骨子里是很有点魏延式风格的,脑有反骨。与他十分熟悉的叶恭绰在晚年回忆道:唐绍仪“有劝人退位之习惯,以为政治家无身临绝境之理,退可复进。故劝清帝退位,劝袁退位,劝段(祺瑞)退位,又劝孙(中山)退位,劝蒋退位,而不知除清室被逼外,余皆不听其言,蒋尤误会,以及干祸”。

  一贯通吃的唐绍仪,在日本大举侵华时,不顾各界劝说继续留在上海,与日方颇多可疑来往,最终被重庆下令“定点清除”。军统特工冒充古董商混入其家,用利斧将其劈死,从容撤退。唐绍仪可算是清末民初名人中死得最惨的一人。

  江湖有江湖的道道,政治有政治的规矩,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唐绍仪的悲剧在于太缺乏政治信用,随风摇曳,虽然讨巧,却也招嫌,聪明反被聪明误。在晚清乃至民国的不端年代,“不择手段”日益成为主旋律,不仅难以觅得值得爱戴珍惜的同志加兄弟,而且也难以找到值得尊重致敬的敌人。“潜规则”乃至“无规则”成为真正的规则,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则怕耍赖的,刘邦类型的无原则的“痞子”才能成为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16 官场如赌

  停办了科举与捐纳后,“不拘一格降人才”反而为掌管干部任免权的官员们提供了更多的寻租机会,“公卖”转为“私售”,“官价”称为“黑市”,比改革之前更为混乱与腐败。

  1909年5月2日(农历三月十三),两江总督端方向中央请示,鉴于两江从农工商部所借的款项还有大量未能归还,请求中央批准将两江的“捐输”再延期一年。中央领导批转相关部门研究,最后决定同意端方的要求。这意味着,两江将继续获得“特殊政策”的扶持:公开出售官阶(“捐输”)以增加财政收入。

  这时,离光绪皇帝明令禁止“捐输”已经8年,作为首要改革对象的“卖官鬻爵”却依然是大清国长盛不衰的经济增长点,以支柱产业的姿态支持着包括改革本身在内的各种白色、灰色、黑色的财政开支。即使睿智、勤勉如端方者,也不能例外。

  大清帝国官场如市,交投两旺。

  职方贱如狗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皇帝老子的最大资源就是权力,当然要盘活它。而把权力资源变成资产,不外乎两个办法:一个是“豪夺”,以专政工具做后盾,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要你方就得方,要你圆就得圆,但这种方式技术含量不高,吃相难看,后遗症大;另一个就是“巧取”,将一小部分资源提供出来共享,明码标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大清国官场如市场,图为北京的集市,摄于1901年。

  把官位当做商品来销售,根据《史记》,似乎是从嬴政大帝开始的。秦王政四年(前243年)因蝗灾大疫颁发了一个特殊政策,百姓如纳粟千石则可拜爵一级。史料没有详细记录这次促销活动的成果。发明了“皇帝”这个职业名称的嬴政,不仅在“豪夺”方面成为后世的楷模,其在“巧取”上也展露了极其精明的商业头脑。几千年来一直有八卦传言,说他可能是吕不韦的亲生儿子,是这个著名商人的一项极有眼光的战略投资;虽然已无法对此进行最为可靠的亲子鉴定,但嬴政的这一举动却似乎很能代表某种基因的遗传。值得注意的是,嬴政并非“卖官”,而只是“鬻爵”,销售的只是一种荣誉头衔,买家并没有机会能真正握上印把子。后世的皇帝们便没有嬴政这般能够把握分寸,纯粹用虚名去换现金。明朝末年,崇祯皇帝因公殉职后,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史称“弘光”小朝廷,帝国的权力资产便进行了有史以来最为“弘光”的清仓大甩卖:传统的科举制度被连根改革,不再根据考试成绩,而是根据捐银多寡进行名次拍卖。县级以上三级正官也一律公开“招挂拍”。于是,还剩下半壁江山的大明朝,官员泛滥,干部成堆:“中书随地有,翰林满街走。监纪多如羊,职方贱如狗。”时人还填了阕《西江月》:

  弓箭不如私荐,人才怎比钱财?吏兵两部挂招牌,文武官员出卖。

  四镇按兵不举,东奴西寇齐来。虚传阁部过江淮,天子烧刀醉坏。

  满洲入关后,时时刻刻以明朝的政治阙失为镜鉴,也继承了明代的卖官制度,第一动力当然是国家财政困难,需要多方敛财。但是,即使在康乾盛世,捐纳也并没有停止,其中容易被主流史学者们忽视的是,除了敛财的动机还有更为深刻的政治考量:羁縻人才。天下承平日久,“为士者十倍于前”,而知识分子的出路除了科举做官外并无他途,公务员的录取比例很低。出路影响思路,屁股指挥脑袋,大量的知识分子总是处于“待业”或“失业”状态,可能就会成为一种危险的力量,而捐纳就可成为一种有效的减压阀。康熙皇帝曾经高姿态地表示:“国家用人不必分其门而阻其途,实政惠民,不必格于成议而拘迂见。”雍正皇帝则毫不掩饰,认为正途人员容易徇私结党,因此,保持捐纳渠道就可以“藉以牵制科甲,庶合先圣立贤用人无方之意”。这绝非是为敛财的开脱之词,而是极为深刻透彻的帝王之术。

  盛世卖官,还可算是生财有道及政治羁縻,到了乱世和衰世就成了饮鸩止渴了。随着内忧外患的加剧,来自捐纳的收入成为大清财政的支柱之一。大清国的官场日渐成为“将本逐利”的市场,甚至还出现了集资合股买官的雷人故事。根据徐珂《清稗类钞》的记录,浙江绍兴人蒋渊如曾与四友集资去购买“知县”,成功后,按照约定,蒋为县令,其他人则分别担任不同职务,“五人者舞文弄法,狼狈为奸,辇部民之金以入邑廨者岁可以二十余万”。三年后干部考核,蒋县令因贪腐而被双开,但五人已经“满载而归矣”。

  据说,太平天国的杨秀清就利用清廷的捐纳机会安排“潜伏”队伍:“挑取端正魁梧者百余人,令其诡捏姓名籍贯,赴京捐输,并指捐省份,至省候补,预伏内应。甚有捐至道府者,一时竟无从查察也。”光复会的首领徐锡麟也是利用捐纳制度混进了大清国的干部队伍,身居四品,成功地刺杀了安徽巡抚恩铭。

  捐纳制度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据记载,当时专门有一种被称为“赌子”的人为有潜力的捐纳者提供信贷服务,条件就是买官者上任后要聘用“赌子”担任账房师爷,对当官所得利润进行分成,有的是五五平分,也有的是三七开,甚至全部归师爷。这方面最有戏剧性也最成功的案例,就是胡雪岩投资王有龄,成了家喻户晓的经典。当然,胡雪岩的故事有人情味,不那么赤裸裸。

  萝卜多,坑却不多,大量的官员处于无坑可待的候补状态。据记载,“宣统末年,在江宁的候补道有三百余员,府、直隶州三百余员,州、县一千四五百员,其他佐贰杂职约二千余员,冠盖荟萃,备极一时之盛。顾此三数千候补人员与江宁所设差缺数目相较,仅能得三十与一之比例”。《剑桥中国晚清史》则援引张仲礼《中国的绅士》一书的统计资料,在太平天国过后,大清国有官衔的人群中捐纳者的比例已经从战前的32%上升到了66%,几乎到了无官不捐的地步。如此广泛的捐纳当然侵蚀到科举的正途:“小康子弟,不事诗书,则积资捐职,以为将来噉饭地,故又美其名曰‘讨饭碗’。至若富商巨室拥有多金者,襁褓中乳臭物(指婴儿),莫不红顶翠翎,捐候选道加二品顶戴并花翎也。”

  左右为难

  更为致命的是,捐纳本身带来的官场退化,也反过来影响到了捐纳的敛财效率,捐纳所得被大量地揣入了那些有着组织人事任免权的官员兜里,公家所得甚少。而且,捐纳贬值厉害,朝廷不得不打折降价处理。

  庚子事变后,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上奏,要求全面改革,其中革除捐纳制度成为重点:“捐纳实官,最有妨于新政,嬲乱吏治,阻阂人才,莫此为甚。今欲整顿变法,请即下诏永远停止,庶几人人向学。”最高决策层深以为然,批转全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