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为什么给「杨乃武与小白菜」案鸣冤昭雪?

  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案子是真实发生的,涉及到通奸、毒杀亲夫、公报私仇、刑讯逼供、法医陷害、官官相护、联名上书和政治斗争等很多引人眼球的关键词。故事曲折离奇、跌宕起伏,案子八审八退,直到《申报》介入后连篇累牍报道,全国议论纷纷,浙江省各路士绅联名上书,惊动慈禧后,终于在北京的第九次过堂审判时真相才大白于天下。

  

  这个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杨乃武出生于1841年,小白菜出生于1856年。清朝的第十个皇帝爱新觉罗·载淳,也就是同治皇帝,也是出生于1856年,跟小白菜同龄。同治的生母是慈禧。这样论起来,慈禧是杨和白同时代的长辈。

  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案子随着后来的发展,到了路人皆知的程度,最终正是因为慈禧的干预才得以沉冤昭雪。而慈禧之所以非常重视这个案子,并非皇恩浩荡、体恤民情,而是为了在与曾国藩的湘军势力之间的政治斗争中翦除异己。

  杨乃武是浙江杭州余杭人。父亲叫杨朴堂,以种桑养蚕为生,善于经营,虽然算不上巨富,也算中上等的人家。杨乃武从小衣食无忧。杨朴堂希望杨乃武能够考取功名,光耀门楣。

  

  杨乃武也很争气,二十多岁考取秀才,三十三岁考中举人。考中了举人,就不再是老百姓了,老百姓见到他就要叫老爷了。从此,杨乃武成为了当地士绅群体的一员。

  他性格耿直,经常打抱不平。有了举人的身份之后,就更有底气了。有一次为了讽刺当地知县——也就是余杭知县刘锡彤贪赃枉法,他在县衙照壁上写了一幅对联:“大清双王法,浙江两抚台”。意思是说,这里没有大清王法,刘锡彤这个知县为所欲为,浙江府台也不管他。

  这个事情就算跟刘锡彤结下了梁子。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再说余杭镇上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叫毕秀姑,爱穿绿色上衣加白色围裙,白配绿,远看像一棵小白菜,所以“小白菜”成了她的外号。

  小白菜十七岁嫁了人,老公叫葛品连,在一家豆腐店打工。结婚第二年小白菜夫妻俩租房子住,正巧就租了杨乃武家的一个小院子。葛品连的母亲,也就是小白菜的婆婆跟他们一起住。但是婆媳关系不好。听完故事你就会发现,如果小白菜跟婆婆关系比较好,就不会发生后来的冤案。

  继续往下说。

  葛品连在豆腐店做帮工,经常不在家。小白菜平时也看书,遇到不懂的就去问杨乃武。据第九审的结论说,杨乃武和小白菜之间做出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过饭。

  后来的调查能够证实,他们俩确实没有睡过,那到底有没有互生情愫?有没有暧昧关系呢?

  这个问题我研究过,我发现很难回答。为什么呢?

  后来的事实情况是这样:

  小白菜在刚刚被收监不久,就因为屈打成招,供认自己和杨乃武有奸情。把杨乃武给牵扯进来了,毁了杨乃武一辈子。

  杨乃武在被收押之后不久,就开始说小白菜不安于室、水性杨花、冶容诲淫。意思就是说小白菜不是个好东西,经常招惹别的男人。但是自己坐怀不乱,从来不搭理她。

  从他们两个人这些表现,很多人说他们俩肯定没什么感情,相爱的两个人怎么能说出这么狠毒的话呢?

  但是,我们反过来想想,如果我作为杨、白的律师,我会给他们什么建议?让他们互相夸对方有多么正直、多么善良、多么优秀吗?——正好相反,我会建议他们相互攻讦,尽量放开了去骂对方,越难听越好。

  所以,杨、白之间有没有可能达成了这种默契呢?我认为是有可能的。

  所以我说,他们之间没有睡过是可以确定的,但是有没有感情,真的只有他们俩心里才最清楚了。

  继续讲后来发生的事情。

  

  就因为小白菜年轻貌美,街坊四邻就开始编排她的谣言,说“羊吃白菜”。意思就是杨乃武跟小白菜有一腿。杨乃武和小白菜悲惨的一生就是从“羊吃白菜”这个谣言开始的。嚼舌根真算是我国民间的传统文化,福及四海、润泽八方,全体中国人的共同爱好。

  这些邻居们茶余饭后的闲谈,没多久就造成了一个千古冤案,惊动了慈禧太后,还震惊了天下人的大案。

  这些流言蜚语是怎么来的呢?

  甲跟乙说,小白菜租的房子跟杨乃武的只隔了两扇院门。

  乙跟丙就会说,小白菜住的房子跟杨乃武的院子是通的,连个院门都没有。

  丙跟戊就会说,小白菜天天往杨乃武院子里跑,还帮他洗衣服、做饭。

  戊就会跟其他人说,小白菜每天都跑去跟杨乃武睡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我刚刚说的上面这四段话,最靠谱的是第一个,最不可能的是最后一个。但是第一个没有什么传播性和趣味性,最后一个才是劲爆的大新闻,听到的人都恨不得马上发个微博,加上一段自己的评论,评论的最后一句话还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愤慨:我最讨厌小白菜这种女人!

  至于小白菜是谁?长什么样?做过什么?发微博的人完全不在乎。因为他在发这个微博的时候又一次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仿佛全天下只有他一个圣人。

  这一群圣人们不光要把故事传播出去,还要给故事起一个好听的名字,于是“羊吃白菜”的故事越传越广、越传越像、越传越真、越传细节越多……杨乃武毕竟是个举人,读了圣贤书,知道自重,就急于摆脱嫌疑,洗刷污名。

  他就葛品连说,房租要涨了,翻一倍,你愿意住就住,住不起就搬走。小白菜的老公葛品连心领神会,顺水推舟,在到期之后就搬走了。从此,杨乃武和小白菜就没有任何瓜葛了。

  不知道是不是风水不好,小白菜和葛品连刚搬出去没多久,葛品连突发疾病,没两天就死了。死的时候嘴角流血。

  小白菜和婆婆正哭得困天黑地的时候,附近一个“好心的邻居”偷偷把婆婆拉到一边说,你看你儿子口角流血,不像正常死的,是不是被人毒死的?

  婆婆心里想了一下,觉得不可能啊,儿子平时为人忠厚,不至于招致杀身之祸。

  “好心的邻居”再次提醒婆婆:你看看你儿子嘴角的血,像不像武大郎?

  婆婆顿悟了!是啊!我一直看儿媳妇不顺眼,她八成是个潘金莲!

  “好心的邻居”这时候又开始宽慰婆婆了:你哪能这么想呢!毕竟是自己的老公,小白菜不能那么狠心,下不得去手的!——要不……你赶紧报官吧!我知道怎么走,我带你去!

  小白菜的婆婆这一报官,案子正好到了之前被杨乃武骂过的余杭知县刘锡彤手里。

  刘锡彤作为余杭地区的父母官,审案子有个特点,要么搞钱,要么搞人。

  搞钱就是:谁送的钱多,谁赢。

  搞人就是:这个官司能不能讨好上面?能不能打击同僚?能不能公报私仇?

  面对那些既不能搞钱,又不能搞人的案子,要么不接,要么随便审一下就结案。

  这个案子到刘锡彤手里的时候,他也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案子怎么搞。

  他研究了一下,原告是葛品连的老妈,穷鬼一个。被告是葛品连的老婆,也是穷鬼一个。没得搞。

  原告是个老太婆,被告是一个年轻的小媳妇。哎~这个小媳妇长得好不好看呢?转念又一想,不对!寡妇,不吉利,不能睡!

  那这个案子能不能搞一下哪个人呢?想来想去、想来想去:葛品连的老板?没意思。葛品连的房东?也没意思。

  哎,想起来了,葛品连的原房东不就是杨乃武吗?之前写对联骂过自己的杨乃武!

  好!这个案子接了!青天大老爷要为民伸冤了!

  于是刘锡彤深入群众,认真调研,把“羊吃白菜”的故事听了八遍。案子的审判策略出来了:

  第一步:先把杨乃武和小白菜抓了,理由就是通奸和谋杀。

  第二步:找到一个药房的老板作证,就说杨乃武在他家买过砒霜。

  第三部:死刑!

  接下来,刘锡彤开始开展工作了:

  他先把杨乃武和小白菜抓了,然后威逼法医——当时叫仵作,说葛品连是中毒身亡,什么毒呢?砒霜!这个仵作原本在验尸报告上写的是口鼻流血。刘锡彤直接改成了七窍流血。

  刘锡彤又找到一家药房的老板,让他做伪证,说杨乃武曾经在他家买过砒霜。然后把买来的砒霜交给了小白菜,让小白菜对老公下毒。

  这家药房的老板说:我家从来也没卖过砒霜啊!这个真没有!

  刘锡彤说:这个可以有!

  药房老板一听,知县大人说有,那就有吧。自己再乱说的话,不要说店保不住了,就连命都不一定保得住。

  余杭辖区内药房多如牛毛,这份差事怎么就落在这个老板身上了呢?因为他之前巴结过刘锡彤,让知县大人对他有了印象。所以出了事,马上就想到了他。自古以来,老百姓以结交权贵为荣,好像跟某个大人物聊过几句或者一起吃过饭,然后发个朋友圈,向乡亲父老宣告一下,自己也是上流社会的的一员了。上流社会的人最喜欢用两种人,一种是能开疆拓土的大将,一种是能背锅的大将。药房老板这次就赶上了。

  刘锡彤把仵作和药店老板搞定之后就开始对小白菜和杨乃武严刑逼供,按照刘锡彤编好的故事提供口供,但凡有一点偏差,大刑伺候!

  

  小白菜被逼无奈,先承认了自己和杨乃武谋杀亲夫。杨乃武虽然昏死过去三次,还是不肯承认。刘锡彤就让小白菜和杨乃武当庭对质。小白菜害怕再遭受酷刑,在堂上跟杨乃武对质的时候只敢按照刘锡彤安排的说。

  杨乃武被抓的时候就开始怨恨小白菜了,你老公死了,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要是真跟你睡过也就认了。咱俩啥事没有,你把我扯进来干嘛!

  因为杨乃武宁死不屈,案子被送到了杭州知府陈鲁这里。

  陈鲁一看案卷,就知道有问题。刘锡彤知道案子没坐实,不好交差。于是亲自将杨乃武和小白菜押解到杭州府,又登门拜见自己的顶头上司。见面礼是少不了的。

  陈鲁一看就明白了,他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秉公执法。就是要治刘锡彤一个办案不力、屈打成招的罪,就必须把他革职查办了。那自己也要落一个用人不察的罪过。

  第二种,把杨白案坐实,就是通奸加谋杀。把两人处斩,从此这个事情就翻篇了。

  陈鲁简单一想,不就是两条人命嘛!哪有自己升官发财重要?!

  所以在二审过堂的时候,不给杨乃武说话的机会,直接大刑伺候,跪钉板、跪火砖、上夹棍,杨乃武这一次熬不过大刑,认罪画押。陈鲁按照清朝律例,判处毕秀姑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

  小白菜是穷苦人家,但杨乃武家庭条件还不错。也认识些官场上的人。杨乃武的老婆詹彩凤、姐姐杨菊贞一直在不停奔走,还向浙江按察司和巡抚衙门递状伸冤。浙江按察司相当于现在的浙江省检察院,浙江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也就是1873年,杭州知府陈鲁将杨乃武、小白菜一案移交浙江按察使蒯贺荪,按察使相当于今天的省政法委书记。

  他一看案子,就觉得蹊跷。一个新科举人,放弃大好前程,为了一个女人做出一起命案?他觉得不可信。

  这时候案子本来是有转机的。但是在过堂的时候,杨白两个人已经对过堂产生莫名的恐惧,之前两次过堂已经生不如死,所以这次还没等用刑呢,直接说就按照之前说的,不翻供。

  我估计陈鲁大概私下里威胁过他们:胆敢翻供,生不如死!

  蒯贺荪一看,这样倒简单了,不用查了。直接就报告给了浙江巡抚杨昌浚。

  杨昌浚还是很重视人命大案的,派候补知县郑锡滜去余杭密查。

  郑锡滜心里想,这个案子又不大,不过是两条人命而已。巡抚大人日理万机,也不会一直追问。倒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跟刘锡彤请教一下如何在知县位子上捞钱。

  于是到达余杭后直接去了刘锡彤家里。回来之后跟杨昌浚说,查完了,这个案子没任何问题。还顺带夸了一下刘锡彤在余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万民爱戴。杨昌浚信以为真,认为此案证据确凿,维持县、府、臬司原判,上报朝廷。只要刑部回文一到,便可问斩。

  正常来讲,案子到了这里,已经没有任何回旋的可能性了。

  

  但是,杨乃武的姐姐杨菊贞进京告御状了。清朝律法,死刑案件家属可以进京上诉,也就是所谓的“京控”。

  但是“京控”告御状要先滚钉板。光着身子从一个钉满钉子的木板上滚过去,往往皮开肉绽,全身痛苦不堪。杨菊贞为弟弟滚过了钉板,将伸冤的状子送进了都察院。

  杨乃武姐姐滚钉板为弟弟伸冤,震惊了朝廷官员,上海的报社《申报》对此事的报道也弄得举国皆知。都察院迅速将案件奏明同治皇上,朝廷下旨此案交回原省复审。

  浙江巡抚杨昌浚接到朝廷咨文,转手就将案子退给杭州知府陈鲁重审。陈鲁对杨家上京告御状非常气愤,一提审就直接用重刑,不给杨乃武半点辩冤的机会,最后当然是维持原判。但是在杭州府复审的大堂上出现了一个意外,余杭县卖砒霜证人钱老板当堂翻供,否认卖砒霜给杨乃武。

  这次再审,杨乃武知道朝廷已经关注此案,在狱中写下对此冤案“八不解”的上诉状,嘱咐姐姐杨菊贞再次进京上告。都察院接到控诉,于同治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向同治皇帝请旨。同治帝阅奏,也觉得案件蹊跷,批转刑部。刑部复令浙江巡抚杨昌浚再审。

  又交回到浙江巡抚这里了。

  

  同治十三年,也就是1875年,十月二十九日、三十日连续两天,《申报》将杨乃武自己写的诉状在报纸上全文刊载,按照原文发表出来。很快,江苏、浙江一带的老百姓无人不知杨乃武与小白菜。并且基本上都是对他们抱有同情,认为他们是被冤枉的。

  这次再审,浙江巡抚杨昌浚为了显示公正,搞了一个“异地审案”。派了湖州知府锡光、绍兴知府龚同绶、富阳知县许家德、黄岩知县陈宝善及杭州总捕厅联合办案,在绍兴府复审。湖州知府锡光任主审官。

  戏剧性的一幕来了:杨乃武、小白菜和药房老板全部翻供。几个审判官明白了,这个案子是个烫手山芋。

  这个案子到了现在,已经妇孺皆知。维持原判肯定不行。他们也发现明显有冤情,案子搞到这一步,迟早要查个水落石出。

  推翻原判也不行,得罪同僚不说,还要打自己顶头上司的脸。他们不敢。

  三堂会审是审不下去了,主审官湖州知府锡光是个聪明人,从同治十三年十月,一直拖到第二年年初,一次又一次地审,一直说案情复杂,需要调查,一直审,一直不判。

  第二年年初,同治皇帝驾崩,光绪皇帝即位。

  原主审官湖州知府锡光已经返回自己任上去了,离开了是非之地。接下来由绍兴知府龚同绶担任主审官。龚同绶他们几个人审了那么久,对这起冤案已经心知肚明,确定是之前审错了。确定了是冤案。但是他们也不傻,继续学前一个主审官的套路,还是拖。

  对于朝廷来讲,这个案子也不大,慈禧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所以就这么一直拖着也没人管。

  

  时间到了光绪元年的四月初,转机又出现了。都察院的王书瑞给光绪皇帝上了一道奏章,弹劾浙江巡抚杨昌浚,说他主持审理杨白案居心不正,偏听偏信,存心回护,奉旨复查又推卸责任,案件至今仍悬而未决。有负皇恩。

  光绪皇帝这时候才5岁,真正的大权都是慈禧太后手里。钦点了胡瑞澜担任重审的钦差大臣。

  胡瑞澜是谁呢?前面一直没提过。因为之前的故事中他不重要。但是现在重要了。案子一开始,最早审案子的余杭知县刘锡彤向朝廷申请革去杨乃武举人身份,朝廷没有认真复核就直接批准了。

  谁批的呢?就是胡瑞澜!

  胡瑞澜下决心要把这个案子做成冤案中的铁案。小白菜被大刑逼供六天六夜,铁链陷入膝骨,烧红的铜丝穿过双乳,但是“坚不自诬”,屡屡昏死过去,苏醒过来就大喊冤枉。

  这次反倒是杨乃武先熬不住了,万念俱灰,说:“请大人开出供词,乃武当照供承认。再也不敢伸冤了。”据说堂上的差役看着杨乃武的惨状,都动了恻隐之心。

  胡瑞澜马上朝廷奏报,没有冤情,维持原判!

  消息传出,举国哗然。关注杨白案已经两年多《申报》,几乎平均每个月都有相关的文章,早期只是看热闹,越往后也越理性,认定了这就是一起冤案。而参与其中的各府衙官员就是官官相护。

  一直关注案情发展的浙江老百姓也愤怒了,十八名浙江籍在北京做官的京官联名向都察院递送公呈,三十多名浙江士子联名给朝廷上书,为杨乃武鸣冤。兵部侍郎夏同善直接说:“此案如果不究明实情,浙江将无一人读书上进。”这话不是直接对慈禧说的,但就是说给慈禧听的。夏同善也是浙江人,还是光绪皇帝的老师。

  这里要说说慈禧是怎么想的。

  太平天国被镇压之后,一大批湘军将领把持地方朝政,杨昌浚是其中典型代表。慈禧并不关心两条人命,只是觉得正好趁这个机会打压曾国藩的湘军势力。于是下令由刑部在北京重审。命所有人犯、人证、物证、主审官全部到场。

  光绪二年,也就是1876年,十二月初九,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开馆验尸,现场观众人山人海。刑部仵作,也就是法医取出葛品连尸骨,骨节处皆呈洁白之色,丝毫没有砒霜中毒的迹象。

  震惊全国的杨白案终于真相大白,余杭知县刘锡彤在现场长跪不起。

  涉及杨白案的官员全部受到处分。余杭知县刘锡彤发配黑龙江做苦力赎罪,浙江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宁波知府边葆诚、嘉兴知县罗子松、候补知县郑锡滜等一应官员,即行革职。

  

  我一开始跟大家说了,杨乃武和小白菜是历史上真实的人物,杨白案也是真实发生过的。但是我要坦白一件事情,刚刚讲的故事中的大部分细节都是我瞎编的。

  真实的历史上,刘锡彤和杨乃武无冤无仇,刘锡彤没有对杨乃武用过刑;小白菜的婆婆在报官时丝毫没有牵扯到杨乃武;杨乃武被牵扯进来完全是因为小白菜情急之下随口编的;出面做伪证的药房老板不是刘锡彤安排的,而是杨乃武在重刑之下随口编的;杨乃武的姐姐进京告御状是真的,但是滚顶板是瞎扯的……

  所以,谣言就是这么来的。编造出来的细节都那么真实,甚至有些假的,比真的还真。

  耳听为虚,眼见为虚,一切为虚。

  如果想知道杨白案的实情,我以后找机会再讲一次吧。

  沙瑞金为何给大风厂撑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汉东守护神。

  因为局面失控了,且触犯到了皇权的利益。

  这起看似是桩冤案,实际是一局「今天保别人,就是今后保自己」的游戏。

  案件的背后,有官场的互保,有政治的博弈,有利益的交换;

  但唯独,没有案件本身该有的东西:

  法治。

  1

  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初九这天,浙江余杭县死了一个人。

  死者名叫葛品连,30 岁,本地人,平常在一家豆腐店帮工,经常不回家。

  十月初七,他因为患了丹毒(一种累及真皮浅层淋巴管的感染)而发起了高烧,不听妻子的劝阻继续上工,结果到了十月初九,病情加重,撑着回家躺到床上,挨到傍晚光景,两腿一蹬,一命呜呼。

  葛品连的母亲见儿子刚到而立之年就去世,自然悲痛万分。

  当天晚上,为儿子遗体换衣服的时候,葛母看到儿子的口鼻处有淡淡的血水流出,心里起了疑心,第二天就请人写了状子投递给了余杭县衙,诉求只有一个:

  「死因不明,请求验尸。」

  余杭县的知县叫刘锡彤,看了葛母的状子之后,就带着门丁沈彩泉、仵作沈祥等人前去葛家验尸。

  在葛家,沈祥看了看葛品连尸体的样子,拿出银针探入了死者咽喉,发现银针上有黑色黏液,也没按规定用皂角水洗一下,就判定:

  「系服毒身死。」

  但是刘锡彤的门丁沈彩泉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葛品连确实是中毒而死,但却不是自杀,而是被人毒死的——用的是砒霜。

  一场看似平常的病故,转眼变成了自杀案,瞬间又升格成了谋杀案。

  到底是怎么回事?

  知县刘锡彤此时想起了自己出门前,当地秀才陈湖专门找上门来对他说的一些当地的传闻,顿时感觉心如明镜,立刻下令:

  来人!把死者的妻子毕秀姑抓起来!

  2

  毕秀姑(一说「毕生姑」),葛品连的妻子,17 岁。

  因为她人长得水灵,平常又喜欢穿白上衣加一条绿裤子,所以被街坊邻里称呼为「小白菜」。

  (电视连续剧《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由陶慧敏扮演的「小白菜」曾倾倒大江南北无数观众。)

  毕秀姑嫁给葛品连才一年,小夫妻两人没有自己的婚房,就租了当地一杨姓家族院子里的一间房子住了下来。

  杨家主人叫杨乃武,32 岁,家中从祖父辈开始养蚕种桑,家境颇为殷实。

  杨乃武 20 多岁中秀才,32 岁高中举人,可谓一路顺风顺水。

  他经常在乡里帮乡人写诉状、打官司,颇有声名。

  毕秀姑在家无事时喜欢念经,碰到一些不懂的字,就会请教杨乃武。

  而杨乃武一家看葛品连晚上会不回家,有时候也会请毕秀姑一起吃晚饭。

  两家人一熟络,葛品连和母亲就有了些疑心,怀疑杨乃武与「小白菜」之间有私,但查了几次,都没有抓住证据。

  也许是听到了邻里之间的一些闲话,杨乃武在第二年故意提高了屋子的租金,葛品连也顺势搬离了杨家院子。

  原以为就此相安无事,却没想到在十月初九,出了这样一桩命案。

  至于余杭知县刘锡彤出门去葛家办案之前,当地秀才陈湖来找他说的事儿,其实就是关于杨乃武与毕秀姑之间的流言蜚语——大家都在传「羊吃白菜」。

  所以,在看到葛品连的尸体之后,知县刘锡彤虽然不至于摸摸领口的第一颗扣子,脱口而出「真相只有一个」这种话,但已经在心里构建了一个类似的案情框架:

  这显然是潘金莲私通西门庆,毒死了老公武大郎。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剩下的,就只等毕秀姑自己从实招来了。

  毕秀姑随即就被带回了县衙门。

  面对「通奸杀夫」的指控,毕秀姑茫然不知所措,当然一口否认。

  于是,刘锡彤立刻下令上刑。

  重刑一夜之后,17 岁的毕秀姑痛不欲生,终于按照刘锡彤的意愿交代了口供:

  她与杨乃武一直偷情,杨乃武在十月初五这天给了她一包砒霜,授意他十月初九上午下毒,谋杀亲夫。

  取得口供之后,刘锡彤在当天凌晨三点就下令,抓捕杨乃武。

  3

  杨乃武被捕的时候,完全觉得莫名其妙。

  十月初五这一天,他根本就不在余杭县,直到初六才回来,怎么可能把砒霜交给「小白菜」?

  而且这事儿有很多人可以证明,可以说他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但刘锡彤才不管这些。

  不肯招供?来人,大刑伺候……且慢——杨乃武刚刚考取了举人,按大清律例,是不能用刑的。

  怎么办?这难不倒刘锡彤:通奸谋杀,这样的人渣怎么配当举人?

  他连夜上书朝廷,要求剥夺杨乃武的举人资格。

  同时,他把所有的审讯笔录和卷宗都整理了一下,上报给了他的上级——杭州知府陈鲁。

  在上报材料的时候,刘锡彤对卷宗做了一系列的「润色」,其中包括:将验尸报告中的「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了「七窍流血」;在验尸报告中特地标注「验尸银针已用皂角水擦洗」;而小白菜口供中杨乃武给她砒霜的那个日子「十月初五」,则没有上报……

  杭州知府陈鲁,湘军集团出身,属于武人做文官。

  他听到杨乃武平时爱替乡民写诉状,属于「刺头」,本来就心中不悦。

  而他和刘锡彤私交甚好:刘锡彤虽然是举人出身而不属湘军集团,但他恰好是湘军收复杭州那年担任的余杭知县,当时的浙江巡抚是左宗棠,所以他也算半个湘军集团的人。

  陈鲁看到递上来的卷宗言之凿凿,心里已然有了计较:还想抵赖?上刑!

  而此时,同治帝的圣旨已到:剥夺杨乃武举人功名——这也让给杨乃武上刑有了法理上的许可。

  关于杨乃武和「小白菜」毕秀姑当时受到的酷刑,民间有多种版本,有的让人读来心惊肉跳:杨乃武是「跪火练」,跪到双膝烧焦,而毕秀姑是被铅丝穿过乳头,被熔化的滚烫锡水浇脊背。

  不过按《清史稿·刑法志》记载,对男子一般是「酌用夹棍」(用三根相连的木棍夹挤受刑者足部),对女性是「拶指」(用套着绳子的五根小木棍夹手指)。

  无论如何,一顿酷刑下来,养尊处优的杨乃武招架不住,只能按需招供:

  他承认是在从余杭到杭州路上的「爱仁药铺」买的砒霜,给了毕秀姑用于下毒,药房老板名叫「钱宝生」。

  刘锡彤办案倒也仔细,又差人去找那个「爱仁药铺」的老板「钱宝生」对口供。

  「爱仁药铺」有吗?还真有。

  老板「钱宝生」有吗?并没有。

  人家老板叫钱坦,不仅在那几天从来没卖药给杨乃武,而且药铺里也从来不进砒霜。

  但事已至此,刘锡彤知道已经没有退路了。

  他让人去威逼利诱钱坦:你卖砒霜,但别人拿去干什么用你是不管的,你只管承认就是;如果你不承认,那日后恐怕有无穷麻烦……

  胆小怕事的钱坦只能承认把砒霜卖给了杨乃武。

  有了钱坦的口供,陈鲁觉得此案已成「铁案」,于是下了判决:

  杨乃武斩立决,毕秀姑凌迟处死。

  4

  判决虽下,但大清毕竟还是有王法的:这种死刑,得逐级上报。

  很快,这桩案子就被摆到了浙江按察使——相当于浙江省的政法委书记——蒯贺荪的案前。

  蒯贺荪倒不是湘军集团的,但也是凭军功上的位,与湘军集团的人惺惺相惜,关系一直不错。

  他一看这案子,其实是有疑点的:

  杨乃武家境殷实,又是新科举人,前途无可限量,说他看上「小白菜」毕秀姑未必不可信,但两个家庭阶层相差太大,杨乃武愿意亲自参与,毒杀其夫,甘冒杀头之罪,动机确实有些不足。

  但考虑到此案已经余杭知县刘锡彤和杭州知府陈鲁两任之手,卷宗已经是白纸黑字,大家一地为官,又不知此案是否有湘军集团在幕后操盘,于是蒯贺荪只是把刘锡彤叫来问了下审理情况,就表示没有异议,然后再往上报——转给了浙江巡抚杨昌濬。

  蒯贺荪把皮球踢给杨昌濬,也是有道理的。

  杨昌濬,湖南人,论读书只考中秀才,但因为孔武有力,作战勇猛,跟随曾国藩办湘军团练,尤其跟随左宗棠屡立战功,最终被湘军集团保举,坐到了浙江巡抚的位置——蒯贺荪的潜台词是:你们湘军集团的人递上来的案子,你们自己解决。

  皮球被踢到杨昌濬这里,他已经基本是个「守门员」的角色了。

  尽管杨昌濬和杭州知府陈鲁确实是一个「系统」的,但面对这一桩死刑案,他还是谨慎的,至少还是「走了程序」的——他派出一个叫郑锡滜的候补知县前去暗访。

  所谓「暗访」,应该避开案件利益相关人,去寻找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说辞。

  但郑锡滜倒也省事,一到余杭,直接成了知县刘锡彤的座上宾。

  杨昌濬,他当初的老师是曾国藩的挚友罗泽南杨昌濬,他当初的老师是曾国藩的挚友罗泽南杨昌濬,他当初的老师是曾国藩的挚友罗泽南

  这样「暗访」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郑锡滜最终给杨昌濬的报告是:「仍照原结」,「无冤无滥」。

  至少从杨昌濬后面的举动来看,他是满意这份报告的——他很快就让郑锡滜去补了黄岩县的实缺。

  十二月十二日,杨昌濬将「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复审报告递交了上去:

  维持原判,秋后问斩。

  一桩案件,经知县、知府、按察使、巡抚四级认定,基本已经铁板钉钉了。

  但偏偏有人不服。

  5

  关键时刻站出来的,是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还有姐姐杨菊贞。

  詹彩凤抱着杨乃武的孩子,到杭州各处衙门去喊冤。

  而从小看着杨乃武长大的姐姐杨菊贞更是刚烈,直接去了北京,上演了一出「菊贞打官司」的上访。

  可能是两个妇道人家「拼死抗争」引人瞩目,也可能是杨家在杭州本身就颇有名望,这桩案件最终惊动了都察院(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

  都察院发令:重审此案!

  虽说是重审,但案子退回的对象是浙江巡抚杨昌濬,而杨昌濬退回的对象是杭州知府陈鲁,这两人怎么肯推翻自己先前的判决?

  面对依旧坐在堂上的陈鲁,杨乃武与毕秀姑自知翻盘无望,为了避免再受酷刑,只能再次画押认罪。

  再审还是原判,怎么办?

  杨家还是不服,变卖田产资产,倾囊一战,杨菊贞和詹彩凤再次上京申冤。

  关键时刻,四股强大的力量加入了杨家这一边——可总结为「三人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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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老佛爷知道,她的皇权利益和民权利益在这一刻是一致的,共同的敌人乃官僚地主阶级。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背后隐藏着尖锐的政治权力斗争,此案的政治意味极浓,清廷内部钩心斗角,在朝官员互相倾轧。

  于是,借着「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代表清朝皇族利益的慈禧太后在江浙文官的支持下乘机将一大批与本案有牵连的湘系官吏革职查办,同时又顺理成章地赢得了「为民做主」「平反沉冤」「清吏肃贪」的名声,从而进一步巩固了朝廷至高无上的权力,也解了江浙文官们的一口恶气。

  清末四大奇案之首——「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一件案情扑朔迷离、审理过程迂回曲折的大案。

  浙江余杭县一个豆腐店的伙计葛品连暴病而亡,有人怀疑是中毒致死。

  于是他年轻貌美的妻子小白菜被抓进了衙门,不久即供出自己和奸夫杨乃武密谋杀夫的过程,两审之后,杨乃武与小白菜一个被判凌迟,一个被判斩立决。

  案子是判下来了,可是在当事人家属以及朝野舆论的努力下,这两人迟迟没被杀头,而是关在监牢里面,一坐就是三年。

  中间又重复审了多次,先后历经县、府、按察司、省、刑部等七审七决,受尽刑讯逼供,最终由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下旨方得以平反昭雪。

  其历时时间之长,牵涉人员之多,在中国整个司法史中也算是极为罕见的,成为我国近代史上的经典冤案。

  冤案起因

  一、故事背景

  同治十二年十月初十,浙江省余杭县,一个普通民居里突然传出震天的哭声,原来是豆腐店帮工葛品连暴病身亡,娘子小白菜在一旁哭得死去活来,谁也没想到,一场旷世奇冤由此拉开了序幕……

  案件的主人公杨乃武,于道光十六年(1836 年)出生于余杭县城的一个乡绅之家,父母早亡。

  杨家原在余杭镇居住,后因战乱搬到余杭县城内澄清巷居住。

  他有个姐姐,叫杨菊贞,嫁给叶梦堂,不幸丈夫因病早故,家内无人,就经常回娘家居住。

  杨乃武先后结过三次婚,第一任妻子吴氏早就亡故;第二任妻子为詹姓女儿,称大杨詹氏,于同治十一年九月初八死于难产;后又续娶了妻子的亲妹妹,称小杨詹氏,于同年十一月初三过门。

  后面我们要讲杨乃武身陷囹圄三年多,要告状申冤,都靠这两个女人上下奔走,最终沉冤昭雪。

  杨乃武自幼读书,长大后考中秀才,平常以授徒为业,小有余产。

  有史料讲他性格耿直,爱管闲事,为民出头,对衙门官员不怎么待见,这给他以后遇囚遭难也留下一些后患。

  小白菜,本名毕秀姑,因嫁给葛品连为妻,故又称「葛毕氏」。

  根据中国古代的正统礼俗,女子一旦嫁人,就在本家姓氏前面配上夫姓,表示自己。

  所以在后来的审案记录和档案资料中,一般都称她为「葛毕氏」。

  葛是她丈夫的姓,毕则是她自己的本姓。

  毫无疑问,这也是传统社会中女子没有社会地位的真实写照。

  她于咸丰六年(1856 年)出生于余杭县仓前镇毕家堂村,粗算下来,她比杨乃武小近二十岁。

  毕秀姑的父亲早就过世,在她八岁时,母亲改嫁给在县衙当粮差的喻敬天为妻,本姓王,所以又称「喻王氏」。

  据说长大后的毕秀姑长得相貌姣好,白皙秀丽,又喜欢穿着白衣绿裤,周围的人就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小白菜」。

  但是从历史研究角度看,「小白菜」的称呼并不见于清廷的案卷资料和文人笔记,当时《申报》的报道中也没这么称呼。

  它应当是最终案情大白之后,文人的杜撰或者当时「狗仔队」的戏称。

  而关于「小白菜」的美貌,在官方奏折和后来《申报》报道中都予以认同。

  《申报》甚至说毕秀姑「美而艳」「受诸极刑,而色终未衰」,沈喻氏在供词中也屡次说她「生得美」,可见毕秀姑相貌确实漂亮。

  毕秀姑的丈夫葛品连,系仓前镇葛家村人。

  其父早亡,母亲葛喻氏后来改嫁给余杭县务农的沈体仁为妻,人称「沈喻氏」。

  为维持生计,继父让葛品连到余杭县城里一家豆腐店里做帮工伙计。

  可巧,这个喻敬天与沈体仁两家比邻而居,大约到毕秀姑十一岁时,葛品连的母亲沈喻氏与毕秀姑的母亲喻王氏商量,打算把毕秀姑聘给葛品连为妻。

  因他们两人的父亲都是继父,对他们的终身大事不管不问,于是就由两人的亲生母亲做主,只等两人年纪稍长后就可完婚。

  到了同治十年(1871 年),毕秀姑年满十五周岁,十六虚岁,出落得水灵清秀,肌肤白净。

  在古代,女子及笄(jī)即十五岁时就可以行婚。

  在亲友帮助下,两家请家住附近的秀才杨乃武给择定了日期,于同治十一年(1872 年)三月初四举办结婚仪式。

  就在他俩结婚前约四个月的时候,杨乃武在澄清巷口新建了三间两层楼房,当时还请了葛品连的继父沈体仁做监工。

  葛品连与毕秀姑结婚后,日子比较拮据,没有单独的住处。

  沈体仁得知杨乃武的房子除了自家居住外,还有一间空出的屋子没人住,就与妻子一起同杨乃武商量,以每月八百文的价格租一间给儿子儿媳居住,并于结婚一个多月后搬来。

  此后,杨乃武一家就同葛品连夫妇住在一个屋檐下。

  话说葛品连在豆腐店当伙计,因做豆腐需要晚上发酵,第二天一早发卖,且店铺离家路途较远,就不得不起早贪黑,为了节省往返时间,他就经常晚上睡在店里头。

  而小白菜(成家后应该叫葛毕氏)活泼外向,只身在家,闲着无事,就常到杨家串门,杨乃武性格爽朗,倒也素无避忌,相处融洽,如同一家人似的,小白菜有时还在杨家同桌吃饭。

  在杨乃武的影响下,她对读书、诵经产生了兴趣,请杨乃武教她。

  杨乃武也不推辞,常常手把手地教她识字背诗,秉烛夜读,笑语盈窗。

  这个时候,杨乃武的第二任妻子大杨詹氏还在,小白菜与杨乃武往来虽然较为频繁,但并没怎么引人注意。

  到了当年(1872 年)九月初八,大杨詹氏因难产去世,剩下杨乃武一人在家,小白菜仍然和以前一样,不避嫌疑与杨乃武同吃共读。

  这样过了些日子,葛品连有时回家比较晚了,发现小白菜还在杨家,不由起了疑心,怀疑妻子与杨乃武有奸情。

  他为探明情况,一连好几个晚上,从店里跑回家,躲在门外屋檐下暗中偷听。

  可除了听到二人读书诵经外,并没有调情轻薄之事,更没有抓获奸情。

  但葛品连心中的疑云难以消散,就向自己的母亲沈喻氏将自己的怀疑和所见述说了一遍。

  沈喻氏与丈夫沈体仁住在别处,偶尔去杨乃武家看望儿子儿媳,也曾见儿媳与杨乃武同桌吃饭,早已疑心,听到儿子如此一番说法更是疑云重重。

  妇道人家口没遮拦,沈喻氏又添油加醋,在邻居间大肆渲染。

  一时间邻居们指指点点,流言四起,街谈巷议都是杨乃武与葛毕氏「羊吃白菜」的桃色新闻。

  而杨乃武这边妻子大杨詹氏去世两个月后,十一月初三,在岳母的同意下,杨乃武又与大杨詹氏的胞妹小杨詹氏结了婚。

  这个时候,葛品连与小白菜之间的吵闹也开始增多。

  葛品连经常借故打骂妻子,但又没钱另租房子,只得依然住在杨乃武家。

  如此磕磕碰碰,到了第二年也就是同治十二年(1873 年)的六月,杨乃武以行情见涨为由,提出要把房租提高到每月一千文。

  葛品连听从母亲的劝告,决定趁此机会迁居以避开嫌疑。

  就向杨乃武说明不再租住其房屋了,随即搬到位于小白菜继父喻敬天的表弟王心培家隔壁租住。

  王心培也早就听说过杨乃武与小白菜之间的风言风语,自从葛品连一家搬来隔壁居住后,就留心观察,看杨白之间到底有没有传闻的风流韵事。

  可是观察了好多天,并没见到小白菜出去,杨乃武更没有过来与她幽会。

  但是,葛品连的疑虑却并没有因此消解,依旧对妻子耿耿于怀,认为毕秀姑对自己不忠,常常借故打骂。

  这年的八月二十四,葛品连嫌小白菜腌菜晚了时日,将妻子痛打一顿。

  小白菜忍无可忍,寻死觅活,剪掉自己几缕头发,发誓要出家做尼姑。

  闹腾了许久,直到双方父母赶来调解,房东王心培也赶来劝解,才算平息风波。

  但这个事件,在街坊邻居看来,实际上就是葛品连假借腌菜问题,出一下杨乃武与小白菜同吃诵经甚至通奸的恶气。

  故事说到这里,读者朋友们也许要问,杨乃武和小白菜俩人除了彼此有好感之外,究竟有没有做什么不伦之事?我们的答案是不知道。

  因为在法律上最讲究「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

  案件笔录和证人证言确实反映出他们常在一起,相互间有好感,但直到全案最终审理完毕,审判官们都没有发现确切的证据能证明他们之间有苟且害人之事。

  但是话说回来,大家不要忘了,传统社会遵循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礼教,他们二人经常在一起交往的行为,的确与这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伦理道德规范相冲突。

  也就很容易引起街坊邻里的非议。

  还要说明的是,前文提到了不少与主人公有瓜葛的人,如:葛品连的母亲及其继父,小白菜的母亲及其继父,杨乃武的第三任妻子小杨詹氏,还有邻居王心培。

  听起来很乱,但大家要注意将来案件发生后,这一干人都被作为证人多次出庭作证,而所谓「杨白」案的相关事实也正是靠所有这些人的供述才能勾画完整。

  二、葛品连暴病身亡

  同治十二年八月(也就是葛品连借腌菜事件打了小白菜的前后),杨乃武赴杭州参加癸酉科乡试,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举人,是当时余杭县唯一一名中举的举子。

  按照惯例,中举者必须在张榜后的两三个月内到浙江首府杭州办理确认和报到手续,否则将被视为弃权处理。

  这个时候,杨乃武的岳父病故,虽然早已落葬,却还未曾除灵(一种迷信仪式)。

  而当时他的两个儿子都已病故,没有男性子嗣,于是詹氏宗族就讨论把族侄詹善政过继给他顶门为嗣。

  于是定好十月初三除灵,初五举行詹善政的过继礼,而先后娶了詹家两个女儿的杨乃武自然是非要参加这两个仪式不可的。

  于是,十月初二,杨乃武前往杭州办理中举事宜,至初三办理完毕,就从杭州直接赶往南乡岳母家中。

  当时同去祭奠的还有好多人,包括詹耀昌的干兄弟、监生吴玉琨、还有沈兆行、孙殿宽等。

  杨乃武初三下午赶到祭奠,当晚就住在岳母家。

  初五举行詹善政过继礼,所有参加仪式的亲朋好友都在过继书上画押作证。

  一切手续办完后,杨乃武于初六返回家中。

  就在杨乃武忙碌着办理中举和家族事宜的同时,葛品连生病了。

  十月初七这天,葛品连忽然感到身体不适,全身疲乏无力,忽冷忽热,像犯了疟疾,两腿像灌了铅,走路沉重。

  小白菜知道丈夫本来就患有流火症(上火),劝他找人替工,回家休养。

  葛品连认为无甚大碍,执意不肯,支撑病体勉强上工。

  这样硬挨了两天,病情日趋加重。

  初九早晨,葛品连实在支撑不住,只好请假回家,途中屡次呕吐。

  他的继父沈体仁正在路边大桥店内吃早茶,见葛品连浑身哆嗦,走路艰难,心知他流火病复发,就没有叫住他,只是让他回家早些休息。

  葛品连路过一家点心店时,还买了一个粉团作早点,但刚吃了几口,还没走到家,就都吐了。

  好不容易磨蹭到家门口,房东妻子见他两手报肩,瑟瑟发抖,问询了几句,就喊小白菜出来扶她丈夫上楼歇息。

  小白菜将丈夫扶到楼上,脱衣躺下,盖上两床被子,见丈夫依然呕吐,大叫发冷。

  询问他病情,葛品连说自己连日来体弱气虚,大概是流火病复发,嘱咐妻子拿一千文钱托岳父喻敬天代买东洋参、桂圆煮汤补补元气。

  喻敬天派人买回东洋参和桂圆,小白菜给他煎成汤药服下,而后又叫来自己的母亲喻王氏帮忙照料。

  喻王氏来了后,见女婿依旧卧床发抖,不多时间就想呕吐,既无好转也没恶化,于是安慰开导一番,就回去了。

  到了傍晚时分,小白菜听到葛品连喉中痰响,急忙上前照料,却见丈夫口吐白沫,已经不能说话,十分害怕,就高声叫喊,先是房东王心培夫妇闻声赶来,而后又叫来双方母亲沈喻氏及喻王氏。

  婆婆和母亲来了之后,见葛品连两手在胸口乱抓,目光直视,就赶紧找来大夫看病。

  大夫来了之后,诊断说得的是痧症,不是什么治不了的大病,吃服中药就好了。

  按照中国传统中医理论,对这种病的治疗办法就是刮痧,刮痧之后,人的皮肤上会出现相应的颜色反应,疝气去除病就好了。

  于是在大夫的指导下,用土办法灌万年青汁、萝卜籽汤,但仍未见效。

  王心培后来还跑出城外,把小白菜的继父喻敬天叫来,另外延请大夫诊治,也是毫无效果。

  葛品连最终挨到次日(十月初十)下午申时(也就是下午 3~5 点),气绝身亡。

  葛氏家人悲痛欲绝,哭声震天。

  哭过之后,家人商量发丧出殡事宜。

  沈喻氏给儿子擦洗身子,换上干净衣服,准备停灵两日后入殓埋葬。

  当时尸体并无任何异常,在场的所有人都认为是葛品连是痧症致死,起初并没有丝毫怀疑。

  葛品连死亡的时令虽已是十月深秋天气,可南方天气闷热潮湿,屋内又通风不畅,加上死者身体肥胖,到了第二天即十一的晚上,尸体就开始发生变化,口鼻中有少量淡血水流出。

  葛品连的干妈见后,认为尸体怪异,就提出疑问,说葛品连「死得蹊跷」。

  沈喻氏平时就对儿媳举止轻浮不满,见有人提出问题,也不觉起了疑心。

  她又仔细查看了儿子尸体,见尸体面部发青,口鼻流血,面目狰狞,回想起儿子死前双手乱抓,口吐白沫,于是疑窦丛生,认为儿子可能是中毒死亡的,就当场盘问起儿媳小白菜。

  小白菜一口断定丈夫是因病致死,绝没有其他缘故。

  沈喻氏见问不出眉目,自己的疑惑又难以消除,便与家人商量着告官,只是说自家有人好端端地突然暴病而死,不明究竟,希望由官府勘验儿子是否中毒而死,如果的确不是中毒而死就入殓出殡;如果确系中毒死亡,就追究凶手,为儿子申冤报仇。

  当下就请来地保(如同今天的居委会主任)王林,让他先察看尸身,王林也认为是中毒模样,同意告官,当晚便请人写好呈词。

  次日一早,在王林的陪伴下,沈喻氏向余杭县衙递交了请求验尸的呈词。

  按照清代法律的规定,如果地方上发生了人命案,需要到现场查验的,县官老爷必须亲自出马,赶到现场调查究竟,毕竟人命关天。

  过去有句说法,说是地方上发生的事情,对于最基层的朝廷官员来讲,就好比是一个孩子刚刚降生,需要父母照顾。

  而离案发地最近的县官,你可是当地人的父母官,你就有义务、有责任在第一时间予以关注和照料。

  县官前往勘察时,往往还要带一名仵作同行。

  仵作就是古时候的法医,他专门负责勘查现场,检验尸首的受伤或病理情况。

  除了仵作而外,还要带上一名刑书,也就是记述现场勘验结果的书记员。

  当然了,两三个随行的衙役跟上,以便维持秩序、现场审问或追捕凶手。

  这样,连同县太爷,一行人就这么四五个人。

  当然也不可能多带,因为当时的法律还明确规定,这些公务员的饮食都要自备,为的就是要防止他们到了乡间吃拿卡要,骚扰民众。

  由此可见,古代法律规定中也是有它便民亲民之处的!

  祸起枉判

  沈喻氏报官之后,余杭知县刘锡彤,就带上仵作沈祥和跟班门丁沈彩泉及一班衙役前往现场勘验葛品连的死因。

  在现场勘验时,刘锡彤命仵作沈祥用银针刺探咽喉,却忘了用皂角水擦洗银针……因尸体症状与砒霜中毒表现不符,仵作沈祥不敢确认是否中毒而死,只是含糊报告知县,死者属「服毒身亡」,知县刘锡彤即刻将小白菜带回县衙审讯,从下午审到半夜,小白菜终于忍不住酷刑的折磨,招认了自己与杨乃武的奸情……

  一、案件一审

  时任余杭知县刘锡彤,天津盐山人氏,道光丁酉科顺天乡试举人,此时他已经年近七十。

  他十月十二一大早接到诉状,见一向平静祥和的余杭竟然出了命案,即刻准备,叫来仵作沈祥和门丁沈彩泉及随行衙役前往葛家勘验,探访案情。

  一伙人收拾完毕,正待出发,余杭秀才陈竹山来到县衙给刘锡彤看病。

  刘锡彤年迈多病,聘请陈竹山定期前来给他检视身体。

  两人关系密切,常来常往,已经成为无所不谈的朋友。

  望闻问切之余,刘锡彤向陈竹山谈起正要前去勘验的一起凶案的事情,要断明葛品连是否确为中毒而死。

  陈竹山就把他在街头巷尾听到的关于杨乃武与葛毕氏(「羊吃白菜」)的风流传闻告诉刘知县,并说其后葛品连为避嫌疑搬了家;他们小夫妻失和,有一次吵架,小白菜哭闹着要剪发做尼姑等等;还说现在葛品连青年暴死,邻居都认为是杨乃武与小白菜合谋毒死。

  陈竹山和刘锡彤聊到近中午时分才分别。

  陈竹山离开后,刘锡彤即带领仵作、门丁及衙役前去勘验。

  正午时分,一行人来到葛家,此时葛品连的尸体腐烂加剧,肚腹膨胀,上身变青,腹部有几个水泡,一按即破。

  仵作沈祥勘验发现:尸身仰面,淡青色,尚未僵硬,口鼻内有淡血水流入眼耳,腹部有大泡十余个,用银针刺探咽喉,银针呈青黑色,擦之不去。

  在报告结论时,根据以往经验,沈祥有些犯难:这个症状与宋慈《洗冤录》[2]所载服砒霜而死的特征应有「牙根青黑、七窍流血、嘴唇翻裂、遍身小泡」的情形不同,但与「用银针刺喉,银针变暗擦之不去」的特征却又一致。

  沈祥想起自己曾勘验的另一个死者,其尸体特征与此相似,那个人是自服生烟土(鸦片)致死的。

  沈祥思虑再三,就说,死者可能是服生烟土中毒而死。

  门丁沈彩泉在县衙时,也听到了陈竹山的议论,于是先入为主,认为烟毒都是自己吞服,与被人毒死不同,葛品连肯定是被砒霜毒死。

  沈祥不服气,与沈彩泉争执起来,这时,试毒的银针本来应该用皂角水多次擦洗的程序也被忘得一干二净。

  两人争执的结果是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好含糊地向刘锡彤报告称死者系「服毒身亡」。

  刘锡彤一听「服毒」,立刻想起陈竹山的话,认为葛品连肯定是被人毒死的。

  当即询问告状的沈喻氏,让她陈述葛品连死前情况,吃了什么东西,谁做饭喂服。

  沈喻氏把大致情形诉说一遍,特别说明死时只有儿媳在身边服侍。

  刘知县当即叫来小白菜质问,让她说出实情。

  小白菜说只让喝了一碗东洋参煮的桂圆汤,而矢口否认自己毒死了丈夫,并对天发誓。

  刘锡彤见在葛家问不出头绪,就让衙役把小白菜带回县衙严审。

  刘锡彤将小白菜带回县衙,胸有成竹,认为很快就能破案,查出凶手。

  他吃过午饭,稍事休息,立即升堂审问。

  刘锡彤因有成见在先,先问小白菜:葛品连因何中毒身亡?威逼她说出毒死丈夫的实情。

  小白菜连呼冤枉,坚称自己毫不知情。

  刘锡彤用了一下午时间,审问依然毫无进展。

  刘锡彤见问不出头绪,就直奔主题,打算突破小白菜的心理防线,逼问其是否认识杨乃武,与其有什么关系。

  小白菜供认自己认识杨乃武,她和丈夫原是租住在杨乃武家的,但案发前已经因他家租金太贵搬了出来,另租了房子,两家现已互不来往。

  同时她对丈夫的死仍表示毫不知情,葛品连就是突然发病致死的。

  刘锡彤平素对奸夫淫妇深恶痛绝,眼见小白菜坚持自己的说法,更觉得是诡辩抵赖,愈加相信那些社会议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就下令用刑。

  按照清代法律的规定,传统的法律制度,在审讯人犯的时候,可以对人犯用刑,叫作刑讯,「刑讯逼供」的说法就是从那时来的。

  按照我们今天的法律观点来看,这是不允许的,但在过去却一直被认为是正当的(当然它也不可以滥用)。

  一开始,先用「拶刑」。

  清代对女性人犯如果要刑讯的话,还有个比较重的刑罚叫作拶(zǎn)指,拶子是一种审讯女犯时所用的夹手指刑具,实际上它是在五根木棍或竹片当中,横穿两根皮线,让这个人犯的两手各四指插在五根棍子当中,然后由衙役在两边用力拉紧皮线,五根棍子便收紧压迫手指,使得这个人犯非常痛苦。

  有戏词说:「拶子本是五根柴,能工巧匠造起来,虽然说它不是斩人的剑,拶得我十指连心痛难挨。」

  当时刘锡彤就给小白菜上了拶指的重刑,小白菜疼得冷汗直冒,却咬紧牙关矢口否认,审讯没有效果。

  接下来,刘锡彤又叫衙役们剥去小白菜的上衣,用开水浇在背上,仍无效果,再用烧红的铁丝刺穿小白菜的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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