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张淼:从《广弘明集》的编撰看道宣的佛教伦理思想

  

  摘要:《广弘明集》是中国佛教律宗创始人道宣编撰的一部重要佛教文献资料集,其内容涉及佛教思想、儒释道三教关系、佛教与世俗观念之关系等诸多内容。就该书的编撰体例而言,十大类目显示出其在结构上的有序性、系统性和内在逻辑性,反映出道宣编撰该书时的所具有的学术思想。同时,从该书的编撰及结构安排上来看,可以反映出道宣本人所具有的佛教伦理思想,即对修行者在主体价值观上的劝信皈依、在行为规范上的止恶修善和人文导向上的慈悲济度等等,从主体自身、行为和取向等三个方面集中展示了道宣对佛教伦理思想的独特理解。

  关键词:道宣;《广弘明集》; 善恶; 伦理; 皈仪; 信仰; 三教关系; 佛教

   

  作者简介: 张淼,西北大学历史学硕士,南京大学哲学博士,曲阜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道宣( 596-667) ,俗姓钱,吴兴或丹徒人,长期活动于长安终南山,是中国佛教律宗的创始人。道宣一生勤奋求学,博览群书,见多识广,兼通三教。据文献记载: 道宣“少参学府,优柔教义,咨质贤明。问道绝于儒文,钦德承于道立。……居无常师,追千里如咫尺; 唯法是务,跨关河如一苇; 周流晋魏,披阅累于除闻; 顾步江淮,缘构彰于道听”。道宣一生又勤于著述,其著作种类繁多,有论、疏、钞、序、传、集等,数量众多,卷帙浩繁,大约有四十多种,二百多卷。除了部分作品已经亡佚之外,一些重要的著作都保留至今。律学方面的重要论著有: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律比丘尼钞》等; 佛教史传、目录方面的著作有: 《续高僧传》《广弘明集》《集古今佛道论衡》《大唐内典录》等; 佛教神异感通方面的著作有:《集神州三宝感通录》《道宣律师感通录》等等。其中,《广弘明集》不仅是我们研究中古中国社会思想、儒释道三教关系、佛教思想的重要资料,也是了解道宣本人思想的重要资料,如关于道宣对儒佛关系、佛道关系的理解以及相应的佛教伦理思想等等。

  一、凸显主体价值——劝信皈依

  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以来,就在思想上吸收和融摄中国本土文化,在伦理观上努力协调与儒道伦理观念的紧张关系。经过了魏晋南北朝的发展,隋唐时期中国化了的佛教已经成为社会上一种重要的宗教信仰体系,形成了适合时代、适合大众的鲜明特色。加强对佛法僧“三宝”的推崇是佛教信仰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劝信未信者乃至皈依佛教。佛,是指佛教的创立者释迦牟尼,后来泛指拥有智慧、成就功德、获得解脱的一切佛。法,即佛法,是佛陀向大众宣讲的思想、教义,它是佛教信仰体系的内在核心部分。僧,即接受并奉行佛教教义的群体,是佛教思想得以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佛教得以成立和延续的主要信众。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佛是修行者所追求的最终成就,法是维系僧团、信众和获得解脱的律则,僧则是成就、实现和传播佛教伦理道德的基本载体。佛法僧三宝共同构成了佛教伦理道德体系的完整内容。佛教在传播过程中的主要任务就是向世人推广“三宝”的认同,亦即宣扬佛的不可思议的威力、传播佛教的基本教义、扩大佛教信仰者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建构并践行佛教伦理道德,维系佛教团体和佛教信仰的持续发展。在佛教信仰体系中,皈依三宝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是信仰者正式成为佛弟子的一种象征,另一方面,皈依者会得到种种不可思议的利益,从而增强他们对佛教的信仰。这些现实利益涉及: ( 1) 诸多善神可以护佑皈依者,“受三归者,有三十六善神,与其无量诸眷属,守护其人令其安乐。”“是故我往先教三归,教三归已,一切恶众及诸毒药,无能加害。” ( 2) 皈依三宝者能够消除前世乃至今生所做种种罪业,“夫世戒者不能破坏先诸恶业,受三归戒则能坏之。”( 3) 皈依者又可以享受善果福报,“若人受三自归。所得果报,不可穷尽。如四大宝藏,举国人民七年之中,运出不尽。受三归者,其福过彼,不可胜计。”以上种种利益同时也是维系佛教信仰者遵循佛教思想进行修行的重要伦理规范,是处理人我、凡人与佛菩萨等关系的道德准则。

  因此,在道宣看来,为了扩大佛教的影响和佛教徒的范围,首先要让世俗之人认识到佛法僧三宝的妙用及其不可思议之处。就佛的不可思议处而言,道宣说: “佛名大觉,照极机初。审性欲之多方,练病药之权道。故能俯现金姿,垂丈六之伟质。流光遍烛,通大千而阐化。致使受其道者,获证尘砂。内倾十使之缠,外荡八魔之弊。故能履水火而无碍,摄龙鬼而怡神。三明六通,畅灵襟之妙术。四辩八解,演被物之康街。其道显然,差难备叙。”在儒释道三教教主之中,也惟有佛为至尊。《归正篇》中将儒、佛、道三教放在一起进

  行比较,并且得出结论: 无论是道教的创始人老子,还是儒家的创始人孔子,都不及佛祖释迦牟尼高明,明确宣称“佛为大圣,凡俗彼归。二仪三五,不足师敬。”其辨别儒道之迷惑的目的,是要“明正邪互举,狂哲相陵” 。用“正”来指代佛教,用“邪”来指代道教、儒家,使二者之地位昭然若揭。在《广弘明集》具体收录的文献中,并没有三教直接辩驳的文章,而是用前代帝王名士扬佛而抑儒道的文献,使用了从反面衬托、侧面显示等表达方式,证明三界之中唯佛为大、唯佛独尊的实事,与佛相比较,孔、老都不足以师法、不足以礼敬。同时,《广弘明集》还补录了《弘明集》中没有收录的文章、著作,这些在僧祐生活的时代已经出现的有关佛教的论著,其中相当一部分归入《归正篇》与《辩惑篇》。如《商太宰问孔子圣人》《子书中以佛为师》《汉法本内传》《后汉郊祀志》、吴主孙权《论叙佛道三宗》、宋文帝《集朝宰论佛教》等等,收入《归正篇》; 魏曹植《辩道论》、孙盛《圣贤同轨老子非大贤论》、孙盛《老子疑问反讯》等等,收入《辩惑篇》。道宣在《广弘明集》补充收录这些文章有其明显的用意,即论证释迦牟尼佛是圣人中的圣人: “孔子深知佛为大圣”,“老氏之师名释迦文”,“惟佛是众圣之王,四生之首” 。他借此向世人阐明佛教优于儒教、道教的道理。

  “法义”是“法”与“义”的组合,“法”指佛法,“义”即仪则。因此,“法义”一词一方面主要是指佛陀所宣讲的有关人生、宇宙的理论和学说,另一方面,它也是信众修习、生活、求得解脱的基本道德准则、仪则。如《佛说譬喻经》中说: “如来大慈,为说如是微妙法义。”《法华义疏》中说:“教法但称为法,教所表理即称为义。”强调了佛陀所讲的理论或学说义,而道宣所讲的“法义”则更偏重于义则、准则义,故道宣说: “法者何耶? 所谓凭准修行,清神洗惑而为趣也。义者何耶? 所谓深有所以千圣不改其仪,万邪莫回其致者也。”这些法则“可以看作是佛教的伦理规范,是世俗道德规范与宗教规仪的结合,包含着丰富的宗教伦理内容,也包含着丰富的世俗伦理内容”。儒家“五常”容易使人堕落于现实世界,而佛教“法义”则高于儒家的“五常”,是佛门弟子避免沉沦于世俗境界、证得涅槃境界的门径。因为印度佛经中所讨论和阐释的“法义”,在当时许多汉译佛经以及一些注疏等著作中有所讨论,故道宣在《法义篇·序》中并不是探讨和阐释印度佛经中“法义”的含义。道宣在《法义篇》中主要收录唐代以及此前帝王皇室、文人墨客们关于因果报应、顿悟、法身、佛性、二谛、形神等方面争论的文章,以及他们讲解佛法时的疏文、启文、佛教类书序、佛经注解序等等,这些文章大都涉及到佛教的教义和基本理论。从根本上讲,他所搜集的这些文章探讨的中心内容也是属于佛教思想和学说,是通过当时的知识阶层来向世人传播佛教思想的资料。

  僧众是传播佛教和发展佛教思想的重要载体,其在整个佛教信仰体系内的重要性不言自明。道宣在《僧行篇》中称赞僧众“是以道洽幽明,德通贤圣。开物成务则福被人天,导解律仪则化垂空有。并由式敬六和,扬明三宝。内荡四魔之弊,外倾八慢之幢。遂使三千围内咸禀僧规,六万遐年俱遵声教。非僧弘御孰振斯哉?” 正是这些僧众的努力才使佛教历经种种艰难从印度传播到了中国,并且,在僧众入乡随俗、因势利导的传播方式下,将佛教改变成适应中国社会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将佛教的伦理观念以一种宗教的形式传播开来。但是,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不是一帆风顺,从一开始就受到中国政治、伦理观念以及中国本土文化的排斥,尤其是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的两次灭佛行动,佛教几乎遭受到致命性的打击,其传播形势变得非常严峻。即使在隋唐时期,佛教的发展仍然受到统治者的制约,幸而有许多信仰坚定、为护持正法不惜牺牲性命的僧众,如北魏的昙曜、东晋的慧远、唐代的法琳等人,为促进佛教的兴盛和进一步的传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正因为如此,道宣在《续高僧传》中就专门设立“护法”一目,凸显僧人在佛教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广弘明集》中“集诸政绩,布露贤明,或抗诏而立谠言,或兴论以详正议,或褒仰而崇高尚,或衔哀而畅诔词”,肯定僧众在佛教中的地位的做法,一方面凸显了僧众在佛教发展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和举足轻重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励后代僧人为护持正法、弘传佛教而努力。

  二、确立根本行为规范——止恶修善

  佛教教义中既有思辨性很强的哲学理论,也有在实践中可以具体操作的伦理观念。佛教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社会立足并不断发展,在于它与中国传统思想有共通之处,“除了其理论上的特点之外,主要是因为它与儒道一样积极主张惩恶劝善。统治者正是看中了佛教的这一社会道德教化功能,才予以大力扶持的。”对惩恶劝善的宣扬而受到统治者的扶植这一点,在道宣的思想中也表现极为明显。《广弘明集》中不仅涉及到高深的佛教哲学理论,如因果报应、神灭与神不灭、夷夏之辨等等问题,同时,也宣扬了佛教的基本伦理观念。这些包含有处理人际关系和寻求人生解脱的伦理价值观念,有劝善思想、慈悲济度、戒律思想、祈求福祉、忏悔罪业等等,诸如此类的佛教伦理观念都是道宣在选取不同材料时特别关注的内容,同时也能够反映出道宣律师本人所认同的佛教伦理观念,道宣因此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成为唐前期与玄奘齐名的一位重要人物。

  佛陀在观察人生、社会的基础上,证悟了人生是苦的生命价值观念,“一切皆苦”是佛陀和佛教对人生、世界所持有的基本价值观。就人生观上而言,是以“二苦”、“四苦”、“五苦”、“八苦”乃至“一百一十苦”等诸种“苦”作为人生的基调,而形成这种痛苦人生的哲学基础在于因果报应理论,因此,佛教在理论上十分注重对因果报应思想的讨论。尽管佛教已经认识到现实人生是苦,但是,从绝大多数人的实际感受而言,却存在有苦与乐、不幸与幸福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轮回与解脱等截然相反的两种状态。从轮回的视角来说,形成这样不同结果的原因是由于人们( 此一生或以往生)所造的“业”不同,即所谓“善业”和“恶业”的不同。“善业”可以使人达到解脱境界,“恶业”则使人陷入轮回境地。正是由于这种“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的善恶二业支配着人们的未来世界。为了能够通过积累“善业”而获得理想中的人生归宿,佛教常常讲: “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诸恶莫作”,是从消极被动方面禁止某些行为,“众善奉行”则是从积极主动方面来鼓励某些行为,这些都是制定佛教戒律禁止性和作为性戒条时的指导原则。换言之,从佛陀开始就认为,通过人们自身的努力实践,多做善事,少做恶事,就会在最大程度上趋利避害,求得善果,扬善止恶便成了佛教伦理观念中最重要的一种观念,也是以后佛教戒律中所蕴含的根本精神。因此,经中有言: “守口摄身意,慎莫犯众恶,修行一切善,如是得度世。” 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佛教是一种劝善的宗教。

  道宣在编撰《广弘明集》的时候,也充分意识到劝善止恶伦理观念的重要性,特地选择了晋戴安的《释疑论》、朱世卿的《性法自然论》、任道林的《周祖巡邺请开佛法事》、释道安的《二教论·教旨通局篇》和唐李师政的《内德论·通命篇》等文章来从理论上和事实上阐述善恶报应的思想,旨在说明“圣人陈福以劝善,示祸以戒恶” 的道理。

  如何能够让信众更好地修行,消除一切恶业?这就需要遵循一定的律法规则,从道德上来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最终实现超越自我,达到涅槃境界,戒律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信仰者要想使自己的修行符合佛教基本思想,首先就得坚守戒律,“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 住在佛家,以戒为本。” 可以说,戒律是防非止恶、修善扬善的有效律法。

  “戒是无上菩提本”,佛教戒律不仅是成佛的基本准则,也是信徒们积极进行道德修养、完善道德品质的重要保证,在整个佛教信仰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小乘佛教所提倡的“三学”( 戒、定、慧) ,还是大乘佛教所宣扬的“六度”(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和智慧) ,“戒”都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戒是梵文Sīla( 尸罗) 的意译,其意思是佛陀为弟子制定的防恶止非、修善进德的修行规则。“制过防非本为生善,戒是止善身口无违。” 除戒之外,还有律,在佛教经典中,通常分为经、律、论三藏十二部,涉及到佛教戒律的律典是其中之一。关于戒律的由来、种类及其作用,早在佛陀在世的时候就已经有所涉及。佛陀最初传道的时候并没有制定戒律,但是,后来因一位弟子须提那与其在家妻子行淫事,为了保证僧团修行的顺利,从根本上解决造作此种恶业的动机和行为,才制定了最早的一条戒律,以禁止男女之间发生关系。“从今是戒应如是说: 若比丘行淫法,得波罗夷,不共住。”佛教的戒律种类及其名目繁多,就大乘佛教的戒律而言,一般总称为“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和摄众生戒三种戒律,其总的目的在于断除一切恶念,升起善端,用慈心来摄受利益众生。因此,道宣在论述佛教戒律的时候说:“戒者,警也。常御在心,清信所存闻诸视听。”戒律具有一种警戒作用,向人们指出了何种行为为善,何种行为为恶,善恶行为要依据戒律的规定去采取适当的方法、措施去做。因此,“正教虽多,一戒而为行本。其由出必由户,何莫由斯戒矣。” 从现实世界来看,芸芸众生轮回于生死苦海之中,生命得不到解脱,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不能够认识到戒律是实现超脱生死,觉悟成佛的必由之路。“群生所以久流转生死海者,良由无戒德之舟楫者也。”反之,“若乘戒舟鼓以慈棹,而不能横截风涛远登彼岸者,无此理也。”如果能够认识到坚守佛教戒律,止恶修善,广结善缘,则不仅能够常住人天,而且还会转迷成悟,超脱生死,达到涅槃彼岸。

  三、展示人文情怀——慈悲济度

  由于现实世界的生命载体都存在着生老病死等诸多痛苦,释迦牟尼在观察人生苦难的基础上,怀着一颗悲天悯人的慈悲心,从生命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视角重新思考人生,创立了旨在解脱众生苦难的佛教,其目的就是为了解除生命中的种种痛苦,将处于痛苦轮回中的众生引渡到幸福的涅槃境界,这是佛教伦理思想的一个最基本内容。佛教创立之初就已经十分强调大慈大悲是佛教最根本的伦理精神。尤其是大乘佛教思想中,慈悲观念更具有普遍性和开放性。《大智度论》中写道: “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 慈悲观念不仅表达了佛教对人生现实生命的深切关怀,显示出对受苦受难的民众的普遍同情与无限悲愍,而且,这种慈悲观念还超越了人类范围之外,以一种更广阔、更高层次的视野去审视有情世界,包含了对所有生命的深切关怀,是佛教所特有的一种生命伦理观。

  所谓慈悲,是“慈”与“悲”的合称。“慈”是指慈爱众生,使众生快乐,给他们幸福。“悲”是指同情众生之苦,是众生之苦若己身受,并且要积极地解除众生的苦恼,使之摆脱痛苦,拔除其苦。“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佛教所宣扬的慈悲观念是超越了人我、家国范围的更高层次的慈悲,是无缘慈悲,同体慈悲。在大乘佛教慈悲观念中,“六度”中的“布施”“持戒”、“忍辱”等前三度就是慈悲观念的重要体现,“布施”度是对他人从财物、佛法等方面所展开的一种慈悲行为,“忍辱”度则是对修行者自己提出的要求,从另一方面来规定了慈悲的意义。“持戒”度更加强调对修行者自身的素质的要求,不杀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戒律,无论是“五戒”、“八戒”还是“具足戒”,戒杀是首要的一条。因此,道宣发扬了佛教的慈悲思想,他在编撰《济慈篇》、《诫功篇》时,将慈悲思想与佛教戒律思想密切地联系起来。他认为戒杀的精神就在于慈悲,“夫受戒者,慈悲为务。于三千界内,万亿日月,上至非想,下及无间,所有生类,并起慈心,不行杀害。或尽形命,或至成佛。长时类通,统周法界。此一念善,功满虚空。其德难量,惟佛知际。”佛教戒杀不只是针对人类自身,还具有普遍意义,从狭小的人类社会扩展到宇宙间的其它一切生物的生命,凡是有生命的存在都应当在戒杀之列。在这一点上,佛教更加关注现实世界的生命,是活在当下的生命,而非超越性的生命。这样做实际上也是一种广植善业的过程,可以获得无量福德。故《启福篇·序》中道:“今论福者,悲敬为初。悲则哀苦趣之艰辛,思拔济而出离; 敬则识佛法之难遇,弘信仰而登神。”道宣在序言中所以谈论到“启福”,究其原因就在于他悲悯众生之苦,慨叹众生对佛法难遇难闻的悲哀,由此也彰显出道宣具有的慈悲济度观念。

  道宣在《济慈篇·序》中道: “释氏化本,止杀为先。由斯一道,取济群有。故慈为佛心,慈为佛室,慈善根力,随义而现。有心慈德,通明起虑而登色界。况复慈定深胜,兵毒所不能侵。慈德感征,蛇虎为之驯扰。” 佛陀教化众生,首先是戒杀,为了能够济度众生,又必须有慈悲心理,特别强调了佛教徒应当具有“慈德”,从道德品质的高度来突出慈悲的意义,“释氏之教义本慈悲,慈悲之要全生为重。”然而,“末代门学师心者多,不思被忍辱之衣,示福田之相。纵态警餐,以酒肉为身先。饮瞰异于流俗,践陆同于贤圣。经浩明示,不得以佛为师。讥丑尘点,灭法在于斯矣,况复蚕衣肉食。” 因此,为了展示佛教的慈悲精神,道宣选编了南朝齐沈约的《究竟慈悲论》、梁周颙的《与何胤书论止杀》、梁武帝的《断酒肉文》、《断杀绝宗庙牺牲诏》和北齐颜之推的《诫杀家训》等五篇文章,从这五篇文章的作者及其观念来分析,无论是舞文弄墨的文人学士还是地位独尊的皇帝,也无论是从儒家观念还是佛教立场,都是重点强调了小至个人生活饮食,大至国家宗庙祭祀中的止杀、禁杀、断杀、戒杀的慈悲行为。其中,梁武帝的《断酒肉文》一文规定的佛门饮食习俗更是影响到现在。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道宣有意识地搜集和整合这类文章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展开,即阐述了他认为的“在生所重,厚身宝命; 恕己则怜,慈为觉本” 的慈悲理念,其目的就是禁止戕害生命,尊重每个生命存在的权利,理解每个生命存在的价值,展示佛教的慈悲精神。

  结语

  一部著作的完成必定要体现编撰者的编撰思想,道宣编撰完成的《广弘明集》、《集古今佛道论衡》、《释迦方志》等等都是如此。通过阅读《广弘明集》的具体内容和分析道宣律师在编撰该书时所隐含的编撰思想,我们不难发现,在佛道二教之间争论比较激烈和儒家思想占据国家统治思想地位的初唐时期,佛教如果要想沿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路径继续向前发展,就不得不认真考虑使用何种手段和方法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采取单纯对抗政治的强硬手段显然不可能使佛教获得一个良好发展的外部空间,甚至会给佛教的发展带来阻碍。因此,唐初法琳曾经使用强硬手段对抗当朝政治来维护和促进佛教的发展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而法琳的最终遭遇也为佛教信仰者尤其是出家众们在如何护持佛教的方法上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这是佛教在处理佛教伦理与儒家世俗伦理之间关系问题时必须考虑的一件大事。道宣深深明白其前辈东晋僧人释道安所讲的“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的道理,在护持和弘传佛教时采取了以文载道的方式,尤其是吸收融摄儒家伦理和发掘佛教本身所具有的伦理观念,通过撰写大量的著述和编撰佛教文集等方法来推动佛教在唐代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并由此形成适合中国本土需求的发展模式,建构起一套中国化的佛教伦理道德观念。这种中国化的佛教伦理道德包含了建立在善恶报应基础上的功利论、以佛教道德规则和戒律为核心的义务论以及以改善人的道德本性、提高人生境界为目的的德性论等三个方面。《广弘明集》在编撰过程中也包含了这三个方面的内容,集中体现道宣为协调佛教伦理与世俗伦理的紧张关系而做的种种努力。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在不脱离佛教自身特色的基础上,劝导众生信奉皈依佛教三宝,另一方面,又在劝善、慈悲等方面吸收和融摄儒道等世俗伦理的积极因素,使佛教能够实现从印度特色向中国特色的转变。道宣所使用的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调和了佛教与道教、儒家之间的日趋紧张的关系,不仅使道宣本人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受到唐代帝王的尊重,同时,也使佛教得到了唐代统治者的容受和信任,为佛教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成为佛教调适自身与中国传统文化和当朝政治关系的一个成功典范。

  (文章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 年第8 期。转载时未编辑注释与参考文献,如需,请参阅原刊。)

  (编辑:黄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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