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里充满了伦理悖论,并非只有看病的时候,对人体的一些透视和扫描,而且还有对身体

  原标题:医院的伦理悖论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倡导不伤害原则,但是手术、药物等东西本身就对躯体完整性与功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伤害,而这种伤害对于疾病来说是清除疾病,缓解痛苦的方法,对于身体来说就不一定是最好的了。当然,西医会主张用药物和手术治疗疾病,而中医讲究用药物、针灸、按摩等方法治疗疾病,尽量减少对于肉体的伤害。但是,药物本身就有副作用,会对人体形成一定的影响。人们不得以才会到医院治疗,不得已才吃药,才打针输液,才动手术。要是有办法对付疾病,何至于到医院去呢?

  医疗技术是要帮助人们祛除疾病,要用最小的伤害获得最好的效果,要是不治病,就有可能由小病发展成致命的大病。《扁鹊见蔡桓公》中就说了蔡桓公讳疾忌医,由小病发展成大病的故事。医生要让病人信服,也要真的能给病人治好了病。虽然用一些小伤害,换来很大的收益,是值得的,但是现实中也可能会形成大伤害之后获得小收益,让人们不接受也得接受。那些出了医疗事故的医生,有时候产生的伤害是很大的,甚至要了病人的性命。虽然病人在做手术之前要签知情同意书,但这样的同意书仍然不是对等的,也不是平等的。病人不签字,或家属不签字,手术就不能做,以免医院方面承担风险,而病人或家属签字了,就等于把这种风险过渡到自身,让自己承担了。病人真的在手术中死掉了,那么病人或家属就要承担这个后果。即便是医疗事故,病人及其家属也要承担责任。看似公平公正,其实一点都不公平公正。只要病人或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了,风险和责任就转移了,而医院凭借自身医疗资源的优势,已经形成了一种胁迫。那意思是,你愿意签字就手术,你不愿意签字也不强迫你,你可以到别的医院治疗。看似让病人自主选择,其实,病人可以选择的范围很窄,医院却逃避了医生不负责任的失职问题,逃避了医生医疗水平不过关的问题等等。也就是说,医院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病人及其家属,然后才能进行治疗,免得“被讹”。但是,医院所能做的并非都是正确的,病人也并非都是伸长了脖子挨宰的主顾。医院应该顾及病人的感受,不能“店大欺客”,也不能逼迫病人签订霸王条款。

  医院鼓励病人治病,还会推出各种价位的诊疗服务,就好像电信公司推出来的各种套餐一样,喜欢什么就消费什么,没人逼着他们消费,是他们自己进入医院并对照服务价格表来消费的。也就是说,病人虽然有质疑医疗费用的问题,但在医院里却失掉了话语权,变成了无法质疑的一个人。没见过到医院治病,还要对医院的收费项目质疑,甚至死揪住不放的人。要是有那样的人也早已经故去了,要是还有就肯定会受到医院的打击。谁愿意得罪人?谁愿意得罪医院?毕竟要到人家医院里看病,要是得罪了医院或医生,看病的时候还有好的技术支持吗,还会获得好药吗?当然不能,就好像平民百姓和官僚一样,“民不与官斗”,官员说什么就是什么,而老百姓早就失掉了话语权,要是自以为是,说一些实话,就会被禁了言论,也就没什么脾气了。

  医院的资源短缺,经常会出现床位不够用的情况,即便多开几个医院,也不能缓解医疗资源短缺的问题。毕竟,人们不是经常得病的,有了病才会到医院看病,而没病的时候,人们正常工作、学习、生活,不会到医院。医院赶上了病人比较少的时候,就会空出很多病房,医生也会很清闲,而病人多的时候,就人满为患,赶都赶不走。医院就要倡导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对病人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权,也不能搞权力寻租。但是,又做不到绝对的公平公正,需要遵循先到原则,重症优先原则等,而这种优先原则已经破坏了绝对的公平公正制度。也就是说,事实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公正的制度,只有相对的公平公正制度,甚至还有一些官员和富商优先原则,只是因为他们能动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本来左右医疗制度,左右排序优先原则。那么,医院所谓的公平和公正也就只是对于底层人们来说的,对于高官和富商没什么用。

  医院的病人只是医生的实验对象,毕竟医生是靠着实验用的小白鼠、小白兔等做好实验的,然后才在人身上试验,最终给人看病的时候,其实还是在实验。病人在他们眼里就是实验的小白鼠、小白兔,不会有什么太多人性的味道,除了精神科,他们只看病人的肉体,对于情感方面的探寻只是在寻找病因,而不是从情感方面入手治疗。此外,还有男医生看女病人,女医生看男病人,都可以超越世俗伦理规则。人们也做出了功利化的选择,那意思是,只要能看好病,伦理方面的事情就不再顾及了……

  医院的伦理悖论让病人慢慢接受,也让医生放开手脚。不过,伦理悖论确实存在,人们应该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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