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新娘结婚当晚进错房间,与伴郎发生关系,最终酿成伦理纠纷

  结婚对于一个人来说可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在这一天,人们会与自己选定的另一半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在完成了所有的仪式之后,他们便正式结为夫妻,从此相守一生。而在陈某与梁某结婚当天却闹出了一个天大的乌龙,这个乌龙击碎了陈某与伴郎的兄弟情,也让陈某与梁某之间的夫妻关系变得摇摇欲坠。

  陈某与梁某很早就认识了,相遇之后,两人逐渐相知相恋,一起走过了多年的甜蜜时光,最后他们都认为彼此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于是两人便开始谈婚论嫁。一切都很顺利,双方父母对两人的结合很支持,于是两人就领了证,办了婚礼。

  婚礼开始前,陈某请来了与自己相识多年的好兄弟武某等人来担任伴郎,梁某也请来了好闺蜜担任伴娘,可谁也没想到,这场婚礼却是他们幸福的终点。婚礼当天,陈某在武某等一众伴郎的帮助下成功将梁某接回了自己家。

  随后两人就按照习俗完成了各种仪式,亲友们也纷纷到场为这对新人送上祝福,很快,两人就完成了婚礼,之后他们便开始向到场的亲友们敬酒,一圈下来,陈某已经有些醉了,到了晚上,亲友们散去,陈某因为醉酒,回到房间之后便沉沉睡去。

  梁某虽然喝得不多,但也是昏昏沉沉的,没过多久,她也睡了过去,伴郎武某同样喝了不少酒,因为婚礼是在陈某的老家举办,当晚武某也不方便离开,于是就在陈某家的客房睡下了。凌晨两点多,梁某起来上厕所,陈某老家的厕所是修建在院子里的旱厕,所以上厕所必须到院子里。

  上完厕所之后,梁某便迷迷糊糊地回到屋内,在恍惚中,他走进了一个房间,看见床上有个人躺着,她便以为这是她与陈某的婚房,便躺了下去,躺下之后,她便开始主动用手抚摸身边的“陈某”,在她的抚摸下,“陈某”翻身将她抱住,随后两人就完成了洞房。

  之后,梁某与身边的“陈某”便再次睡去,等她再次醒来时天已经亮了,想起昨晚发生的事,她便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边的“陈某”,可这一看,却把她吓了一大跳,她身边躺着的哪里是什么陈某,明明就是伴郎武某。

  随后梁某便下意识地大喊起来,陈某此时还在睡觉,被梁某的叫声惊醒后,他摸了摸身边,却发现梁某不在,随后他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于是他连忙朝着声音的方向跑了过去,当他看到这个哭着尖叫的梁某与一脸惊慌的武某时,他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时陈某的家人也赶了过来,看到房间里的一幕,他们顿时怒火中烧,家里刚办完喜事却发生了如此荒唐的事,这让他们如何接受得了?但听完梁某与武某的解释之后,他们沉默了,说到底,这件事并不能怪武某,是梁某自己走错了房间。

  但他们却不能咽下这口气,最后他们商量了一番,决定不将此事闹大,但他们要求武某拿出两万元作为赔偿。可武某觉得这件事并不能怪自己,于是坚决不肯拿钱。陈某气极,一怒之下便报了警,但警方了解到案情之后认为武某的行为不构成QJ,因此不予立案。

  但陈某与梁某还是不服气,随后将武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以QJ罪对武某进行判罚,而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却是武某无罪,这是为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QJ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X关系的行为。

  从《刑法》中对QJ罪的定义可以看出,QJ罪的构成主要分为这样几个要件,第一是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第二是违背妇女的意愿;第三则是特指十四岁一下的幼女这个人群,如果与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X关系,即使不存在前两个要件,也构成QJ罪。

  那么我们就从QJ罪构成的要件来看一看法院为何会判武某无罪,首先是第一个要件,当晚是梁某自行进入武某的房间,而当时武某正处于睡眠中,自然不存在对梁某采取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之说。

  其次是第二个要件,当时梁某是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主动与武某发生了关系,而武某只是被动接受了这一切,因此他并未违背梁某的意愿。这两点综合下来,武某并不构成QJ罪,法院自然也不会对其进行惩罚。

  因此法院作出武某无罪的判决完全合乎法律,但在道德上,武某的确存在一定的错误,当时他虽然处于被动,但他并未有任何抗拒,如果武某道德观念比较强的话,面对这种情况,他应当是能够清醒过来并拒绝的,可他并没有。

  事已至此,陈某与梁某也无法对武某进行追责,因为发生这样的事,主要错误应当出自梁某自身,而这件事后,陈某与武某多年的兄弟情是不可能再复原了,而且陈某与梁某之间的关系也无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裂痕。明明是大喜的日子,梁某却闹出这样一场乌龙,而已经发生的事是不可能再改变的,她也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