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凤光碟在线播放「璩美凤忏情录word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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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曝光》讲述的故事呈跳跃发展,美容咨询师宋其是故事中的主线,她小时候亲眼目睹了母亲被人杀死,后被参与调查此案的律师刘建收养。长大后,宋其爱上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刘东,却因养父逝世而意外踏上调查母亲死因的道路。

  童年的创伤令宋其产生了幻觉,她以为自己杀死了和男友偷情的闺蜜,撞死了涉案的警察,从此开始了绝望掩饰的逃亡之旅。其实她只是在自己的幻觉中重演了一遍母亲被杀、养父死亡的悲剧人生。

  扩展资料:

  《二次曝光》故事灵感最早来自一则璩美凤的社会新闻,台湾“性爱光碟”的女主角,时隔7年后回台,有媒体报道说她原谅了曾经出卖自己的闺密,在接那位女士出狱的时候,还送了一串手镯。开始李玉是带着八卦的心情扫过那条新闻,后严肃地怀疑起这看似皆大欢喜的背后。

  李玉说她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女孩报案说自己杀了亲哥哥,但警察让她指认现场的时候,却什么也没有发生,周围的人告诉警察,她根本没有哥哥,因为从小父母双亡,她一直觉得有哥哥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不明白为何哥哥消失了,以为她杀了他。”

  范冰冰扮演的宋其是出生在滨海小城,是个精神患者。

  她小时候亲眼目睹了母亲被人杀死,后被参与调查此案的律师刘建收养。长大后,宋其爱上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刘东。

  在刘健去新疆看范爸时,车祸了。范无意间发现范爸还活着,去找,又目睹范爸的死,把范爸范妈的骨灰放进岩洞后,就失忆了,只记得感觉。

  童年时代父亲海难失踪,目睹母亲深夜被害,少年时代和义兄的爱情受阻,养父车祸身亡等一连串创伤和重压而产生心理幻觉,导致自认激情失手杀死闺蜜,撞死了涉案的警察,从此开始了绝望掩饰的逃亡之旅。其实她只是在自己的幻觉中重演了一遍母亲被杀、养父死亡的悲剧人生。

  拓展资料:

  《二次曝光》是由李玉执导,范冰冰、冯绍峰和霍思燕领衔主演的一部剧情电影。于2012年09月29日***大陆上映。这是继《苹果》、《观音山》之后,范冰冰和导演李玉第三度合作。

  李玉的电影逃不脱伤害、女性心理。《二次曝光》故事灵感最早来源最早来自一则璩美凤的社会新闻,台湾“性爱光碟”的女主角,时隔7年后回台,有媒体报道说她原谅了曾经出卖自己的闺密,在接那位女士出狱的时候,还送了一串手镯。

  参考资料:二次曝光_百度百科

  陈鲁豫,1970年6月12日生于上海,成长于北京,***内地主持人。

  1 一个在某方面极其出色的人,那么在别的某些方面一定大智若愚!

  2 女人要自信,独立,才能赢得老公永远得爱情。

  3 不仅是我,任何一个年轻女性,

  任何一个人要获得成功都必须全身心地投入,敬业精神是最重要的。

  4 每个人对艺术都有自己的欣赏,我就是非常感性,非常自我,看我喜欢看的东西。

  5 我很容易受伤,但从来不会被打到。

  6 没有一个人的故事是不精彩的。

  7 美女要会自宠。鲁豫语录

  8 一个人爱不爱你,不是看你们在一起的时间长短,而是他愿意给你一个承诺。

  我不懂什么叫挽留,我只知道,爱我的人不会离开我,因为他知道,我会难过。

  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无法感动一个不爱你的人。

  9 我希望如果人有一种独到的眼光,

  能够在别人发现一个画家好之前能够先发现他,

  我觉得那个感觉太棒了,但是很难。鲁豫语录

  10 优雅是一种境界,优雅的男人让人如沐春风。

  11 一个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出现,就会闪出她的光彩。

  鲁豫脑残语录

  1、采访杨丽萍鲁豫问:1、你小时挨打吗?2、你会杀猪吗?3、你会用那个什么东西砸糕吗?4、她问杨丽萍上学吃什么,杨丽萍说就是水煮白菜,加点油。鲁豫竟然瞪着无神的大眼,问道:为什么不炒白菜呢?

  2、胃疼篇嘉宾:我有胃病,经常疼。鲁豫:我不知道胃疼什么感觉,但是一直觉得有胃病的女人很优雅,这么捂着(示范)哎哟。嘉宾:优雅?很难受啊。鲁豫:对了,胃在哪里?嘉宾:

  3、采访一位大爷采访一岁数很大的大爷,节目快结束时。鲁豫:祝您活到120岁!大爷:(非常非常高兴地)谢谢,谢谢啊!鲁豫:我开玩笑的!

  4、刘谦篇鲁豫让选刘谦他最喜欢的魔术,刘谦就打比喻说就像让父母选最喜欢的孩子一样,不好选的嘛!谁知鲁豫NC地来了一句,你妈就你一个孩子

  5、未中彩票篇采访未中500万彩票的得主时,未中者:我有过跳楼得想法陈鲁豫:那后来你跳了吗?

  6、周华健篇鲁豫问周华健数学成绩好不好?周华健顺口说不好,鲁豫也就信以为真。节目播出之后,很多观众在凤凰网论坛和天涯社区等发帖评论此事。因为周华健是台大数学系毕业的,他曾经期待的职业是数学老师。

  7、采访张朝阳张朝阳说他当时事业失败,非常沮丧,坐在飞机上看着夜空,看着月亮,很感慨,陈主播立刻打断他的话,惊诧地反问:飞机上怎么会看到月亮?张朝阳一时接不上话,用手比划着有、有窗户她恍然大悟:哦,对了,靠窗的位子可以看到月亮。

  8、范伟篇鲁豫:你太太的名字跟香港一个港姐是一样的。范伟:是。(傻笑)鲁豫:是吧?(怀疑)范伟:对。(憨厚)鲁豫:长的也那么漂亮嘛?范伟:没。那我没见过那人,那港姐。(无奈)鲁豫:那港姐挺漂亮的。范伟:没有比较。(忍无可忍)鲁豫:那港姐挺漂亮的。范伟:啊。(都懒得回话了)鲁豫:真是一模一样的名字。范伟:名字一模一样(还能说什么呢ORZ)

  9、赵本山篇老赵:我最受不了***演员,我喜欢自然一点的,鲁豫:是吗,我觉得你挺***的,老赵:我不是***的,你也是非***主持人吧。鲁豫:(愣了几秒)咯咯咯咯咯

  10、采访星爷鲁豫的笑也是节目的一大特色。一些网友认为,鲁豫的笑对访谈节目的连贯性是一种破坏。比如周星驰那期,她一个人在笑,看到星爷没笑,她问:你不觉得好笑吗?星爷反问:你觉得很好笑吗?

  11、艾滋病患者篇有次采访一爱滋病人,那男的说到自己还想生一个小孩,但是他已经有了个女儿。鲁豫:是不是特别想要个儿子?那男的:也不是。鲁豫:肯定是。那男的:真不是。鲁豫:我觉得就是吧。那男的:

  12、采访黄秋生黄SIR说,他拿奖采访完后,没人了,于是打 *** 叫导演回来,开车去吃饭。然后鲁豫就一脸很天真地问:真的吗?真的自己开车吗?没有那种接你的车吗?黄SIR:没有啊!我们自己开车去吃夜宵。然后鲁豫眼神非常纯真地鼓掌(看到这段时我莫名其妙,为什么要鼓掌啊)

  13、采访某男男人:我当时睡着了鲁豫:你怎么知道你睡着了

  14、梁静茹篇鲁豫:你会做菜吗?静茹:我很会做,尤其是马来西亚的料理。鲁豫:那你会做北京菜吗?静茹:北京菜?北京烤鸭吗?那个太复杂了,我不会哦。什么是北京菜?鲁豫:嗯,唔,比如麻婆豆腐。静茹:那个好像是四川菜哦。鲁豫:哦,是哦。

  15、采访留守儿童鲁豫问他们平时都吃什么,小孩子说青菜什么的。鲁豫又问:吃肉吗?小孩子:不经常吃鲁豫:为什么?肉不好吃吗?淳朴的孩子很尴尬地说:不是,没有钱

  16、杨利伟篇在凤凰卫视的台庆上。杨利伟被请上台之后。鲁豫即时在台上采访:恩,那你的儿子来了没有?杨利伟:来了。鲁豫:把你儿子请上来好吗?等到杨利伟的儿子上来后。你叫什么?又隔半天拿出吃奶的劲挣扎着问杨的儿子你爸爸叫什么?

  17、采访璩美凤陈鲁豫:美凤,有一点我必须要告诉你,我没看过那些光碟。否则,我不可能这样直视你的眼睛。璩美凤:我知道,你是比较有爱心和包容的。陈鲁豫:你怎么能表现得这么平静?璩美凤说:你要我哭给你看吗?陈鲁豫: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情你会不会想起,这个世上流传了那么多那个光碟,它们什么时候会消失,它们一天不消失,你的生命就一天不能平静。璩美凤:所以就是你一而再,再而三提醒我这件事情。陈鲁豫:是我在提醒你吗?我觉得这是你肯定会想到的一件事情。璩美凤:有时候尽量不去想,能够少想一次就少想一次。

  18、采访蔡康永康永在说起他的同性爱人时,鲁豫问了一句:那你父母现在知道你的性取向吗?节目在这一刻陷入尴尬,因为蔡康永的父母50岁老来得子,蔡康永20多岁时父母就相继过世了。

  19、易建联篇在谈话过程中,可能因为没有亲自收集资料,鲁豫说起一些话题也信心不足。她在节目中对易建联说:他们说你易建联反问:谁说的?鲁豫回答:不知道,他们说,据说。

  20、双胞胎篇采访双胞胎夫妻。双胞胎姊妹中的妹妹说:我们小时候很是调皮的,我奶奶喂我们饭的时候我们就围着她专来转去的跑,奶奶结果就老是只喂到了姐姐一人,我就老是没有吃到,我奶奶都没有发现她错了这个本来是双胞胎中误会故事中的很明显的一个趣事和笑话。鲁豫在观众大笑的时候还不明白的傻问一句:那是为什么呢?妹妹:因为她被转昏了,分不清我们的长相嘛。鲁豫接着问:那她为什么就分不清你们的长相呢?妹妹:你采访了这么半天因为我们是双胞胎呀!鲁豫:那为什么你们双胞胎她就分不清呢!

  21、采访李亚鹏鲁豫问:真的?你就真的爱上了王菲?还没等李亚鹏回答,就转头对观众自问自答地说道:李亚鹏和王菲在本世纪最伟大的爱情就这样开始了!他们心心相印、海枯石烂,永不变心,二十一世纪见证着鹏菲的伟大爱情!还没等李亚鹏插上嘴又问你们有生小宝贝吗?(这时候全世界都知道李嫣了)李亚鹏还没张嘴,她就说:是男的还是女的?李亚鹏还未张口,陈鲁豫又冲着观众自导自演起来:大家看屏幕,鹏菲生了个女孩,起名李嫣,这是他们爱情的结晶,这是他们伟大爱情的新的见证!

  22、采访王家卫她问王你不开心的时候什么样子的?其实一直都是以骗王家卫拿下眼镜为目的,王家卫就是不拽她。王说:就是脸臭臭的。她还问可是你戴着眼镜人家怎么能看出你脸臭臭的呢?王说:我的演员都能看出来阿。她还是坚持不械的可是我看不出来阿,你不能把眼镜拿下来么?王说:不能。她就开始撒娇了拿下来看看嘛,到底什么样是臭臭的脸?王明显不耐烦了现在这样就是臭臭的。还有说到拍恐怖片的事情,王说他拍恐怖片肯定卖座,但是他不想拍,因为他觉得看恐怖片不是一种享受。然后陈就又开始撒娇了拍嘛拍嘛,那多好玩阿。王坚定的说:不拍。她还继续撒娇:干嘛不拍阿,拍呀拍呀。王更坚定的说:不拍。她居然还撒娇拍拉拍拉,大家说让王导拍好不好拉?可惜没什么掌声响应,而且王还是更更坚定的说:不拍。

  鲁豫尴尬经典语录大全

  【双胞胎篇】

  采访双胞胎夫妻。

  双胞胎姊妹中的妹妹说:我们小时候很是调皮的,

  我奶奶喂我们饭的时候我们就围着她专来转去的跑,

  奶奶结果就老是只喂到了姐姐一人,我就老是没有吃到,

  我奶奶都没有发现她错了

  这个本来是双胞胎中误会故事中的很明显的一个趣事和笑话。

  鲁豫在观众大笑的时候还不明白的傻问一句:那是为什么呢?

  妹妹:因为她被转昏了,分不清我们的长相嘛。

  不仅是我,任何一个年轻女性,任何一个人要获得成功都必须全身心地投入,敬业精神是最重要的。

  我从来都坚信一点,只要你真心的想做一件事、想念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绝不放弃这份坚持,所谓心想事成,只是时间的问题。当然,坚持是聪明的坚持,在一步步靠近梦想的道路上,有时要退让,有时要迂回,有时甚至要忍痛暂时放弃。这颇像打仗的道理。

  很多人说,如果一件事情你坚持做二十一天,那么这件事情会成为你的一种习惯。那如果一件事你坚持做十八年,这是什么,我想这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习惯了,里面会包含很多情感因素,比如说责任,比如说爱。

  女人要自信,独立,才能赢得老公永远得爱情。

  一个在某方面极其出色的人,那么在别的某些方面一定大智若愚!

  优雅是一种境界,优雅的男人让人如沐春风。

  一个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出现,就会闪出她的光彩。

  我很容易受伤,但从来不会被打到。

  每个人对艺术都有自己的欣赏,我就是非常感性,非常自我,看我喜欢看的东西。

  美女要会自宠。

  我相信人这一生快乐悲伤的总和,总量是一样的。我不认为谁的经历会比谁少一些,所以这么一想的话,当很快乐的时候不会忘乎所以,很悲伤的时候也不会特别绝望。

  哪怕爱明天让你遍体鳞伤,今天你还是要爱,哪怕它只有一瞬间。因为在你爱的那一刻,这个世界真的是无与伦比的美好。

  爱情需要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我始终认为,每次恋爱都是一次华丽的冒险,而智慧的人看到的总是希望。

  鲁豫接着问:那她为什么就分不清你们的长相呢?

  妹妹:你采访了这么半天。。。因为我们是双胞胎呀!

  鲁豫:那为什么你们双胞胎她就分不清呢!

  【黄秋生篇】

  黄SIR说,他拿奖采访完后,没人了,

  于是打 *** 叫导演回来,开车去吃饭。

  然后鲁豫就一脸很天真的问:真的吗?

  真的自己开车吗?没有那种接你的车吗?

  黄SIR:没有啊我们自己开车去吃夜宵。

  然后大头眼神非常纯真的鼓掌...

  看到这段时我莫名其妙...为什么要鼓掌...啊...

  【未中彩票篇】

  采访未中500万彩票的得主时,

  未中者:我有过跳楼得想法

  陈鲁豫:那后来你跳了吗?

  【某大爷篇】

  采访一老大岁数的大爷,节目快结束时,

  鲁豫:祝您活到120岁!

  大爷:(灰常灰常高兴地)谢谢,谢谢啊!

  鲁豫:我开玩笑的!

  【周华健篇】

  鲁豫问周华健数学成绩好不好?

  周华健顺口说 不好,鲁豫也就信以为真。

  鲁鲁修经典语录

  1、所谓战争,就是尊严与性命的争夺战。

  2、我已经和恶魔签订了契约,事到如今已经无法和神明和平共处了。

  3、什么都不做的人生,仅仅是活着的生命,与死亡是一样的。

  4、人类总是希望能不面对死亡,却忽略了,永恒也是一种惩罚。

  5、与输赢没关系,这是愿望。

  6、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在撒谎,活着是谎言,名字是谎言,经历也是谎言,都是谎言。我早已厌倦了这个毫不改变的世界,但这谎言让人绝望到想放弃都不行了,但我得到了力量。

  7、这就是世界的真理,有限之物即称为生命。

  8、无所作为的人生,只是个活着的生命,跟死没有差别。

  9、黎明一定会来临的。我呢,虽然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或许,这也是一个奇迹。虽然我确实有许多无法忘怀的事,也有充满悲伤的回忆。不过,黎明终会来临的。所以不要再悲伤了。

  10、如果世界容不下你,那我就将整个世界颠覆

  11、如果无力即是邪恶的话,那力量就是正义吗?复仇是邪恶,那友情即是正义吗?

  12、通告全世界,我是神圣布里塔尼亚帝国皇帝鲁路修Vi布里塔尼亚。修奈泽尔己加入我麾下,至此达摩克利斯与爱之女神也全部为我所用,黑色骑士团不再拥有与我对抗的力量,这样也要垂死挣扎的话,招待你们的只会是爱之女神。己经无人能阻我霸业,是的,今天这一瞬间世界己陷落我手,鲁路修Vi布里塔尼亚命令世界臣服于我!

  13、知道愤怒的人,应该也知道悲伤。

  14、结果优先于一切!

  15、一度被抛弃的生命,已不再留恋。

  16、雪为什么是白的?因为他忘了自己原本的颜色。

  17、在遇见你之前,我一直都是死的。

  18、当正义无法战胜邪恶时,你是打算以正义之名屈服,还是用更邪恶的手段战胜对方呢?

  19、虚伪的眼泪会伤害自己,虚伪的笑容会伤害别人。

  20、没有被杀的觉悟,就没有杀戮的资格

  21、有的人,当他说自己很好的时候,他的心是在流泪;有的人,当她说自己很好的时候,她的心是一片苍白。

  22、我的名字是ZERO,拥有力量之人的叛逆者

  23、幸福若有形态,那会是怎样的呢?幸福就像玻璃,因为平时从未察觉,但他确实存在,只要稍微改变看的角度,它就会映照出光芒,比任何东西都雄辩地彰显着自己的存在。

  24、如果说弱小是罪恶的话,那么力量就是正义吗;如果说复仇是罪恶的话,那么友情就是正义吗!

  25、不管我经历多少次轮回,一定还是会喜欢上鲁鲁的这就是命运吧?

  26、如果幸福有形状,该是什么样的呢?它就像玻璃,因为平时察觉不到它的存在,而它却时时在我们身边,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只要换一个角度,它就会折射出耀眼的光芒,比谁都过分强调自我的存在。

  27、凡事都会出现破绽,何世都会诞生迷惘,在内心慢慢沉积的名为友谊的沉重石头,是通往明日的基石吗?还是直至昨日的淤塞呢?应去面对的答案,就在我自己心中。

  28、虚伪的泪水,伤害别人;虚伪的笑容,伤害自己。我剩下的只有做魔女的记忆。甚至连自己原来是不是人类都不知道。憎恨我的人,对我亲切的人,都随着时光的消逝而消失了。在永无止境的时光流逝中。我一个人。

  29、我是毁灭世界,然后创造世界的人。

  30、是啊,温柔的世界就近在咫尺。即使为虚伪的记忆所玷污,却更显出透明的琉璃色彩,一直永远永远

  31、只有敢死的人才可以杀人。

  32、正因为有死亡,人才能自觉到生存。

  33、不知不觉已经渐渐淡忘初衷,最初的回忆如今已不知所踪,如今你眼中的我是什么样子?

  34、就算每一个小事都能忍耐,如果全都累积起来,总有一天会崩溃的。

  35、请你喜欢我吧,作为交换,我也会很喜欢你!

  36、知道雪为什么是白色的吗?因为它忘记了自己曾经的颜色。那年你站在樱花下冲着我淡淡的微笑,还记得曾经纯真的你吗?

  37、让我榨干你的每一滴血,再把你像破抹布一样抛弃。

  38、我啊,恢复记忆时感觉非常害怕,虚假的老师,失去记忆的朋友们,大家都在说谎,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在监视着我。鲁鲁是在和这样的世界独自战斗呢,孤独一人所以我哪怕只有我一个人也好,能够成为鲁鲁的真实

  39、只说漂亮话的话,是什么都无法改变的。

  40、如果恶可以获得力量的话,那我宁愿化身成恶,也要讨伐极恶。

  41、虚假的泪,会伤害他人;虚伪的笑,会伤害自己。

  42、从那一天起,我的内心没有信服可言。错位的虚假生活,错乱的时间。被植入了另一份记忆,牲畜般的生活。不过,真理却时刻在找寻着我。没错,有错的不是我,是世界。世界会改变,可以去改变。好吧,谁让我是ZERO是惩治世界,创造世界的人。

  43、有些事是直到失去之后才意识到的。自己曾经无数次被她的笑容所救赎。已经无法再像以往那样斗嘴,像以往那样一起嬉笑了。

  44、虚伪的笑容会伤害自己,虚伪的眼泪会伤害人

  45、爱情就是力量啊,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一直充满力量,每天都想着他,写诗,早起,织围巾,或者大叫着那个人的名字跳进瀑布,我也那个,鲁鲁没有过吗?为了某人,比平时更努力?

  46、重要的是拿出结果的能力,与种族、手段都没有关系。结果优先于一切!

  47、强加的善意与恶意无异。

  48、我知道雪为什么是白色,白色的雪很漂亮,我喜欢

  49、有被杀的觉悟,才有开枪的资格。

  50、拥有力量之人啊,畏惧我们吧!没有力量之人啊,追求我们吧!世界,将由我们黑色骑士团,制裁!

  51、正义和恶意始终只不过是一张牌的正反面而已。

  52、或许从那天起,我便开始不断的祈求,祈求破坏与毁灭一切。没错,创造之前需要破坏。如果我的善心将成为阻碍,那就将它一并抹杀。没错,我只能继续前进。

  53、以错误的手段得到的结果根本毫无意义。

  54、若无力即是罪恶,那力量就是正义吗?复仇就是罪恶吗?友情又配称正义吗?

  55、既然接受了我任性的要求,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吧。

  56、如果有正义无法战胜的邪恶存在,哪怕是屈服于邪恶也要将正义贯穿到底,还是不惜玷污双手以恶制恶?

  57、强加于人的善意,与恶意毫无差别。

  58、连我的份一起努力,好吗?

  59、你知道雪为什么是白色的吗?因为它忘记了它原来的颜色

  60、人是不平等的!生来跑得很快的人,美丽的人,父母很贫穷的人,得疾病的人,出生,成长,才能,人类大家都是不同的!对,人就是为了被歧视而存在!所以人们互相争斗,互相竞争,由此产生新旧交替!所以不平等并不是恶,平等才是恶!

  61、所谓组织,人才济济的话是长久不了的。

  62、雪为什么是白色的,因为它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颜色。

  63、鲁鲁,轮回后,我可以再次喜欢上你吧?不管多少次多少次,都会喜欢上你

  64、幸福是什么?幸福若有形态,那会是怎样的呢?或许幸福像玻璃一样,因为平时从未察觉,但它确实存在,证据就是,稍微改变看的角度,玻璃就会映照出光芒,比任何东西更雄辩地主张自己的存在!

  65、不管夜晚多么黑暗,黎明总是会到来。

  66、如果你是魔女,我只要化身为魔王就可以了。

  67、母亲跟我说过,人的体温对眼泪很有效。

  68、虚伪的笑容伤害别人,虚伪的眼泪伤害自己。

  69、为了不让已失的血白流,只能撒下更多的血。为此要先成为修罗。

  70、幸福是什么?幸福若有形态,那会是怎样的呢?或与幸福像玻璃一样,因为平时从未察觉,但确实存在着,只是稍稍改变下角度,玻璃就会反射出光芒,因为它比任何东西都能表达自己的存在。

  71、知道雪为什么是白色的吗?因为它早已忘记自己是什么颜色的了。

  72、世界这个东西,不是只对你一个人温柔。

  73、我爱你,娜娜莉。

  74、我,创造了这个世界。又,毁灭了这个世界。

  75、忘了吧,讨厌的事全部忘记就可以了。

  76、如果感情会成为障碍,那将它抹煞就可以了。

  77、为了让已流的血不白流,只有献出更多的鲜血!

  78、你的罪全部由我来承担。

  79、不管我轮回多少次,一定会喜欢上鲁鲁,这就叫命运吧?所以,可以吧,鲁鲁,轮回后我可以再次喜欢上你吧,不管多少次多少次,都会喜欢上你

  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

  归责原则是确定责任成立和归属的核心,其所要解决的,乃是依据何种事实状态确定责任归属问题。[3]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并且也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自由意志理论的主观过错说假定每个理性人都有自由意志,其行为决定于其意志,每个人仅为其意志负责,无意思则无责任。诚如德国法学家耶林:“使人负责任者,非为损害,而系过错,就如使蜡烛发光者,非为火,而系氧气一般。”一个人应该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害负责,这几乎是一种自然法则,也是公正的基本要求。因而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是法律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是“理性的胜利”。[4]虽然有观点认为,侵犯隐私权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不以加害人的过错为要件。[5]但笔者认为,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应当属于一般侵权,适用过错归责的原则。在该种侵权行为中,仅是侵犯之客体不同,并不存在高度危险行为、转承责任等情形,其归责无法适用报偿主义、危险主义等无过错责任理论。

  侵犯隐私权的归责基础决定了其构成要件。传统民法认为,侵权行为的要件主要包括:责任能力、主观过错、行为之违法性、客体被侵害、因果关系、损害事实。[6]由此简化而来我国现在侵权法的通说四要件说(主观过错、违法行为、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具体言之,侵犯隐私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为:

  (一)过错

  所谓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一种意志上的缺陷,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类型,表明其违反了伦理义务,因而具有可责难性和不可原宥性。但过错作为一种纯粹的内心状态,不可能为法官所把握,这无疑增加了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并使加害人易于免责,有失公正。客观过错说遂应运而生,主观过错被认为是古典意志自由哲学在法律上的不恰当影响。客观过错说认为,过错不是对内心状态的事实判断,而是对行为有欠缺的价值判断。“过错不是事实问题,而是一种法律问题。法院认定过错并不是把过错这种状态揭示给人看,相反,法院是对已经认定的某些事实做出评价,评价的标准除了法律,还有政治的、伦理的因素,有时仅仅是为了公平的分担损害结果”。[7]

  (二)违法性

  关于违法性要件的有无及其与过错要件的关系,笔者认为,德国侵权法的违法性要件是以主观过错说为前提的。在法国法系和英美法系,由于采用客观过错说和侵权三要件说,客观违法性已包含于客观过错之中,因此谈不上过错与违法性的关系问题。由于客观过错理论的兴起,主观过错的基础日渐动摇。而在所谓违法性的判断上,不仅限于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违反诚信原则,滥用权利的行为,都可构成违法。奥地利民法对违法性的解释是“不法意味着依法不应当如此的任何状态,故应予禁止。它可能是确定的或有弹性的,这种禁止须是法律上的,即或依法律明文规定;或根据习惯,或根据法理”。[8]违法性的扩大使得它与客观过错中一般人的行为标准已经大体重叠。过错的客观化以及违法性的扩大化使得两者已近于融合,可责性要件与违法性要件的统一,其都旨在表明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标准人”的注意义务与行为准则,侵害了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因此应当负担赔偿责任。至于具体行为准则与客体范围的判定,应由法官自由裁量,依据具体情况,按社会常识与学者所谓的“法律感情”确定,从而使抽象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具体化适用。

  (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在损害赔偿法上具有重要意义,往往决定赔偿责任的成立与否以及赔偿范围。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先后相继出现的客观现象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先出现的引起某种现象为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为结果。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才是因果关系的本来意义。[9]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在目的、功能、判断标准上都有所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我国以往的必然因果关系说,源于前苏联,将哲学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学上的因果关系等同,认为因果关系是行为与损害之间必然的,合乎规律的联系,已为我国学者所摒弃。

  英美法传统学说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上因果关系”和“法律上因果关系”。这是由英美法的陪审团参与的审判模式决定的。事实上因果关系被称为“actual cause”,是指致害原因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引起关系。事实上因果关系的认定属于事实问题,由陪审团予以认定。事实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确定加害行为在造成损害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而确定行为人责任。事实因果关系的判断采条件说,即适用“若无此行为即无此损害”的“but for”检验公式。但并非所有的事实上的原因均能够在法律上作为损害的原因,因此要进行法律上因果关系的认定。法律上因果关系被称为“proximate cause”或“legal cause”,是指在法律上有意义、能决定赔偿范围的因果关系。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由法官认定,不是纯粹的事实问题,而属于法律政策的范畴。其判断标准学说众多,有相当说、直接结果说、可预见说、充分原因说、必然因果关系说、危险说、法规目的说等。[10]在英美法中,主流学说是“可预见性”理论,即以行为人能否预见到损害的发生,决定损害赔偿的范围。

  大陆法传统学说将因果关系分为责任成立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因果关系。这是与大陆法系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大陆法区分“权利受侵害”和“损害”,因而将违法行为与“权利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界定为责任成立因果关系,而将“损害”与“权利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界定为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11]前者是一事实问题,属于责任的构成要件,旨在解决责任的成立的问题,以条件说为通说;后者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因果关系,更是一种法律政策的工具,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归属之法的价值判断,[12]其旨在解决责任的范围问题,以相当说为通说。

  可见,无论是大陆法还是英美法,就因果关系而言都采取“两分法(bifurcated approach)”予以把握。在侵权和违约等民事责任中,实际上往往注重后者,即在法律上决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因果关系。这是由于法律规定的损害概念过于抽象,为了防止因果关系和损害范围的无限扩大、漫无边际,损害赔偿的具体化的任务只能由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或责任范围因果关系来实现。我国属大陆法系***,在确定损害赔偿范围上应采相当因果关系说,即“无此行为,必不生此损害;有此行为,通常即足以生此损害者,则有因果关系。无此行为,虽必无此损害;有此行为,通常亦不生此种损害者,即无因果关系”。[13]

  (四)损害事实

  损害作为一种事实状态,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某种不利益的影响。[14]我国学者普遍认为,损害事实具有确定性,损害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损害须现实存在。损害概念在学说上有利益说(差额说)与组织说之争。利益说较为抽象,以德国学者Mommsen认为损害是被害人因该特定损害事故所损害之利益,该项利益,依其所言,乃被害人之总财产状况,于有损害事故之发生与无损害事故下所生之差额。组织说由Oertmann所倡,认为损害乃法律主体因其财产之构成成分被剥夺或毁损或其身体受伤害,所受之不利益。[15]两者个有利弊,然都限于财产损害,在侵犯隐私权行为中,并无实质意义,因为侵害隐私权主要发生羞辱、苦恼、不安等精神痛苦,该损害无法以利益差额或财产毁损、人身伤害的形式表现出来。一般而言,在非法获取、公开个人隐私的情况下,精神损害往往是该行为的必然结果。因为隐私权人隐匿和隐遁的行为即可推定其非常担心个人隐私遭受侵犯,而实际的侵权行为使这种担心转为现实的痛苦。因此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实际上仅认定加害行为与侵害隐私权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所谓责任成立因果关系即可。例如,根据法国判例,对于侵害私生活,判例似乎在偏离1382条,而是根据民法典第9条,仅仅要求证实对于私生活的侵害行为,而不要求证明实际损害的存在。[16]

  二、侵犯隐私权形态的类型

  隐私权为各国所普遍承认,但因其内涵极度模糊,故其具体范围及保护模式并无定制。在首倡隐私权的美国学界,对于隐私权这一新型权利的界定,存在普罗瑟教授的“分散的隐私权”和布罗斯坦教授的“统一的隐私权”两种理论之争。[17]在大陆法系的框架下,我们在以侵权行为法一般规则保护隐私权的同时,也需要结合具体判例进行隐私权类型化的整理。所谓类型化,简而言之,就是分类。人类的思维对现实世界的把握就是从对现实世界的分类开始的,所以,德国法学家考夫曼(Arthur Kaufman)强调“对事物的本质的思考是一种类型学的思考”。格雷说:“分析法学的任务就是分类,包括定义,谁能够对法律进行完美的分类,谁就能获得关于法律的完美的知识。”[18]类型化能够弥补法律概念抽象化的不足。如拉伦茨认为,当抽象的一般概念及其逻辑体系不足以掌握某生活现象或意义脉络的多样表现形态时,大家首先会想到的辅助思考形式是“类型”,德国民事法学今日的特征是一种独有的抽象概念及类型混合并存的情形。[19]在侵犯隐私权行为的的体系整合过程中,借鉴英美法归纳性思维的经验积累,适当地融入类型化的 *** ,能够有效的克服体系化的刚性和封闭性。

  就侵害隐私权行为的类型化而言,其大体可分为不作为与作为两类,前者是“当为而不为”,后者是“不当为而为之”,具体侵害形态如下:

  (一)不作为侵权

  对隐私权的侵害一般都是以积极作为的形态存在,但例外的情形下,不作为也会构成侵犯隐私权。不作为侵权须以行为人负有作为义务为前提。所谓法律上有作为之义务,不仅指法律有明文规定者而言,其依公序良俗,由法律全体之目的及精神观之,有作为义务者,亦属之。一般而言,其包括:(1)基于法律之规定有作为义务:(2)基于服务关系而有作为义务;(3)基于契约关系而有作为义务;(4)因自己先行行为所生之危险而有防止的义务;(5)有防止危险的机会,依公序良俗之观念有防止危险的义务。[20]

  不作为侵犯隐私权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媒体对涉及隐私的报道应尽到审核义务而未尽到;个人资料收集机构保留错误的个人资料,未及时修正;在个人资料收集时未履行告知或通知义务;保管他人资料,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致使信息流失或失窃,如档案管理部门储存的电子数据因未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而被***窃取、散布等。

  (二)作为侵权

  1.侵入

  未经允许非法侵入他人私人空间,破坏他人居住安宁。侵入的空间不但包括所有人的不动产,而且占有人租赁、借用的房屋、旅店,甚至还扩及私人的信箱、电子邮箱、电脑硬盘空间。这种侵入不仅包括物质的接触和实体的进入,而且无形的目光、信息、电波、噪音的侵入构成广义的侵入,例如重复性 *** 接入、手机短信发送、垃圾邮件传输、借助望远镜远眺他人住宅等。著名的“延安夫妻观黄碟案”即属于典型的侵入侵权。

  2.骚扰

  骚扰是以侵入之外的方式侵害他人私生活安宁,如跟踪、尾随他人,在他人住宅之外盯梢等。再如现代愈来愈严重的性骚扰问题,“性骚扰”一词最早由美国学者凯瑟琳·麦金农在上个世纪70年代首先提出,其指出,性骚扰就是通过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学校、医院或其他公共领域,以欺凌、恐吓、控制等手段向女方做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言语、要求或举动的行为。[21]其表现为语言调逗、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以及身体接触、暴露性器官等以言语或动作对妇女进行调戏、侮辱或猥亵的情形。性骚扰在生理、心理和感情上会对受害者的私人安宁等隐私利益造成严重伤害。[22]

  3.窥视、拍摄

  非法偷窥视他人私生活,或者擅自拍摄、录制他人私生活情景。例如,现实生活中一度沸沸扬扬的“璩美凤光碟”事件;深圳某企业在厕所内装摄像头监视职工;上海某中学安装摄像头拍摄了一对早恋的学生在教室里拥抱、亲吻的镜头,在学校电视台播放。

  4.窃听、截取

  这是针对他人的通讯秘密和交流隐私的侵犯。窃听和录音是对他人话语交流的侵犯;截取信息是针对电报、传真、信件、邮包、电子邮件等,在传送过程中截获、扣留、拆看。对他人信息通讯过程的窃听和截取,规制的是该不当取得信息的行为,而非注重知悉该信息的结果,即便没有实际知晓被窃听和截取的信息,也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5.刺探、调查

  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私人经历、行踪、通信、财产状况、家庭生活等,例如私自翻阅他人日记、记录。

  6.搜查、检测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财物或住所;非法强迫他人按指纹、验血,进行酒精检测、基因检测、健康检测等。此外,翻检、分析他人丢弃的垃圾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存在争议。在美国Colorado v. Hillman案中,法院根据隐私的合理期待理论,认为警方搜查垃圾时不必取得许可,因为垃圾制造者对与其垃圾有关的隐私不再具有合理期待。但大多数***的隐私法禁止该种行为。笔者认为,虽然该动产因所有人抛弃已为无主物,但其中蕴含着他人的私人信息痕迹,故意以不当方式提取该信息应构成侵权。

  7.公开、传播

  未经允许非法向第三人披露他人的婚恋史、疾病史、受害经历等私人信息,或传播扩散其知悉群体的范围,均构成侵犯隐私权,无论是以口头方式或者书面方式,还是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现代通讯技术以及其他足以使第三人知悉的方式均可。

  8.不当的个人资料收集

  收集、储存、使用涉及自然人隐私的身份、地址、信用等个人资料,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若本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必须得到其近亲属同意。这是个人资料为生成主体所有的原则所决定的。收集个人资料必须以合法及公平的 *** 实施,并保证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在收集时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告知当事人:其是否有义务提供资料;收集该资料的目的;该资料可能移转和披露的范围;其查阅、修改资料的权利。并且,未经资料主体的同意,资料使用也不得超出当初收集目的所规定的范围,否则,即为不当的个人资料收集行为,属于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9.违反保密义务

  医生、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家向社会公众提供特定的***服务应负有勤勉谨慎、克尽职责的高度注意义务和为相对人计算的忠实义务,其基于其职业关系获悉他人隐私的,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非法利用和公开该他人的隐私。例如,《埃塞俄比亚民法典》第24条:“(1)任何人如果揭露因其职业获知的事实会导致其背叛或有可能有背叛第三人正是因其职业赋予给他的信任时,他不得被强迫揭露有关事实。(2)已吐露或披露此等事实者可以得到它们不会被其赋予信任者泄露的保证。”

  10.歪曲报道

  权利人可能被指称某一虚假事实与其本人有关,即是该事实不构成对其名誉和私人秘密等人格利益的侵犯,但这种不真实的关涉可能使他人处于遭受公众误解的境地,侵害其私生活的安宁和自由。即1960年普罗瑟教授所归纳并编入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二次)》“歪曲报道(false light)”:公开不正确或不真实的讯息,使当事人遭到他人怜悯、讥笑或鄙视,导致身心受创。如1951年的Leverton v. Curtis Publishing Co.案,某报将一张小孩在大街上被摩托车撞伤倒地的照片用作报纸插图,但标题为“他们自寻死路”,使小孩被认为不小心的行人。《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法典》第81条(个人资料真实权)规定:“任何人均有权受保护,以免被他人指称某一虚假事实与其本人或其生活有关,即使该事实不侵犯其名誉及别人对其之观感,又或不涉及其私人生活亦然。”

  11.干涉自主决定

  以欺诈、强迫等手段,违背权利人的意志,非法干涉他人的避孕、堕胎、分娩、性别改变、性取向等私生活自由,也构成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三、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检讨

  我国自建国之后,囿于历史原因,民法典起草屡受挫折,私权利长期蒙受压制,更遑论隐私权。直至改革***之后,我国隐私权乃至人格权的研究较之财产法仍偏薄弱,据学者考证:“检索广东中山大学法律系编辑《1985——1987年全国法学文章目录索引》,可以发现,在这两年里,***法学界没有发表一篇关于诽谤法规、名誉权和与名誉权联系密切的隐私权的专题文章。”[23]在立法实践上,我国缺乏统一的隐私权制度,零散见于各单行法规定,如诉讼法明确规定,以司法解释和其他法规作为补充。

  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仅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没有就隐私权做出规定,无疑是一个立法的疏漏。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采取间接保护 *** ,通过名誉权涵盖隐私权,规定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追究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也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即将隐私等同于阴私,通过名誉权涵盖隐私权提供救济,这种模式有失完善。名誉权乃是特定的人要求他人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排斥他人贬损自己的名誉的权利。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如下:

  第一,权利主体不同。隐私权的主体只能为自然人,通说认为,法人不是隐私权的主体;名誉权能够为法人所享有。

  第二,保护客体不同。名誉权保护的是个人的社会评价,名誉依赖于社会公众的认知与评价,名誉权是个人不受歪曲和贬损的权利;隐私是个人与公共领域无关的私生活领域,隐私权是个人不受干扰和公开的权利。

  第二,侵害方式不同。侵犯名誉权行为以散布虚假事实为特征,其侵害方式主要为诽谤和侮辱行为;而侵犯隐私权所公开的恰恰是真实、客观的信息,并非捏造虚构而出,其侵害方式主要为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公开权利人隐私,或者骚扰、干涉他人私生活。

  第三,责任形式不同。对于侵害名誉权行为一般有五种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大众传播活动中,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主要是采取发布声明予以更正的形式;而隐私是一旦宣扬公布就无法收回,所以致害人不可能采取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方式来承担责任,主要应该强调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

  第四,免责事由不同。除了共同的公共利益、公众人物之外,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免责事由是据实报道和公正评论;而侵犯隐私权则据实报道和公正评论都不能免责,因为隐私披露即构成侵权,内容真实与否在所不问,其主要免责事由是知情权、正当的公众兴趣等。

  第五,专属性强弱不同。名誉权不得自由处分或抛弃;隐私权当事人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处分,自愿公开,或允许他人披露。

  第六,侵害动机不同。侵害名誉的方式主要为诽谤和侮辱,行为人往往主观上存在故意,其动机有加害他人的意思;侵害隐私往往可能怀有良好的动机,未必具有恶意。例如,1992年轰动一时的杨沫诉汪兆骞名誉侵权案。纠纷是因汪以“东方笑”为笔名在《知识与生活》杂志上发表的《梅开二度访杨沫》引起的,作者本人在庭审期间一再强调,“他从小学起就一直对杨沫怀有敬仰之情……他写这篇文章,目的是歌颂杨沫这位文坛前辈。”[24]

  第七,侵害后果不同。侵害名誉将导致客观上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隐私造成的后果未必会毁损当事人的名誉,损害的主要是本人的感情和心理。[25]

  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抛弃了以名誉保护隐私的传统模式,对于保护隐私权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该“解释”区分了隐私权与名誉权,无疑具有进步意义,但究其实质,仍未承认隐私权为一独立的私法权利,而是将隐私作为一般法益,在“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而为加害行为时方得予救济。言外之意,只要不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就可以肆无忌惮。这是以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为旗号公然漠视个人隐私权,构成了对隐私权不应有的限制。就其渊源考察,该条款借鉴了德国民法第826条的“背俗加害”侵权,而德国其实已通过一般人格权使隐私权受到第823条第1款一般侵权的保护。因此,隐私权为独立的权利类型,以过失归责的一般侵权行为即可构成侵害,在此添加了一顶所谓“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帽子”,实属蛇足。

  朋友 你说的这个片 是3级的哦 偷窥无罪 偷窥无罪 海报片名:Credit

  译名:偷窥无罪

  片长:100分钟

  导演:麦子善

  主演:麦家琪|吴彦祖|林雅诗|姜皓文|任港秀

  年代:2002

  上演时间:2002年03月16日

  剧情 :

  璩美凤性事被偷拍兼且公开,成为轰动一时的头条新闻。新片《偷窥无罪》以描写璩美凤事件为主题,麦家琪在《偷》片中影射璩美凤,在片中更有多场缠绵情欲戏,意识大胆。

  璩美凤的"性爱光碟"事件搞到满城风雨,璩早前更获邀到新加坡登台表演,而她又来港担任叶枫演唱会嘉宾,璩俨如当红影星。香港片商窥准时机,即时 *** 一套以璩美凤事件为题材的电影《偷窥无罪》。

  大胆出浴戏麦家琪在《偷》片中饰演台湾政界年轻女议员,而经营私家侦探的吴彦祖,受雇偷拍麦家琪,其后发现是一项政治阴谋。麦家琪在片中有不乏大担情欲戏之余,更被男友虐待,受尽皮肉之苦。麦家琪在拍摄时感到非常吃力,她指多场床上戏有如打斗一样,而跟家琪在床上做对手戏的男演员表示,因为迁就镜头及就位亦感到非常辛苦。

  这次演出,对家琪来说可说是高难度挑战,她说:"我觉得她(璩美凤)好惨,受尽皮肉之苦,又要面对政治压力。"拍摄期间,家琪好多时候都需要真空上阵,其中一场出浴戏,家琪的骄人身材更是表露无遗,所以她每日也要贴乳贴进行拍摄,未知她会否觉得饰演的角色太肉感?家琪说:"我不是动不动都脱衣服的,要看故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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