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思明综艺插播广告惹众怒 节目粉丝未成年较多 专家:误导青少年或违反广告法

  针对网友对优思明广告价值观的质疑,以及相关广告内容如何保证未成年人价值观不被错误引导等问题,15日下午,记者通过邮件联系到拜耳企业传播部。该部门回应称:“相关视频已做处理。尊重女性自主避孕的权利。”

  未来网北京6月16日电(实习记者 白洋 记者 贺卓辉)“第三者”“迎合男性生理需求”“对女性刻板印象”......近日,在芒果TV综艺节目《乘风破浪的姐姐》中穿插的一条“优思明”广告雷倒了不少观众,被指含有“物化女性”“贬低男性”等“不健康价值观”。

  在十几秒的节目中插广告中,一位性感女性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妻子道:“我能给他讲段子,我能跟他聊新闻,我还能跟他打游戏,你能吗?”随后,妻子将一盒优思明扔在桌子上,并说道:“这个,你能吗?”性感女性见状立刻变回了手机原型。广告最后以“优思明有效避孕,亲密无间”作为结尾。

  

  优思明广告截图。

  据了解,优思明是德国拜耳旗下的一款女性长期口服短效避孕药。该药于2009年3月正式进入中国,主打“有效避孕 亲密无间”的广告宣传口号。记者在多个网购平台搜索优思明相关产品,目前该药售价维持在每盒120元左右。网购平台销售页面给出的广告语、广告图片等并未涉不健康内容。

  不过,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除此次节目插播的广告外,优思明还有另一条长达三分钟的类似广告。该广告视频的内容同样是妻子与一位性感女性“斗法”,但过程中丈夫只顾和性感女性热聊,而无视妻子为挽回丈夫所做的努力。最后两人发生争吵,随之揭晓原来性感女性就是手机。另外,记者发现,在优思明(Yasmin)官网给出的30秒广告视频中,广告尾声同样涉及2-3秒的夫妻亲热画面。

  此次优思明被曝出插播在综艺节目中的广告价值观不健康后,也引发了微博网友的热议。相关话题讨论中不少人直言“广告太过低俗”。同时,也有网友质疑这类涉不良价值观的广告如果被未成年受众看到,是否会对孩子产生不正确的价值引导。

  去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曾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围绕未成年人受众提出了未成年人节目广告规范制度,要求未成年人专门频道、频率、专区、链接、页面不得播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整形、网络游戏广告,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广告,其他未成年人节目前后也不得播出上述广告。

  另外,《管理规定》还明确列举了16条未成年人节目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其中就包括不得涉及除健康、科学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话题、画面。

  尽管《乘风破浪的姐姐》定位是“三十而骊,青春归位——女团成长类综艺”,并非未成年人节目。但一位资深“综艺迷”阿雷告诉未来网记者,包括《乘风破浪的姐姐》在内,这些女团成长类综艺节目的粉丝群体主要包括“秀粉”和“路人”两类。其中,“秀粉”指热衷观看选秀综艺的粉丝。“秀粉”当中包含着很大一批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群体年龄主要集中在15-18岁之间,并且有一定消费能力,能够为女团明星打榜,帮明星出道。此外,由于《乘风破浪的姐姐》所邀请的明星在国内知名度普遍较高,这也吸引了不少“路人粉”的围观,其中也包含大批未成年人。

  家住北京的张女士在看完这条广告后直言,现在互联网广告很多内容都涉及一些不良的价值引导。“成年人有时都接受不了,更何况是孩子。”张女士希望相关政府机构、媒体能够严格承担起审核责任,尽量避免这类不健康广告的传播。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未来网记者表示,优思明这款药品属于OTC非处方药,必须经过省级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如果未获得批准发布,该条广告便是一条违法广告。如果经过审批,单纯从故事上来看,女主为了拉住她的男朋友要吃这个避孕药,这确实在观念上和道德上存在一定问题。“而这样的故事设定对未成年受众也肯定是有影响的。如果按照《广告法》来讲的话,针对未成年人受众的大众传播媒介广告是不能有这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酒类、化妆品等。”

  针对网友对优思明广告价值观的质疑,以及相关广告内容如何保证未成年人价值观不被错误引导等问题,15日下午,记者通过邮件联系到拜耳企业传播部。该部门回应称:“相关视频已做处理。尊重女性自主避孕的权利。”随后,记者观看《乘风破浪的姐姐》节目回放,已找不到优思明此前插播的广告。

  

  拜耳企业传播部回应。